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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黄金河河谷亿万年之前,本是一片汪洋,大陆架火山爆发后,才形成一个新大陆,又经过亿万年的雨化日照、风吹土孕,长出许许多多的草木植物,繁衍出一代又一代的兽禽鱼鸟,彩蝶飞虫,猴精树怪,因山高水疾,渊潜谷深,无路无道,没有人烟到达,只有一些山精兽灵、河妖水怪在这里横行,到来人类出现,有一个巴族受到平原上的别族的围攻,为避战祸,便扶老携幼,伐木作舟,从长江进入清江,又顺流进入黄金河河谷,沿岸建起许多村落,从而成为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仙乡土族,又因出门登山,推窗望峰,总与山林相伴,受了崇山峻岭的恩惠,全族子民皆视山为母,拜峰为父,但有人问“你是什么人”时,便望那耸入云端的危峰一磕头,自谓“山子峰女”。那些平原大族因这山高林密,道路不通,也不再来攻,各自相安,若有时谈及这山中一族,因念其族人将爬山称为巴山,遂将这山中一族称为巴山人,口口讹传,又减省掉一个山字,简称作巴人,可是,魏晋名士喜欢美名令称,又将巴人称作武陵人,因为有陶渊明作文《桃花源记》传之后世,此名便一传数千年,为世人熟晓通知,更有清代戏曲家顾彩写下《容美纪游》五万余言,真实记录了武陵山人的风俗人情,山情谷貌,细描了人兽和谐,天人合一的巴人世界。让人领略了“虎猿招手喜人聚,彩凤关关唤君来“的神奇世界。无论谁人到了这里,都觉得自己似乎进入了中世纪的原始森林。所见所闻俱是新奇。
而我现在就站立在这神奇的黄金河河谷底部,被咆哮奔涌的山洪震得耳朵发麻,被谷中潮湿的凉风吹得心怡神舒,被粘粘的空气挠得脸上时时作痒,脚下却是一堆被冲刷了亿万年的火山石,身体四周尽是高高低低、嵯峨参差、状如人兽的山岩,有层层叠叠、形如梯田的页岩。殷红如血的砂岩,软松如土的沉积岩。泉水渗露的玄武岩,玉笋般滑溜的石灰岩,还有无数圆如鸡蛋的卵石……望着这些嶙峋怪石,我感觉自己好像突然降临到了一个由无数石怪岩妖组成的童话世界一般。感到新奇又忐忑不安。
说实话,这种新奇感不仅仅是眼前的神奇世界给我的,还有我日益复苏的记忆,似乎每时每刻都会有过去的事情或者人物突然浮现在我眼前,有时是某人的只言片语,有时是曾经莅临的某个场景,有时是一长串事件过程,这些本来就潜伏在我脑子里的记忆,本应是陈旧的。却被我的失忆症一反手弄成了新鲜玩意儿,时不时地刺激一下我的神经,让我一时喜。一时忧,一时怒,一时怨,一时心急如焚,一时又无可奈何。眼下,我的忧虑是那个叫做李艳的女人。被那两个大在山洞中守山的执节人称作我的妻子,可是。我对她的眉毛鼻子毫无印象。现在,死去的沈妈通过一部手机指示我去找她,可是,她却并不在这座古镇,又到那对我来说危机重重的大江市去了。我要找出我的身份真相,就必须回到大江市去。可是,这个女人到底长得什么样呢?她在我的印象中,只是一个肌肤略有些黑、颇有些艺术家气质的黑珍珠,面部轮廓模糊得像一团糨糊。我想,我必须找到一张照片,或者是一张画像什么的,一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想知道自己的妻子到底长的是啥模样,二来也是为了方便我在大江市一眼便认出她,少费些周折。
我从那些像房子一样高大的山岩上跃起落下,从石缝间穿过去,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过程,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才爬到山腰,踏上那座缭绕在清辉中的铁索桥。当然,在登上桥头前,我已经仔细地观察过桥面上的情形,和桥头靠近峭壁的地方有无人影,我必须十分小心地提防那个黑熊怪,还有那个甩不掉的雷小兵,虽然雷小兵这小子说不定已经葬身在河滩的乱石堆里了。可是,我刚才在河岸上并未看见那小子的尸体,搞不好他还活着,要知道,那小子可是个打不死的程咬金,哪有这么容易就死掉的。
我躲在桥头下方十来米远的地方,那里有一块嶙峋怪石,高如一间乡间的草屋,中间露出一个脑袋大小的圆孔,我就躲在那圆孔后面,察看那桥头的动静,在确定没有任何人之后,我才脚手并用,钻进身旁的映山红与山毛榉杂生的一小片丛林中,等我从其中再次钻出来,我的一只手便已经够着桥头的铁索了。
桥头上很明显空无一人,那些靠这桥交通来往的山民早就回到自己在山坡上的木屋,搂着老婆孩子睡大觉去了。那些小镇上的居民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跑到这桥上来享受这月夜带来的不安与恐惧。小镇上的人不像城里人,喜欢玩什么浪漫,要在这月下桥上赏月谈恋爱。只有夏夜的山风,滚滚的涛浪,唧唧咕咕的动物叫声。可是,有人说,越是平静如水的地方常常越凶险,所以,我还是异常的小心。
我看见那桥头上树影摇头,山影如龟,悄无人迹,便一纵身跃上桥头,扶着那兀自在谷风中摇晃的铁索链,大步走过桥面,本来,我想撒腿奔跑过去,因为那桥面上空空的,若是有人躲在暗处,在如斗的月光照耀下,给我一枪,我就铁定完蛋了。但是,又苦于那桥面上的木板残缺不全,好多不是半拉子吊在空中,又没有在铁链上缚紧,弄不好一脚踏下去,木板一打翘就翻到谷底去了。之于这个原因,我只能扶着那齐肩高的铁索链,看准脚下的情形。大步向前跨步。也就是说,这已经是最快的了。否则,就有可能一失足坠入滚滚浊浪中去。
走过桥头。跳下石阶,钻进窄巷中,我方才在一个二屋楼高的屋檐下的阴影中蹲下来喘口气,一摸自己额头,没有热汗,反倒都是凉丝丝的冷汗,想走那黑熊怪手中短枪的巨大威力。摧心碎石,简直如同榴弹炮一般。心说,幸好他没有躲在桥上伏击我,否则真是难逃一死啊。我心里不免又开始寻思,那黑熊怪到底哪里去了呢?回到镇上住店去了。或者说是填肚子去了,无外乎这两种可能,他不可能就此离开古镇吧。要说这个黑熊怪也真是奇怪,怎么预先就藏到沈妈的尸体下面,好像知道的要回镇似的。他为什么要杀我呢?凭我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我只能认为他是郭真超派来的杀手。也许,郭真超认为雷小兵过于古板,泥法于固有的法律,一味地只想将我捉拿归案。不会将我一枪灭掉。如果他将我带回警局,郭真超怕这中间跳出一个别的人来,从我这里得知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对他不利,所以,便派了这么一个黑熊怪来,一心地要除掉我,杀人灭口。
想到这里,我对那郭真超的愤恨又增加了一层。觉得这人真的是警察中的败类,权力机关的蛀虫。有一种千方百计也要将他拔掉的冲动。喘息了一阵,我咬咬牙,摸了一下裤兜里的“烈焰珍玩古肆”的钥匙,那是那个卖酒浆的汉子给我的,我要用它去打开那似曾相识的古玩店,或许在里面可以找到一张李艳的照片,这样就解决大问题了,不至于与她对面不识。
古镇中的街道灯影摇曳,温暖而祥和,但我对这表面的平静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一路上小心翼翼,躲躲藏藏,但这古镇实在是规模太小,左近也就数百户人家,还没要到半个小时就已经来到了烈焰珍玩古肆所在的那条街上。
打开古肆的门,迈步进去,一蓬蛛丝缠到我脸上,在门边摸到一个电门,准备一按,一想不能暴露自己,便又将手拿开了,去怀里掏出一根手电,那是我刚才在回古肆的路上特意买的,现在就派上了用场。
我反手关上古肆的门,摸着插销从里面将门锁死,再用手电照看那店中的情形,只见里面果然跟我先前记忆里突然出现的景象一般模样,左右两边的墙头下都横着透明的玻璃柜台,摆着一些瓶罐字画,青铜古物,中间搁着一张可以当床躺下的根雕大桌,六张圆木凳,都积着厚厚的灰尘。我脑海中又浮现出那黑珍珠李艳坐在圆木凳上,扶着画笔书写图文的影像,齐耳秀发,压眉的留海,一身青灰色的韩式罩裙,脚上穿着一双平跟鞋,可是,她的脸颊仍是一团模糊,想不出来。我转头看见大门对面的墙上摆满了瓷器,右首墙角有一道七八十公分宽的小门虚掩着,便走过去推门而入。手电在里面扫了一番,发现这里面只摆了一张床,一个书柜,再往里走就是一间窄小的卫生间。我回过头来,放慢脚步,他细观察那床上,从枕头下找到一张照片。那照片是一张人物风景照,有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坐在船头的桌旁,两个大人其中一个是我,另一个是的身材头发恰如潜伏在我意识中的那个姑娘,秀秀气气,五官精巧,眼眶大大的,有些下陷,鼻梁较一般人高,这让她看上去有些像混血儿,她的肤色却正如我印象中的那样有些黑,就像长期在海滩上享受阳光的姑娘一样,虽然黑了一些,却透出阳光的气息,充满蓬勃的朝气,细长的娥眉上面正是垂着压眉的留海,身上穿着蓝色底裙,披着灰色的线织褂子,手上端着一个竹制茶盅,手指纤细秀丽,就像钢琴家的手一样,感觉十分灵巧。也不知怎么,我见了这女人的相貌,竟然没觉得十分意外,相反从心底涌出一股温暖,完全被一种叫作欣慰的情绪所包裹,如果硬要把这种感觉给一个定意,我想说的是这是一种家人的感觉,踏实,温馨,安静,也许,每一个女人给自己的男人都是这样一种感觉吧,这是天生的,用任何语言都无法准确描述。我端详着这个给我这样独特感觉的女人的模样,我想,这就是李艳了,一个天生的美术家。那个小孩却是坐李艳腿上的,只有二三岁的模样,额头上的发际线生得比较高,肤色也有些黑,眼珠子亮闪闪的,就像两颗嵌在眼眶中的小星星,跟她母亲一样。那孩子手上拿着一把童玩水枪,正向桌上的茶杯里射出水箭,眼睛却是望着画中的我。我看那孩子胖乎乎的手,肥嘟嘟的脸蛋儿,看着看着,心底便涌出一股父亲的慈爱。这孩子就是我的儿子,我想,但是,我突然眼中涌出泪水来,因为这孩子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小孩儿,——在大江市江滩公园地下停车场下的地狱搏击场中见到的小燕燕,虽然照片的孩子较胖,燕燕较瘦,但两个孩子的神情、脸庞轮廓竟如出一人。我心里直打鼓,那李艳带着孩子到大江市去找我,难道竟将燕燕弄丢了,那在地狱中满面脏污、连脚趾头也露在鞋外的燕燕就是我的儿子。我翻到照片背面,见那上面写了一行娟秀的汉字:燕燕二岁生日摄于黄金河。照片上的孩子果然就叫燕燕。我在地狱中遇到了燕燕,却未施援手将他救出来,我真是该死啊!想起那孩子伴着毒蛇而眠,与那群污浊好斗之徒日夜相伴,时时皆有生命危险,我后悔莫及,在自己脸上恨恨地抽了两巴掌。
我现在必须马上回到大江市去,我对自己下了死命令。
我出了烈焰珍玩古肆,将门仔细锁好,躲避着街上的灯光,悄然来到孤儿院,见院外站着几个警察,显然是那黑熊怪用枪扫射我后,院里的工作人员报告了镇上的派出所。这些警察肯定是派出所派来了解情况的。我不愿与那些警察纠缠,绕到院墙外的巷子里,爬到墙头看了看里面的情况,见沈妈的尸身已经重新殓入棺中,棺盖也封上了,心里便觉得舒坦放心了不少,情知自己不能留在此地,便滑到墙根,准备离开黄金古镇。不想脚刚落地,就有人从身后伸出手掌来在我肩上一拍,用了嗲嗲的声音,略带着些惊异的腔调问,你到哪里去了?
我吓了一跳,连忙闪到一旁,回头看见是被那黑熊怪惊跑了的范瑄瑄,便拉他到巷子里暗影中,简略地说了说这半天的遭遇。那范瑄瑄听我说起黑熊怪的短枪的威力,吓得面无人色,问我现在怎么办?
我说,眼下只能马上离开黄金镇,回大江市去。(未完待续)
这黄金河河谷亿万年之前,本是一片汪洋,大陆架火山爆发后,才形成一个新大陆,又经过亿万年的雨化日照、风吹土孕,长出许许多多的草木植物,繁衍出一代又一代的兽禽鱼鸟,彩蝶飞虫,猴精树怪,因山高水疾,渊潜谷深,无路无道,没有人烟到达,只有一些山精兽灵、河妖水怪在这里横行,到来人类出现,有一个巴族受到平原上的别族的围攻,为避战祸,便扶老携幼,伐木作舟,从长江进入清江,又顺流进入黄金河河谷,沿岸建起许多村落,从而成为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仙乡土族,又因出门登山,推窗望峰,总与山林相伴,受了崇山峻岭的恩惠,全族子民皆视山为母,拜峰为父,但有人问“你是什么人”时,便望那耸入云端的危峰一磕头,自谓“山子峰女”。那些平原大族因这山高林密,道路不通,也不再来攻,各自相安,若有时谈及这山中一族,因念其族人将爬山称为巴山,遂将这山中一族称为巴山人,口口讹传,又减省掉一个山字,简称作巴人,可是,魏晋名士喜欢美名令称,又将巴人称作武陵人,因为有陶渊明作文《桃花源记》传之后世,此名便一传数千年,为世人熟晓通知,更有清代戏曲家顾彩写下《容美纪游》五万余言,真实记录了武陵山人的风俗人情,山情谷貌,细描了人兽和谐,天人合一的巴人世界。让人领略了“虎猿招手喜人聚,彩凤关关唤君来“的神奇世界。无论谁人到了这里,都觉得自己似乎进入了中世纪的原始森林。所见所闻俱是新奇。
而我现在就站立在这神奇的黄金河河谷底部,被咆哮奔涌的山洪震得耳朵发麻,被谷中潮湿的凉风吹得心怡神舒,被粘粘的空气挠得脸上时时作痒,脚下却是一堆被冲刷了亿万年的火山石,身体四周尽是高高低低、嵯峨参差、状如人兽的山岩,有层层叠叠、形如梯田的页岩。殷红如血的砂岩,软松如土的沉积岩。泉水渗露的玄武岩,玉笋般滑溜的石灰岩,还有无数圆如鸡蛋的卵石……望着这些嶙峋怪石,我感觉自己好像突然降临到了一个由无数石怪岩妖组成的童话世界一般。感到新奇又忐忑不安。
说实话,这种新奇感不仅仅是眼前的神奇世界给我的,还有我日益复苏的记忆,似乎每时每刻都会有过去的事情或者人物突然浮现在我眼前,有时是某人的只言片语,有时是曾经莅临的某个场景,有时是一长串事件过程,这些本来就潜伏在我脑子里的记忆,本应是陈旧的。却被我的失忆症一反手弄成了新鲜玩意儿,时不时地刺激一下我的神经,让我一时喜。一时忧,一时怒,一时怨,一时心急如焚,一时又无可奈何。眼下,我的忧虑是那个叫做李艳的女人。被那两个大在山洞中守山的执节人称作我的妻子,可是。我对她的眉毛鼻子毫无印象。现在,死去的沈妈通过一部手机指示我去找她,可是,她却并不在这座古镇,又到那对我来说危机重重的大江市去了。我要找出我的身份真相,就必须回到大江市去。可是,这个女人到底长得什么样呢?她在我的印象中,只是一个肌肤略有些黑、颇有些艺术家气质的黑珍珠,面部轮廓模糊得像一团糨糊。我想,我必须找到一张照片,或者是一张画像什么的,一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想知道自己的妻子到底长的是啥模样,二来也是为了方便我在大江市一眼便认出她,少费些周折。
我从那些像房子一样高大的山岩上跃起落下,从石缝间穿过去,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过程,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才爬到山腰,踏上那座缭绕在清辉中的铁索桥。当然,在登上桥头前,我已经仔细地观察过桥面上的情形,和桥头靠近峭壁的地方有无人影,我必须十分小心地提防那个黑熊怪,还有那个甩不掉的雷小兵,虽然雷小兵这小子说不定已经葬身在河滩的乱石堆里了。可是,我刚才在河岸上并未看见那小子的尸体,搞不好他还活着,要知道,那小子可是个打不死的程咬金,哪有这么容易就死掉的。
我躲在桥头下方十来米远的地方,那里有一块嶙峋怪石,高如一间乡间的草屋,中间露出一个脑袋大小的圆孔,我就躲在那圆孔后面,察看那桥头的动静,在确定没有任何人之后,我才脚手并用,钻进身旁的映山红与山毛榉杂生的一小片丛林中,等我从其中再次钻出来,我的一只手便已经够着桥头的铁索了。
桥头上很明显空无一人,那些靠这桥交通来往的山民早就回到自己在山坡上的木屋,搂着老婆孩子睡大觉去了。那些小镇上的居民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跑到这桥上来享受这月夜带来的不安与恐惧。小镇上的人不像城里人,喜欢玩什么浪漫,要在这月下桥上赏月谈恋爱。只有夏夜的山风,滚滚的涛浪,唧唧咕咕的动物叫声。可是,有人说,越是平静如水的地方常常越凶险,所以,我还是异常的小心。
我看见那桥头上树影摇头,山影如龟,悄无人迹,便一纵身跃上桥头,扶着那兀自在谷风中摇晃的铁索链,大步走过桥面,本来,我想撒腿奔跑过去,因为那桥面上空空的,若是有人躲在暗处,在如斗的月光照耀下,给我一枪,我就铁定完蛋了。但是,又苦于那桥面上的木板残缺不全,好多不是半拉子吊在空中,又没有在铁链上缚紧,弄不好一脚踏下去,木板一打翘就翻到谷底去了。之于这个原因,我只能扶着那齐肩高的铁索链,看准脚下的情形。大步向前跨步。也就是说,这已经是最快的了。否则,就有可能一失足坠入滚滚浊浪中去。
走过桥头。跳下石阶,钻进窄巷中,我方才在一个二屋楼高的屋檐下的阴影中蹲下来喘口气,一摸自己额头,没有热汗,反倒都是凉丝丝的冷汗,想走那黑熊怪手中短枪的巨大威力。摧心碎石,简直如同榴弹炮一般。心说,幸好他没有躲在桥上伏击我,否则真是难逃一死啊。我心里不免又开始寻思,那黑熊怪到底哪里去了呢?回到镇上住店去了。或者说是填肚子去了,无外乎这两种可能,他不可能就此离开古镇吧。要说这个黑熊怪也真是奇怪,怎么预先就藏到沈妈的尸体下面,好像知道的要回镇似的。他为什么要杀我呢?凭我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我只能认为他是郭真超派来的杀手。也许,郭真超认为雷小兵过于古板,泥法于固有的法律,一味地只想将我捉拿归案。不会将我一枪灭掉。如果他将我带回警局,郭真超怕这中间跳出一个别的人来,从我这里得知他不可告人的秘密。对他不利,所以,便派了这么一个黑熊怪来,一心地要除掉我,杀人灭口。
想到这里,我对那郭真超的愤恨又增加了一层。觉得这人真的是警察中的败类,权力机关的蛀虫。有一种千方百计也要将他拔掉的冲动。喘息了一阵,我咬咬牙,摸了一下裤兜里的“烈焰珍玩古肆”的钥匙,那是那个卖酒浆的汉子给我的,我要用它去打开那似曾相识的古玩店,或许在里面可以找到一张李艳的照片,这样就解决大问题了,不至于与她对面不识。
古镇中的街道灯影摇曳,温暖而祥和,但我对这表面的平静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一路上小心翼翼,躲躲藏藏,但这古镇实在是规模太小,左近也就数百户人家,还没要到半个小时就已经来到了烈焰珍玩古肆所在的那条街上。
打开古肆的门,迈步进去,一蓬蛛丝缠到我脸上,在门边摸到一个电门,准备一按,一想不能暴露自己,便又将手拿开了,去怀里掏出一根手电,那是我刚才在回古肆的路上特意买的,现在就派上了用场。
我反手关上古肆的门,摸着插销从里面将门锁死,再用手电照看那店中的情形,只见里面果然跟我先前记忆里突然出现的景象一般模样,左右两边的墙头下都横着透明的玻璃柜台,摆着一些瓶罐字画,青铜古物,中间搁着一张可以当床躺下的根雕大桌,六张圆木凳,都积着厚厚的灰尘。我脑海中又浮现出那黑珍珠李艳坐在圆木凳上,扶着画笔书写图文的影像,齐耳秀发,压眉的留海,一身青灰色的韩式罩裙,脚上穿着一双平跟鞋,可是,她的脸颊仍是一团模糊,想不出来。我转头看见大门对面的墙上摆满了瓷器,右首墙角有一道七八十公分宽的小门虚掩着,便走过去推门而入。手电在里面扫了一番,发现这里面只摆了一张床,一个书柜,再往里走就是一间窄小的卫生间。我回过头来,放慢脚步,他细观察那床上,从枕头下找到一张照片。那照片是一张人物风景照,有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坐在船头的桌旁,两个大人其中一个是我,另一个是的身材头发恰如潜伏在我意识中的那个姑娘,秀秀气气,五官精巧,眼眶大大的,有些下陷,鼻梁较一般人高,这让她看上去有些像混血儿,她的肤色却正如我印象中的那样有些黑,就像长期在海滩上享受阳光的姑娘一样,虽然黑了一些,却透出阳光的气息,充满蓬勃的朝气,细长的娥眉上面正是垂着压眉的留海,身上穿着蓝色底裙,披着灰色的线织褂子,手上端着一个竹制茶盅,手指纤细秀丽,就像钢琴家的手一样,感觉十分灵巧。也不知怎么,我见了这女人的相貌,竟然没觉得十分意外,相反从心底涌出一股温暖,完全被一种叫作欣慰的情绪所包裹,如果硬要把这种感觉给一个定意,我想说的是这是一种家人的感觉,踏实,温馨,安静,也许,每一个女人给自己的男人都是这样一种感觉吧,这是天生的,用任何语言都无法准确描述。我端详着这个给我这样独特感觉的女人的模样,我想,这就是李艳了,一个天生的美术家。那个小孩却是坐李艳腿上的,只有二三岁的模样,额头上的发际线生得比较高,肤色也有些黑,眼珠子亮闪闪的,就像两颗嵌在眼眶中的小星星,跟她母亲一样。那孩子手上拿着一把童玩水枪,正向桌上的茶杯里射出水箭,眼睛却是望着画中的我。我看那孩子胖乎乎的手,肥嘟嘟的脸蛋儿,看着看着,心底便涌出一股父亲的慈爱。这孩子就是我的儿子,我想,但是,我突然眼中涌出泪水来,因为这孩子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小孩儿,——在大江市江滩公园地下停车场下的地狱搏击场中见到的小燕燕,虽然照片的孩子较胖,燕燕较瘦,但两个孩子的神情、脸庞轮廓竟如出一人。我心里直打鼓,那李艳带着孩子到大江市去找我,难道竟将燕燕弄丢了,那在地狱中满面脏污、连脚趾头也露在鞋外的燕燕就是我的儿子。我翻到照片背面,见那上面写了一行娟秀的汉字:燕燕二岁生日摄于黄金河。照片上的孩子果然就叫燕燕。我在地狱中遇到了燕燕,却未施援手将他救出来,我真是该死啊!想起那孩子伴着毒蛇而眠,与那群污浊好斗之徒日夜相伴,时时皆有生命危险,我后悔莫及,在自己脸上恨恨地抽了两巴掌。
我现在必须马上回到大江市去,我对自己下了死命令。
我出了烈焰珍玩古肆,将门仔细锁好,躲避着街上的灯光,悄然来到孤儿院,见院外站着几个警察,显然是那黑熊怪用枪扫射我后,院里的工作人员报告了镇上的派出所。这些警察肯定是派出所派来了解情况的。我不愿与那些警察纠缠,绕到院墙外的巷子里,爬到墙头看了看里面的情况,见沈妈的尸身已经重新殓入棺中,棺盖也封上了,心里便觉得舒坦放心了不少,情知自己不能留在此地,便滑到墙根,准备离开黄金古镇。不想脚刚落地,就有人从身后伸出手掌来在我肩上一拍,用了嗲嗲的声音,略带着些惊异的腔调问,你到哪里去了?
我吓了一跳,连忙闪到一旁,回头看见是被那黑熊怪惊跑了的范瑄瑄,便拉他到巷子里暗影中,简略地说了说这半天的遭遇。那范瑄瑄听我说起黑熊怪的短枪的威力,吓得面无人色,问我现在怎么办?
我说,眼下只能马上离开黄金镇,回大江市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