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傍晚的时候,炎龙在手下期盼的眼神之中,闭着眼睛对手下挥了挥手,而他的爱犬还浑然不知主人的用意。
    不一会儿的功夫,营地里传来了肉香,已经饿了一天的炎龙也忍不住喉结上下滑动吞咽起口水来,不过想起自己的爱犬已经变成了烤肉,他还是黯然了那么一小会儿。
    谁让这头笨狗连抓只兔子都不会的?
    狗……肉很委屈,俺是斗犬,是斗犬,不是撵兔子的傻猎犬……
    这是它被杀的理由,这个结果说明,不管是人和动物,如果没有任何一点价值的话,结局肯定不会太好。
    忍着恶心吃完了分到的狗肉,炎龙和他的手下的脸上终于有点血色了,一整天的体力消耗,已经将他们累地筋疲力尽。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睡一觉,养足精神。可很快,炎龙就发现就连安静地睡一觉,也是奢望。
    青木兴高采烈地来请炎龙,并很讨人嫌地展示他在丛林中的优越感:“我们首领请大家吃肉。”
    肉是野猪肉,连毛带皮的半头大野猪。
    炎龙很愤怒,他有足够的理由猜测蛮牛部落,或者干脆说李顿是故意让他难堪。在他将爱犬杀掉吃肉之后,送来大块的猪肉,足够每一个跟着他的火魔人吃饱,这种行为是挑衅,是对他身份的侮辱。无能的贵族少爷,再一次被蛮荒小子给比下去了。
    他可是王国的贵族,是身份高贵的炎家继承人之一,拥有好几个大型庄园,奴隶上前,他怎么可能吃带毛猪?
    价值就是笑话……好吧,他承认自己没有吃饱,一条狗,二十来个人分,怎么可能吃饱?就算是他多吃多占,也不能分去一大半去。他感觉好像更饿了,这种感觉仿佛是堕落,自己明明知道不好,可就是忍不住地去想。
    耳畔还是青木这家伙喋喋不休的唠叨:“苍鹰部落简直太幸运了,这片山林里的食物多的几乎难以想象。成群的野猪,麋鹿,傻乎乎地站着都不知道逃跑。哎,对了,刚才闻到了你们好像烤肉了,吃的啥?”
    蛮荒人打招呼的方式。
    就算是吃的烤老鼠,也要挺起胸膛打一个饱嗝,努力从牙缝里飘出一丢丢的肉香,然后幽幽道:“野牛肉太老了一点,塞牙。”装模作样地弯一根树枝剔牙,表现出对高级食材的挑剔,来彰显自己的牛掰。
    炎龙看了一眼几个双眼放光,全无睡意的手下,垂头丧气地开口道:“你们吃吧!”
    他一个人去找李顿了,面对李顿那张仿佛写着你小子又来沾我光的臭脸,炎龙再也无法平复内心的激动,盯着李顿无辜的脸怒道:“为什么?为什么连你都觉得可以来作弄我?我是烈火王城的……”
    “……炎家的少爷,是帝国的精英,贵族院长老的学生……”
    李顿眯起眼睛,很配合的回答道。他还在心里默默地加了一句,这种这轱辘话,在爷们那个时代,一分钱听七段,还不带重复的。不过那个时代可没有高贵的大少爷,土豪不算。土豪的霸气侧漏,往往是钱堆积的效果。可是这种效果相比贵族来说,还是差了很多。这个时代的贵族对于奴隶有生杀大权,就算是死后,对于身边的人也有能决定身边人的生死,比如——殉葬。别说奴隶时代的社会了,就算是中世纪……在美丽富饶的欧洲,贵族在领地内也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少女的初夜权就是其中之一。李顿很奇怪,他脑子里为什么会冒出初夜权?
    可炎龙并不这么想,反而气不打一处来,发狠道:“你用这种伎俩来表示对我的不满,让我难堪,这可不是一个高明的手段。”
    听到这里,李顿才感觉到不太对劲:“我怎么了我,好心好意请你们吃肉,还错了?”
    “我刚刚杀了我的狗。”炎龙的意思很简单,他试图让李顿确认,蛮牛的人明明可以更快一点的。
    “狗是人类的朋友!”李顿对于那头凶猛斗犬的结果暗自默哀,认错了主人啊:“狗是最为忠诚的动物,主人就算是穷到连饭都喂不起,它们也能打起精神去寻找屎果腹,吃饱之后,回到主人的身边。这么忠诚的动物,你怎么下得去手?”
    “别说了!”炎龙大叫,他可不是良心发现,而是真被恶心到了。
    狗什么时候和人成为朋友的?炎龙很憋屈,他发现李顿的脑回路和他总是在一个平行的频率上,打招呼。每次,都让他措手不及。在蛮荒,狗肉的地位很低,仅仅比老鼠肉高那么一丁点,主要是因为这种动物天性太过烂漫,尤其是食谱过于广泛(比如说吃屎),以至于蛮荒人都不待见吃狗肉。
    想到这些炎龙有点恶心,虽他养的狗顿顿吃肉,从来没有吃屎的记录,可保不齐……
    明明很饿,却没有任何胃口。炎龙坐在火塘边的脸色如同火焰无法照耀的地方,永远是阴暗,晦涩的色卡。可是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斗犬虽然不如训练好的军犬那么好用,可接下来没出息的火魔人在丛林中恐怕要依靠剩下的那一头来果腹。
    没有了狗,怎么去找人?
    “还有一条狗,说什么也不能杀了,这是找到土佐的关键。”炎龙平静地开口道,语气却仿佛在埋怨李顿根本就没有把火魔人当盟友,就算是暂时的,帮忙筹备一点食物总不过分吧?
    李顿顺着炎龙的话,认为很有道理,点头认同道:“你们可以去打猎。”
    炎龙差点一口老血喷在李顿的脸上,如果火魔人能够在森林里狩猎,他还需要去杀狗吗?而且狗也能帮忙狩猎,等于是多了一个帮手。可是……火魔人根本就不会。他们除了能够分辨出少数几种果子能吃之外,对于森林中的动物,束手无措。
    他根本就不信青木说的话,野猪、麋鹿一个个傻站着等着蛮牛的人去猎杀。
    真要这么容易,自己也不会挨饿了。
    “可是在森林里没有狗是不行的,仅仅凭借留下的记号,根本就无法快速接近土佐。要是记号没有了呢?是不是到时候只能徒劳而返?”
    “这倒是一个问题。”李顿沉吟了一会儿,抬头问李造:“土佐距离我们大概有多远?”
    李造伸长脖子,好吧,依旧没有脖子,却努力地嗅着空气中的气味。炎龙冷笑,就凭借一个毛孩子装模作样地举动,他能骗到本少爷?
    炎龙打算看蛮牛的好戏,他就打算怎么一直盯着,看看蛮牛的人会玩出什么花样来?李造浑然不知,他已经被炎龙盯上了,还很认真地嗅着空气中的气味,良久,神神秘秘地开口道:“我好像嗅到了土佐身上的味道。”
    “哈哈,你小子装吧?你连土佐长什么样都没有见过,更不要说嗅到他身上的味道。”炎龙死死地盯着李造,他恨骗子,一直以来都是。可李造却没有这种被人盯上的觉悟,反而据理力争道:“是真的,我不骗你们。”
    “是松香的味道?”
    李造认真地说说着,他固执的认为炎龙是对他权威的挑衅,他需要证据。但在获得证据之前,他要解释清楚。不然到时候,他真的找到了土佐的随身物品,其他人不认的话,他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松香?
    这片林子没什么松树,如果是松香的气味,肯定不是来源于这篇林子。作为土著,蛮牛人自然有更大的发言权。松香是只有首领才会用到的东西,是权杖的粘结剂,也是权威的味道。
    “没错,是松香,就在那个位置!”
    李造说话的时候,突然手指一指,朝着火魔人烤肉的篝火而去。就连炎龙的脸上都觉得李造是个谎话精,这样的熊孩子干脆淹死在河里算了。火魔人在那片地方驻扎已经有几个时辰了,就算是蛮牛人有心,也不可能不懂声响地在篝火边上放上所谓的‘证据’。对于注定要被拆穿的谎言,炎龙嘴角冷笑,不屑一顾。而蛮牛的人却放下了烤肉,朝着火魔人驻扎的地方看去,李顿站起来,开口道:“去看看。”
    很快,他们在草丛里找到了一根绳子,绳子上系着一串白色的骨头。
    “是失败者的指骨。”雷巨看刚拿到手中,就闻到了松香的味道,随后他认出了手上东西的来历。
    看着有点眼熟,炎龙觉得自己的三观已经被颠覆,一个人却长了一副‘狗鼻子’,蛮牛的这帮混蛋一个个都看着都不像人啊!
    “这是什么东西?”蛮牛的人认出来并不稀奇,可炎龙不清楚啊!他凑近问道。
    “首领权杖上挑战者的印记,这根权杖应该属于土佐,毕竟在这附近也只有他有权杖了。”巫简直就是蛮荒百事通,自然没有他不知道的,只要是在蛮荒。
    “权杖?只有首领才有吗?”
    “当然。”
    炎龙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转眼看向李顿,指着李顿的鼻子就说:“他也是首领,为什么他没有?”
    李顿满脸的古怪,首领的权杖上的饰物倒是不难找,可是权杖是包着金属的装饰物,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打人,更不能上战场。唯一的作用就是表明首领的身份,仅此而已。蛮牛为什么没有权杖,这可不是打从李顿手里丢失的,而是蛮牛穷,穷到连首领的权杖都置办不起……
    他毫无征兆地脸红了,这很奇怪……不得不说,越是穷的人越有羞耻感,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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