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寻看着路明非这个衰仔,感觉一切都没有变。
    没进入混血种世界以前,路明非单恋着陈雯雯,陈雯雯爱着校草赵孟华。
    陈雯雯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但她不说破,她依旧把路明非当小弟使。
    赵孟华也知道路明非喜欢陈雯雯,但他同样不说破。
    他就是想看路明非丢脸的样子,那能给他一种成就感和快感。
    进入混血种的世界以后,路明非摇身一变成了名校精英中的s级精英,这衰仔成了曾经仰望的陈雯雯和赵孟华那票人仰望的存在。
    可变牛逼了的路明非依旧没有选择当人,还是当一条舔狗。
    贵宾犬和土狗都是狗,哪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只不过舔狗路明非升级了,就和游戏里面换装备一样,他舔的对象也换了个高档一点的。
    从中产阶级的白莲花少女陈雯雯换成了富豪千金小公主气质的御姐诺诺。
    诺诺不可能不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
    她的外号叫小巫女,她有超过名侦探的接近非自然力量的强大侧写能力,她怎么可能不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
    但她也不说破。
    她带着路明非去山顶看星星,和路明非说只有你知道我的生日哦。
    她和路明非这个没什么恋爱经验的衰仔玩着暧昧,领他进学生会,收他当小弟。
    仕兰中学的很多人都知道路明非暗恋陈雯雯,甚至连楚子航这个和路明非不同级的师兄都听说过。
    而卡塞尔学院更夸张,在新闻部长芬格尔的无偿宣传下,所有人都知道路明非喜欢诺诺。
    诺诺的正牌男友凯撒也知道,只是他不在意,路明非就不配当他的竞争对手。
    一切都没变。
    真是天生犬骨路明非,舔道万古存永昼。
    所谓的舔狗的爱最后的结果只是感动了自己。
    付出了再多也没用,因为你跋山涉水去见的人不会牢记你,她只会记得自己跋山涉水见过的人。
    付出得越多,也陷得越深。
    未来路明非这个蠢材会为诺诺付出很多东西,包括自己一半的生命,甚至放弃了某个真心喜欢他的超棒的姑娘。
    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可他从来也不会说。
    他还要祝福喜欢的姑娘和那个又帅又有大胸肌的男人天长地久。
    这种在爱情中的无私奉献的老好人就是傻逼。
    做人不好吗?
    为什么要去当舔狗?
    是不是贱?
    是不是有病?
    确实是贱,确实有病。
    “喂,路明非,你这家伙是不是有病?“江寻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
    “你才有病,”路明非捂着脑袋嘟囔道。
    “回到我刚才说的那个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的故事。”江寻说。
    “你怎么又说起这个了?我知道了,如果喜欢一个姑娘就要祝她永远幸福快乐,即使不是和自己也没关系,我突然对你说的那本书感兴趣了。”路明非有气无力地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正看着在火光中率领着学生会和狮心会的人攻击龙王的凯撒。
    他是顺着诺诺的目光看着凯撒的。
    虽然略微有些不甘心,但他不得不承认,此刻的凯撒看起来确实像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皇帝,女孩子爱他很正常吧?
    凯撒这样优秀,自信,长得帅,温柔体贴又浪漫多金的男人不就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吗?
    诺诺在路明非看来就是一个小公主,公主会嫁给王子,公主会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童话故事里都是这样写的,写的明明白白。
    别人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他算什么妖怪?
    就算想跳出来抢公主,也不过是一只连名字都没有的无名小妖,王子都不比拔刀,他就被王子的扈从给乱刀砍死了吧。
    衰仔的眼神低垂,他在半个钟头前同诺诺一起在山顶泡山泉。
    泉水冰凉刺骨,但那一刻他的心是火热的。
    能不火热吗?
    和诺诺这样漂亮的姑娘靠得这么近,而且山顶黑漆漆的,除了他们俩个人以外,没有其他人的声音。
    给他一种全世界只剩下他和这个姑娘的感觉,于是他在一个叫路鸣泽的魔鬼的帮助下,送了诺诺漫天烟花。
    看着诺诺喜极而泣的美好笑容,路明非也跟着笑了起来,那一刻,他仿佛拥有了这个超棒的姑娘。
    他的幸福达到了顶峰。
    可就和灰姑娘遇到那个给他南瓜车和水晶鞋的仙女一样。
    午夜十二点一道,魔法失效,他又变回了衰仔。
    衰仔就该坐在台下默默地看着喜欢的姑娘嫁给别人,然后在心底真心真意地为她祝福。
    祝她和她心爱的人永远幸福快乐!
    “狗屁!我要告诉你的不是这个!”江寻双手按住路明非的肩膀,逼他看着自己。
    “喂喂喂,你要干什么?我对男人不敢兴趣啊。”路明非看着江寻的眼睛莫名有种发虚,他一紧张就会讲白烂话。
    江寻没有在意他说的这些奇怪的话,他很讨厌路明非的眼神,那眼神就像一条被人打断腿的狗。
    那回他在电影院把路明非捞出来的时候,路明非看着陈雯雯和赵孟华疯狂秀恩爱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
    现在的路明非看着凯撒和诺诺又是这样。
    真是有病,舔狗就是有病,可他看着路明非病入膏肓的样子又让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江寻来说,前世他很喜欢《龙族》这本书,读起来很有共鸣。
    这是因为他从主角路明非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条狗看一条狗的冒险故事,怎么会没有共鸣?怎么会没有代入感?
    他讨厌路明非现在的眼神,就像讨厌曾经当舔狗的自己。
    “你他踏马的听我说!”江寻看着路明非训斥道,“我很讨厌那本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的结局,我刚刚给你讲这个故事,不是要你明白爱一个人就要祝福她永远幸福的什么狗屁道理。”
    “我想告诉你的是,所谓的她能幸福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也许她嫁的那个男人表面上是个君子,背地里却是个烂人。”
    江寻又转向诺诺说:“我没有指桑骂槐骂你男朋友啊。”
    “嗯,我知道。”诺诺说。
    小御姐会侧写自然知道江寻的意思,就像她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一般无二。
    江寻看着路明非继续说:“那个你喜欢的姑娘,那个你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摔了的姑娘可能会被她嫁的男人作践、他可能会家暴她,伤害她,侮辱她,这些都不是你能控制的,因为你放弃了她。”
    “你还说你是真心喜欢她,你说的喜欢是那么的虚伪,因为你就这样放弃了她,你没有愿意承担她人生的勇气。“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无私的放手和虚伪的祝福归根接地都是一种懦弱。”
    “我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姑娘,就不要说什么狗屁的祝福。虽然你铁定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她的人,不过因为你爱她,所以你绝对不是最烂的那一个。
    “不要说什么配不配得上,配不上就去努力奋斗,至于现在,如果时间来不及了,她要嫁给别人了,你就去想尽办法去骗她,把她骗到手,因为你不骗她,也会有别人来偏她。”
    江寻说完搂住衰仔路明非的肩膀,老唐配合地跟着江寻的枪口走。
    他看向诺诺说:“师姐,生日快乐,今晚的烟花漂不漂亮?送你烟花的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哦,你猜猜是谁?我先给个条件吧,反正不是我和老唐,你能猜出来是哪个衰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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