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异界的第一块地
可惜他心心念念的晶石,由于对土著居民没啥卵用的原因,所以归山城的城主府也没有储存多少。
总计两千多点晶石,全部送给了夜凌。
其二,夜凌拥有了可以随意进出归山城书库的权利。
异世界的文明几乎处于夜凌现实世界的中世纪,或许还要差一点。平民是没有读书的权利的,再加上制作书籍的材料极为珍贵,所以市面上很少。
夜凌对这个世界的知识很匮乏,急需通过归山城书库中的书,了解更多关于这世界的知识。
甚至还有武技以及功法。
不过这些东西,归山城也很缺乏,只能碰运气了。
至于治疗季伯父的病,需要用到的两种药草。夜凌自始至终没有在归墟找到。不过还好,在老城主殷切的发了城主令悬赏后,一个刚到归山城的冒险者,就屁颠屁颠的拿着他急需的药材来领赏钱了。
没在归山城呆多久,夜凌就准备离开了。归山城缺乏石材也没有晶石,这注定了夜凌不会在这里待太久。
走的时候姜雅诗恋恋不舍,拽着夜凌的手不断的问:
“夜凌哥哥,你要去哪里,待在归山城不好吗?”
夜凌笑道:
“这里好是好,不过没有我需要的东西。”
“你需要什么?就是那些没啥用的晶石吗?”
“对,那些晶石只有归虚中才有。”
夜凌叹口气。
他也想待在有人的地方,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除了归墟中的暗夜生物外,别的生物是不会掉落晶石的。这基于什么原理?夜凌也不清楚。
但他有个猜测。或许,归墟中的暗夜生物本就和异界的生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别。
那一到夜晚就出现的刷怪笼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至今夜凌都不清楚,而看过异界许多书籍后,他明白这件事怕是就连土著们,同样也疑惑了很久。
“那夜凌哥哥,你还会回来吗?”
少女心思很明显,夜凌却在装糊涂。
“嗯,我就在归墟里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修一个庄园或者驿站啥的,不会归山城太远。到时候修好了,你可以随时来找我玩。”
这个想法,夜凌已经打算了很久。
他的庄园,不能离开人类聚居地太远,否则得不到物质交换,单纯靠从现实世界运送物质过来。他的小背包可承受不住。
姜雅诗一直将夜凌送到归山城的城门口后,少女便止住脚步,就此止步不前。
她怕自己,再多往前多迈一步,便会头也不回的跟夜凌一起离开。
而厉泽在杀死了狩猎女妖后,就一直处于即将突破天童境的冲锋边缘。这家伙最近几天,闭门不出,一直在寻找突破的契机。
所以夜凌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来送别。
姜雅诗看这夜凌潇洒的背影,迎着夕阳,远远走去,是那么的帅,不由得又犯起了花痴。
他多想跟着这个男人一起离开。
但是父亲的病还未痊愈,整个归山城所有人的命,都要依靠自己。而且,南沽城方面的威胁,也不得不考虑。
少女不是无牵无挂,她,走不了。
终于,夜凌的身影没入了草原深处。虽然明知道夜凌哥并不会真的一去不回。但少女那情窦初开的心,依旧有一股深深的失落。
酸酸的,涩涩的,那或许就是,初恋的味道。
夜凌直到走入了归墟后,才稍微停下脚步。
为了怕吓到归山城的人,实力高达50级的小黑一直被夜凌留在了归墟附近徘徊。
他一进森林后,就吹个响亮的口哨。
口哨刚一响起,就有一个迅疾如电的身影,猛的从森林的深处窜了过来,一把将夜凌扑倒在地。
夜凌直感觉一个湿哒哒的、滑溜溜的粗糙抹布似得物体在自己脸上刮来刮去。
“好痛!小黑,给我停下。”
他亲昵的拍了拍扑过来的生物。
小黑自个儿在森林里徘徊的时候,不知道吃了多少暗夜生物,长得油光发亮。本来就已经够大的身躯,又长了不少。
人立而起的小黑比夜凌还高出许多,但仍旧像狗一样,看到主人后就兴奋。闻着主人的味道,甩着沉重的尾巴。它那鞭子似的尾巴一扫,就仿佛刮起了一股狂风,直将地上的落叶扫的‘唰唰’作响,飞到天空中乱舞。
“哇呜。”
小黑撒了一会儿娇后,献宝似的从嘴中吐出了大量的晶石。这些晶石都是这几天它吃剩下的僵尸和骷髅怪掉落的。
“真乖,干的真不错。都知道给主人挣钱了。”
夜凌宠溺的又揉了揉小黑的大脑袋。小黑眯着眼睛,一脸享受。
将晶石收起,他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翻身骑在了小黑的背上。小黑的背毛茸茸的,他一个人骑上去都显得略宽阔。
“走小黑,我们到归墟里找上一块上风上水的好地方,就把那里当做家。到时候种点花,种点蔬菜水果,自给自足。这种生活,想一想,嘿嘿,也挺好啊。”
夜凌把地狱魔狼当做马骑着,这一幕要是被本地土著看到,一定会惊的合不拢嘴。
小黑载自己的主人,一头扎进了归虚里,他们俩一找,就找了三五天。
这五六天里,夜凌找到的好几个地方都不太满意。要不就是没有水资源,要不就是山多地少。
终于,夜凌,在一个峡谷处找到了一块风水宝地。
那儿有一条小河,恬静的穿流过峡谷,形成了一大片冲积平原。也因为长久的河流冲刷,平原中土地肥沃。而且前方的高山挡住了归墟中阴冷的风。
所以这平原少有的没有归墟中刺骨的阴气,满处都是充盈鼻腔的,本应该属于森林的清新气息。
“就是这里了。”
夜凌对这块地很满意。
平原很大,足足有方圆5公里。树木的密度适中,不用过多的砍伐,就能形成一大片开阔的空地,让阳光照射进来。
有水源,温度也合适。
更何况这里,离归山城也仅仅只有三天的路,并不算太远。
确定了地点后,夜凌就开始忙碌起来。
总计两千多点晶石,全部送给了夜凌。
其二,夜凌拥有了可以随意进出归山城书库的权利。
异世界的文明几乎处于夜凌现实世界的中世纪,或许还要差一点。平民是没有读书的权利的,再加上制作书籍的材料极为珍贵,所以市面上很少。
夜凌对这个世界的知识很匮乏,急需通过归山城书库中的书,了解更多关于这世界的知识。
甚至还有武技以及功法。
不过这些东西,归山城也很缺乏,只能碰运气了。
至于治疗季伯父的病,需要用到的两种药草。夜凌自始至终没有在归墟找到。不过还好,在老城主殷切的发了城主令悬赏后,一个刚到归山城的冒险者,就屁颠屁颠的拿着他急需的药材来领赏钱了。
没在归山城呆多久,夜凌就准备离开了。归山城缺乏石材也没有晶石,这注定了夜凌不会在这里待太久。
走的时候姜雅诗恋恋不舍,拽着夜凌的手不断的问:
“夜凌哥哥,你要去哪里,待在归山城不好吗?”
夜凌笑道:
“这里好是好,不过没有我需要的东西。”
“你需要什么?就是那些没啥用的晶石吗?”
“对,那些晶石只有归虚中才有。”
夜凌叹口气。
他也想待在有人的地方,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除了归墟中的暗夜生物外,别的生物是不会掉落晶石的。这基于什么原理?夜凌也不清楚。
但他有个猜测。或许,归墟中的暗夜生物本就和异界的生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别。
那一到夜晚就出现的刷怪笼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至今夜凌都不清楚,而看过异界许多书籍后,他明白这件事怕是就连土著们,同样也疑惑了很久。
“那夜凌哥哥,你还会回来吗?”
少女心思很明显,夜凌却在装糊涂。
“嗯,我就在归墟里找一处合适的地方。修一个庄园或者驿站啥的,不会归山城太远。到时候修好了,你可以随时来找我玩。”
这个想法,夜凌已经打算了很久。
他的庄园,不能离开人类聚居地太远,否则得不到物质交换,单纯靠从现实世界运送物质过来。他的小背包可承受不住。
姜雅诗一直将夜凌送到归山城的城门口后,少女便止住脚步,就此止步不前。
她怕自己,再多往前多迈一步,便会头也不回的跟夜凌一起离开。
而厉泽在杀死了狩猎女妖后,就一直处于即将突破天童境的冲锋边缘。这家伙最近几天,闭门不出,一直在寻找突破的契机。
所以夜凌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来送别。
姜雅诗看这夜凌潇洒的背影,迎着夕阳,远远走去,是那么的帅,不由得又犯起了花痴。
他多想跟着这个男人一起离开。
但是父亲的病还未痊愈,整个归山城所有人的命,都要依靠自己。而且,南沽城方面的威胁,也不得不考虑。
少女不是无牵无挂,她,走不了。
终于,夜凌的身影没入了草原深处。虽然明知道夜凌哥并不会真的一去不回。但少女那情窦初开的心,依旧有一股深深的失落。
酸酸的,涩涩的,那或许就是,初恋的味道。
夜凌直到走入了归墟后,才稍微停下脚步。
为了怕吓到归山城的人,实力高达50级的小黑一直被夜凌留在了归墟附近徘徊。
他一进森林后,就吹个响亮的口哨。
口哨刚一响起,就有一个迅疾如电的身影,猛的从森林的深处窜了过来,一把将夜凌扑倒在地。
夜凌直感觉一个湿哒哒的、滑溜溜的粗糙抹布似得物体在自己脸上刮来刮去。
“好痛!小黑,给我停下。”
他亲昵的拍了拍扑过来的生物。
小黑自个儿在森林里徘徊的时候,不知道吃了多少暗夜生物,长得油光发亮。本来就已经够大的身躯,又长了不少。
人立而起的小黑比夜凌还高出许多,但仍旧像狗一样,看到主人后就兴奋。闻着主人的味道,甩着沉重的尾巴。它那鞭子似的尾巴一扫,就仿佛刮起了一股狂风,直将地上的落叶扫的‘唰唰’作响,飞到天空中乱舞。
“哇呜。”
小黑撒了一会儿娇后,献宝似的从嘴中吐出了大量的晶石。这些晶石都是这几天它吃剩下的僵尸和骷髅怪掉落的。
“真乖,干的真不错。都知道给主人挣钱了。”
夜凌宠溺的又揉了揉小黑的大脑袋。小黑眯着眼睛,一脸享受。
将晶石收起,他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翻身骑在了小黑的背上。小黑的背毛茸茸的,他一个人骑上去都显得略宽阔。
“走小黑,我们到归墟里找上一块上风上水的好地方,就把那里当做家。到时候种点花,种点蔬菜水果,自给自足。这种生活,想一想,嘿嘿,也挺好啊。”
夜凌把地狱魔狼当做马骑着,这一幕要是被本地土著看到,一定会惊的合不拢嘴。
小黑载自己的主人,一头扎进了归虚里,他们俩一找,就找了三五天。
这五六天里,夜凌找到的好几个地方都不太满意。要不就是没有水资源,要不就是山多地少。
终于,夜凌,在一个峡谷处找到了一块风水宝地。
那儿有一条小河,恬静的穿流过峡谷,形成了一大片冲积平原。也因为长久的河流冲刷,平原中土地肥沃。而且前方的高山挡住了归墟中阴冷的风。
所以这平原少有的没有归墟中刺骨的阴气,满处都是充盈鼻腔的,本应该属于森林的清新气息。
“就是这里了。”
夜凌对这块地很满意。
平原很大,足足有方圆5公里。树木的密度适中,不用过多的砍伐,就能形成一大片开阔的空地,让阳光照射进来。
有水源,温度也合适。
更何况这里,离归山城也仅仅只有三天的路,并不算太远。
确定了地点后,夜凌就开始忙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