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巷 作者:江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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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昂都能勃`起。他喜欢宋明武身上的味道,喜欢他站在厨房里打理食物的样子,宋昂一回家冰箱里都是满的。宋明武和一个满了的冰箱,对他来说就是全部的安全感。

    “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你。”宋昂低喃,沉醉在男人深邃的目光中。

    宋明武摸摸他的侧脸,手掌抱着他的半边脸颊,拇指轻轻刮弄他的脸蛋。宋昂偏过头来,温顺地在他的手掌心里蹭动,宋明武感觉到手掌的纹路都微微发热,他的指尖沾到宋昂眼角的湿意,他嘲笑宋昂,挺身插入,“喜欢我不好吗?”

    宋昂声音陡然拔高,“没让你动啊——”

    宋明武用力至上而下将他贯穿,“你不喜欢我还想喜欢谁,嗯?”

    “不是……嘤嗯……”宋昂只来得及攀住他的肩膀,咬他的肩膀,“哎你……你慢一点……”

    宋明武太清楚他在床上的习惯了,给点自由就浪的没边,非要按在床上操得一点空隙都没有了才肯乖乖收起他那套作妖的坏毛病,要不然是绝对一点便宜都不会给人占了。他索性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拉开两腿腿捅进去,那个贪吃的地方把他咬的死死的,跟上面那张一样不肯吃亏。

    架子床震得嘎吱嘎吱响。宋昂却无暇分心,他咬着嘴唇脸涨得通红,满眼全是情`欲。他揪着床单,隐晦的嘤嗯声从齿间漏出来。宋明武大力挺送,问他,“还喜欢谁,嗯?宝贝还想喜欢谁?说出来。”

    宋昂摇着头,甩开满眼的眼泪,被他强制掰开嘴巴,崩溃地哭,“没有了……没有了……”

    宋明武吻掉他的眼泪,带他一起进入高`潮。宋昂濒死般痉挛颤抖,表情脆弱却艳丽,泪痕清浅,眼睫湿透几乎无法抖开。月光照耀,宋明武屏息亲吻摇落在少年肩膀上的树影,他想起曾经冬日里萤火照亮的阴香树和漫天而来的芒草,少年宛如蝴蝶轻轻落在他的身边。

    文清的考验宋昂通过了。

    一个月后宋昂的人事调动通知下来了,他的打印桌还没坐热就收拾箱子搬到主楼去了,在办公室里也应起了不少的话题。

    宋昂又开始重现适应环境。文清带人的手法和周建不同。这女人要不是生不逢时肯定是做指挥官的。她手底下的人不多,但个个都是能打能干的,特长各异,功能有别,一颗子弹一个敌人,指哪儿打哪儿毫不含糊。他们上班时间弹性自由,但要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宋昂在她手里被训得跟条狗似的。有时候他半个月都闲在办公室上网,有的时候出差连喝一个星期,每天早上在不同的地方醒来连自己什么时候倒的都记不清楚。

    有天晚上宋昂给宋明武打电话,在五星级酒店高级套房一边吐一边哭,哭完了就发酒疯,“我不要喝了,我要回家,你来接我,我要回家,我不喝了......”

    宋明武在电话那一头心疼得不得了,“好了好了,明天就回家了,我去机场接你好不好?”

    宋昂摔手机,“你来这里接我!”

    “是是是,我现在出门去机场飞过去接你。”

    宋昂背靠着马桶,屈腿抱着自己,很委屈,“今天那个卖饼干的送了我们好多东西,手机六千多块钱一部的,听说能有指纹识别功能,你喜不喜欢,我带回去给你。”

    宋明武宁愿他自己摔得开心,“不喜欢,我不用指纹识别。”

    “那不给你了。我自己用。才不稀罕给你。”他这样说着,却一边失望地吧嗒吧嗒掉眼泪,“我喝了那么多才给你换一部手机,你为什么不喜欢?”

    宋明武想把他搂在怀里,他想象得到他的男孩是怎么哭的。他叹息,低声说,“我只喜欢你,宝贝,你不在家里我拿个手机也不能把它当着是你啊。”

    宋昂捂着嘴巴不停掉眼泪,哭得嗓子一抽一抽的,额前的头发早就被汗浸湿了。他浑身发冷,可这一次没有人凌晨半夜到酒店里来给他一个温暖的拥抱。

    年终算业绩的时候,文清特地点了宋昂的名字,说小宋虽然是今年才来的,但是表现很好。文清不经常表扬手下,宋昂心里不免有些自满。公司里很多人都知道,文姐手下一个小毕业生花样多很能干,特地从行政岗位上调来的,很多重大接待都有他在。文清那个地方虽然苦,但是待遇好,且不说工资和各种隐性福利,现在公司里中高层级别的管理干部基本上都在她那儿呆过,是一条往上爬的必经之路,何况宋昂年轻冒尖,可谓前程无量。

    年前宋昂忙到了年三十才能回家。他今年还在宋家过,和宋明武说好了,下了班回家吃饭。办公室里人走得都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大部分人提前几天买票回家了,宋昂毕竟资历最小,不好请假,在办公室里呆坐了一天,电脑看得眼睛疼,走到公共吸烟区去抽根烟。

    周建许久没见到他,逮着少年大大方方在吸烟区抽烟,“还没走呢?今年不回家?”

    宋昂也有些意外,“周经理也没走啊。”

    第二十四章

    开春重溪的房子贷款全部还完。宋明武结束了漫长的房奴生涯,完全拥有了人生里的第一套房子。他想花点钱把房子装修一下,拓宽主卧室,把黄海平原来那间改成书房给宋昂用。因为装修经验不足,他去建材市场挑东西,左左右右选不过来,也不知道宋昂喜欢什么样儿的。

    后来市医院那个杨医生给他介绍了做家居装修的一个朋友过去,倒是解决了不少麻烦。周末宋明武本来想和宋昂一起去挑家具的,结果宋昂被文清叫走加班去了。陪宋明武的人就变成了杨纬岚。

    “年轻人比较喜欢休闲一点的,价格没那么贵,过几年不喜欢了还能再换。”杨纬岚笑笑,“你爱人年纪比你小很多吗?”

    宋明武点头,“刚参加工作不久,我看他每天也挺辛苦,东西换好一点让他也舒服一点。也不用太花哨,主要是实用的就行。”

    杨纬岚给他挑了白橡木的床,“我个人偏向于大地色系,颜色搭配起来比较容易,男女都适合,居家气息浓。女孩子可能的话我建议选白橡木,感觉更柔和一点。深色的木头太硬了,估计你爱人不喜欢。梳妆台可以不用那么大,多大都不够她们摆化妆品的。”

    宋明武没刻意点破女孩子的问题。他挺喜欢白橡木,纹路细腻,质感平滑,木头没上油还能闻到淡淡的香气,四角各一个矮小的床柱,样式是经典款,很耐看。宋昂还很年轻,配这样柔和的颜色会很有味道。

    “那就这张吧,一米八的是吧?”

    “够吗?我看两米比较好。”

    这张床近一万块钱,杨纬岚本来是想送他的,但是有点担心他接受不了。刷卡的时候他试探性地把卡递了上去说恭喜你结束房奴生涯,就当送你个礼物吧。宋明武说,杨医生是怕等会儿刷卡机说余额不足想给我解个围吧?杨纬岚把卡收了回去,不勉强。但他挺好奇的,一万块钱买一张床对宋明武来说算得上奢侈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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