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夜好矛隔日一大清早,几位负责背食物、炊具等重装备的山青也来报到了。
    搭着接驳车来到登山口,一行人便在王国勇领头带队、林歌负责压后的队形下,开始慢慢前行。
    一路上,霍东溟特意走在最后面,好能与林歌单独一起。
    并且口干喝水时还会亲昵地分享给她,只是这些举动都因为两人走在最后头,是以都没人发现。
    自从登山口开始,已经过了三个小时,看着前方一排人龙在登山步道上以乌龟速度缓步前进。
    压守在最后面的林歌瞧瞧手表,又看看目前所在位置,忍不住失笑。
    “笑什么?”注意到她突然笑了起来,霍东溟奇怪询问。
    “唉……我笑你们这些人真的是办公室坐久了,平日都不运动健身,一段大约四至五小时的路程,现在都过了三小时了才走到一半。”
    惨也!看来得花六至七小时才有办法抵达今晚要住宿的排云山庄了。
    “所以我这不就趁这次的自强活动,让公司职员有机会登山健身一下。”眼见前方人龙又停下来休息,霍东溟索性也停下步伐。
    说真的,认识林歌这么长时间,两人在一起的日子却并不多。
    他先前为了公司整天整天的在忙,这让他觉得非常亏欠林歌,更何况他们两人已经订婚了,林歌已经是他名义上的老婆了。
    成为真正老婆这是迟早的事情。这次主动来找她做向导,为的就是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让彼此都感觉到彼此的爱。
    “听你鬼扯!”由于离前方的人还有一段距离,确定两人的谈话不会让人听去,林歌毫不掩饰地嘲笑反驳。
    “你根本是‘以私害公’吧!我猜你公司员工在听到自强活动要来登玉山时,一定很想暗杀你吧!”
    呵呵,虽然她喜欢爬山,觉得登山过程是种美妙享受,可也很清楚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
    举例来讲,眼前这个醋坛子就不是很爱。
    这次他会决定来登山,可见真是气她上次临时帮别人带队,坏了他原本计画好的温泉之行,才打定主意利用公司的自强活动要她还他一次。
    “我没听到抱怨。”
    闻言,霍东溟扬起眉头,兴致盈然的回答着。
    “谁敢跟你抱怨啊?”
    林歌继续对自己的男人进行挖苦取笑,顺便还捶他一记。
    “你就挺敢的!”
    “我又不是你公司员工,当然敢!”
    “但却是我的女人!”
    “就是你的女人,才更要敢!”贼笑斜睨,得意反驳。
    争论至此,霍东溟终于失笑,抬头放眼望去,山色青郁,风光秀丽,令人为之心旷神怡,实在美丽至极,唯一的缺点就是……
    忍不住轻叹口气,引来她奇怪注视后,他才苦笑招认,“我脚底起水泡了。”
    而且还该死的痛!唉……果然平常没在健行登山的人,突然干这种虐待脚丫子的事,就是会出这种状况。
    “大总裁,你……真的好娇贵!”对此林歌简直无力。
    “好说!”淡淡轻哼。
    “哪一只脚?”好气又好笑瞪人,还守心问了。
    “左脚。”
    拉他一块坐下,林歌迅速脱下他左脚上的登山靴、袜子,检查脚底果然发现两个大水泡,当下二话不说,马上从自己背包中翻出急救包内的药膏帮他涂上。
    就在她抱着他的大脚丫涂药时,一道轻喘着气的女嗓蓦地窜起——
    “林向导,请问你有没有……”询问声在目睹自家总裁脱光的脚丫子被林歌抱住后,瞬间戛然骤止,只剩下一脸的不可思议。
    “咦?是刘秘书啊!”下意识抬头,认出是负责和协会接洽这次活动的刘思涵。
    林歌粲笑着打招呼,手上依然抱着大脚丫。
    “呃……”瞠目结舌瞪着眼前景象,刘思涵开始怀疑自己是得了高山症才会产生幻觉。
    看见向来斯文冷静却又淡漠难亲的上司会脱光着脚丫子,让一个才刚认识没多久的登山向导这般亲昵的帮他涂药。
    见她古怪直盯着自己看,林歌下意识地也低头看着自己,瞬间明白她脸上的古怪打哪儿来,当下飞快丢下大脚丫,尴尬猛笑地拚命解释。
    “因为……因为霍先生脚底起水泡了,我在帮他处理啦……”
    要命喔!什么时候不来,偏偏这种时候冒出来,苦也!
    “我了解!”果然是一流的秘书,就算心中再震惊、再狐疑,依然能迅速恢复寻常神色,一脸正经点头。
    “刘秘书,有什么事吗?”
    不是很高兴被打扰,霍东溟脸色不太好看。
    “张经理的膝盖刚刚有点擦伤,王向导说急救包在你这儿,让我过来拿。”
    敏锐察觉上司的不悦,刘思涵飞快说道,只想早点闪人。
    “受伤了?要不要紧?我过去看看好了!”迅速将急救包给她,林歌关切追问,也想上前去看看。
    眼尾余光偷偷扫到上司突然拉下脸瞪着她,刘思涵心下一惊,非常识相地急忙阻止。
    “林向导,不用了!张经理那儿有王向导在处理,只是一点小擦伤,涂点药膏就好了。”
    话落,以着比方才快上一倍的速度飞快转身闪人,只是刚刚被怒瞪让她觉得好无辜……
    要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总裁和那位林向导之间流转的气氛很不一样,不像是初识没多久啊!她该不会无意间撞破了什么事吧?
    “呃……刘脚力不错嘛!”眼见她飞也似的急忙逃离,林歌瞠目惊叹,颇为佩服。
    “你关心唐的脚力做什么?关心我的脚比较重要吧!”不满脚丫子刚刚被她一把丢开,霍东溟冷冷哼了几声。
    回眸瞧了瞧他清冷中隐带恼火的神色,林歌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说大总裁,你又在别扭什么了?真是的!”
    虽然嘴上在叨念,她的两手却忙着在背包内找出另一双袜子,示意他将两双袜子都套上保护,以免水泡因剧烈而弄破,产生感染。
    遵照指示,霍东溟正在穿袜子时,却见她又忙着在自己背包里翻找,不禁觉得好奇,“你在找什么?”
    “这个!”抓出一包东西,林歌得意粲笑地挥了挥。
    表情有些古怪,霍东溟扬眉询问:“你mc来了?”
    “不是!”笑咪咪地猛。
    “那你干嘛还带着卫生棉上山?”
    难道她是嫌自己体力太好,想增加负担不成?
    “以防万一啊!”
    “万一?”
    “第一个万一定预防有女团员刚好mc来了,好可以应急;第二个万一嘛……”嘿嘿直笑,满脸调侃之色。“就是要应付你这种人!”
    话落,不等他反应,林歌迅速拆开包装,在他傻眼注视下,将一块卫生棉塞进他的登山靴中,服服贴贴黏在鞋底,成了另一层的棉织鞋垫。
    “喏!这样你走起来应该会比较舒服,不会那么痛了。来,另外那只鞋也脱下来,我帮你垫上去。”
    “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穿上这么一双有创意的鞋子。”
    霍东溟脸色古怪,慢吞吞地将右脚上的登山靴也脱下交给她处理。
    果真,比刚才舒服多了。
    用卫生棉当鞋垫,她真行!
    “清爽无负担,让你几乎忘了它的存在!”念着广告词,林歌竖起大拇指推销。
    没想到她还可以接话,霍东溟脸上露出无奈之色。
    等她改造好新一代的“卫生棉登山靴”后,他很快穿上,站起来试走几步,果然鞋底不少,因水泡而起的疼痛也减轻许多。
    “舒服吧?”见他眸底一闪而过的惊奇,林歌笑得很得意。
    点了点头,他失笑道;“没想到卫生棉还可以这么用,以前真是小觑了。”
    “嘿嘿嘿”地笑了几声,见前方人龙开始缓缓前行,林歌跳了起来,背上背包催促。
    “走吧!你们的脚程已经很‘惊人’了,我不想让你们这些肉脚摸黑赶路,那会令我作噩梦的。”
    知她说的没错,霍东溟也背起背包迈步向前,脚下踩着卫生棉走山路,感觉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
    排云山庄——海拔3402公尺,a市最高住宿设施的山庄,只要是前往玉山主峰的登山客,必会在此休息一晚。
    是以每天黄昏时刻,都会看到许多登山客齐聚在此准备晚餐,热闹极了。
    很万幸的,在林歌和王国勇的带队下,霍氏企业这群都市肉脚还是在天黑前赶到了排云山庄,大家齐聚一堂,很快地利用山青背上来的食物、炊具煮晚餐。
    老实说,能背上山的食材有限,加上山上一切从简,那顿晚餐还真是有够粗糙。
    若是在平地,这些养尊处优的阶级早就不屑一顾;然而走了一整天的山路,又累又饿下,就算猪食也变山珍海味了。
    众人吃得不亦乐乎,三两下就瓜分了个清洁溜溜,让负责掌厨的林歌感到很安慰。
    哈哈……她的烂厨艺,也只有在这种地方不会被嫌弃了。
    晚餐过后,大伙儿累得全往大通铺报到去了,唯独林歌和王国勇两个登山健将还精神奕奕地坐在餐厅里喝咖啡、聊是非……
    “应该全倒了吧?”啜了口咖啡,王国勇呵笑猜测。
    说真的,他带过那么多登山队,就属霍氏企业这一团最肉脚,创下最长时间抵达排云山庄的纪录。
    “**不离十了!”眨眨眼,林歌回以窃笑。
    “唉……今天天气这么好,可惜了!”王国勇,有些惋惜。
    难得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山上又没有光害,可以尽情欣赏灿烂锈与银河。
    偏偏那些坐办公室的上班族累得只顾着爬枕头山去,真有入宝山空手而回的感觉。
    “可不是!”
    做哥儿们好些日子了,林歌默契十足,明白他未臻之意,当下连连点头赞同。
    唉……难得登玉山,也不懂得欣赏,实在可惜。
    闻言,王国勇沉沉瞅着她笑盈盈、清新美丽的五宫,不知为何,黝黑的脸庞隐隐泛起一抹潮红,随即深吸一口气,像似鼓足了全部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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