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芷粟婉言谢绝了唐晋尚给她提供住处和介绍工作的好意,因为她不想再欠他的人情,欠他的越多,她就越忐忑,就越不忍心拒绝他的表白。
“这么说,我真的没有机会了?”唐晋尚眨眨眼,嘴角弯起,但是话语中的怅惘之情不明而喻。他抬手去摸自己的耳垂,却发现上面空空的。不知什么时候他耳朵上那颗亮晶晶的耀人眼的耳钉匿了踪迹,头发也变成了短短的黑发,现在的唐晋尚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努力奋进的优良青年。
“对不起,晋尚,我……”荀芷粟不敢去看他,因为他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失落,这种失落她曾经不止一次地在这张帅气的脸上看到过。
“我知道,我知道。”唐晋尚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妈的,是苦的,这杯咖啡怎么是苦的呢?他明明告诉服务员要多加糖的。
不是不能爱,也曾经爱过,可是他不想逼她,不想看她爱的如此勉强。
因为谁都想爱的纯粹,希望对方的眼中心中只有自己这一个人。爱情可以勉强,但是却欺骗不了自己的心。
唐晋尚多么希望自己能回到十年前,那时他还是一个不会为别人着想只让自己开心的混蛋少年,那他可以死缠烂打,交上这个女朋友。
他记得那个放学后的傍晚,金色的夕阳洒在那个女孩精致的面庞上,她的嘴角是淡淡的笑,眼里闪着干净的光,那仿佛是一幅世上最美的肖像画,那是是最高明的画家也画不出来的青春美丽。
荀芷粟低着头喝着杯子里的牛奶。
望着面前如此认真的英俊青年,荀芷粟多么希望能回到十年前,那时,她还是那个如白纸般纯洁的姑娘,而他,是那个有些吊儿郎当的少年。
她记得那个放学后的傍晚,金色的夕阳打在那个男孩的漂亮的脸上,男孩笑嘻嘻,趁她不注意地趴在她的耳边小声说:“告诉你个秘密,我,到现在,还是,一枚,小处男呢。”说完之后,他迅速地躲开,脸上被夕阳涂抹上了一层淡淡的红。
如此□裸,却如此真诚,这样的话也只有唐晋尚才能对一个不认识的女孩说出来。
如果真的能回到那个时候,荀芷粟想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他,那么,后来的后来,一切的一切,所有的不幸都不会发生。
可是,老天爷就是那么喜欢捉弄人,就是那么不能让人遂愿。它将一切都安排好,然后看小小的人们无奈地挣扎,看他们最终黯然。
十年,十年的时间,沧海桑田,但注定的结局却不会再改变。
十年的时间,唐晋尚变成一个有魅力的成熟的男人,他值得拥有一个比她荀芷粟优秀许多的女孩。
“芷粟,你今后怎么办?”唐晋尚调整了一下情绪,关切地问她。她喜欢了他大哥十年,而他喜欢了她十年,这足以拍成最狗血的电视剧了。但是,不管他们的关系怎么样,她确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
“工作,我明天就可以上班了。”荀芷粟说话清清淡淡。
“以后,有什么困难就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一直都没有变。”唐晋尚指了指桌边自己的手机,这个号码还是两人处朋友的时候,一起换的情侣号码,他出国的时候,也坚持让妹妹帮自己按时交电话费,从来没有停用。
“嗯,我会的,大尚,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也会是一辈子的朋友。”荀芷粟犹豫着将手伸过去。
唐晋尚看着她的手,无奈的笑,这个女人,时刻不忘提醒他的身份。他伸出手去,没有犹豫,紧紧地握着那只冰凉的小手。
唐晋尚,这样也好,或许这就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告别了唐晋尚,荀芷粟拎着自己的那个小小的包,走出了咖啡店。唐晋尚很想说送送她,但是却终于忍住,刚才他们把话谈的很清楚了。他知道她一定会拒绝。
荀芷粟的心情轻松了很多,站在繁华的城市的十字街头,身边是飞驰而去只留下难闻的尾气的汽车,头顶上太阳躲进了铅色的云层里,冷风吹来,有些冷。
她眯着一双眼,看着东西南北的方向,忽然有些不知所措,这一切仿佛又回到曾经的某个时刻,那时,她还是那个从清水镇来的那个小丫头,在这个城市,孑然一身。
只是现在,物是人非,一切都不一样了。
就在她发愣的时候,手机的铃声响起来,她从口袋了摸出手机,上面跳动的是小李的名字。
“荀姐,你身体好了没有?我都快被那个臭男人折磨死了。现在一看到那些数字我就犯迷糊。”忙了一上午,好不容易趁着中午吃饭的时间,抽空给荀芷粟打个电话,小李一边咯嘣地嚼着薯片,一边大发牢骚。
“小李啊,我差不多好了,今天下午我到阿婆那里,把东西搬进去然后收拾一下。”荀芷粟拿着手机穿过斑马线,走到一个比较僻静的街角,“我明天就去上班。”
“那就好,那就好。”小李眉开眼笑,俩人又说了几句,就在要挂电话的时候,忽然她压低了声音八卦道,“荀姐,我告诉你啊,你生病的这几天,我看那个小心眼男人心神不宁的,脾气特别暴躁,我看他对你肯定有什么不轨的想法啊。”
“小李,你又瞎说!”荀芷粟听不出小李的话到底是不是玩笑话,但是她确是一个开不起玩笑的人,也不想开这样的玩笑。
小李也知道荀芷粟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便乖乖地闭嘴:“荀姐,这就是我个人的感觉,反正,你快回来吧,我一个人真的承受不来啊!”
挂了小李的电话,荀芷粟又给萧叶超和王阿婆打了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天空中太阳竟然挣破了云层,明晃晃地挂在那里,有些耀眼。
她裹了裹衣服,把围巾围上,迈着大步朝公交站点走去。
伤痛总要过去,生活还要继续,就像天上这轮明亮的太阳,也曾经历过坠落西山的低谷,但是第二天却总是明媚地升起。
她也一样,她要努力工作,要给妈妈一个安定温暖的家,要进一个为人子的本分。
在公交车上,她又给荀笙笙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前两天重感冒住了几天医院,这个周就不去看她了,下个周一定去。荀笙笙并没有问她什么,只是叮嘱了她一句要多穿点衣服。
合上手机,荀芷粟呆呆地望着车窗外的风景,外面是来去匆匆的人群,因为是春节过后,大多以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居多,他们肩扛手提拿着大包小包,有的甚至是拉家带口。虽然他们可能不愿意离开生他养他的故乡,可是为了生活,他们必须背井离乡,出外打拼。虽然他们在这里生活的很苦,但是他们的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
所以,世上有太多的无可奈何,有太多的必须承受,她的这点苦算什么?
荀芷粟苦涩的笑笑,和姥姥比,她是多么幸福,她应该好好珍惜。
她伸手摸了摸棉衣下的那个玉观音。这个东西,她始终舍不得扔掉,那次在医院里,她包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可最后又从清洁员阿姨的拖走的垃圾袋里翻出来。
当时紧紧地把它握在手里,荀芷粟不断地找理由说服自己,就算这个什物不是唐晋扬的,可毕竟跟了她二十年,也是有感情的。不是说扔就扔的。再说,这块玉应该是好玉,就这么扔掉,太可惜了。
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荀芷粟终于来到小镇上。可能是春节刚过的缘故,小镇上有些萧条,广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一个人,只有过年时的五颜六色的小彩旗在空中迎风飘舞。
她穿过广场,凭着记忆,左拐右拐,终于敲开了王阿婆家的大门。
来开门的王阿婆穿了一件深红色的羽绒服,后面是一只比棉花糖大一点的小狗,见了荀芷粟,她先是愣了一下。
荀芷粟抿着嘴笑笑,解释道:“阿婆,我是荀芷粟,花花的同事,租您的房子的那个,上午我给你打过电话的。”
王阿婆哦了一声,伸手去接过她手里的包,:“我知道,你这孩子,几天不见,怎么脸色这么不好。”
荀芷粟忙阻止老人,说道:“阿婆,我提得动。”
王阿婆固执地把包抢过来,嘴里小声嘟囔着:“别小看我老婆子,比掰手腕花花还是我的手下败将呢,别说你瘦的跟个小鸡子似的。你看这么冷的天气,也不多穿点,手凉的跟冰块似的。”
进了屋,荀芷粟刚要往自己住的那间屋里走,王阿婆叫住了她:“小荀,那边有些日子没住人了,有点冷,你先到我这边来热乎热乎。”
荀芷粟的心头一暖:“谢谢阿婆,您这屋里真暖和。”
王阿婆笑了笑,指着炕有些得意地说:“那是,这炕还是我老头子在的时候砌的呢,一到冬天在锅底架上木头就烧,不比那些暖气什么东西差。你到炕上坐着,我给比泡点红糖水暖暖身子。”
“这么说,我真的没有机会了?”唐晋尚眨眨眼,嘴角弯起,但是话语中的怅惘之情不明而喻。他抬手去摸自己的耳垂,却发现上面空空的。不知什么时候他耳朵上那颗亮晶晶的耀人眼的耳钉匿了踪迹,头发也变成了短短的黑发,现在的唐晋尚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努力奋进的优良青年。
“对不起,晋尚,我……”荀芷粟不敢去看他,因为他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失落,这种失落她曾经不止一次地在这张帅气的脸上看到过。
“我知道,我知道。”唐晋尚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妈的,是苦的,这杯咖啡怎么是苦的呢?他明明告诉服务员要多加糖的。
不是不能爱,也曾经爱过,可是他不想逼她,不想看她爱的如此勉强。
因为谁都想爱的纯粹,希望对方的眼中心中只有自己这一个人。爱情可以勉强,但是却欺骗不了自己的心。
唐晋尚多么希望自己能回到十年前,那时他还是一个不会为别人着想只让自己开心的混蛋少年,那他可以死缠烂打,交上这个女朋友。
他记得那个放学后的傍晚,金色的夕阳洒在那个女孩精致的面庞上,她的嘴角是淡淡的笑,眼里闪着干净的光,那仿佛是一幅世上最美的肖像画,那是是最高明的画家也画不出来的青春美丽。
荀芷粟低着头喝着杯子里的牛奶。
望着面前如此认真的英俊青年,荀芷粟多么希望能回到十年前,那时,她还是那个如白纸般纯洁的姑娘,而他,是那个有些吊儿郎当的少年。
她记得那个放学后的傍晚,金色的夕阳打在那个男孩的漂亮的脸上,男孩笑嘻嘻,趁她不注意地趴在她的耳边小声说:“告诉你个秘密,我,到现在,还是,一枚,小处男呢。”说完之后,他迅速地躲开,脸上被夕阳涂抹上了一层淡淡的红。
如此□裸,却如此真诚,这样的话也只有唐晋尚才能对一个不认识的女孩说出来。
如果真的能回到那个时候,荀芷粟想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他,那么,后来的后来,一切的一切,所有的不幸都不会发生。
可是,老天爷就是那么喜欢捉弄人,就是那么不能让人遂愿。它将一切都安排好,然后看小小的人们无奈地挣扎,看他们最终黯然。
十年,十年的时间,沧海桑田,但注定的结局却不会再改变。
十年的时间,唐晋尚变成一个有魅力的成熟的男人,他值得拥有一个比她荀芷粟优秀许多的女孩。
“芷粟,你今后怎么办?”唐晋尚调整了一下情绪,关切地问她。她喜欢了他大哥十年,而他喜欢了她十年,这足以拍成最狗血的电视剧了。但是,不管他们的关系怎么样,她确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
“工作,我明天就可以上班了。”荀芷粟说话清清淡淡。
“以后,有什么困难就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一直都没有变。”唐晋尚指了指桌边自己的手机,这个号码还是两人处朋友的时候,一起换的情侣号码,他出国的时候,也坚持让妹妹帮自己按时交电话费,从来没有停用。
“嗯,我会的,大尚,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也会是一辈子的朋友。”荀芷粟犹豫着将手伸过去。
唐晋尚看着她的手,无奈的笑,这个女人,时刻不忘提醒他的身份。他伸出手去,没有犹豫,紧紧地握着那只冰凉的小手。
唐晋尚,这样也好,或许这就是他们最好的结局。
告别了唐晋尚,荀芷粟拎着自己的那个小小的包,走出了咖啡店。唐晋尚很想说送送她,但是却终于忍住,刚才他们把话谈的很清楚了。他知道她一定会拒绝。
荀芷粟的心情轻松了很多,站在繁华的城市的十字街头,身边是飞驰而去只留下难闻的尾气的汽车,头顶上太阳躲进了铅色的云层里,冷风吹来,有些冷。
她眯着一双眼,看着东西南北的方向,忽然有些不知所措,这一切仿佛又回到曾经的某个时刻,那时,她还是那个从清水镇来的那个小丫头,在这个城市,孑然一身。
只是现在,物是人非,一切都不一样了。
就在她发愣的时候,手机的铃声响起来,她从口袋了摸出手机,上面跳动的是小李的名字。
“荀姐,你身体好了没有?我都快被那个臭男人折磨死了。现在一看到那些数字我就犯迷糊。”忙了一上午,好不容易趁着中午吃饭的时间,抽空给荀芷粟打个电话,小李一边咯嘣地嚼着薯片,一边大发牢骚。
“小李啊,我差不多好了,今天下午我到阿婆那里,把东西搬进去然后收拾一下。”荀芷粟拿着手机穿过斑马线,走到一个比较僻静的街角,“我明天就去上班。”
“那就好,那就好。”小李眉开眼笑,俩人又说了几句,就在要挂电话的时候,忽然她压低了声音八卦道,“荀姐,我告诉你啊,你生病的这几天,我看那个小心眼男人心神不宁的,脾气特别暴躁,我看他对你肯定有什么不轨的想法啊。”
“小李,你又瞎说!”荀芷粟听不出小李的话到底是不是玩笑话,但是她确是一个开不起玩笑的人,也不想开这样的玩笑。
小李也知道荀芷粟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便乖乖地闭嘴:“荀姐,这就是我个人的感觉,反正,你快回来吧,我一个人真的承受不来啊!”
挂了小李的电话,荀芷粟又给萧叶超和王阿婆打了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天空中太阳竟然挣破了云层,明晃晃地挂在那里,有些耀眼。
她裹了裹衣服,把围巾围上,迈着大步朝公交站点走去。
伤痛总要过去,生活还要继续,就像天上这轮明亮的太阳,也曾经历过坠落西山的低谷,但是第二天却总是明媚地升起。
她也一样,她要努力工作,要给妈妈一个安定温暖的家,要进一个为人子的本分。
在公交车上,她又给荀笙笙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前两天重感冒住了几天医院,这个周就不去看她了,下个周一定去。荀笙笙并没有问她什么,只是叮嘱了她一句要多穿点衣服。
合上手机,荀芷粟呆呆地望着车窗外的风景,外面是来去匆匆的人群,因为是春节过后,大多以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居多,他们肩扛手提拿着大包小包,有的甚至是拉家带口。虽然他们可能不愿意离开生他养他的故乡,可是为了生活,他们必须背井离乡,出外打拼。虽然他们在这里生活的很苦,但是他们的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
所以,世上有太多的无可奈何,有太多的必须承受,她的这点苦算什么?
荀芷粟苦涩的笑笑,和姥姥比,她是多么幸福,她应该好好珍惜。
她伸手摸了摸棉衣下的那个玉观音。这个东西,她始终舍不得扔掉,那次在医院里,她包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可最后又从清洁员阿姨的拖走的垃圾袋里翻出来。
当时紧紧地把它握在手里,荀芷粟不断地找理由说服自己,就算这个什物不是唐晋扬的,可毕竟跟了她二十年,也是有感情的。不是说扔就扔的。再说,这块玉应该是好玉,就这么扔掉,太可惜了。
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荀芷粟终于来到小镇上。可能是春节刚过的缘故,小镇上有些萧条,广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一个人,只有过年时的五颜六色的小彩旗在空中迎风飘舞。
她穿过广场,凭着记忆,左拐右拐,终于敲开了王阿婆家的大门。
来开门的王阿婆穿了一件深红色的羽绒服,后面是一只比棉花糖大一点的小狗,见了荀芷粟,她先是愣了一下。
荀芷粟抿着嘴笑笑,解释道:“阿婆,我是荀芷粟,花花的同事,租您的房子的那个,上午我给你打过电话的。”
王阿婆哦了一声,伸手去接过她手里的包,:“我知道,你这孩子,几天不见,怎么脸色这么不好。”
荀芷粟忙阻止老人,说道:“阿婆,我提得动。”
王阿婆固执地把包抢过来,嘴里小声嘟囔着:“别小看我老婆子,比掰手腕花花还是我的手下败将呢,别说你瘦的跟个小鸡子似的。你看这么冷的天气,也不多穿点,手凉的跟冰块似的。”
进了屋,荀芷粟刚要往自己住的那间屋里走,王阿婆叫住了她:“小荀,那边有些日子没住人了,有点冷,你先到我这边来热乎热乎。”
荀芷粟的心头一暖:“谢谢阿婆,您这屋里真暖和。”
王阿婆笑了笑,指着炕有些得意地说:“那是,这炕还是我老头子在的时候砌的呢,一到冬天在锅底架上木头就烧,不比那些暖气什么东西差。你到炕上坐着,我给比泡点红糖水暖暖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