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开始的时候挺简单。
    一桌的客人可能是喝多了,先是大呼小叫的,又要点歌,又要送花篮。
    那一桌都是些年轻男女,喝多了咋咋呼呼的,估计也是有点家底的那种,有几个女的更是嚣张的厉害。
    一般这种情况,老板过去劝一劝,要是熟客,送瓶酒客气两句,也就过去了。
    偏偏这个酒吧老板田罡是个另类。
    他本身背景不凡,开这个bar本来就是爱好,所以也懒得惯很多人的毛病。
    刚开始,只是招待的小弟过去劝了劝,后来看这帮人不依不饶的闹,田罡眉头皱起,直接就让保安过去,请他们离场。
    沪上懂行的,都知道田罡的脾气,不会在这个场子里胡闹,估计这帮人是外地的……
    三个身材高大魁梧,穿着黑色西服的保安走过去,礼貌却强硬的道:“不好意思,各位已经影响到了其他客人,请你们离开,今天的酒老板请。”
    按说连单都不用他们买了,已经算是给足了面子。
    可这帮年轻人却觉得受到了莫大的羞辱般。
    其中那个闹的最凶的年轻男子,从怀里掏出钱包,“啪”的甩出一张卡,扔在桌上,冷笑道:“哎呦,哥几个还从来没有被人请的习惯!来趟魔都,老子今儿还就要在这儿玩爽了!告诉你们老板,今天全场的酒老子请了!再让那个唱歌的妞过来,给哥几个唱首夜sh,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这儿的保安什么人没见过啊,以前那些曾经仗着家世在这里嚣张的不少人,后来全都跪了,哪吃他这套?
    直接上手,就准备把他们带出去。
    这一下,捅了马蜂窝了。
    那年轻男子估计平时在其他地方牛逼惯了,顿时眼睛就红了,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把枪来,指着三个保安:“我cnm的,看谁敢动手试试!”
    我擦,现在在中国,居然还有人敢在公众场合动枪!?
    顿时周围本来还在兴致勃勃围观的人们一片惊叫,更有些浓妆艳抹穿着清凉性感裙子的女人们吓得乱跑躲避起来,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这么热闹,自然也惊动了叶世坤等人。
    叶世坤抬眼看去,楞了一下,自语道:“这小子怎么跑这儿来了?”
    他知道这家伙是个愣头青,天不怕地不怕的。也了解田罡的脾气,想了想,站起身来走了过去。
    “什么事啊?小军,你什么时候来沪上的?怎么也没给我电话?”
    分开人群走进去,叶世坤随意的来到那个年轻人身旁,伸手将他手里的枪按了下去。
    “也不分场合地点,这玩意能随便拿出来吗?收起来!”
    那年轻男子虽然喝的有点多了,其实也没醉,看到叶世坤出现,也楞了一下,将手枪收回怀里,脸色顿时有点讪讪的:“额,坤哥,你也在啊……,你可别怪我,在京城我都没见过这么横的酒吧,点个歌都那么费事……”
    身为京畿重地卫戍司令的独子,赵军在京城是二代圈里最跳的几个人之一,不过恰好叶世坤的父亲叶兰亭和赵军的父亲是老战友,两家是积年世交,叶世坤既然出面缓和,他的面子,赵军是要给的。
    叶世坤笑笑,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
    赵军脸色微变,叶世坤告诉他这家酒吧老板田罡的背景,即使是赵军,背后也出了身冷汗。
    幸好事情没闹大。
    他这才有点庆幸的对叶世坤道谢:“我擦,大水冲了龙王庙,原来是自己人,幸亏坤哥你在,不然回去我又要被老头子用皮带抽了……”。
    叶世坤笑着点头,对保安说:“没事了,让大家都散了。”
    搂着赵军的肩膀笑道:“走,我请你喝一杯,介绍你认识一下老板,t。”
    两人走到吧台,田罡看了一眼赵军,问叶世坤:“你认识?”
    叶世坤点头:“京城赵司令的儿子,赵军,别介意啊,我弟弟。”
    田罡看着赵军,淡淡道:“以后欢迎你来魔都玩……,不过别再亮家伙了,替你老子惹事。”
    赵军乖巧的道:“知道了,田哥。”
    坐在卡座上蒋承信摇摇头,对易风道:“看,这就是权贵阶层,国内的现状如此,leo已经算是这帮人里比较靠谱的了。”
    有叶世坤和田罡在,赵军虽然不闹事了,但感觉还是有点在自己的一群小伙伴面前折了面子,也没多待,喝了杯酒客气了两句就匆匆走了。
    叶世坤回到座位上,看着易风和蒋承信两人的目光,摇头笑道:“见笑了,年轻人喝多了就这样。”
    尼玛,都玩到掏枪这么大了,你这么云淡风轻的说,真的好吗?
    易风和蒋承信都是普通家庭出身,对于二代中的这些破烂事儿,还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
    经过这么一个片段,三人的话题也被打断了,一时间场面有点沉默。
    忽然一阵香风飘来,那个刚才在台上唱歌的爵士女歌手走到他们的卡座前。
    走到近处,才发现她个子很高,至少有175,尤其是穿着高跟鞋的缘故,感觉更是高挑,一双长腿至少有95cm以上。
    “这位先生,谢谢你刚才送的gimlet。”
    叶世坤向旁边挪了挪,微笑道:“不客气,你唱的非常好……请坐。”
    女孩也不客气,侧身坐在他身旁。
    在闪烁的灯光中,叶世坤发现,她有一双极为魅惑的丹凤眼,有点像唱《high歌》的那个黄龄,很媚,很风情。
    女孩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听老板说,你们三位都是很懂爵士的客人,建议我过来认识一下,我叫辛可怡,你们可以叫我isabelle(伊莎贝拉)。”
    易风和蒋承信也和她打了招呼。
    叶世坤笑道:“很高兴认识你,isabelle,我是leo,……你是不是在纽约待过一段时间?”
    辛可怡有点惊讶的点头:“是啊,我之前在曼哈顿音乐学院(manhattan school of music)学习爵士乐。”
    她秀眉微微皱起:“我们是不是见过?”
    叶世坤摇头:“那倒没有,我是听你的口音感觉比较像。”
    蒋承信笑道:“喂,leo,你读书的那个康村说是在纽约,其实是离纽约几十公里外的山里,就别在这儿攀关系了!isabelle,我是纽约大学毕业的,离你更近!”
    几人说笑间,也就将刚才的这段小事淡忘了,恢复了热烈愉快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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