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余弦暂时没有把《一路向北》制作出来的打算,陈裕连说可惜:“可惜,真是可惜了。
    如果你那首歌拿出来,一定符合公司的要求,能够拿到公司的10万块签字费。
    不过那首歌继续打磨的话,确实能够变得更加优秀,咱们搞音乐的,还是不要太市侩。”
    “十万块,什么十万块?”
    余弦猛然间抬起头,察觉到陈裕话语中的重点。
    家里的杂志社只是刚刚扭转了盈亏,还背负有一笔不小的债务,自己暂时不缺钱,但是家里缺钱。
    无论是稿费还是歌曲的订阅分成,都是比较细水长流的收入,远水解不了近渴。
    那比债务不是非要现在还不可,企业负债经营是很正常的事情,李父都没当做一回事,但余弦没有负债的习惯。
    “我说,咱们搞艺术的不要太市侩。”陈裕端起保温杯,呷一口枸杞水重复一遍。
    “不是这个。”
    余弦追问:“那个签字费,是什么情况?”
    “哦,你说这个啊。”
    陈裕见余弦感兴趣,也兴致勃勃地打算给余弦普及一下个中门道,提携一下年轻有为的后备。
    “你也知道,歌手与音乐公司收入的大头,并不是歌曲的直接销售分成,而是之后的一系列商业活动。
    一首优秀的歌曲,能够让一个歌手唱一辈子,而大部分音乐制作人是拿不到后期收入分成的。”
    余弦点点头表示了解,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譬如前世,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林志炫都被戏称只有一首《单身情歌》。
    就算林志炫只会唱这一首歌,也能接到各种通告、商演,或者私人性质的邀请。
    陈裕继续说:“所以,为了避免词曲制作人,尤其是作曲人心理不平衡,音乐公司、歌手购买音乐的使用权时,还会给出一笔签字费。
    公司之前打算捧那个叫做梨园杰的新人,为他准备了很多通告资源,孰料快出道时梨园杰被极光挖走了,公司只能紧急退出来徐凯,尽可能挽回损失。
    那么问题来了,梨园杰并没有把歌曲的使用权卖给公司,公司需要为徐凯寻找一首新的歌曲。
    并且这首歌一定要足够优秀,至少不能比梨园杰的歌要差,否则我们真是输人又输阵。
    梨园杰我也见过,他的创作能力很强,也很有野心,他为自己准备的歌曲,大概率是白金单曲级别的。
    以创作型歌手的身份出道一鸣惊人,往后的各种评级,都会简单许多。
    我之前提交上去的歌曲已经被公司否决掉,我就想着你那首歌一定能够能够过审。
    如今看来还是我着想了啊。”
    仅仅与余弦见过两面,说过几句话,陈裕就被余弦高尚的品德,崇高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年纪轻轻就成为金牌制作人又不骄不躁,温故而知新;十万签字费摆在面前毫不动心,坚持打磨自己的歌曲。
    这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音乐人!
    余弦听完后二话不说掏出手机,找到龙湄晗的号码播了过去。
    办公室中,刚训斥完几个新人的龙大经纪点起一根女士香烟,细品一口后接通电话。
    对着话筒吐槽道:“我就在三楼,坐电梯两分钟就能到,有什么话不能下来说。”
    “我懒得下楼。”
    余弦倚靠着椅背翘起二郎腿,询问对面的龙湄晗:“公司是不是打算给那个徐凯找一首优秀的单曲?”
    你知道这件事了?”
    龙大经纪不否认,愤懑说:“确实是这样,梨园杰快要出道了,公司打算让徐凯和他打擂台。
    但是现在我们还缺一首优秀的单曲,你打算把那首《一路向北》的使用权卖给公司?
    如果是《一路向北》的话,公司就有底气狠狠打梨园杰脸,出一口恶气了。”
    龙大经纪话语中满是对那个梨园杰的不满与愤懑。
    余弦没兴趣知道各种细节,无外乎就是双方利益上没有达成共识,然后人被挖走了,余弦只在乎那10万块钱。
    “我暂时没有把《一路向北》制作出来的打算,这首歌还有很多细节可以打磨。
    不过我可以根据徐凯的特点和公司的要求,为他再量身定制一首歌,但是得加钱。”
    “二十万,如果为他量身创作的歌曲能够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愿意给你20万的签字费。”
    龙大经纪算了一笔账后,给出一个报价。
    “税后?”余弦问,这个问题很关键,大汉高收入群体的税率达到了35%。
    “税后!”龙湄晗咬着牙应承下来,了不起就自己掏钱补进去。
    “可以可以。”
    余弦微微颔首,20万的税后签字费,再加21%的销售分成,值得自己掏一波裤裆。
    “公司对歌曲的要求是什么?
    了解需求后方便我创作,别我歌写出来你们说歌很好但是不符合公司的需求。”余弦询问道。
    “首先对唱功的需求不要太高,徐凯的唱功还可以,但明显不能和那些以唱功见长的歌手比。
    其次,我们希望这是一首旋律较轻快的情歌,最好唱起来朗朗上口,符合徐凯的年龄与声线。
    最后,我们希望这首歌最好要和市面上所有热门情歌形成差异化,但也不要太特立独行,最好能让徐凯成为合群但又比较特殊的一个。”
    龙湄晗综合各方面考量之后提出诉求,前两者是公司的要求,这种歌曲最容易火也最不容易扑街,歌都流行不起来算什么流行歌曲?
    最后一点是龙湄晗自己加的,多掏了十几万的签字费,总要物超所值吧。
    余弦沉吟片刻,记忆中刚好有一个创作型歌手的作品符合这些要求,并且他的歌也很容易抄,有炫技成分但没周杰伦那么炫技。
    “可以,这些要求很容易就可以做到。”余弦回答。
    龙湄晗听余弦似乎很有信心,又补充一句:“这首歌最好半个月内能写出来,我打听到了,梨园杰一个月后就要出道。
    半个月内写不出来,就算合格我也不会多掏签字费。”
    “请相信我的速度,我一向都很快。”
    余弦挂断电话,见身旁的陈裕神色复杂的凝视自己,耸耸肩无奈道:“要恰饭的嘛。”
    “理解。”陈裕点点头。
    一个创作人不可能所有歌曲都是用心制作的,很多时候为了赚钱必须要赶工出一些迎合市场的歌曲。
    流行歌曲肯定是要迎合市场的,但可以的话,大多数人还是想在保证歌曲的流行元素前提下,尽可能让歌曲更多元素一些,不要太大路货。
    余弦心中刚有了思路,塞进裤兜里的手机又想起铃声。
    “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
    铃声是昨晚天前李绾姿把手机抢过去后设置的,二姐说好弟弟要支持姐姐的作品。
    余弦看了眼来电显示,是李父打来的电话,按下接通后把手机附到耳畔。
    “小弦,有个坏消息告诉你,甄盟主的那边有人出手了,现在微博上全部都是有关你的信息。
    有时间的话你最好来杂志社一趟,这次处理不好,你以后在文坛的路会很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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