“女”佣(H) 作者:老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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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不到半年就想离开她。爱一个人没有错,重要的两情相悦,两情相悦才是爱……

    毫无背景的康健最後在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终於找到了个位置。他找工作打基础的那半年,汪梅几乎天天上庭子霹雳啪啦地敲键盘记录案子。法律拼的就是记忆和经验。越老的法官经历的案例越多越值钱。大清的律法和案例都在脑子里了,你准能考上清朝皇帝。具体对实案的接触,汪梅比康大律师早。

    康健渐渐安定下来了。汪梅四年猫在暗处盯归盯,对康健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没有自己的可靠“线人”,汪梅也不可能那麽快就打听出康健女友的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康健独立接第一个案子时汪梅终於从躲了四年多的幕後走到了前台。

    汪梅大学三年没学文学脑子依然浪漫。整邂逅是她的长项,两人很快就“认识”了。在汪梅的启发下,天生律师脑瓜儿,记忆老好的康健想起了眼前的淑女就是自己同一个高中的“张爱玲”。在康健脑里汪梅起初就是个“水”一样的女人,那麽柔,那麽软,一个排球都能将她砸倒咯,跟强势的自己是再配套不过了~

    第二次约会康健又知道汪梅跟自己一个大学!!妈妈呀~~这简直就是天赐的“猿粪”啊~。

    “那你咋不找我呢?”犯傻的康健对著纯情文学女青年说。

    “我干嘛要找你啊~~”汪梅吸了一丁点的橘汁儿,瞟了一眼对面的康健,羞羞地垂下了眼帘。

    盯著你不比找著你看得更清楚?……这是老大说的老大说的~。汪梅不可能自毁长城啊,我来替她画龙点睛。

    二十出头的女人,青春的光辉捂都捂不住,一白遮百丑,况且人还不丑。汪梅不漂亮,外表是那种很干净的淑女。满腹文采,林黛玉就是长得不好看也俗不到哪儿去……康健立刻就在心里决定了,娶这个志同道合的小师妹~

    约会的後半部分,汪梅知道了刚独立办案的康健缺一个助手。汪梅就是掌握了这一重大线索才从旮旯里出来的,很快,康健心中的未婚妻也到手了,助手也找到了。

    第一次办案变成了两人谈恋爱。办公室奸情为啥占各式各样奸情的榜首?一个是便利,一天至少可以谈八个小时的恋爱还不耽误自己的私人时间。还有就是,工作可以更好地显示一个人的长处,无限夸大他的优点遮掩很多致命的不足……很多事业上的强人根本不适合一起生活。只可惜搞办公室奸情的人都看不清这一点。

    汪梅是有备而来,康健是被土八路带进了包围圈的松井。对汪梅来说,爱情远远高於事业,她不可能让唯一的一次机会没有结果。历时五个月的遗产纷争案结束了,法院给每一位遗产继承人发了证书,康健汪梅也在最小级别的国家机关:街道办事处,领了一生拴在一起的法律证明书。

    五个月来,少女汪梅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为康健疯狂了。康健的才华,就像带在汪梅手上的婚戒---钻石虽小,但只要对著强光一照,也能刺得你眼睛生疼~。

    谈恋爱的男女都有很大的伪装性。汪梅的本性根本不是“水”,而是一根削尖了头的竹简,既有强大的任性又能刺死人……康健也藏起了自己所有的锋芒和臭脾气,委曲求全地迎合女人却半点不觉得委屈~。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5)

    三个月内,康健对自己的婚姻是满意的,也感到幸福。尽管知道自己将来一定出人头地他也不後悔娶汪梅。康健是明白人,未来自己哪怕再富有也是打穷人过来的,真正的贵族小姐,哪怕是破落贵族家的小姐都会瞧不起自己的出身,没必要都翻身了还自己给自己填堵。

    汪梅妈是医院的高级护理,爸爸在一家中药铺给人抓药。他妈说他爸早有处方权了,可老头有一次单独跟康健喝酒,喝高了,发泄自己怀才不遇,说都快退休了连个处方权都没有~。

    不管是药铺夥计还是医院护士都属於知识分子,专业人士。康健觉得汪梅这样的家境配自己正合适。又不是低得见不得人,又压不住渐渐上涨的自己……康健忘记初恋立志出人头地的那天起就庸俗了。或许,生活所迫,他从来也没高雅过……

    汪梅的个性,其实是女中极品。林黛玉,油菜,那又是多大一口醋缸啊?哪怕宝二哥多看两眼薛宝钗就能嫉火攻心,咳出血来……婚後一百天後,汪梅的醋劲儿开始暴露无遗。

    康健结婚後才发觉汪梅喜欢“跟踪”自己。“死盯客”,在夫妻之间是不成立的。汪梅不是傻子,她一辈子都不会让康健知道自己曾暗恋过他四年,并采取过破坏他幸福的具体行动,康健到死也不知道汪梅变态的事实,可他也觉得汪梅那样对自己太过分了。

    康健事业在上升,应酬必不可少。汪梅远远盯著康健时都不许他出轨,这下,真成自己的囊中之物了,焉能让煮熟的鸭子再飞咯?

    每一次应酬回来,已经很疲倦的康健都得在汪梅的逼问下回答应酬时的每一个细节。自己没记住的地方汪梅居然能补充?!康健就觉得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事务所的一次聚会後康健送老板女儿回家。“健康法律事务所”前身是康健原来老板的,康健知道老板有女儿也没想过做乘龙快婿,小说里的情节毕竟离现实太过遥远。老板女儿大学毕业後进老爹事务所,那天晚上的聚会就是全事务所欢迎“大小姐”。

    康健酒量好,千杯不倒,最後送人的任务自然落在他身上。醉酒是小说最好的狗血情节,女人歪七扭八,男人颠三倒四,拉拉扯扯,搂搂抱抱,康健就把“大小姐”送回了家。

    结果捅了“马疯窝”了。暗地里瞅著的汪梅还能饶了康健?先是精神,自然是审康健到底有没有对“大小姐”动心,後是肉体,追问康健搂醉鬼“小姐”时都摸了她的哪些部位。

    那天晚上的争吵康健头一次对著汪梅骂出了“神经病!”。不管是提醒也好诅咒也罢,汪梅後来真成了神经病,康健想甩也甩不掉了。

    汪梅那时在区法院的工作已经属於半下岗,虽然合同是两年之内拿不到公务员法律科的本儿走人。可本科毕业工作不好找,过去连看都没人看的区法院,突然又来了四个学法律的本科生。其中一个拿著律师证的,立刻代替汪梅上庭子做了书记。

    汪梅没时间都能挤出时间盯著康健,况且现在几乎每天都空著。时间一久,争吵太多了,康健都记不得是哪一次了,提出离婚。而且立刻搬出了两人租的公寓,回到老娘和两个妹妹住的破楼。

    02康健和疯老婆:邪恶的发泄(6)

    认识五个月结婚四个月两人就拉开了离婚的旷日持久战。汪梅大概就是在和康健的离婚过程中真正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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