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椒从厌结的手里,经由长兴,递给负责煮肉的部众。
    他打开袋口,将里面的花椒倒在手上,仔细拨弄了几下,然后又凑到鼻子近前闻了闻。如此小心,怕的是白慎在其中下毒。
    再三检验,才终于把花椒扔到了锅里,同肉一起煮着。看似鼓鼓囊囊的布袋,实则也没有多少。但在入冬的蛮族部落里,能弄来花椒就是一种能力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两点有时候很容易混淆。
    到底是有了身份,才会有这般能力。还是有了能力,才能获得这样的身份,很难分清。
    白慎和厌结一样都是部落的盟主,不同的是,他已经拥有这个位置的时间要比厌结长出去不少。
    都说所在的位置更能磨砺人,那白慎要比厌结经受的磨砺更多,自是就用拥有了更高的眼界,更宽广的人脉,这些都是能力的一部分。
    “这些花椒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厌结问道。
    他的部落要比白慎部落更加靠近下危城。
    出了华容夫人的华容道,第一站就是此地。按理说白慎部落中没有的东西,其他部落更不可能拥有。但今日白慎却大大方方的拿出了一袋花椒,着实让厌结有些想不明白。
    即使还有胆大的流人商队,也应当先行路过这里,再往大漠更深处进发。
    厌结部落之所以能成为漠南六大部落中最强大的,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
    不管是流人的商队还是其他,能够携带的货物都是有限的。最先挑选的人最有优势,只要有钱,甚至可以把他们携带的货物全部买空。
    长此以往下去,厌结部落相比于其他部落而言,有了更充足的物资物,便也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毕竟所有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一点,人多了没有粮食吃只能饿死,所以哪个部落拥有的更多,实力就会越强。
    这种买断的大手笔,也必须是狠下了决心,下了本钱才能做到,没有个果断绝厉的王,没有绝对服从的人民,都办不成这项几乎以命相搏的事。
    “前一阵那个流人商队你还记得不?”
    白慎反问道。
    他搓了搓手,一名部下十分有眼力的递过来一根点燃的烟杆。
    烟草却是要比花椒更加稀缺的物品。
    蛮族中人个头大,体内又有极为旺盛的气血之力。即使是最烈的酒,他们也能喝下寻常人的好几倍才会有醉意。
    抽烟也是一样。
    像刘睿影,最多抽掉一袋烟,就会觉得胸口憋闷,脑袋发昏。觉得是睡意来袭,一闭上眼睛偏偏又兴奋的睡不着。
    但蛮族中人要是烟草足够,却是可以一锅接着一锅,抽一整天都不用停歇。
    这样的本事,不知道老马倌有没有。
    反正刘睿影每次见到他,要么是在吞云吐雾,要么就是在清理自己的烟袋锅子,准备吞云吐雾。
    厌结没有回答白慎的问题。
    但他所说的流人商队,厌结记得一清二楚。
    那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在他前往下危城去找马贩子买马的前两天。
    对于马上就要得到自己喜爱东西的人,最后的这几日可真算的上是度日如年,天天摆着指头,恨不得一个时辰抵了一天。
    不过比那流人商队更让他在意的,却是白慎的烟杆下吊着的一个装烟丝的绸袋。
    上好的绸子,在中都城里都是不菲的价格,在大漠之上很多人一辈子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样的绸袋,既不能当做粮食,也不能装太多东西,着实鸡肋的要紧。
    厌结好宝马,毕竟还能使用,算不得花瓶一般的摆设。
    但这绸袋却是一点用都没有,他敢断言这绝对不是白慎花钱买来的。
    双方既然是死对头,也就对彼此不落的实力更为了解。
    白慎部落虽然赶不上厌结部落,但也算不上落后穷困,起码在大漠之上是如此。
    不过要说他们突然阔气到连装东西的袋子都可以用绸缎来制作,厌结是绝对不相信的。
    白慎一定是发了笔横财,而且还和那支三个月钱的流人商队有关。
    “你不是来吃肉的。”
    厌结说道。
    白慎刚好吐出一口浓烟。
    烟雾遮挡住了他的面庞。
    恍惚中,他眯着眼,歪着脑袋,饶有兴趣的冲着厌结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你是来炫富的!”
    厌结说道。
    “炫富?”
    白慎惊诧的说道。
    甚至自己口中的烟还未吐干净。
    剩余的烟雾,从他的鼻孔里冒了出来,乍一看上去,似是七窍都在出烟。
    “没错。”
    厌结也拿出自己的烟杆。
    毫不客气的解开白慎装着烟丝的绸袋,从里面挖了满满一锅烟丝,然后将其送到鼻子下闻了起来。
    老烟枪一下就能闻出来这烟丝的好坏,甚至是产地。
    厌结不算是老烟枪,但好坏新旧还是能知道的。
    这烟丝是今年的新货。
    以往流人商队带来的,都是下危城里不知道囤放了多少年的库存。
    酒越存越老,历久弥香。
    烟丝却不一样。
    放久了,在如此干燥的地方,几乎都没有了味道。看似大片大片的烟丝,用手稍微一碰就碎成了渣子。放在烟袋锅中,抽一口,满嘴都是碎末,还得边抽边吐痰,很不舒服……
    而这绸带里的烟丝,却是经过考究的工艺精心烘焙过的。
    适当的火候,不但能锁住烟丝中的水分,还能更好的激发出它的香气。
    抽一口,不说赛神仙,起码也觉得离头顶的群星们更近了些。
    当然,这些厌结并未说出口。
    没必要当着自己部众们的面前,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只是静静地抽着。
    等白慎对这自己为何要夤夜来“炫富”做个合理得当的解释。
    不过白慎似是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还是一旁的智集长兴解释了一句“炫耀富贵”,他才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
    “真是从城里来的!说起你在城里呆了三个多月,也没带回来些身好东西,给老哥我开开眼?反倒是吃了我的花椒,抽着我的烟丝,还出言挤兑。”
    白慎说道。
    烟杆随即递了出去。
    分给随他而来的部下们,一人几口,轮着抽了个干净。
    厌结的目光和脸色越发冷峻。
    他已经说了自己所有能说的。
    有些话虽然他想说,但却不能说,也没有必要说。
    至于白慎这些弯弯绕的东西,听不听都一个样,却是连一个字都不想回答。
    “我还有个东西要送你!”
    白慎拍拍手说道。
    “送,只要是好东西我都收,收了就请你吃肉!”
    厌结喷了一口烟说道。
    白慎再度一挥手。
    方才给他递烟杆的部下,从骆驼上取下一个木盒子,捧着放在了桌子上。
    刘睿影一眼认出这木盒的不凡。
    倒不是因为上面有什么特殊的花纹或是铭刻。
    而是这木头本身。
    光洁平整的木盒表面,只刷了一层清漆。
    这木头却是沿海地区特有的鸡血红杉。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木质的颜色内里极为鲜红。切开砍断时,里面还有些粘稠的液体散发着腥味,看上去像极了鸡血,由此得名。
    这种红杉木成长周期不算慢,但能用来制作盒子的,都是木芯中那最坚韧的一块。
    所谓百木三盒,就是说一百棵鸡血红杉,能有三个木芯能够用来做盒子,都是极为难得。
    这样的东西以及工艺,在漠南绝对不会有。
    刘睿影甚至敢断言,下危城里能用的起的,无非也就是欧家和胡家两家而已。其余的世家,都还差了些资格。
    一想到沿海,刘睿影脑子里就浮现出两个人。
    一个是做海货生意的大老板,毕翔宇。另一个就是李韵……
    何况先前还在路上与李韵狭路相逢。
    她既然会雇人杀厌结,那正好证明了她与其他的部落定然是有所接触。
    花椒、烟丝、木盒,这些东西对她来说不值一提,但放在大漠之中,却是收买人心的利器。
    “肯定是好礼物,先不要着急!”
    白慎笑嘻嘻的说道。
    厌结看了一眼长兴,又看了一眼刘睿影。
    长兴对他微微点了点头。
    白慎如此行事,证明这木盒里的东西他觉得肯定能够打动厌结。
    看看又不吃亏,不看却是心里就有个疙瘩堵在那里。
    “而且,最好是你亲自打开。”
    白慎伸出去的手,又缩回,卖了个关子。
    厌结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用手里的烟杆挑着,将木盒打开。
    刺鼻的血腥味混杂着恶臭扑面而来……
    却是连浓厚的烟雾都覆盖不住!
    木盒里盛放的,赫然是个人头。
    而且这人刘睿影也认识。
    正是在半道上截杀他们的那三名刀客中为首之人!
    当初厌结只废了他拿刀的右手,算是放他了一条生路,没想到这天道轮回,最终他还是难逃一死。
    “怎么样,这份礼物还不错吧?”
    白慎问道。
    “送我个死人头,按照王域里的话说,叫做晦气!哪里不错?”
    厌结并不领情,用烟杆一敲木盒的盖子,让它重新扣上,将难闻的气味全都重新关在里面。
    “你没看清这是谁?”
    白慎伸长了脖子追问道。
    “看清了。”
    厌结把烟锅在木盒上种种一磕,烟灰和烟渣倾泻而出。滚烫的烟锅也在木盒的盒盖上留了个黑乎乎的圆形印记。
    白慎看着一阵肉疼的表情……多好的盒子!即便是装过腐烂发臭的死人头,只要洗干净还是能用的。
    蛮族人又不讲究这些,只要是好物件,这里没有的,管它之前是做什么的,却是都一样。
    “我既然当时没杀他,那就证明我不想他死。你拿着他的人头来当做礼物,当真是送错了。”
    厌结毫不留情的说道。
    白慎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还是尽力陪着笑脸。
    “真说要有仇,也是我这兄弟和他有仇。好端端的赶路,莫名其妙的,被人阻拦,打了一架。你要是送礼,送我这位兄弟倒是没错。”
    厌结看向刘睿影说道。
    白慎扭过头来,这才看到落座的还有刘睿影和蝴蝶。
    他的眼神在蝴蝶身上只停留了片刻,然后就定格在刘睿影身上。
    “原来还有高人在,失敬失敬!”
    白慎对着刘睿影拱手说道。
    这些蛮族中人,看似与世隔绝,但其中的高层却又对王域中的礼仪、行事作风,乃至说话的切口了如指掌。
    白慎的王域话甚至要比厌结的更好些,若是不看他的身形样貌,只听声音的话,根本不知道这人竟然是蛮族。
    刘睿影客气回礼。
    毕竟外来是客。
    就算厌结把他当做是自己的兄弟,刘睿影也不敢真把自己放在这个位置上,在面对白慎时托大。
    “既然厌结盟主这么说,我这里恰好有个东西,可以送给这位兄弟!”
    白慎说罢站起身来。
    他的腰间不知何时挂了一把刀。
    说是一把刀,其实还不如一条丝巾厚重。
    微风中,这把刀竟然随风飘起。
    刘睿影看着这把刀,很难想像出它被人握在手里的样子。
    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就像路人,永远是擦肩而过。
    有的东西一辈子都不能拥有,就像这把刀,虽然能被风吹起,但又好想能避开风的灵魂。
    薄薄的刀身在风中摆动。
    有点像是少女的舞姿。
    刘睿影并未看过少女起舞,可在这一瞬间,他却固执的认为,少女的舞姿就该是这样!
    一把比风还要轻薄的刀。
    轻薄的没有分量。
    不过刘睿影知道,轻薄的刀就和轻薄的人一样,最难对付。
    轻薄的人,注定不会快乐。他们的心里有爱,有善良,骨子里或许还坚守着某种纯粹,但却要表现的冷漠与不在乎。他们总是多愁善感,相比于其他人更容易感知美好,也更容易体会到悲伤。心里想的很多,说出口的很少。
    就像这把刀。
    它杀人。
    甚至都看不见血。
    “白慎盟主的这把刀,当真是有斤两!”
    刘睿影沉吟了片刻后说道。
    “王域中的说法,宝刀赠英雄。兄弟可像试试这刀?”
    白慎轻笑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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