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该回家了。”满面慈祥的老爷爷和煦开口,同时还宠溺的摸了摸胖子的大脑袋。
    “白胡子、爷爷……”胖子停顿一下,脑袋已经不够用了。
    “对了,小姑娘既然是上天注定的姻缘,也随老夫一并归去吧。”
    在白胡子老爷爷的开口下,少女只是一个劲的点头,只有远处那个干瘪老头虽然有些害怕但又很不乐意的轻轻破口叫骂:“臭不要脸的,居然当着老夫的面拐骗我家孙女,死胖子,你快拉走这个白胡子,否则我张大道可要替天行道了啊。”
    胖子看着清醒过来,但完全不在乎人家仙风道骨风范的媳妇家爷爷,最主要是明明说要替天行道,却又摆出随时都会跑路的姿势,当下很忧郁。
    白胡子乐呵呵一笑,目光看向张大道,点点头道:“你们张家到了你这一代,真是有返璞归真的大气象啊。”
    “那是,我张大道是什么人,那可是生而为大道。”
    白胡子轻抚一把胡须,道:“可是你应该知晓,你孙女跟着你根本没有前景可言,更触摸不到那所谓天门,张大道,你张家历来算尽天下事,难道算不到这个,难道你又真算不出三林跟小西瑶乃是命中注定的一见钟情,难道你为了你张家那所谓的道连孙女的一生都要搭上,只是为了陪你风雨飘摇?”
    张大道哑口无言,不是不能辩驳,而是不想。沉默半晌,这个一向善于保命又胆小的张大道一反常态,收回要逃跑的姿态,冲着白胡子大喝道:“白胡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要是我孙女受了委屈,老头子我一定去抽死你。”
    白胡子老头但笑不语,轻轻点头,张大道还算满意的掏掏耳朵,转而看向宝贝孙女,伸出拇指嬉笑问道:“孙女,爷爷今天6不6?”
    孙女嬉笑着点头,同样伸出拇指,干脆道:“6!”
    爷孙俩特别的告别,孙女跟胖子随着白胡子消散在风中,张大道转过身,悄悄抬起衣袖擦擦眼角,仰头用醉拳的曲调唱道:“我生而为大道,我叫张大道;我豪气干云哟,让那天知道;人生于世不如意,万千都付诸一笑,天门不开,转身,不弯腰!”
    天高十万八千丈,我不登山不知高!老道凝重的握紧相依为命的算命布卦,大踏步远去,只是天高地阔的,哪里才是东海呢,猥琐老道尴尬的又迷路了,可是跟天较劲,岂能输阵,咬牙选定一个方向,头也不回的昂首远行。
    穿破石走了、胖子也走了,虽然他们很想寻找吾争,可机缘所致,无从选择,走得了无痕迹,走得满是牵挂,牵挂着那个傻乎乎的唯一兄弟。
    黄沙卷起,吾争背着宁何夕已经行过八百里,宁何夕已经忘却了除吾争外的所有记忆,每一天他们都在朝阳初升时起程,在夕阳落山时止步,在清风明月里仰望月光,诉说着温馨的话语。
    “女妖怪,你真的会忘了我吗?”最后的夜晚,吾争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宁何夕闭上眼睛,却依旧看得到皎洁的光芒,一滴泪水划过:“我不想也不能忘记你,我可以忘却所有记忆,唯独不舍得忘记你。”
    “那就不要忘记了,我还没背你到那尽头呢。”吾争很认真的盯着宁何夕的眼睛。
    宁何夕哽咽点头:“嗯,不忘!”
    “我听猪寻心说,他打穿东海是为了陪一个人看过十万里大海,可是他却忘了那个人是谁,女妖怪,我答应你,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忘记你,每天都会念叨一百遍。”
    “那你不是什么别的事都不用干了。”
    “这就是干了我所在乎的所有事啊!”
    宁何夕趴伏在吾争的肩头,体内伤势虽然止住恶化了,可却没有好转的迹象,只是在这一刻,却再无疼痛,只有那一股暖洋洋。
    “要是你忘不了我,女妖怪,我能不能叫你一声媳妇?”
    宁何夕轻轻一巴掌打在吾争的肩膀,但却没有呵斥,只是眺望着要蹦出云海的朝阳,轻轻点头。
    “太阳出来了,女妖怪,我们上路喽。”
    吾争的脚步快了许多,远望着那天的尽头,不在意体内还未恢复的伤势,奔行如飞,不为多看风景,只为与你赶到天的尽头。
    高山林海,溪流小谷,都留下他们的脚印,可慢慢的吾争放缓了脚步,木讷的脸上苍白如纸。
    “吾争,停下吧。”
    吾争止住脚步,身体不停的颤抖,胸口疼痛的难以呼吸,在女妖怪就要褪去所有记忆的最后一刻,仰天大吼:“女妖怪,我爱你啊!”
    宁何夕哭着笑着,眼中泪水滚落,哽咽道:“那一天,我在花果山遇见你,那一日,我在炼丹台望着你,那一夜,我在莲花台追杀你,那一年,吾争,我似乎又看到你站在恶龙塔的黑色铁门前,阳光照着你,你的脸上满是愤怒,可随后你笑了,我也笑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现在我闭上眼睛虽然要看不到自己了,却希望永远都能看到你。”
    脑海仅存的记忆终归尽数忘记,承载记忆的书卷一页页翻过,再多的刻骨铭心也抵不过书卷的翻页,最终只烙印下这最后的六个字,轻声呢喃:“吾争,我也爱你……”
    风沙狂啸,悲吼震天,吾争死死握住缠着他脖颈的玉手,一秒钟都不愿放开,可这天地谁悲,这风雨中谁哭?
    雨水打落的骤急,吾争紧握着那双曾抚摸自己脸颊,曾经握剑挡在自己身前的玉手,只是站着不动,雨水打湿了他的衣衫,却湿不了半分她的衣衫。
    “媳妇……”吾争在风雨中呢喃。
    “你是谁?”一道冷漠的声音自后背响起,一道森冷的剑意横在吾争颈下。
    吾争一怔下,失去记忆的宁何夕恢复清冷,强行抽出了手掌,一如往昔,对任何人都不假以辞色,对着吾争更是冰冷如铁。
    “我是笨蛋吾争啊。”吾争抹了一把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的东西,讨好说道。
    宁何夕冷冷的瞅了他一眼:“哼,你见过有笨蛋说自己是笨蛋的嘛,一看便不是好人。”
    “不是不是,我是好人,顶好顶好的人。”吾争急忙解释道。
    “好人更不会自夸,说,你是哪里来的妖孽。”玉手搭在剑柄,剑意积蓄勃发,横在颈下的剑气更是随之躁动,冰冷的剑气紧紧贴着肌肤。
    吾争没有理会她的举动,反而开心的眼睛模糊,在密集的雨线中指着自己道:“女妖怪,你记起我来了,我就是花果山的妖怪吾争啊。”
    “妖怪?”
    宁何夕眼神一厉,毫无征兆的出剑,剑意铺天盖地,实力增强了太多太多,颈下的剑气更是毫不留情的切向咽喉。
    在金光笼罩下的吾争眼中浮现难掩的悲伤,他没死,可比死了还要难受。
    “好厉害的妖怪,受死!”
    剑意蓬发,雨水洗剑更洗人,吾争的胸口被长剑洞穿,但下一刻金光不坏体爆发,骤然撞断了剑身。
    吾争低头看看金刚不坏体,凄然一笑:“你真的不是女妖怪了,金刚不坏体在女妖怪面前从来都不会启动,你不是了,哈哈,你不是了!”
    转身背对宁何夕,吾争急速离去,一步百丈,没入狂风骤雨中。
    看着却不能相认,远比不见更难受。
    “女妖怪,你因我身负仙根而如此,或许失去记忆,反而会更安全,那咱们就如师父曾经所说的那样吧,相见不如不见……”
    这一天,雨水太大,干涸的河流暴涨汹涌,一路入东海,而那人却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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