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咔嚓、咔擦、咔擦,闪光灯齐闪,岳乐摆出一个得体的笑容,镇定的跟着苗阳一同走了进去。
“偷拍”的记者暗暗吃惊,这个年轻人好淡定,一点都不怯场,现在新人的心理素质已经这么好了吗?
豪华吊顶水晶灯把宽敞的会场照的通亮,晚会的主人爱丽丝一袭单肩黑色礼服高贵典雅,优雅的走了过来,轻轻的把手伸过去,苗阳轻握她的手,在手背上象征性的吻了一下,随即放开。
爱丽丝这才说道:“苗,好久不见。”
苗阳笑着点头,把岳乐介绍给爱丽丝,爱丽丝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夸张的说:“东方的纯洁少年,我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
苗阳笑着说:“他还是新人,第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
“真的吗?难怪!我太荣幸了。”
“是的。”
转眼间又有人进来,爱丽丝歉意的笑了笑,走过去招呼新来的客人。
放眼望去,会场内的宾客岳乐都认识,但他们却不认识岳乐,好奇审视着这个新人。
“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苗阳边往里面走,边说道。
岳乐轻轻的摇了摇头,“不用,太刻意了。”
“嘿,阳!”布鲁斯迎了上来,夸张的抱了下苗阳,“明晚的影帝一定是我的,你别想从我手中抢走。”
布鲁斯是一个典型的西方演员,高大正气,常演正面的英雄形象,硬汉的很,难得的演技还不错,这次他主演的片子也入围了,正好跟苗阳一起争夺最佳男主角。两个人颇有渊源,一前一后出道,苗阳第一次国外获奖时,竞争对手就是布鲁斯,十年过去了,两人又一次成为对手,布鲁斯毫不掩饰他复仇的决心,发誓一定要打败苗阳。
“等明晚的结果。”苗阳胸有成竹的说,“今天不说这个。”
“好吧!”布鲁斯一摊手,转头盯着岳乐,“你的伴?好漂亮!”
“岳乐,我的搭档,这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第一次在大荧幕上亮相。”苗阳把岳乐介绍给布鲁斯,“这是布鲁斯。”
“嘿,布鲁斯,我很喜欢看你的片子,特别那部《迷踪》,你在里面的演技很棒,帅呆了。”岳乐微笑着跟布鲁斯握了下手。
布鲁斯“哇哦”一声,很兴奋的说,“真的吗?那是我最满意的一部片子,我从来没跟人说起过,提起我的代表作,大家更喜欢说《未来星际》系列。其实《迷踪》里我的表演才是最棒的,对吗?小乐乐。”
“当然,你的每部片子都很优秀。”岳乐这话并不是恭维布鲁斯,除了一部《迷踪》外,布鲁斯接的片子都是那种拯救世界、拯救全人类之类的超级英雄,励志、勇敢,他也因此被戏称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迷踪》是他初期的一部小成本文艺片,节奏缓慢,跟他后期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但岳乐记得很清楚,几年后,布鲁斯又一次获得影帝时曾说过,拍摄《迷踪》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对的事情,如果有可能,他还想再次尝试这种类型的片子。
苗阳笑着说:“你别夸他了,难道你没听说过,布鲁斯最不喜欢听别人夸他吗?”
“哪有!”布鲁斯笑着说,“阳,我看你是吃醋了,不过,我觉得小乐乐把你比下去了。”
苗阳跟岳乐的年龄相差了十岁左右,他跟岳乐的气质也不一样,根本不存在竞争关系,反而是布鲁斯跟他比较像,两人经常被拿来比较。但苗阳吃亏在一张东方面孔,有些西方式的英雄人物没法演,为此错过了好几部很棒的影片。
有了布鲁斯探路,其他人渐渐的过来跟苗阳打招呼,顺便近距离的观察岳乐这个新人。
面孔和气质都很美,精致的嘴唇,笑起来微微勾起,细巧的尖鼻子,让整张脸显得立体起来,最勾人的还是那个眉眼,眼角收尾处狭长,搭配着上挑的粗眉,总觉得他在看着你,但仔细一看,又觉得自己想多了,他只是在笑,自嘲的笑,笑的是自己,跟外人无关。那股子跟年龄不相衬的玩世不恭,却不让人讨厌,因为无伤大雅,吸引着你,待你靠近后,他又远远的离开,迷一般的美,让人摸不透。
今天来参加晚会的都是知名大导演,阅人无数,什么样气质的人一眼就能看穿,但岳乐这种看了还想看,看了就想靠近,靠近后就想探寻的气质却着实不多见。
苗阳今晚的目的就是让岳乐在这些大导演面前露了脸,以岳乐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一定会在这些导演中留下印象。不可能奢求第一次露面就接到片子,但最起码以后这些导演在考虑演员的时候,能想到有这么一副迷人的东方面孔,这就够了。
宴会一直持续到午夜,岳乐笑的脸的僵了,上车后,揉了揉腮帮子靠在车座上睡着了,呼吸声略微粗重,看起来累坏了。
“你别睡,听我说,明天上午蒋导到,让我们去接机。”蒋导刚才给苗阳打电话,苗阳的手机留在马丁那里,两人刚出来,马丁把这事说给苗阳听了,没等马丁汇报完,岳乐已经在后排睡了。
马丁佩服的说:“岳乐这个技能不错,他有当演员的天资,当演员就得这样,能熬夜也能随时随地的睡。苗阳,你得学着点,你太挑环境了。”
“明天上午我们俩去接蒋导,让岳乐休息吧。”只有苗阳知道今晚上岳乐说了多少话,应酬了多
少陌生人,精神高度集中了好几个小时,他确实需要休息了,瞧,眼圈都有点发黑了。
岳乐在后排迷迷糊糊的说:“我去,马丁,麻烦你提前半个小时叫我!”
马丁和苗阳对视一眼,同时无语,好家伙,原来没睡着。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岳乐精神饱满的坐在车上,跟苗阳和马丁一起去接蒋导一行人。
“真是个怪胎!”马丁从后视镜里看着岳乐,昨晚回去的时候,岳乐完全是闭着眼睛走上电梯,走进房间,倒头就睡,还是马丁帮他把门关上。今天早上九点半,他试探的给岳乐发个条短信,心想他要是醒了看到短信就一起去,没醒的话就继续休息,没想到岳乐秒回了短信。半个小时后,一身清爽的出现在他和苗阳的面前,一点不像昨晚那迷迷糊糊的样子。
而且他今天的衣服特别显眼,黑色v领t恤,露出白白的锁骨,欧洲夏季阳光的照射下,白的反光,特别的亮眼。马丁不得不承认,岳乐跟苗阳站在一起,苗阳有那么点被比下去的意味。岳乐造型多变,什么衣服都能hold住,而且年轻啊,皮肤好啊,现在的观众都喜欢小鲜肉啊,他家苗阳真不知道怎么想的,最近可了劲的糟蹋自己,还说要去学武术,这么大年纪的人,难道还能转型做武打明星?
苗阳也下来了,还跟昨晚一样的黑西装白衬衫,恐怕只有马丁知道,他家苗大影帝觉得黑白色最能显出他的成熟正气,同款同色的西装衬衫一下子买了五套,除了参加颁奖典礼等大型的活动外,他一律一身黑白配,完全不懂得换种颜色。
“乐乐,你衣服哪里来的?”苗阳也注意到岳乐身上的衣服价值不菲,不像他能消费的起的,他已经用付鹤鸣的钱给岳乐买好了礼服,昨天晚上送过去给岳乐时,被岳乐拒绝了。不管是昨天晚上那套立领还是今天这款v领,面料都不错,一看就不是低档货。
岳乐也不打算瞒他,“借的,参加完活动还得还回去。”
“鞋子也是借的?”苗阳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只听说过奢侈品牌赞助女明星走红毯的,还没听说过男明星借衣服穿,反正苗大影帝从出道就不差钱,不能想象衣服和鞋子也能借着穿,还有没有点男人的脸面。
岳乐翘起腿,露出鞋子的全貌,让苗阳看的更清楚点:“是的,哈马借的。”
哈马家的鞋子就是好,苗阳也穿他家的鞋子,对他家的品质向来是认可的,“哈马这么小气,你怎么会借到?”
“山人自有妙计,说了你也不会去借。”
“好吧,你还缺块手表。”苗阳喜欢买手表,穷玩车富玩表,他却不是单纯的玩,限量版的手表都有收藏价值,这也是苗阳的一种投资手段,虽然至今为止,他没有卖出过一块。
这点岳乐确实有点为难,叫的出牌子的手表都挺高大上的,全球品牌代言人全是大明星,根本看不上他这样的新人,别说去借块表了,就算拿钱去买,也不一定立刻能买到。他当然知道手表的重要性,可他无能为力,“我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不戴表也没什么。”
“不行!”苗阳斩钉截铁的说,“你来斯里卡代表的是我们国家,不能让西方人看扁了你,我那有几块休闲类型的,几年前买的,你挑一块,戴完还我就行了。”
咔嚓、咔擦、咔擦,闪光灯齐闪,岳乐摆出一个得体的笑容,镇定的跟着苗阳一同走了进去。
“偷拍”的记者暗暗吃惊,这个年轻人好淡定,一点都不怯场,现在新人的心理素质已经这么好了吗?
豪华吊顶水晶灯把宽敞的会场照的通亮,晚会的主人爱丽丝一袭单肩黑色礼服高贵典雅,优雅的走了过来,轻轻的把手伸过去,苗阳轻握她的手,在手背上象征性的吻了一下,随即放开。
爱丽丝这才说道:“苗,好久不见。”
苗阳笑着点头,把岳乐介绍给爱丽丝,爱丽丝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夸张的说:“东方的纯洁少年,我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
苗阳笑着说:“他还是新人,第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
“真的吗?难怪!我太荣幸了。”
“是的。”
转眼间又有人进来,爱丽丝歉意的笑了笑,走过去招呼新来的客人。
放眼望去,会场内的宾客岳乐都认识,但他们却不认识岳乐,好奇审视着这个新人。
“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苗阳边往里面走,边说道。
岳乐轻轻的摇了摇头,“不用,太刻意了。”
“嘿,阳!”布鲁斯迎了上来,夸张的抱了下苗阳,“明晚的影帝一定是我的,你别想从我手中抢走。”
布鲁斯是一个典型的西方演员,高大正气,常演正面的英雄形象,硬汉的很,难得的演技还不错,这次他主演的片子也入围了,正好跟苗阳一起争夺最佳男主角。两个人颇有渊源,一前一后出道,苗阳第一次国外获奖时,竞争对手就是布鲁斯,十年过去了,两人又一次成为对手,布鲁斯毫不掩饰他复仇的决心,发誓一定要打败苗阳。
“等明晚的结果。”苗阳胸有成竹的说,“今天不说这个。”
“好吧!”布鲁斯一摊手,转头盯着岳乐,“你的伴?好漂亮!”
“岳乐,我的搭档,这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第一次在大荧幕上亮相。”苗阳把岳乐介绍给布鲁斯,“这是布鲁斯。”
“嘿,布鲁斯,我很喜欢看你的片子,特别那部《迷踪》,你在里面的演技很棒,帅呆了。”岳乐微笑着跟布鲁斯握了下手。
布鲁斯“哇哦”一声,很兴奋的说,“真的吗?那是我最满意的一部片子,我从来没跟人说起过,提起我的代表作,大家更喜欢说《未来星际》系列。其实《迷踪》里我的表演才是最棒的,对吗?小乐乐。”
“当然,你的每部片子都很优秀。”岳乐这话并不是恭维布鲁斯,除了一部《迷踪》外,布鲁斯接的片子都是那种拯救世界、拯救全人类之类的超级英雄,励志、勇敢,他也因此被戏称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迷踪》是他初期的一部小成本文艺片,节奏缓慢,跟他后期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但岳乐记得很清楚,几年后,布鲁斯又一次获得影帝时曾说过,拍摄《迷踪》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对的事情,如果有可能,他还想再次尝试这种类型的片子。
苗阳笑着说:“你别夸他了,难道你没听说过,布鲁斯最不喜欢听别人夸他吗?”
“哪有!”布鲁斯笑着说,“阳,我看你是吃醋了,不过,我觉得小乐乐把你比下去了。”
苗阳跟岳乐的年龄相差了十岁左右,他跟岳乐的气质也不一样,根本不存在竞争关系,反而是布鲁斯跟他比较像,两人经常被拿来比较。但苗阳吃亏在一张东方面孔,有些西方式的英雄人物没法演,为此错过了好几部很棒的影片。
有了布鲁斯探路,其他人渐渐的过来跟苗阳打招呼,顺便近距离的观察岳乐这个新人。
面孔和气质都很美,精致的嘴唇,笑起来微微勾起,细巧的尖鼻子,让整张脸显得立体起来,最勾人的还是那个眉眼,眼角收尾处狭长,搭配着上挑的粗眉,总觉得他在看着你,但仔细一看,又觉得自己想多了,他只是在笑,自嘲的笑,笑的是自己,跟外人无关。那股子跟年龄不相衬的玩世不恭,却不让人讨厌,因为无伤大雅,吸引着你,待你靠近后,他又远远的离开,迷一般的美,让人摸不透。
今天来参加晚会的都是知名大导演,阅人无数,什么样气质的人一眼就能看穿,但岳乐这种看了还想看,看了就想靠近,靠近后就想探寻的气质却着实不多见。
苗阳今晚的目的就是让岳乐在这些大导演面前露了脸,以岳乐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一定会在这些导演中留下印象。不可能奢求第一次露面就接到片子,但最起码以后这些导演在考虑演员的时候,能想到有这么一副迷人的东方面孔,这就够了。
宴会一直持续到午夜,岳乐笑的脸的僵了,上车后,揉了揉腮帮子靠在车座上睡着了,呼吸声略微粗重,看起来累坏了。
“你别睡,听我说,明天上午蒋导到,让我们去接机。”蒋导刚才给苗阳打电话,苗阳的手机留在马丁那里,两人刚出来,马丁把这事说给苗阳听了,没等马丁汇报完,岳乐已经在后排睡了。
马丁佩服的说:“岳乐这个技能不错,他有当演员的天资,当演员就得这样,能熬夜也能随时随地的睡。苗阳,你得学着点,你太挑环境了。”
“明天上午我们俩去接蒋导,让岳乐休息吧。”只有苗阳知道今晚上岳乐说了多少话,应酬了多
少陌生人,精神高度集中了好几个小时,他确实需要休息了,瞧,眼圈都有点发黑了。
岳乐在后排迷迷糊糊的说:“我去,马丁,麻烦你提前半个小时叫我!”
马丁和苗阳对视一眼,同时无语,好家伙,原来没睡着。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岳乐精神饱满的坐在车上,跟苗阳和马丁一起去接蒋导一行人。
“真是个怪胎!”马丁从后视镜里看着岳乐,昨晚回去的时候,岳乐完全是闭着眼睛走上电梯,走进房间,倒头就睡,还是马丁帮他把门关上。今天早上九点半,他试探的给岳乐发个条短信,心想他要是醒了看到短信就一起去,没醒的话就继续休息,没想到岳乐秒回了短信。半个小时后,一身清爽的出现在他和苗阳的面前,一点不像昨晚那迷迷糊糊的样子。
而且他今天的衣服特别显眼,黑色v领t恤,露出白白的锁骨,欧洲夏季阳光的照射下,白的反光,特别的亮眼。马丁不得不承认,岳乐跟苗阳站在一起,苗阳有那么点被比下去的意味。岳乐造型多变,什么衣服都能hold住,而且年轻啊,皮肤好啊,现在的观众都喜欢小鲜肉啊,他家苗阳真不知道怎么想的,最近可了劲的糟蹋自己,还说要去学武术,这么大年纪的人,难道还能转型做武打明星?
苗阳也下来了,还跟昨晚一样的黑西装白衬衫,恐怕只有马丁知道,他家苗大影帝觉得黑白色最能显出他的成熟正气,同款同色的西装衬衫一下子买了五套,除了参加颁奖典礼等大型的活动外,他一律一身黑白配,完全不懂得换种颜色。
“乐乐,你衣服哪里来的?”苗阳也注意到岳乐身上的衣服价值不菲,不像他能消费的起的,他已经用付鹤鸣的钱给岳乐买好了礼服,昨天晚上送过去给岳乐时,被岳乐拒绝了。不管是昨天晚上那套立领还是今天这款v领,面料都不错,一看就不是低档货。
岳乐也不打算瞒他,“借的,参加完活动还得还回去。”
“鞋子也是借的?”苗阳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只听说过奢侈品牌赞助女明星走红毯的,还没听说过男明星借衣服穿,反正苗大影帝从出道就不差钱,不能想象衣服和鞋子也能借着穿,还有没有点男人的脸面。
岳乐翘起腿,露出鞋子的全貌,让苗阳看的更清楚点:“是的,哈马借的。”
哈马家的鞋子就是好,苗阳也穿他家的鞋子,对他家的品质向来是认可的,“哈马这么小气,你怎么会借到?”
“山人自有妙计,说了你也不会去借。”
“好吧,你还缺块手表。”苗阳喜欢买手表,穷玩车富玩表,他却不是单纯的玩,限量版的手表都有收藏价值,这也是苗阳的一种投资手段,虽然至今为止,他没有卖出过一块。
这点岳乐确实有点为难,叫的出牌子的手表都挺高大上的,全球品牌代言人全是大明星,根本看不上他这样的新人,别说去借块表了,就算拿钱去买,也不一定立刻能买到。他当然知道手表的重要性,可他无能为力,“我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不戴表也没什么。”
“不行!”苗阳斩钉截铁的说,“你来斯里卡代表的是我们国家,不能让西方人看扁了你,我那有几块休闲类型的,几年前买的,你挑一块,戴完还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