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一声脆响传来,刚刚才蹦出来还没有两米的叶重不敢相信的愣在了原地。小说
感受着手心里那火辣辣的灼烧感,再低下头看看那个已经被子弹打的变了形的手枪,他是真的被震撼到了。
原本他还想着用自己手里的手枪作火力掩护,一边朝着韦斯利的方向乱开枪一边朝着他靠近,但事实的残酷却再一次闪瞎了他的眼睛。
韦斯利听着远处那清脆的声响,他知道,自己打中了。手枪会反光,即便是那仅仅一刹那的反光,也足够他用来瞄准了。虽然这一枪没有打到叶重,毕竟他瞄的就不是叶重,但他已经成功的打掉了叶重身上现在唯一的热武器。
一个赤手空拳的小丑,在自己的黄金沙鹰面前,又能有什么招架能力。
这一次,该笑的人,是他,韦斯利。
叶重能够看到清晰的看到韦斯利那黑漆漆却又在不断放大的枪口,他甚至都已经能够看到那个西方面孔的嘴角处浮起的淡淡笑意。
他们彼此都明白,这,已经是可以决定生死的最后一枪了。
?“难道,他对自己这一枪就那么有自信?”虽然被韦斯利打掉了手中的手枪,同样也被韦斯利打掉了他身上一半的自信,但叶重,仍旧不肯服输。
之前那么多次的子弹,他都躲过去了,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同样也能躲过。
面对着叶重那毫不掩饰的怀疑,韦斯利却是不言不语,脸上依旧浮现着淡淡的笑意,一副看破红尘,执掌天下的大家风范。
?是的,他非常有信心。他相信,当自己这一轮的攻击结束后。躺在他对面的,一定会是一具不会说话不会思考不能开枪也不再躲闪的尸体。
快,准,稳。
这三个字,是他枪神韦斯利苦练和终身奋斗的目标。
?只要懂得玩枪的人,都会知道举枪时要稳,射击时要准,开枪速度换弹夹速度和移动速度要快的几个要点。可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当一个人玩枪玩到一定的境界时,去掉了那些繁复花哨的动作后,也只剩下了快稳准这三个字而已。
?一些电视电影里面,经常能够看到有一名顶尖枪手在开枪之前,先把枪放在手心里转上几圈的情节。
?对此,他绝对是不屑一顾的。电影里演的,那只能称之为表演性的枪法,不能称之为杀人的枪法。
?他有十成的把握,假如,他的对手在和他对决时,也来上这么一下。那么,在他的枪还在手中转动的时候,他就能瞬间打爆对方的脑袋。
?仅仅需要一秒的时间,他就能够干很多事情。比如,杀一个人。
?这也是他对枪械如此痴迷的原因,一击必杀,远走天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其实叶重一直以来的思路都是没有错的。
近身搏击,这的确是韦斯利的弱点。
?从他在小时候刚刚接触到枪支的那一刻起,他这一生就注定了对近身搏击这种东西嗤之以鼻。在他的眼里,枪手就是那些博击者的噩梦。
只要能够找到一个隐蔽的地点,他们就能够一枪把这些战绩辉煌的博击者给送入地狱。
?他自己那一个个辉煌的战绩,就是对这一观点最完美的证明。
?只是,眼前的这个对手,这个来自东方的小子,却给了他太多的意外和惊喜。
?或许,在计算子弹落点和通过弹道以及物体折射空气阻力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来判断子弹运行轨道方面他远远不如自己。
?可是,他那如灵猫一般的身体实在是让人伤透了脑筋。明明他前一瞬间还在自己的枪口下面,等到想要按下扳机时,他却已经跑的没有了影子。
?韦斯利知道自己开枪的速度有多快,而这样的速度下,他却还来不及按动扳机,由此也就可以证明,叶重这个家伙逃命的本事到底有多么的强悍。
结束了今天的这场战斗,他想,以后再面对着华夏人这样的对手,他恐怕再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轻敌了。
华夏,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一声脆响传来,刚刚才蹦出来还没有两米的叶重不敢相信的愣在了原地。小说
感受着手心里那火辣辣的灼烧感,再低下头看看那个已经被子弹打的变了形的手枪,他是真的被震撼到了。
原本他还想着用自己手里的手枪作火力掩护,一边朝着韦斯利的方向乱开枪一边朝着他靠近,但事实的残酷却再一次闪瞎了他的眼睛。
韦斯利听着远处那清脆的声响,他知道,自己打中了。手枪会反光,即便是那仅仅一刹那的反光,也足够他用来瞄准了。虽然这一枪没有打到叶重,毕竟他瞄的就不是叶重,但他已经成功的打掉了叶重身上现在唯一的热武器。
一个赤手空拳的小丑,在自己的黄金沙鹰面前,又能有什么招架能力。
这一次,该笑的人,是他,韦斯利。
叶重能够看到清晰的看到韦斯利那黑漆漆却又在不断放大的枪口,他甚至都已经能够看到那个西方面孔的嘴角处浮起的淡淡笑意。
他们彼此都明白,这,已经是可以决定生死的最后一枪了。
?“难道,他对自己这一枪就那么有自信?”虽然被韦斯利打掉了手中的手枪,同样也被韦斯利打掉了他身上一半的自信,但叶重,仍旧不肯服输。
之前那么多次的子弹,他都躲过去了,这一次,他相信自己,同样也能躲过。
面对着叶重那毫不掩饰的怀疑,韦斯利却是不言不语,脸上依旧浮现着淡淡的笑意,一副看破红尘,执掌天下的大家风范。
?是的,他非常有信心。他相信,当自己这一轮的攻击结束后。躺在他对面的,一定会是一具不会说话不会思考不能开枪也不再躲闪的尸体。
快,准,稳。
这三个字,是他枪神韦斯利苦练和终身奋斗的目标。
?只要懂得玩枪的人,都会知道举枪时要稳,射击时要准,开枪速度换弹夹速度和移动速度要快的几个要点。可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当一个人玩枪玩到一定的境界时,去掉了那些繁复花哨的动作后,也只剩下了快稳准这三个字而已。
?一些电视电影里面,经常能够看到有一名顶尖枪手在开枪之前,先把枪放在手心里转上几圈的情节。
?对此,他绝对是不屑一顾的。电影里演的,那只能称之为表演性的枪法,不能称之为杀人的枪法。
?他有十成的把握,假如,他的对手在和他对决时,也来上这么一下。那么,在他的枪还在手中转动的时候,他就能瞬间打爆对方的脑袋。
?仅仅需要一秒的时间,他就能够干很多事情。比如,杀一个人。
?这也是他对枪械如此痴迷的原因,一击必杀,远走天涯。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其实叶重一直以来的思路都是没有错的。
近身搏击,这的确是韦斯利的弱点。
?从他在小时候刚刚接触到枪支的那一刻起,他这一生就注定了对近身搏击这种东西嗤之以鼻。在他的眼里,枪手就是那些博击者的噩梦。
只要能够找到一个隐蔽的地点,他们就能够一枪把这些战绩辉煌的博击者给送入地狱。
?他自己那一个个辉煌的战绩,就是对这一观点最完美的证明。
?只是,眼前的这个对手,这个来自东方的小子,却给了他太多的意外和惊喜。
?或许,在计算子弹落点和通过弹道以及物体折射空气阻力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来判断子弹运行轨道方面他远远不如自己。
?可是,他那如灵猫一般的身体实在是让人伤透了脑筋。明明他前一瞬间还在自己的枪口下面,等到想要按下扳机时,他却已经跑的没有了影子。
?韦斯利知道自己开枪的速度有多快,而这样的速度下,他却还来不及按动扳机,由此也就可以证明,叶重这个家伙逃命的本事到底有多么的强悍。
结束了今天的这场战斗,他想,以后再面对着华夏人这样的对手,他恐怕再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轻敌了。
华夏,这是一个神奇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