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听到是小猴子,赶紧收了系统起身开门。
    看到小猴子,迫不及待的问:“什么情况?杨千户怎么说?”
    小猴子小脸冻的通红,一进屋就扎到火炉边。
    秦风关上门,倒了一杯开水递给他心疼的道:“喝口热水,慢慢说。”
    好半天,小猴子才缓过来。
    “大人,杨千户让小的回复你,一切都按你说的办。还有,我按照你的吩咐,亲眼看着他烧掉了信件。”
    沈默点点头,看了一眼浑身都冻透了的小猴子,“既然事情顺利,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看沈默责问,小猴子犹豫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大人,我在回来的路上好像看到我堂姐了。
    不过我不敢确认,就跟上去看了一下,一不小心就回来晚了。”
    沈默愣了一下,“你堂姐?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所有的家人都被鞑子杀光了吗?”
    小猴子眼圈一红,眼泪滴滴答答的掉落下来。
    沈默倒是不好意思了,刚才口不择言,一下子触及到小猴子的伤心事。于是赶紧安抚道:“哭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流血流汗不流泪。
    不就是不能确定是不是你堂姐吗?给我说说,我来帮你确定。”
    小猴子啜泣了一会儿,含泪忍悲的道:“大人,我那堂姐六年前就跟随家人迁往关内。我对她也只有一个小时候的印象,所以真的不能确定是不是她。”
    说到这里,小猴子擦了一把眼泪,苦笑一声:“不过应该不是她,她怎么能攀附的上高公公呢。我看的真切,他的娇子直接就进了高公公的府邸。”
    沈默脑袋嗡了一声,我擦,小猴子说的不会是春三娘吧?世间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你那堂姐叫什么名字?”
    “汪迎春。”
    沈默眼前不由得浮现出春三娘的样貌来,她会是小猴子汪荃的堂姐吗?
    如果是的话,说不定利用小猴子这层关系,可以把她争取过来当成污点证人。有了她的指证,高应从就是想抵赖都抵赖不掉。
    “你那堂姐跟你关系怎么样?她可还记得你?”
    “我堂姐对我可好了,小时候我就爱跟在她后面玩耍。”
    “哦,如此甚好。那她可有什么让你记忆深刻的特征?”
    小猴子低头想了片刻,激动的道:“我那堂姐耳后有一颗朱砂痣,只要能够确定有朱砂痣,她一定是我堂姐。”
    沈默暗暗的记下这个特征,“小猴子,这件事我会帮你留意的。
    不过你也不要抱太大的期望,万一她不是你的堂姐,你的期望值过大,会很痛苦的。”
    “大人,我懂你的意思,我有心理准备。”
    “嗯,此事就交给我了。擦干眼泪,坚强一点,不要让我在看到你哭哭啼啼的样子。男人嘛,遇到事儿就哭鼻子抹眼泪,这不好。”
    小猴子使劲的点点头,脸上现出了笑容。
    沈默轻轻的拍了一下小猴子瘦弱、稚嫩的肩膀:“今天伙房改善伙食,吃肉去吧。”
    一说到吃肉,小猴子眼中顿时精光四射,撒丫子就往外面跑。
    呵!~这小子跑的可真够快的......
    沈默的肚子此刻也咕噜咕噜的叫起来,五脏庙这是要造反的架势啊。
    还真应了一句话: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好吧,还是先把肚子填饱才是王道。
    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一口饭吗?
    唯一的区别是有钱有势的上流人吃的精致美味些,穷苦人则是为了活着,能够填饱肚皮就算。
    沈默赶到新兵营伙房的时候,人山人海的场面着实壮观。
    大家都在排队打饭,猪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馋的人们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饶是这么寒冷的天,也阻挡不了大家吃肉的热情。
    “千户大人来了。”
    不知谁喊了一嗓子,人群立马就闪开了一条通道,而且刚才乱哄哄的场面顿时变的鸦雀无声。
    沈默笑着向大家挥手,“兄弟们,今天这顿猪肉是上头专门送来犒赏你们的。这段时间大家的训练成效显著,照此下去我们成军授旗指日可待。
    所以,吃了肉油了嘴肥了肚子后,还望大家不忘记初心和使命加紧的训练才好啊!”
    这一番鼓励的话,沈默是有感而发。
    不过他可没说是高应从派人送来的猪肉,给阉党树碑立传的事情他可不做。
    一顿猪肉能换来所有人的亲密度,这对沈默来说刺激太大了。
    收获人心的事情,怎么能让给阉党呢?
    胖墩手里拎着大马勺跑了过来,这货身上油油的,充斥着浓浓的肉香味。看来这货在厨房帮厨的时间也不短了,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油烟肉香味。
    平时连除了吃饭连伙房的门都不踩的人,今天竟然能够从头到尾的坚持到底,可见吃肉对他来说诱惑力有多大了。
    “大人,你先请,第一口肉怎么着也得你先尝。”这马屁拍的有些露骨,不过却也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上。
    如果不是沈默,他们上哪里找这么好的事?想吃肉,下辈子吧。
    换一个主官的话,这么多肉,肯定留着自己吃了,谁会愿意分享给一帮大头兵?
    不要质疑,这在其他营是很常见的事情。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一听说要吃肉就对沈默奉献出全部的好感亲密度。
    沈默笑了笑接过胖墩手里的大马勺,来到火头兵老王面前,盛了一勺肉倒进他的碗里:“老王辛苦了,这段时间你操持大家的伙食,着实不易。
    这一勺肉你先吃,希望你以后再接再厉,争取顿顿都给大家把饭菜做的美味可口。
    兄弟们吃饱喝足了,才是战斗力的根本。所以,你职责重大,可不能懈怠哟!”
    沈默玩笑一般的话,惹的老王掩面抽泣起来,看着自己碗里的肉丁,大颗大颗的热泪滴落尘埃。
    老王是一个四十许的汉子,早年间在酒楼干过厨子,也是因为响应蓟辽总督高第的命令,举家内迁山海关。
    其实说实话,谁愿意背井离乡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啊!
    所以,走到宁远城的时候,看到宁远总兵袁崇焕还在坚持抵抗,他就不往前走选择从军留了下来。
    毕竟这里是离故乡最近的一片净土了......
    沈默如此举动,不单单是感动了老王,所有人的心中都热热的。
    这么好的上官,对待他们就如同亲人一般,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沈默看着众人感激的目光,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
    人心都是肉长的,别看这些人之前五花八门干什么的都有,甚至他们中不乏一些地痞流氓,欺行霸市之徒,可是老子就不信捂不热你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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