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把拉住。他下意识地朝那人挥出一拳,却被人轻轻松松卸了力道。
    林迟定眼一看,挡住他的人,竟然是庄遥。
    “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林迟收回手,一脸诧异地看着本不应该出现的庄遥。
    “沈先生让我来的。”庄遥朝林迟笑了一下,随即望下他的来路,“现在,沈先生的部下几乎全部都赶到云楼去了,百鬼来得比我们想象中要快得多,里面厉鬼的狂躁度也比估计中要大得多。所以形势并不乐观。我们也在这个城市生活了那么多年,自然要尽自己的一份力,不可能就这样看着它毁灭吧?至于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上面的形势一严峻,沈先生自然就开始担心你,需要一个人跟过来帮助你,我还欠着你人情,自然就毛遂自荐了。”
    “已经这么严重了吗?那我们赶快走吧,早点找到地灯,而且还有一大堆鬼怪跟在我后面!”林迟扯着庄遥就急着要走,不过庄遥摇了摇头,挣开了他的手:“你先走。”
    “哎?你不跟我一起吗?”
    “几乎整条阴路上的鬼怪都在往这里聚集,逃是逃不掉的。你先走,我来断后。”
    “可是这里的鬼怪有那么多!你只有一个人!我们快逃吧,只要逃到地灯那里,就没事了!”林迟摇了摇头,不愿意把庄遥一个人留下。
    “可是,你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地灯那里去,如果沿途被前后夹击,可就惨了。”
    庄遥痞痞地笑了一声,“你先走,这些鬼怪留给我来对付,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啊,我再怎么也是你爸爸亲手培养的嫡系呢。”
    林迟看了看渐渐逼近的鬼怪,还是有些犹豫。庄遥安慰他:“放心吧,阴路上的鬼怪只不过是些普通的小鬼,没什么厉害的角色,要全部解决也不是不可能,不过费时了些。你快去吧,时间不等人。”
    听到庄遥那么说,林迟心下稍安,确实如庄遥所说,时间已经不容他犹豫了。
    “可是,我的蜡烛熄灭了。”
    “快走吧,车到山前必有路。”
    林迟退后三步,朝着庄遥鞠了一躬:“庄先生,谢谢你。”
    庄遥笑着摆了摆手,转过身去专心对付起已经追到跟前的小鬼们,林迟咬了咬牙,继续朝前跑去。
    虽然没有了引路的蜡烛,但是好在跟庄遥分开之后,林迟要走的路都是笔直的,也没什么分岔路口需要犹豫。
    林迟顺着笔直的大路一路狂奔,刚想着或许不需要蜡烛也没关系的时候,路况急转而下,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小路和岔路。很快,林迟就意识到了蜡烛的必要性,他站在一个两条分岔路几乎一模一样的岔路口,朝左朝右犹豫不决。
    “右边。”一个声音突然弱弱地响起,林迟猛地抬起头,发现席楠正站在岔路口的右道上朝他微笑。
    “席楠?!你怎么也来了。”
    “还人情嘛,往右走吧。”男生低头笑了一下,“上次你帮了我和小北,一直都没有找到机会跟你道谢,这一段路,我送你一程。”
    “好。”林迟重重地点了点头,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右道。
    他当初帮忙的时候,从没想过要什么回报,可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当初帮过的人都愿意站出来帮他,这种满足的感觉,让林迟觉得浑身充满了斗志与力量。
    那一段路上,席楠一直给他指明方向,送他走了很长一段路之后,有些虚弱的亡灵抱歉地朝他笑笑:“抱歉,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接下来的路要你自己走。”
    “已经帮大忙了,谢谢你席楠。”林迟朝着席楠鞠了一躬,继续赶路,他奔跑在阴路上,带着阴气的晦涩的风刮在他的脸上,林迟觉得肺部生疼,不得不停下脚步来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小学弟,在这里,要屏住呼吸。”一个带笑的声音传来,林迟一惊:小学弟?难道又遇上熟人了?连忙抬起头朝声源地看过去,发现萧铭正坐在路边的花台上,朝他招手。
    “萧铭学长?!”林迟吃了一惊,“你不是投胎去了吗?”
    “我是枉死的呀,阳寿未尽,投胎还轮不到我。”萧铭笑着说,“倒是小迟你,可真狼狈啊。”
    “哈哈。”林迟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他狂奔了一路,自然已经没什么形象可言。
    “这百鬼暴乱之后,连阴路也跟着乱了起来。”萧铭站起身来,嘱咐林迟,“闭气,这一段是毒气路。”
    “哎?到底怎么回事啊?”林迟听话地用手捏住鼻子,闭气之前问了一句。
    “有个带毒气的恶灵跑到了这一段路上,阴间因为这次的百鬼暴动乱成一片,也没有阴差来管这毒气鬼的事情。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能偷偷溜上来。这次百鬼暴动的事情波及得广,消息也传得快,我听说楼大人让你一个人走阴路下来找地灯大人帮忙,你又要路过这段有毒的路,这才急忙赶了过来。”
    林迟闻言,立马从亮晶晶充满了感激的神情看着萧铭,萧铭被看得无奈一笑:“别谢我,我可是来还人情的,当初多谢你插了一脚,才保住了那个笨蛋的命。”
    笨蛋?
    林迟歪了歪脑袋,然后反应过来,萧铭说的,应该是他的好友楚凌。于是林迟摇了摇头,觉得这个不能算是他的功劳。不过因为不能说话的缘故,跟萧铭沟通不能,只好任由萧铭带着他走出了这段毒气之路。
    “这个毒气对鬼没有什么危害,但是对人就说不准了。拐过这个弯,我们就出了毒气覆盖的范围。不过我也只能送你到那儿了,接下来的路,应该会有另一个人陪你一起。”
    好不容易离开毒气范围可以开口,林迟立马问出了心中的问题:“另一个人指的是谁?”
    “到那儿你就知道了。”萧铭神秘地眨了眨眼睛,“行了快去吧!抓紧时间。”
    “好!”林迟点了点头转身欲走,萧铭却又叫住了他。
    “小迟……”
    “嗯?”
    “如果可以的话,帮我向楚凌带句话,让那个笨蛋别再因为我的死耿耿于怀了。”
    “好,我肯定会记得的,还有吗?”
    “没有了,再见。”萧铭朝他摆了摆手,林迟回以鞠躬,然后分别。
    离开毒气段之后,林迟继续顺着大路迈进,可随着他的前进沿途越来越黑,很快就伸手不见五指,林迟不得不停下了脚步,没有引路蜡烛,在这个地方简直寸步难行。
    而且萧铭口中那个会陪他走这一段的人,到底是谁呢?
    正想着,一双手突然从身后捂住了林迟的眼睛。
    “小迟,猜猜我是谁?”清丽的女声带着笑意,整个人扑在了林迟身后。
    林迟用手覆盖住那双捂住自己眼睛的手,无奈地说:“学姐,这里那么黑,你不蒙我的眼睛,我也看不见你。”
    身后的人轻笑了一声,放开了林迟,林迟转过身去,轻轻地叫出了身后那个人的名字:“唐雪,没想到会是你。”
    “哈哈,你遇到麻烦,学姐怎么会坐视不理呢。”唐雪笑着拍了拍林迟的肩膀,她整个人在漆黑的坏境里散发着淡淡的蓝光,如同她本体的尸姬一般优雅美丽。
    “你们是约好的吗?一个人陪我走一段路?”
    “不、应该说是,不约而同吧。”唐宣俏皮地眨了眨眼睛,随后双手合十,在林迟面前慢慢摊开,随着她的动作,无数的尸姬从她掌心飞出,四散开来,四周很快遍布着漫天飞舞的尸姬,它们忽上忽下忽明忽暗,带着点点蓝色的荧光,照亮了整个空间。
    借着尸姬的荧光,林迟这才得以好好观察这里,一个如同沼泽一般的地方,地面上布满了黑色的水坑,深不见底,踏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林迟吞了吞口水,为自己刚才没有鲁莽行事暗自庆幸不已。
    每一次尸姬的出场,都华美到极致,梦幻到震撼,林迟愣愣地看着漫天飞舞的蝴蝶,在唐雪的指引下慢慢变形,在半空中形成了一条蜿蜒至远方的光路。
    “走吧小学弟!”唐雪一把抓起林迟的手:“这一段路,换我陪你走。”
    林迟愣愣地被他强势的学姐拽上了路,沿途蓝蝶纷飞,让人觉得十分不真实。过了好一阵,他才呐呐地开了口:“我没想过,你们会来帮我。”
    “我当初也没想过你会帮我,所以当我知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千万不能让小迟失望。”唐雪转过头来朝他微笑:“你信因果吗?我信,我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当初唐熙的恶因已经结了恶果,小迟你一路种了那么多善因,命运终会回赠你最丰厚的善果。”
    在唐雪的护送之下,林迟很快达到了地灯的城堡。这一段漆黑的路,其实是林迟整个行程中路程最长的,沿途也不是没有突发状况产生,尸姬耀眼的荧光铺就的光路,在其他鬼怪眼里同样是非常醒目的,只不过来找茬的小鬼在强悍的地狱蝶面前如同蝼蚁,根本不用林迟为之费心。
    唐雪将她送到了城堡门外,然后笑着朝他告别:“学姐就送你到这里了,接下来的路应该用不着我小迟也可以自己搞定的。但是小迟你记住,只要你需要学姐,无论什么事情,学姐都会尽力帮你的。”
    “谢谢学姐。”林迟是真的很感动,他心里非常清楚,如果这一路上没有这些人的保驾护航,他根本没法那么快那么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告别唐雪之后,林迟一人进入了地灯的城堡,小白欣喜地出来迎接他,她和上次见面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依旧非常依赖林迟,拉着他就往城堡里走。
    城堡大门关上的前一刻,林迟突然回头看了一眼月亮。此刻,阴路上高悬着的明月是满月,金黄色的月亮,是那么地漂亮,林迟眯起眼睛几乎陶醉在这样的月色里。
    突然,几个画面闪过了林迟的眼前。
    明月之下,庄遥终于解决掉最后一批小鬼,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各种各样的小鬼,而庄遥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狼狈却不失风度地靠在拐角处抽烟,点燃了香烟之后,他抬起头跟林迟望着同一轮明月。
    席楠踏月而归,月色之下,纪北单薄的身影独自站在单元楼的楼下,静静地等着他归来。席楠慢慢地靠近他,纪北抬起头,目光撞进席楠的眼里,两人相视一笑,一同进了家门。
    萧铭独自一人走在阴路上,风轻轻刮起了他的头发,他突然若有所感地抬头看起了月亮,然后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最后,唐雪静静地站在城堡外面,抬头看着漫天的星星,周身环绕的尸姬在月光下闪闪发亮,梦幻得叫人挪不开眼。
    “小迟,地灯在等你。”小白的话打断了林迟的思绪,他点了点头,跟着小白走进了城堡里。
    林迟拦下了鬼哭狼嚎地朝他扑了过来的地灯,冷静地朝她说明了来意。
    “百鬼暴动?”地灯皱起眉头,显然也意识到了严重性。她一边联系天命,一边带着林迟往云楼赶去。
    因为有地灯在的缘故,之前一直困扰着林迟的阴路现在已经不再是问题。两人很快通过了阴路回到云楼。
    等两人来到时,云楼已经满目疮痍,不过好在他们坚守住了,没有让一个恶鬼离开云楼。
    这也是林迟第一次看见地灯的本体,庄严漂亮的大地之灯如同花瓣一样层层绽开,缓缓高悬于云楼之上,灯光亮起的那一刻,百鬼皆寂。
    下七层的暴动由于地灯的及时赶到,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伤亡。当然,最大的功臣还是跟百鬼直接对抗,拖延了时间的云楼众人。
    地灯并没有多待,镇压了百鬼之后就急匆匆赶到阴界去了。林迟自然留下来清理战场,他在云楼里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人,丹青、小哥、沈先生的胡秘书、很久没见的燕翎、已经灵活了不少的怪力loli红袖、仆西叔叔、还有那个传说中喜欢扒人皮做嫁衣的仆西的租客……林迟站在凌乱的云楼大厅里,看着血战百鬼之后都有些狼狈的爱人以及亲友们,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他默默地走向瘫坐在椅子上的楼祈,一身狼狈的爱人也心有灵犀地抬头看向他,然后敞开双臂,迎接了他的拥抱。
    拥住楼祈的时候,林迟心里满满地,有满足、有感动、有自豪。
    ――我们拯救了这座城市。还有这座城市里,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擦肩而过的、素未谋面的、爱过和相遇过的人们。
    故事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林迟的生活再一次恢复了正常。他这一世一直广结善缘,最终收获了很多,友情、爱情、亲情……至于他的亲友们?
    云静最近恼怒于云楼的重建工作,这意味着她要需要忍受很多不认识的人进出云楼。
    沈靖寒打着保养玉的名号将淮音吃了又吃,淮音最终恼羞成怒搬回了云楼。
    红袖是打扫战场时的一大主力,亡灵残躯几乎都进了她的嘴里,好处是她的智商明显有了质的飞跃。
    听楼祈说,丹青和小哥在一起了。林迟策划着喝喜酒那天一定要把丹青关在包房里说一晚上的冷笑话,报复他这些年来听过的包间鬼故事。
    云楼里还是住着很多诡异的人偶,林迟偶尔会找他们聊聊天。
    沈靖寒还是跟楼祈互相看不顺眼……日子虽然有些鸡飞狗跳,但总的来说,非常美好。
    ―the end―
    汐棠说:
    正文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明天开始更番外,把大家关心的问题交代清楚,就正式完结了。所以想看什么番外,速度点哦~
    chapter143 番外:林家的三年后
    自从供奉起了从林迟养父手中拿到的那块转运石,林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过了。
    起初,林家人并不相信那么小小的一块石头能改变什么,而且还是从看起来并不喜欢他们的林迟养父手中得到的。只不过仆西展现出来的能耐让他们忌讳和尊敬,仆西本人又对这块石头推崇之至,林家人也就跟着对这块石头半信半疑了。不过,他们心想着不就供奉一块石头吗?供奉起来也不是多麻烦的事情,于是供着供着也就这么供起来了。
    可你还别说,自从供奉了这块石头,林家人的运气是越来越好。刚开始的时候,以为不过是巧合,可是没过多久,林家人发现,自己的运势还真不是普通的好。
    事情的起因是林父去菜市场买点小菜,结果摊贩找不开零钱,林父看了看菜市场门口有家卖彩票的,就进去买了张彩票,换点零钱。可谁成想,就那么顺手买的一张彩票,让他中了五百万。
    得知中奖消息之后,林父简直要乐疯了,他开始意识到那块被仆西另眼相待的石头或许真的不简单,于是他赶忙回家拿着那块石头擦了又擦,毕恭毕敬地供奉起来,石头的前面甚至被小心翼翼地摆放了供果。
    那之后,一切都变得无比的顺利,林父用那五百万做了点小生意,结果钱滚钱利滚利,小生意越做越大,他的身价也越来越高,很快成了暴发户。这样一来,压在林母身上的生活的担子也就没有了,她便安安心心地呆在家里相夫教子,过起了贵妇人一样的生活。连成绩并不是特别好的林军,都在高考的时候超常发挥,考上了原本想都不敢想的名牌大学。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着,林父每天忙于应酬,林军有足够的零花钱可以挥霍,林母每天约着人打打麻将,学学插花。林家人的相貌其实都不差,不然也不会生出林迟这样的孩子。以前是没钱没能好好打扮自己,现在有钱了,也有了时间收拾打扮,她们凭借外表的优势,竟然混进了k市上层的圈子里。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转运石在其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现在的林家人,每一天都非常的充实,只是,从没有人提起那个原本应该在这个家享有一席之地的林迟,只有在林母偶尔插花插累了的时候,会想起那个有缘无分的大儿子。
    ――如果当初的家境有现在那么好,就不用把大儿子赶出去了啊。
    做母亲的人多愁善感了一下,但随即又想起了那个永不相见的毒誓,她唏嘘了一下,不再想这件事,转而考虑起晚上穿什么衣服,去参加哪里的聚会。
    因为有了钱,他们早早就从当初的破旧小屋搬进了大大的别墅里,只不过现在,这个大大的别墅里,时常只有林母和一些佣人在。
    林军去上大学自然住校,林父近年来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这空荡荡的别墅里,通常只有林母一个人,她有时静静地插花就插过了一天,有时会呼朋唤友,找些牌友来打麻将,消磨一下时间。
    林母看了看时间,时间还很早,她约了牌友们下午开一个牌局,但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于是她拎起包,准备去美容院做一个保养。她自己也清楚,这些日子以来,林父回家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接连好几天都不回家里睡觉,跟朋友抱怨的时候,朋友提醒她,该不会是林父外面养了其他女人吧?
    对此,林母嗤之以鼻,养了又怎么样呢?难道还能跟林父离婚不成?她穷了一辈子,现在好不容易才过上这样的好日子,让她离婚过回穷日子,她是绝对不乐意的。更何况,现在只要跟林父提起让他回家,她就会收到一大笔汇款,无论是购物还是牌局都能满足她的欲望,何乐不为?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有了钱,谁还会在乎什么所谓的爱情?林母笑着走出别墅,司机已经等在外面了,她心里盘算着,今天的牌局要好好发挥,不过也得给孙家的太太放放水,联络一下感情。
    另一头,林军站在夜总会门前,给林父打电话要钱,今天他要跟兄弟们去新开的夜总会体验一下生活,所以这个月的生活费就有些拮据了。
    林父正抱着年轻貌美的情妇温存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接起来,那头是林军年轻张扬的声音:“爸,给我打点钱,我们要出去玩……”
    “好好,你等着。”林父笑骂了一句,挂断了电话,朝情妇说,“这个臭小子,就知道要钱。这好的大学,花销可真高。”
    “你有本事,儿子也争气,供得起就不要在乎这点小钱啦~”情妇软软地依偎进林父的怀中,林父的手在她凹凸有致的身子上不规矩起来,他就喜欢她体贴大度,从不争宠,不像家里那个,动不动逼自己回家。
    罢了,糟糠之妻不下堂,好在给她点钱,也就不闹腾了。
    ……原本和谐的一家人,在贫困和鬼怪的恐吓面前都没有被击溃的一家人,在金钱面前却轻易地土崩瓦解。但又因为金钱,他们神奇地找到了彼此最契合的点,各自愉快地继续生活着,这不得不让人唏嘘。
    不过,林家供奉的这块所谓的转运石,可是沈先生悉心挑选的。如果仅仅只是达到这样的效果,沈先生是万万不会满意的。
    这块又被称为恶魔石的石头,是恶魔用来恶作剧的小小道具,可以将人一生的运势集中在三年里。供奉恶魔石的人类,在头三年里运势满满,心想事成。三年一到,就是从天堂跌在地狱的时候。
    人类的劣根性注定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落差,所以造就了很多的悲剧……――这时,只要你侧耳倾听,就能听见恶魔的笑声。
    三年转瞬而逝,这三年里,林父渐渐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林母每天沉迷于牌局,时常一掷千金;林军在学校里纵情声色,早就不务正业。
    三年后的那一天,仆西坐在鬼食里,突然咧开了嘴角。
    林父公司的财务主顾悄悄卷了公司资产逃到海外,林父恼怒之余,竟然天真地以为能够逢凶化吉,这三年转运石给了他太多盲目的自信,让他相信只要自己想,就一定可以逢凶化吉。于是,他借了高利贷来周转资金。
    每天闲在家里的林母已经不再满足与牌局了,跟她熟识的一位太太见她无聊,便介绍她去了k市的高级赌场,第一把试手赢了个满堂红之后,林母沉迷上了那种一夜致富的快感,从此开始了不可自拔的赌博生涯。
    林军在学校里出了门的能玩,认识了几个所谓的好友之后,被介绍到了一家涉黑夜总会,玩乐的时候不小心染上了毒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吸毒的事情暴露,被学校开除。
    三年之后,这家人再一次聚首,竟然已经物是人非。
    面对高利贷的追债,林父惶恐不安地堵住了大门,他的情妇早在发觉他已经没有压榨价值之时就干脆利落地离开了他,他回头看看妻儿,心中感叹道果然还是妻儿最好,这几年被声色迷花了眼,竟没有看到他们的好。
    可是,被声色迷花眼的,又何止他一个。
    林母在林父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偷偷变卖了他们最后的别墅,企图在在赌场上扭转败局,不、或者应该说,她已经戒不掉赌瘾了。结果自然是满盘全输,输掉了他们最后的容身之所。
    林军一直被林父林母照顾得很好,好得不懂人情世故,没有经历过波折磨难。他一直想着自己家里有钱,可以纵情挥霍,无论是吸毒还是被开除都不是什么大事。可谁知兵败如山倒,等他回到家里时,才知道家里已经破产,连别墅都被母亲变卖去赌博了,一家三口只好搬回了当年那个小小的屋子。未经磨砺的少年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落差,他不敢置信,他痛苦他嚎叫,可是都无济于事。
    好好的家庭,在不到一个月里土崩瓦解。
    林父不相信,每天抱着那块转运的石头喃喃自语,甚至想要辗转,找到仆西。林母偷出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去变卖,好拿去继续赌。林军接受不了这样的落差,整日整夜将自己关在屋子里。
    那一天,楼祈跟林迟带着已经是个小小少年的云宝出去采购。楼祈刚刚将车停在小吃街前面,林迟这个正宗的小吃货就撒欢地冲了出去,楼祈摇了摇头,带着云宝跟在后面。
    突然,云宝拽了拽他爸爸的袖子:“那个人看起来跟爹爹有些像。”
    “……”楼祈顺着儿子指的方向望过去,一个男人蹲在街道上,前面摆着一个破烂的碗。楼祈仔细辨认了一下,这个男人,可不就是林军吗?
    “他是在乞讨吗?”云宝耸肩,掏出零钱想要走过去,被楼祈一把拦住:“带你爹爹绕开他。”
    云宝不明所以地看了自家老爸一眼,然后乖乖地追上了林迟,以美食为由带着他远远绕开了那个乞讨的人。
    楼祈在他们跑远之后,走到林军面前,往碗里放了几枚硬币。
    起身的时候他眯起眼睛,算了算时间,这个时候距离沈先生把恶魔石给林家,已经快四年了……
    chapter144 番外:云静x仆西
    由于云楼被毁坏之后,林迟一直住在面馆里,又忙着给云宝选一家合适的幼儿园,所以等他知道仆西看上了云静并展开了攻势之时,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天了。
    起因是云楼在那次百鬼暴动中被毁坏了,急需修缮,但因为云静的恶鬼的身份并不方便出面办这件事,所以云楼的修缮本来是交由沈先生负责的。只不过,沈先生那一阵忙着“修缮”淮音,于是转个背就将这件事交给了好友仆西。
    林迟对仆西的印象就是“鬼食的老板”以及“半吊子的天师”,听闻他追求云静的时候,着实吃惊得合不拢下巴。
    根据林迟八卦来的消息,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当初镇压百鬼暴动的时候,仆西被沈先生叫到云楼里来帮忙。仆西初见云静的时候,她穿着黑色的旗袍,裙摆上绣着妖娆的虞美人,她静静地伫立于百鬼阵前,艳丽的脸庞上决绝而冷峻的神情一下子就吸引了仆西的目光。从那个时候开始,仆西就一直注视着云静。
    她是k市鬼王,手下那些凶残的人偶看得仆西这个恶魔都有些发憷,她站在战线最前方,以雷霆之势阻挡着百鬼的侵袭,从开始到结束,她甚至连一步都没有退后过。
    因为觉得不方便移动,打到一半的时候,云静干脆利落地撕下了旗袍的下摆,她随手扔掉那块绣着虞美人的下摆,朝着百鬼嗤笑一声,然后展现出了云楼给她这个主人的优待。
    ――在云楼里,云静是无敌的。
    来之前,沈先生曾经这样告诉仆西。此时此刻,仆西深深地赞同了沈先生的话,云静何止是无敌的,她简直就是女王!看那举手投足的英姿飒爽的女王范,仆西简直就要跪舔了。
    所以当沈先生拜托仆西帮忙修缮云楼的时候,仆西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下来,那热络的程度就好像不是他要帮沈先生忙,而是沈先生帮了他大忙一样。
    第二天,仆西带着一只装修队伍入驻云楼,施工队在大厅里忙得热火朝天,仆西则搬了靠椅躺在云楼的院子里,惬意到不行。施工队乒乒乓乓的声音,吵得云静恼怒不已,但是为了修好云楼,她又不得不忍下去。所以当云静在顶楼看着仆西一脸欠揍地躺在院子里时,简直恨得咬牙切齿。
    本以为这个男人一旦修缮结束就会立刻离开自己的视线,所以云静不停地安慰自己,劝自己忍一忍,可谁成想,这个令人恼怒的男人竟然搬着家当住进了云楼。
    “我身为云楼修缮的督工,自然是要住进来的,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我也好就近发现就近解决啊。”仆西拿着修缮的借口,用得那叫一个冠冕堂皇。
    这里顺便说一句,仆西的家当并不多,只有一个小皮包和一个租客,小皮包里装了几套衣服,租客就是那个沈先生口中喜欢拿男人的三寸人皮做嫁衣的奇怪女人,所以仆西麻溜地搬进了云楼。
    毕竟是沈靖寒的好友,现在又在帮忙修缮云楼,云静没有将人赶出去,而是默认了他们住下。仆西反客为主,自己在三楼选了两间屋子收拾干净,一间给自己,一间给了他的租客。
    对了,仆西的租客叫做商陆。
    ――商陆,别名牛萝卜,系商陆科商陆属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多年生粗壮草本。根粗大,块状。夏秋开花,白色,浆果,紫黑色。根可入药,俗称“章柳根”。其味苦,性寒,有毒,归肺、肾、大肠经。
    林迟对那个被沈先生赞誉为奇怪的商陆非常感兴趣,所以上面那么一大段内容,是他让百科全书?楼祈给他科普的,只可惜林迟在中药学上没什么造诣,到最后,他也只记下了:商陆,有毒。
    商陆对房东临时决定的搬家并没有什么不满,相反,她很喜欢云楼,特别在是跟红袖一见如故之后――毕竟一个喜欢做衣服,一个是任劳任怨身材标准的活动模特。
    云静倚靠在三楼的走廊上,静静看着商陆跟红袖在大厅里玩闹,商陆从不说话,红袖磕磕碰碰,看起来,竟然没什么违和感。这几天,她已经开始慢慢习惯生活中多出了仆西和商陆。
    “商陆是早些年我救起来的丫头,她结婚那天,爱了七年的未婚夫跟前女友私奔了,她一个人穿着嫁衣,开车追了出去,结果,出了车祸。”仆西来到云静的身边,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她看的是商陆,便解释起来商陆的由来,“被救起来之后,她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无论是未婚夫还是她自己,全部忘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唯一记得的,就只有那一手缝纫绝活。”
    仆西看着楼下不说话的商陆,笑着说:“她做的衣服都很漂亮,我曾经在鬼食旁边给她开了一家店,专门做服装定制的。她什么衣服都做得来,但其中最拿手的,就是嫁衣。她做的嫁衣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只不过商陆有个怪癖,如果要她做嫁衣,必须拿新郎背后的三寸人品来换,她能用那三寸人皮做成最美丽的衣,只可惜,到现在为止,我只见过她做过一件。商陆是个奇怪的丫头,我救了她那么多年,她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到了云楼,反倒是开朗起来了。想来,大概是她一直没有遇见对的人。”
    “哦,”云静无视掉仆西最后那段饱有深意的话,岔开话题聊起了嫁衣,“真想见识见识,商陆的嫁衣。”
    见云静被勾起了兴趣,仆西立马趁热打铁:“如果你愿意,我愿意为你剥下我的皮。”
    “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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