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有合适的,还不如主子就这么单下去,反正他阿年会一直跟在主子身边,不会让主子孤单的!
    阿年仔细看了看沈千颐眉间的花印,有些担忧地说:“主子,花印有动静了。”
    这个有动静是指眉间的花苞要绽放了,哥儿眉间花印的绽放是哥儿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时段。在这个时段中,身体许多个方面都会发生变化,最是马虎不得。这个过程有长有短,长的几个月,短的几天。这过程结束的标志便是眉间的花苞完全绽放,而绽放后的花朵形状颜色等又决定了这哥儿的身体健康程度,以及……这哥儿的生育能力。
    沈千颐睁开眼,脸色很难看。他数年如一日的催眠,依旧是做无用功。不过,沈千颐告诉自己,等熬过了这段时间,他便不会再有隐患。因为“成年”后用的易容药膏是长期的,三个月换一次便可,虽然中途必须间隔三个时辰,但总是比如今一日一换的要好得多。
    沈千颐问:“还有多少时间?”
    阿年仔细看了看,说:“一个月,最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沈千颐又看了看阿年眉间的花苞,问:“你的呢?”
    阿年又摸了摸自己的花苞,算了算,说:“也是一个月。”这一个月又有些不同,沈千颐是最多还能拖一个月,而阿年的则是最快还需要一个月。但这个时间差只要把握好了,也没什么区别。
    沈千颐满意了,年龄相近就有这个好处,他可以借着阿年的“成熟期”掩饰一下。盛谷谷主将阿年拨给沈千颐,也有这个意思。
    于是,沈千颐说:“准备一下。”
    “是!”
    ☆、第102章 在只有♂的世界里9
    沈千颐带着阿年进了轩敬锐的小客厅,这个小客厅的布置没有隔壁的客厅的金碧辉煌,反倒是透出两三分温馨来。可以看得出来,能在这里和轩敬锐见面的,都是和轩敬锐关系不错的。
    进了小客厅,沈千颐见到轩敬锐身边的男子。那男子体格比轩敬锐还要在大上一个型号,光是那背影,就有雄壮挺拔的感觉。绕过圈椅,沈千颐看见了那男子的面貌。剑眉英目、面色冷然,光是看脸,却是看不出对方是从军的,只能说对方的硬件设施强大。从对方的五官格局上看,这人的确是天生的沙场奇才。只要摆在合适的地方,他所发挥出来的作用是不可想象的。
    看来,这人就是金直觅?
    果然,轩敬锐看见沈千颐进来了,立刻让沈千颐坐下,位置正好是金直觅的对面。轩敬锐对金直觅说:“直觅,这是沈千颐,字慎思。”
    然后,轩敬锐又对沈千颐说:“慎思,这是金寻,字直觅。”
    沈千颐对着对方点点头,“久仰大名,金将军。”
    金直觅的眼睛闪过一道亮光,随即又消失不见,快得让沈千颐根本没发现。“慎思,你好。”
    轩敬锐在一边牵线搭桥说:“慎思,你看直觅都叫你‘慎思’了,你再叫他‘金将军’就有些见外了。”
    “……”沈千颐心里疑惑,他和金直觅还是第一次见面吧,为什么金直觅的态度让他感觉到有些奇怪,还有轩敬锐怎么会这么热衷?“直觅。”
    心里转过无数念头,沈千颐面上还是照做了,毕竟他们日后的合作也是不会少的。
    …………
    那一天过后,金直觅就时常出现在锐王府,对外说法是与锐王叙叙旧。对于金直觅一回京就明目张胆地来锐王府,一点都不怕被别人猜忌的举动,沈千颐琢磨了许久。
    最后,看着说是和锐王许久,实则来找他下棋的男人,沈千颐想,或许对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让他们所有人投鼠忌器,虚虚实实、实实虚虚……
    沈千颐琢磨了一下,很有可能!
    正想着,就听见金直觅说:“慎思,到你了。”
    “嗯。”沈千颐微微抬眸,看了眼棋盘,捻起一枚墨玉棋子,“啪――”落在自己所满意的一角。
    金直觅近乎痴迷地看着白皙指尖之间的墨玉棋子,白得惊人,黑得纯粹。黑白相间之间,让金直觅莫名感觉出一股艳色。视线微微上移,坐在他对面的人,眉目端正,神色谨然,显然不是那种供人取乐的妓子。
    好想得到他……
    然而,在沈千颐抬头看过来的那一刹那,金直觅便将眼中的痴迷神色给收敛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派平静。
    棋盘收官以后,沈千颐算了算,他赢了十六目。沈千颐有些放松地说:“你就没有其他的事情要忙吗?”
    金直觅骨节分明的手指正在纵横交错的棋盘中捡着白色的棋子,听见沈千颐的话,只飞快地瞟了一眼沈千颐,又低头,漫不经心地说:“他们召我回来不就是为了让我休息休息吗?”金直觅在“休息”二字上咬重音,只要是聪明点的人都能够明白金直觅的意思。
    沈千颐抿唇,的确,金直觅和轩敬锐交好的消息根本就没有隐瞒。轩敬锐治水成功,声名大盛,夺嫡成功的可能性又大了一层。为了进一步牵制轩敬锐,皇帝、大皇子、三皇子又“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一个将军被闲赋在家,尤其还是这将军的天赋为世所罕见,就更加的让人愤慨。
    可惜……军权这种东西,往往是和当权者挂钩的。
    半晌,沈千颐说:“放心吧,你还有机会上战场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皇帝的时间不多了,三个皇子拎在一起比较,怎么看都是轩敬锐的机会最大。皇帝现在要牵制轩敬锐,那是出于对自己地位的考虑。但要是让皇帝三选一作为继承人,皇帝怎么样也不可能出昏招。除非……
    看来,要好好注意皇后和贵妃了。
    而轩敬锐一旦上位,金直觅就不可能再闲赋下去。轩敬锐眼中的野心可是掩饰不住的,要对外征战,金直觅就是轩敬锐手中一把锋利的剑!
    金直觅捡着棋子的手一顿,点点头,没再说话。
    于是,午后的书房寂静得只剩下棋子落在棋盘上的清脆声响。
    …………
    阿年小心地拭去沈千颐眉间的易容膏,仔细地看了看,说:“主子,不能再拖了。”主子眉间的花苞已经开了一瓣了,再强行压抑下去,对身体的损害是极大的,尤其……尤其……主子最近还跟着那什么锐王爷和金将军去吃什么螃蟹!在哥儿花开的时候,所有寒凉的东西都不能沾的!
    阿年当时在场,看着主子一点一点姿态优雅地吃掉两只螃蟹,都快炸掉了。主子,您吃的不是螃蟹,是毒药啊!果然,当天晚上,主子的身体就开始不同意了,腹痛了一整晚,还硬撑着不说。要不是他起夜的时候发现,怕是事情过去了,他都不知道!
    主子身体不行也就算了,朝堂上的事情还来凑热闹!明王爷和宇王爷联合起来对付锐王爷,作为锐王爷谋士的主子自然没能得到充足的休息。这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这种情况,主子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
    沈千颐微微皱眉,“还能撑多久?”
    “主子!”阿年肺都要气炸了,在他看来,主子就是个哥儿。就算再想证明自己的才学,也不必拿自己的身体来开玩笑。“主子,您明天一点要和锐王爷请假,否则……否则……”
    “否则就如何?”沈千颐带着笑意地反问,然后看着阿年鼓着腮,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的,更像一只青蛙了。身体更加放松,右手托着下巴,看着阿年因为想不出“否则什么”,而气得脸都涨红了。
    沈千颐看着鲜活的阿年,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他所见到的同龄哥儿,大部分都是矫揉造作,脸上扑的粉恨不得有一尺厚,身上穿的衣服恨不得花团锦簇,那腰扭得恨不得来个三百六十度。就是因为他们,沈千颐极度排斥哥儿的身份,在他看来,哥儿和爷儿的区别也就是身体里那套器官,但要是没有触发条件,他就和爷儿没区别。而他现在,不也还没有露馅吗?
    想起前两天无意间看见的锐王妃,沈千颐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个哥儿形容纤弱也就算了,竟然挺着一个皮球大的肚子。沈千颐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想着,这锐王妃年纪轻轻的居然就有了啤酒肚,结果……
    阿年的一句话打破了他的“幻想”。
    噩梦退散,噩梦退散,沈千颐回过神继续看着阿年。
    阿年在沈千颐带着笑意的注视下,脸更红了,本想大声说,想到隔墙有耳,声量又低了下来,嘟囔道:“主子,就算你用了美人计,我也是不会妥协的。”
    沈千颐揉揉眉心,指尖感觉到微微的热感,一顿,又移开。看着阿年坚定的眸子,沈千颐点点头,说:“我明天就和锐王说,你也准备准备。”
    轩敬锐拨给沈千颐的院子是在前院与后院的交界处,这地方比较清静。后院的哥儿不会往前院凑,而前院的爷儿也不会有事没事往后院跑。本来轩敬锐还想给沈千颐拨几个奴仆的,但都被沈千颐给拒绝了。人多了,就容易露出破绽。于是,整个院子就只有沈千颐和阿年两人,而洒扫的奴仆也在每日清晨打扫完以后,迅速离开。
    第二天,金直觅兴冲冲地进了锐王府。他想,昨天他和千颐约好了今天去京都郊外的元良寺赏菊。听说元良寺的素斋也很出名……
    然后,金直觅就被轩敬锐告知――沈千颐他最近一段时间闭门不出。金直觅有一瞬间的皱眉,问:“是哪里不舒服,有叫大夫么?”
    轩敬锐瞄了瞄金直觅的神色,到口的话有些吞吞吐吐。看着金直觅神色更加担心,轩敬锐说:“今天一早,慎思派人来说,他要闭院一个月,原因是……他的贴身哥儿阿年要成熟了。”
    金直觅的神色直接就黑了下来,那个叫阿年的哥儿也没什么特殊的,为什么千颐对他那么特殊?明明……明明……就是他们认识在先的,对方怕是忘记了吧。
    轩敬锐劝解道:“直觅,慎思他是个爷儿,你是金家唯一的独苗苗……”
    这时候,金直觅冷笑一声,说:“你放心吧,我这辈子就认定千颐一人了。这不是你想看见的么?”
    轩敬锐的神色也有些不好看,说:“沈千颐他不过是一张脸长得好看一点,你何必……”
    轩敬锐的话没说完,就被金直觅的暴怒给打断了,金直觅掷地有声:“就算是金家绝后,我也只认千颐一人!”
    好半晌,轩敬锐才缓过来,看着金直觅坚定的表情叹了口气,说:“一切等安定下来再说可好?你放心吧,阿年是不会爬上慎思的床的。”不知为何,他竟有些羡慕直觅能这么坦白直率地说出自己的心声。
    想到那张漂亮到妖异的脸蛋,轩敬锐心中有些失落。
    ☆、第103章 在只有♂的世界里10
    沈千颐头埋在枕头中,他没想到这个“成熟”过程竟然会这么难受……
    阿年有些担忧地看着被褥之中的沈千颐,主子的成熟反应大大地超乎了他的想象。阿年起身洗洗帕子,又小心地转过沈千颐的头,并细细地擦去沈千颐额间细密的汗珠。
    沈千颐感觉到一股清凉,努力地睁大眼睛,是阿年……
    沈千颐想了想,说:“阿年,准备一个护额。”声音微小又细弱。要不是确定这真的是“成熟”必经,他绝对会以后谁给他下了毒了。这种仿若身置火炉,又热又痛的感觉谁知道?
    阿年瞬间就明白了沈千颐的意思,最近朝堂上并不安静,难保轩敬锐有需要到他的地方。只要他还不想暴露身份,被囚禁在一隅之地,他就必须继续隐藏下去!
    而在成熟的过程中,是不能触碰任何药物的。沈千颐不敢亲身挑战,前些天他不就是吃了两只螃蟹吗?结果整整痛了一个晚上!跟据阿年所说,他的成熟期提前,和成熟经历如此痛苦,都是因为那两只螃蟹!
    沈千颐很想爆粗口,这是什么操蛋世界!下一次做任务一定要完成,哪怕拿到d级任务评价也没有现在遭罪。
    第二天,阿年就取回了一个黑色抹额,三指宽,上面绣着暗纹。沈千颐将抹额系在额头上,还特意拉低了一点,正好盖过眉间的花印。
    抹额只是一个预备手段,不一定派的上用场。三天之后,阿年也进入成熟期,只是……
    沈千颐看着阿年行动自如,十分自如地为他端茶送水,心中不由得想:人比人,气死人!
    阿年一转头,就看见沈千颐直直地看着他,脸上没什么表情。阿年跟了沈千颐近五年,也能摸得着沈千颐的一两分心思,便说:“主子,听说成熟期越长,身体的动静越大,开出来的花越加漂亮。”
    沈千颐闭上眼睛,对于阿年的劝解他不想听。阿年他是一出生就接受洗脑,想要改变已经不容易了。举个例子,现代依旧有不少女性独立自主,但她们依旧会认为生育是她们的职责,却从来没想过男性也能生育(自行百度)。好吧,虽然生育确实是女性的技能,也是点满的,而沈千颐就面临这种情况……
    第七天,沈千颐冷清的院落来了客人,是金直觅!
    沈千颐让阿年给他收拾收拾,阿年咬牙不愿意动手。这还是在成熟期呢!要是一个不小心……阿年是不想看见那一幕的!
    沈千颐的眼神在阿年的脸上转了转,转身给自己换衣服,在亵衣之外穿多一身黑袍,再加一件深衣大氅。找找晃动的睡眠,确定抹额没有移位,就出去了。
    阿年见沈千颐居然就这么出去,顿时顾不得恼怒了,迅速上前为沈千颐挽了个小髻。妈蛋,要是让主子披着头发出去,谁知道会不会被人霸王硬上弓啊!
    就刚才那纤细带着柔弱,清傲夹杂凌然的姿态,他一个哥儿看了都想扑上去啊!确定收拾好以后,阿年便想跟着出去,却被阻止了。其名义是哥儿的成熟期是不见外人的!
    阿年站在门内,咬牙切齿,主子,您是不是忘记您自己也是哥儿了?
    …………
    金直觅在沈千颐的院子的主厅中走来走去,心里有着莫名的期待和焦急。七天了,千颐他整整七天没有出现,就是他贴身服侍的人也三餐都有出现。
    金直觅还留了个心眼,他听说那叫阿年是在这几天才进入成熟期的,那在此之前的五天时间呢?
    正想着,沈千颐就走了进来。金直觅不着痕迹地观察着,白衣黑袍,小髻抹额,没有系腰带,更别提绦带那些饰品。简单到了极致,也……
    将那十分的容色发挥到了十二分!
    金直觅光明正大地看了看沈千颐的脸色,说:“你脸色不好,可要叫大夫?”
    沈千颐摇摇头,坐在主厅一侧的卧榻上,说:“这是宿疾,你来可有事?”
    不对劲,很不对劲!根据他对千颐的了解,他是不会这般形容不整地出现!是的,沈千颐这幅样子在金直觅心中就是衣衫不整!头发没有挽好,腰带没束,就是神色也是疲惫非常。沈千颐过去出现的时候都是一副容光焕发的模样,虽然他可以根据沈千颐微细的动作而判断出沈千颐是真的没事还是假的没事。
    要是真的没事,也就无所谓,要是假的没事,他会找个借口,让沈千颐休息休息。但他还没见过沈千颐这种疲惫外露的情形……
    想归想,金直觅却是说道:“皇上病危了。”
    沈千颐皱眉,怎么这么巧?“那王爷呢?”
    金直觅说:“被派去宁郡巡查了。”宁郡离京都并不远,但片刻不停地骑马归来,怎么样都要一天一夜的时间。
    沈千颐又问:“那明王爷和宇王爷呢?”
    金直觅又说:“更加不巧的是明王爷去了丹青郡,宇王爷去了越郡。”
    沈千颐铺开脑海中的地图,最后说:“看来皇帝也是有预感自己不行了,这一次的调离恐怕就是皇上的考验。”
    金直觅说:“什么考验?”
    “谁先回来便谁上位!”
    但怎么看都是对轩敬锐不利,因为轩敬明和轩敬宇他们的姆妃还在后宫里。他们能够拿到第一手消息,并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轩敬明和轩敬宇。哪怕轩敬锐和金直觅在后宫里有插人手,掌握消息的速度总是不比另外两个快。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等!”
    这是皇帝给三个儿子的考验,那么出卷之前,就肯定会杜绝了作弊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恐怕宫中的皇后和贵妃都被软禁起来了。而他们能做的不过是,以最快速度通知轩敬锐这个消息罢了。
    和金直觅商量了一些具体事宜,时间就到了傍晚。这时阿年走进来,说是可以用晚膳了。
    金直觅看了看阿年眉间半开不开的印记,似是开玩笑地说:“千颐,你不将你的知己好好收着吗?”
    沈千颐没有说话,一顿沉闷的晚膳就这么过去了。金直觅是想确定沈千颐和阿年的关系,奈何两人根本就不配合。
    吃完后,沈千颐便想离开了。他浑身痛得厉害,能够强撑现在已经是极限了。阿年一眼就看出了沈千颐的不适,想了想便说:“金将军,能否容许我和主子先行一步?”这是沈千颐的地盘,按理说,金直觅要想不离开,他这个做主子就要作陪。而阿年这么说已经将他摆到了主子的位置上,否则一个仆人是不能开口赶人的。
    金直觅眸色深沉,这个叫阿年的哥儿……
    想归这么想,金直觅还是告辞离开了。但在拐过院墙之后,就跳进了沈千颐的院子。若是可以,他也不想做着梁上君子,只是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要来这么一趟,否则……
    在沙场上浴血多年,金直觅是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在金直觅离开视线以后,沈千颐便倒在了榻上。
    阿年低呼一声:“主子!”
    沈千颐疲惫地睁开眼,说:“带我回去吧!”
    阿年架起沈千颐,离开主厅。沈千颐要比阿年高上一个头,这个身高摆在哥儿中是鹤立鸡群,摆在爷儿中那是平平。要不是有这个身高撑着,沈千颐早就被怀疑无数次了,虽然因为那张脸,他被怀疑的次数也不少……
    脚下一个踉跄,被阿年搀着的沈千颐险些跌倒在地。金直觅在暗中看了,也是焦急。他没想到沈千颐的病情居然糟糕到这程度了,金直觅开始过滤到底哪种暗疾这么霸道。
    阿年将差点熄灭的灯笼插到腰间,这样,他就可以空出两只手了。阿年小心翼翼地扶好沈千颐,给沈千颐整了整衣衫,又取下沈千颐的抹额。沈千颐的“成熟期”正在关键时刻,阿年翻过古籍,说是在这段时间,身体的反应是最为激烈,而眉间的印记也最好不要被覆盖遮挡,不管是物理手段还是化学手段。
    要不是如今沈千颐陷入昏迷状态,阿年也不敢这么做。只有在沈千颐痛得迷迷糊糊的时候,阿年才帮沈千颐取下护额。因为取下之后,沈千颐会舒服很多。
    主子太过倔强,他这个伺候人的根本没办法,只能阳奉阴违!
    金直觅瞪大眼睛,阿年腰间的灯笼将沈千颐的面容照得一清二楚,包括……沈千颐眉间半开不开的花印!
    阿年给沈千颐换下满是冷汗的衣服,留下一烛火,便离开了。他需要去洗漱一下,然后回来。
    金直觅推开微阖的窗户,跳进房间。借着跳动的烛火走到床边,挑开窗帘,看着被埋在被褥之中,显得格外脆弱娇小的沈千颐。
    金直觅缓慢地伸出手,其目的地是沈千颐的眉心。摸了摸,指尖下的皮肤光滑平整……
    金直觅冷着的脸扯开一个笑容,渐渐加大,最开定格在金直觅脸上的是一个灿烂到可以称之为傻笑的笑容……
    ☆、第104章 在只有♂的世界里11
    “慎思,这一次雍国举兵入境,你有什么看法?”一身龙袍的轩敬锐问落座在他下首的沈千颐。
    沈千颐端着茶盏,说:“皇上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半年前的那一次考验,最终还是让轩敬锐夺得头筹。一路波折地登基为帝的轩敬锐上位的第一时间就是将他的“好哥哥们”给圈禁了,面对他人的反对,尤其是大皇子和三皇子背后的势力,轩敬锐头一次在政治上展露出他的铁血。凡是反对的,都下狱。再反对的,砍头抄家!
    典型的,不服杀到你服。
    在这种铁血政策之下,所有唧唧歪歪的官员前所未有的团结,国家的效率也是空前的快速。看到这一幕,轩敬锐还不屑地说:“都是一群软骨头。”
    对此,沈千颐不发表任何意见。在生命和家人遭受到威胁的时候,大部分人是可以放弃一切的。而那些勇者斗士不是没有,但这些勇者斗士不是亲身体会了到底是人的脖子硬,还是刽子手的砍刀硬,就是被轩敬锐给撸了官职,去体会“采菊东篱下”的隐士人生了。
    结果刚刚整顿好朝廷,还没来得及发展民生,养精蓄锐,雍国的军队就打上门了。
    这个世界只有三个国家,雍国、轩国、卞国。雍国是沈千颐曾经呆了十年的地方,而轩国则是他完成任务的地点,卞国……
    沈千颐对于卞国的印象便只有弱!是的,是弱,卞国是典型的墙头草,雍国和轩国哪个国家强,他就支持哪个。别看这样似乎太没节操,太过逢迎,但不可否认的,卞国在这样的“政策”之下,得到了不少好处,像是雍国的兵器,轩国的米粮,还有其他一些较为零碎的物品。
    但沈千颐知道他的任务要完成,这个墙头草的卞国就不能放过。而以轩敬锐的野心,这个卞国自然也不会放过……
    在先攻打雍国,还是先攻打卞国的考虑上,轩敬锐第一反应便是雍国。在其余人都认为应该先拿下卞国的前提下,轩敬锐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在一旁旁听的沈千颐,对这个考虑便是赞同。卞国的实力在三国中最为弱小,看似容易拿下,应该先那卞国来开刀,先扩张扩张地盘才对。而雍国是和轩国不相上下的强国,和雍国对上,耗时耗力还耗人。
    怎么看,都应该先攻打卞国。
    但轩敬锐在此时体现了他的天才的战略眼光。他对所有赞同先攻打卞国的人说,雍国气盛易生事,若是他们先对付卞国,雍国会在第一时间找到借口进攻轩国。介时两线作战,哪怕是轩国粮食再多,也撑不住。
    可若是先攻打雍国,就不一样了!因为卞国摇摆不定的态度,在雍国和轩国分出胜负之前,卞国是不会插手的。这么一来,反倒是先攻打雍国的胜算大一点。
    而在轩敬锐做出决断后,便迅速行动起来,想要给雍国来一棒子。
    结果,没等轩敬锐出手,雍国倒是先对轩国下手了。
    这里面的原因,还不是和轩敬锐的设想一样?
    雍国的当权者同样认为,先拿下轩国较为稳妥。
    雍国的进攻虽然打了轩国措手不及,但由于轩国也有动手的准备,很快便能够组织起来反抗。
    这时候也没人和轩敬锐嘀咕什么应该先打卞国,雍国都打上门了,难道他们还会脑残地去挑动卞国吗?
    作为沙场奇才,也作为轩敬锐的嫡系心腹,金直觅这柄刀终于有了出窍之日。只是……
    沈千颐被打包送到金直觅的军队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他一个谋士,一个脑力劳动者,为什么会被塞进军队啊?!
    金直觅难得的没有骑马,而是和沈千颐一起坐在马车里。闲暇时便和沈千颐下两盘棋,虽然都是输,忙起来的时候简直恨不得多生两双手,多长两双眼睛。对于盟友的忙碌,沈千颐还是有点良心地帮忙处理处理。
    于是,金直觅在面对沈千颐的沉默的时候,说:“这一次交兵意义重大,皇上作为一国之君,不能亲涉战场。千颐你算无遗策,这一次跟我走一趟,也是确保胜利的果实不会旁落。”
    沈千颐摇摇头,说:“直觅过虑了,我一介书生,不过纸上谈兵。论起沙场战役,我还没一小卒知道的多。”一边说着,沈千颐一边想,金直觅什么时候叫他“千颐”,而不是“慎思”的。
    在古代,朋友都是以字相称,像是他就叫金寻的字“直觅”。能够称呼名的,只有极为亲近的人,像是父母,像是兄弟,像是……伴侣。
    这话题也就进行了三两句,下一刻又被转移了。沈千颐也不是很想继续呆在京都,他总感觉轩敬锐看他的眼神开始不对劲了。为了遏制这个苗头,也为了日后好跑路一点,沈千颐还是跟着金直觅离开了。
    要说战场的惨烈,沈千颐算是见到了。战争的参与人员是普通人,也有军人。但军人也被沈千颐归到了普通人的范围内,他们的战争靠的全是冷兵器的厮杀和肉体的搏斗,没有修仙者的从容淡定,更加没有魔法师武者的特技加成。
    一切都是那么的野蛮,一切都是那么的热血,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上位者不会去考虑这些底层人民的意思,而这些拼杀中的小兵小卒也不会去想上位者这些决策背后的利益牵连。说是为了自己的国家,为了荣华富贵,那都是虚的,他们只有拼杀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沈千颐进了军营以后的工作极为轻松,时不时地到处观察观察,然后给金直觅出点意见。然后,沈千颐就看着一拨又一拨有些熟悉的面孔走上战场,然后又出现一拨陌生的面容,再熟悉,再上战场,再出现新面孔……
    这一刻,沈千颐是有些怅然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怅然是怎么回事。难道,因为成了哥儿,也变得心思细腻起来?
    金直觅找到正在观看士兵训练的沈千颐,说:“千颐,明日我们便能打进雍国的都城,你可要和我们一起前往?”
    沈千颐有些恍然,“这么快?”
    金直觅有了点笑容说:“要不是你的计谋,我们还不能赢得这么轻松呢。”
    沈千颐点点头,雍国国都?不知道能不能进冷宫,毕竟他在那里呆了十年……
    “好。”
    …………
    重游故地,以不同的身份。沈千颐站在昔日破败,如今更加破败的小院子里,回忆往昔。他在这院子里呆了十年,不算原主的话,就是四年。要说在这地方的回忆,还真的没什么好的,被冷落,被欺凌,被克扣,被蔑视……
    但在这里的四年,却是沈千颐人生中难得的体会。他是第一次那么接地气地学习种植,这也算是另类的人生百态吧!
    在沈千颐回忆的时候,这偏僻的小院子也来人了。
    一阵嘈杂声传来,紧接着破败的小门被暴力推开,闯进来的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已婚哥儿,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哥儿。他们的容貌算得上秀丽,已婚哥儿眉目间的花印也是难得的水莲印记,还是极为清晰的那一档。
    要是阿年在的话,肯定会说着哥儿好生养……
    因为沈千颐随军不是玩闹,也就没有带上阿年。毕竟在军队这一堆爷儿中,阿年一个哥儿就不要凑热闹了(阿年:主子,您也是个哥儿!)。
    那已婚的哥儿似乎是没想到这小院子里居然有人,瞪大眼睛警惕地看着沈千颐。然而,看着看着那已婚的哥儿眼中浮现出疑惑。
    那已婚的哥儿有些迟疑地问:“你是雍千?”
    沈千颐歪头,雍千?好像他改名沈千颐之前,用的就是这么个名字吧!话说,认识他的人也就那么两三个,在他们有意低调的情况下。
    场面一时寂静下来,而打破寂静的是一对士兵。
    那士兵的头头沈千颐认识,是金直觅的心腹下属,就是不知道是来找他的,还是找眼前这对“母女”的。
    那头头先是看了看沈千颐,再看了看那对“母女”。然后霸气一挥手,说:“将这两人带走!”
    那已婚的哥儿脸一下子就白了,大声叫道:“雍千,快救救我!”
    头头的举动停了下来,恭敬地问沈千颐:“沈先生,您可认识这人?”
    沈千颐再次仔细地看了看那哥儿,想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哦,这人不是当初他降临这世界的时候欺负他的哥儿吗?虽然后来被他揍了一顿。在他恢复健康以后,这哥儿就不断地来骚扰沈千颐和老薄。沈千颐被他幼稚的报复手段搞得没什么脾气,为了逃离,他都给忍下来了。
    直到两年后,这哥儿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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