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ven》/《室友七宗罪》 作者:tang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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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用了几分钟读完邮件,突然意识到那桩特鲁罗酒店中发生的恐怖凶杀案恐怕比自己想得还要复杂:

    十一年前,leon sterndale最初接受警方调查时只能拿出一个模棱两可的不在场证明——他说案发当晚他在伦敦另一头的某家咖啡店中修改一篇学术报告,离开的时间根本赶不及穿过大半个伦敦杀人。警方询问了咖啡店的女招待,其中一位表示对leon sterndale有点印象,但由于咖啡店在大学附近,又正值学期末,当夜店里挤了一堆赶论文的学生,因此她不确定那天晚上他到底是几点走的。

    不过关键在于,sterndale说他当日离开时曾不小心撞到一位买外卖咖啡的女士,弄脏了她的外套,为表歉意,他给她留了名片,请她把干洗账单寄给他。

    sterndale并没有那位女士的联络方式,她也从没给他寄过什么账单,所以为了找到对方出庭作证,sterndale用尽了一切办法,包括让朋友轮流守在咖啡店里,登报纸广告,在附近发传单,警方也配合地提供了模拟画像给周边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

    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位女士看到了报纸广告,并且幸运的是她还留着他的名片——这位不在场证人或许并不十分完美,但综合sherlock方才指出的其他因素,已足够说服陪审团裁定leon sterndale无罪。

    ——此位关键的不在场证人,正是那年刚二十八岁,尚供职于一家知名化妆品公司的brenda potter。

    “天啊,sherlock,你不是在暗示……她当年为他做了伪证?”

    “不,我只是在说,当年她的证词成立需要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那时素不相识,否则将很难被陪审团采信,”sherlock意味深长地笑了下,“所以他们那时是真的素不相识?又或者只是假装成陌生人,共同演了一场好戏?”

    “呃……你怎么看?”

    “当年根据警方的调查,他们两人确无私交——但是joherndale博士的婚史:那时他已结婚三年,正处于事业上升期,假如这段婚外情因此被严格保密的话,不是没可能瞒过警方的眼。”

    “所以……”

    “joher在出庭作证三个月后辞掉了伦敦的工作,回到家乡,呆在一个‘伊甸园’里,一呆就是十年;leon sterndale在转年也辞掉了教职,于普利茅斯购置了房产,除了作为医护志愿者在世界各国飞来飞去,就是隐居在离她不近不远的地方,”sherlock不待室友说完便打断他,若有所思地陈述了一些事实,“根据资料我们可以得知,leon sterndale的夫人罹患的是精神方面的疾病,自理有碍,但并非真有性命之虞,因此我认为他们迟迟未将关系公开的原因并非是在等那位夫人撒手人寰,而只是由于他们不能将关系公开。”

    “所以那份证词真的是份伪证?”john抓住sherlock换气的机会赶紧把话问完。

    “但这不能完全说通——谋杀案的追诉时效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已废止,这么等下去可不是办法,”咨询侦探摇了下头,“事实上他们有许多更好的选择,例如宣称正是那场案件让他们相识相恋,案子并不一定会重新开庭审理,或者索性一起移民海外,远走高飞。但是他们没有,这就说明……”

    “说明什么?”

    “说明我们还需要问另一个问题——brenda potter,她究竟知不知道十一年前那场谋杀案的真相?”

    “什么?”

    “我是指,她是知道他杀了人,甘心做伪证帮他脱罪,还是连她都不知道他到底杀没杀人,只是出于对恋人的信任帮他演了一场戏?”sherlock对着室友假笑了一下,第一万次地用那种不屑的口吻评价道,“哦,爱情。”

    * * * * *

    ※ 出自第二季第一集的台词:

    “i'll be& door if you need me.”

    “why would i need you?”

    “ all.”

    ※ 剧中并没透露他们一起玩cluedo时谁输谁赢,可能虽然sherlock跟一个游戏吵架但他还是赢了= =

    五 wrath/愤怒(中)

    当夜他们宿在特鲁罗,就住在昨晚刚发生谋杀案的那间酒店。

    john原本以为是同居人想趁半夜溜回案发现场,偷偷搜集什么被警方遗漏了的重要证据,但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john,停下你那些可笑的猜测,”sherlock边主动办理入住手续,边用余光扫了室友一眼,毫不费力地看穿了他的想法,“反正今天上午你已经把行李存在这儿了,我只是不想浪费时间再去找另一家酒店。”

    john独自吃了晚餐,看了会儿电视,最后冲了个热水澡,裹着酒店的浴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很久都没能睡着。

    隔壁房间悄无声息,但john知道sherlock肯定还没睡,或许整夜都不会睡——他主动办理了入住手续,要了两个房间,而后闭门不出,这就说明他现在需要独立空间进行思考——问题在于john猜不出到底还有什么事情需要sherlock关起门来左思右想。

    此案的另一位死者,mennis是一位自由记者与撰稿人,这职业本身已可为brenda potter的杀人动机提供一个合理的推测——或许tregennis在计划着搞点爆炸性新闻,挖掘一下“社会道德标杆人士”的阴暗面,而leon sterndale正好在他的名单上。最终真被他挖到了什么有力证据,以至于brenda potter为了包庇情人与之同归于尽。

    john不认为这个推测会被自己的同居人嗤之以鼻——或许那些阅读john博客的读者总觉得这位咨询侦探破获案件的思路叵测难料、天马行空,但作为离sherlock最近的那个人,john深知事实恰恰相反:

    sherlock的思路始终严谨而富有逻辑,通过观察罗列出各种可能,然后从最可能的那一种着手,一旦走不通便飞速换去下一种,依序排除,逐渐接近真相。

    只不过sherlock的大脑实在是运转得太快了,除了mycroft,恐怕再没人能跟上他的思维节奏——那有点像是一道光在复杂的迷宫中呼啸穿行,旁人看来sherlock仿佛瞬移到了终点,但其实只是没能捕捉到他调整思路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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