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天就亮了,高山先去书斋诵读朝廷的典章制度,然后又到书斋门前的草坪上练习枪棒。为了不被别人看出异样,他就得遵循前任的习惯。
    可是,吃早饭的时候,看着一桌子好久没吃过的韭菜馅包子、肉饼、豆浆,他绷不住了,差点哭了。
    哥哥高琦、嫂子马氏、侄女小萱、侄儿小宝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
    小萱笑道:“二叔怎么了?”
    高山这才反应过来,立即拿起一个肉饼大嚼,然后笑道:“今天早晨练得太用力,饿坏了!”
    打这以后,他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倒也没有人怀疑他。
    刚刚吃过早饭,仆人高才走了进来:“二少爷,沈公子、江公子、郭公子来访!”
    高山手一挥:“快请!哦,对了,把我最好的茶叶泡上!”
    高才答应一声,就出去了。高山也整了整衣服,出门迎接。
    刚刚出了书斋,就看到三个书生并肩走进院子。
    中间的一个瘦高个叫沈委,左边长着双下巴的胖子叫江东流,右边那个满脸麻子的叫郭庆之。
    这三人都是高山在县学的同窗,大家朝夕相处,凑个酒局、逛个青楼都要一起去。
    “老郭、老沈、老江,郡考在即,你们不在家中苦读,怎么有时间来我这里闲逛?”高山笑道。
    因为平时里太熟悉,他们并不以兄弟相称。
    江东流指着沈委说道:“原本我们四人商定,要结伴前往凤仙郡应考。可是,这老沈却突然来找我,说有急事,要今天就动身!”
    高山看向沈委:“老沈,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凤仙郡有哪个相好的在等你?”
    沈委摇头苦笑:“哪里?我不是有个舅舅在凤仙郡嘛,昨天晚上,舅舅家派人送信,说是舅舅病重,我要过去探望!”
    高山说道:“老沈既然有急事,那就先动身吧!我们兄弟三个晚几天再走!”
    “对,我们在家复习功课更舒服,还有仆人端茶倒水更方便!”江东流说道。
    一直没说话的郭庆之也表示赞同:“是啊,有时想放松放松,去一趟本县的青楼也方便。我听说,凤仙郡的青楼可不便宜哦!”
    说完,三人都是哈哈大笑。
    只有沈委没笑,他在偷偷观察高山。
    “怎么回事?昨天晚上,黑风老人亲口告诉我,他已经拘了高珊的魂魄,高珊必死。可是,这家伙不是还活得好好的?”
    沈委与高珊同年入学,同窗十年。这十年里,无论沈委如何努力,高珊都能压他一头。最初,他对高珊只有羡慕,但是时间久了,羡慕就成了嫉妒,最后更是变成仇恨。
    沈委知道,他们这帮学生一旦通过了凤仙郡的选拔,都要回到原籍任职。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只要有高珊在,华阳县衙中最好的空缺肯定轮不到他沈委。
    所以,他秘密请来黑风山的黑风老人,为他除掉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黑风老人让沈委暗中搜集高珊的生辰八字、血滴、头发、指甲。为此,他不得不专门请高珊逛青楼,让妓女把高珊灌得烂醉,剪了高山的头发、指甲;扎破了高珊的指尖,取了血滴。
    原以为昨天晚上就达成心愿,所以今天一早,他就让家中仆人来到高家庄打听消息,验证一下。仆人在村里转了一圈,根本没听说谁家有丧事,就回去如实禀报。
    沈委不敢相信,立即找了借口,并拉了江东流和郭庆之前来。
    这一次,沈委大失所望。
    “黑风那老东西实在可恶,事情没办成,却白白坑了我一百两银子。”看着高山那谈笑风生的样子,沈委又暗暗发狠,“我这就去凤仙郡,看看能不能找舅舅帮忙,把这小子给做了!”
    高山虽然是蝗神,却没有读心的神通。他哪里知道,眼前这个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沈委居然包藏祸心。
    “既然老沈急着走,我就不留你在家吃饭了!”高山说道,“但是,我已经让下人沏好了茶,老沈,喝完茶,再走也不迟吧!”
    沈委装出为难的样子:“这个……倒不耽误!”
    三人跟着高山进了书房,大家一边品茶,一边商量着在凤仙郡相聚的时间、地点。
    突然,沈委问道:“高兄,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昨天晚上失眠了?”
    对高山来说,昨天晚上何止失眠,明明是一场借尸还魂。这么私密的事,他是不会跟任何人说的。
    再说了,沈委只是这个肉身的前任好友,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个时空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让他太信任。
    于是,高山摇头反问:“是吗?我昨天晚上睡得很好啊!”
    然后,他看向江东流和郭庆之:“老江、老郭,我的脸色不好吗?”
    江东流盯着高山看了一会儿:“没觉得啊,高兄的脸色一向都很白啊!”
    郭庆之的回答就搞笑了:“是啊,自从老高知道青楼的妙处,他的脸色就一直这么苍白!”
    这家伙三句话不离本行,高山拿他也没办法,只能一笑置之。
    沈委本来只是想试探一下,看看高山昨天晚上经历了什么,既然试探不出,也就作罢。
    品过香茗之后,因为沈委要去“探望他重病的舅舅”,就先走了。
    江、郭二人也要走,高山哪里肯放:“临考前一定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紧张,走,我请你们去怡春楼放松、放松!”
    接下来的几天,高山每天都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每当酒醒之际,他都禁不住感叹,人类真的会享受。要好好珍惜这个肉身啊!
    他对自己的身材还满意,大高个,魁梧剽悍。唯一美中不足的,肉身只是凡人的体质,一定要尽快找机会进行淬炼。
    又过了半个月,离郡考还有七八天,高山这才约上江东流、郭庆之,三人骑着高头大马,前往凤仙郡。
    其实,华阳县通过选拔去参加郡考的一共有十个人,但是另外那六个都是老实孩子,跟高山他们这些纨绔子弟志趣不投。所以,这次去郡城也不是同一批。
    华阳县离凤仙郡不过三百里,如果快马加鞭,一天就到。就算是步行,七八天也到了。
    正因为时间富余,这一路上三人走走停停,每看到一处景点,就会停下来玩玩。如果赶上天黑,他们就在附近找个村子借宿。
    第三天中午,三人来到了距离凤仙郡还有一百里的桑姥山。此处景致绝佳,三人忘情赏玩,一不留神日头就落山了。
    “高兄,看来我们今天晚上必须在附近借宿了!”江东流说道。
    高山没有异议:“郭兄,你骑着马到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村落!”
    郭庆之点了点头,骑上马跑了出去。不过一盏茶的工夫,他又跑了回来,喜气洋洋地说道:“快走,前面山坳里有一户人家,那家的丫头相貌都很标致哩!”
    高山和江东流闻言,立即精神一振,他们跳上马背,就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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