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号角声响起。
    身穿白丝绸衣裳的贵族们在商王帝乙的率领下,朝着祭坛上的大祭司,躬身施礼。
    大祭司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词。
    帝乙带领所有朝歌的国人,也跟着手舞足蹈,念念有词。
    供案上,摆着牛头、羊头、猪头,还有各色果肉制品。
    只是供案中央,空着,上面铺着白色的麻布。
    “南喜,这样的祭祀,年年都有?”十岁的子受跟着帝乙,有样学样,像跳舞一样施礼,却也忍不住问身边的同伴。
    南喜也是十多岁的小胖子,盯着供案上煮熟的牛头羊头猪头,咽了一下口水,说道:“一年好几次呢,子受,你三月前发烧之后,咋啥都不大记得了,咕叽……”
    他一边回答,还忍不住,吞咽着口水。
    “瞅你那馋样儿,一会儿祭祀结束,咱们把供案上的肉,偷了来吃。”子受轻笑一声。
    “那可不行,这是祭神,你说的是不敬神灵,那是大罪。不过待会儿会分祭肉的。”小胖子南喜虽然馋的直流口水,却还是不敢亵渎神灵。
    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分祭肉这件事儿上。
    子受摇了摇头,不再做声。
    来到这个蛮荒的时代,已经三个月。
    作为一个普本毕业的大学生,他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商王帝乙的小儿子,子受。
    这是居家的名字,在史书上,他不叫子受,叫商纣王。
    子受很庆幸,自己穿越而来的时候,纣王才十岁。
    如果赶上牧野之战穿越成纣王,估计只剩下等待西周姬姓父子背刺,引颈就戮一条道。
    “献祭。”
    祭坛上,跳舞的大祭司忽然用奇怪的唱腔高呼。
    一群穿着皮甲的武士,压着一个光着身子,只有一块麻布遮挡裆部的壮汉走到祭坛边上。
    “我王帝乙,征讨夷方,俘其猛将,祭祀先神,永保平安。”
    随着大祭司的唱腔落地,早有武士拉起夷方俘虏的头发,向前猛拽。
    壮汉原本粗壮的脖子,仿佛都被拉长一般。
    木柄青铜的大斧,被甲士高高举起,猛然斩落……
    在头颅斩断的瞬间,祭祀的人群欢呼起来。
    早有人把滴血的人头蘸了黄土,放在供案中间。
    “这,是人祭?”子受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人祭,只觉得这洪荒时代,极其野蛮。
    “哎,说真的,每次看完人祭,我都不想吃那些祭祀的肉。”南喜摇了摇头。
    “那就不吃,祭祀也完了,咱们偷跑出去,回我府邸,给你弄点儿好吃的。”子受眨了眨眼。
    “这三个月,一去你那儿,就是读简书、识字,饭都没管一顿。今天咋转性了?”小胖子听说吃的,立刻笑眯眯起来。
    “废话真多,去还是不去。”子受瞪了南喜一眼。
    “有吃的,当然去。大不了被你骗,再学一年方块字。”
    南喜讨厌和子受学那些方块字,可作为一个资深吃货,又舍不得子受承诺的那顿饭。
    “少废话,走。”子受拉着南喜,两个人转身就跑。
    “碰”,一转身就撞到两个高大的身影。
    好在,子受很壮,南喜很胖,两个人都没有摔倒。
    倒是被撞的两个青年疼的龇牙咧嘴。
    “子受,你干嘛去,父王就要赐酒,你不饮?”一个消瘦的青年一边揉着被撞的肚子,一边怒气勃勃的询问。
    “二哥,酒我就不饮了,父王赐酒,您就帮我多担待。”子受嬉皮笑脸的看着对面被撞得龇牙咧嘴的微仲衍。
    “这是祭神,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微仲衍想要拿出兄长的态度,压一压子受。
    “哎,仲衍,小弟估计是不愿意用铜器宴饮,你就随他去吧。”另一个稍大一点的青年拦住微仲衍。
    子受一抱拳,朝着青年施礼:“多谢子启大哥,走。”
    说着,他一拉南喜,两个人一溜烟的跑了。
    “大哥,这像什么话?祭祀一半就跑了,我一定要禀报父王,看怎么收拾他。”微仲衍气愤不平。
    “二弟,咱们和子受虽然一奶同胞,但身份不同。上次你把他使用陶器竹木餐具的事儿禀报父王,结果呢?”微子启笑问道。
    “那是父王征讨夷方,没空理他。”微仲衍不服气的说道。
    “那可不是。咱们是庶出,小弟是嫡出,将来王位都是他的,你还争个什么?”
    “狗屁的庶出嫡出,都是一个爹娘生的,哪有这样的说法儿?”微仲衍越说越气。
    “子受是父王执掌大权后出生,说他是嫡系,倒也没错,莫说了,叔父来了。”
    微子启提醒了一句。
    下一刻,两个人一起朝着一个中年男子抱拳:“比干叔父好。”
    “哈哈,你们俩也好。这次征讨夷方,又夺了许多盐,稍晚些时候,我差人送到你俩府上?”比干身材高高大大,白面微须,目光炯炯有神,声若洪钟。
    “那可不敢,晚上我俩亲自去叔父府上叨扰……“”
    子受和南喜一路小跑,很快到了朝歌街头。
    因为刚刚打了一场胜仗,整个朝歌街头,显得比往日热闹。
    街上各种商贩,叫卖不断。
    朝歌虽为商之国都,可毕竟是蛮荒时代,建筑都是夯土堆砌。
    大致情况,就和后世大一点的村镇差不多。
    最高的建筑,除了帝乙的王宫,就是周围高高矗立的城墙。
    子受的王子府,需要穿过朝歌一片繁华的商业街区,才能到达。
    小胖子南喜走到商业街,就迈不动步。
    子受倒是对街上粗糙的各种货物,毫无兴趣。
    “子受,子受,你要请我吃饭,不买点儿啥回去么?”南喜眨巴着小眼睛。
    “府上厨子应该都有吧。”子受头也不回。
    “说好了你给我做的。”南喜絮絮叨叨。
    “好啦,本王子亲自给你做。”子受受不了南喜的絮叨,答应下来。
    “哈哈,太好啦。”南喜小眼睛里闪烁着胜利的光芒。
    “不过我没带甲币,你兜儿里有没有,借我点儿,到时候还你。”子受伸出了手。
    “你请我,你没钱?有毛病。”
    “我请你,你出钱,没毛病。”
    “感觉不对劲儿。”南喜一边从腰上解下钱袋,一边嘀咕着。
    子受接过钱袋,掂量一下,往集市走去。
    “牛肉,新鲜的牛肉,野地里刚杀的……”一个三十多岁,看上去文绉绉的男人正在叫卖。
    “看上去不错,就是贵点。一两肉要两甲币。”周围有人小声议论。
    “老兄,你这么说,我姜尚就不高兴。我这牛肉,是朝歌城外,正宗的野牛肉,你看这肉质……”
    姜尚手里拿着铜刀,费劲儿的在牛腿上割下一块肉。
    他割肉费劲,周围人一阵哄笑。
    不过也有内行的人看出来,肉的确是好肉。
    有人上去开始买肉。姜尚的媳妇马氏就在边上,笑眯眯的收钱。
    “南喜,这人刚自报姓名,你听清楚了么?”子受猛然顿住脚步。
    “杀牛的老姜,原来还开过酒馆,倒也识文断字,就是干啥啥不行,朝歌市场上挺有名的。”南喜这个小纨绔,对市井倒是了解的很。
    子受眼睛一亮,拿着钱袋,直奔姜尚的牛肉摊。
    “老子要截胡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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