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祎的脑子里,最近除了各种各样的实验数据,还多了一句话。

    无可奈何,和强大不相符的一句“有些事真的不是足够优秀了,就能做到的”。

    她有时候想着杜堂堂说这句话的模样,心情就很糟糕,手一抖,滴管里的液体多了一滴在玻璃片上。

    牧祎立刻回神,觉得今天不太适合做实验,对了,杜堂堂怎么说来着?要选个黄道吉日。

    给自己的懒惰找了一个好借口,牧祎心满意足地脱下白大褂摘掉口罩,这个被杜堂堂视若洪水猛兽的,潜伏在住宅里的实验室其实也没啥,白色试验台上摆着一排排试管架,和比顿医疗的实验室中各种高科技比较起来,算是简陋了。

    当然,两者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都养了一窝小白鼠。

    牧祎出门之前,看了眼一个透明玻璃箱里身子略肥硕的白鼠,这只是单独隔离出来的,因为它要生宝宝了。

    “嗯……刚刚喂食过,笼子也清洁过了。”牧祎念念有词,又冲那只老鼠挥手再见,“拜拜,小牧祎。”

    她从外面把门锁好,要去看一看杜堂堂在做什么。

    周末牧祎不用上班,杜堂堂也跟着闲了下来,却因为不能随意出门,所以只好在房间里锻炼。

    她舒展筋骨,贴墙倒立了一会儿,脑袋因为血液充沛变得清醒些,就坐在桌前开始写东西。

    杜堂堂的手指很有力,握笔的时候像要把笔杆折断了一般。

    “第一,保护好牧祎,为杜氏在美国中上层阶级打下口碑。”

    嗯,这点目前做得不错,那天双方进行了一下不怎么友好的交谈以后,虽然牧祎压根儿没感觉到她压抑的心情,但收敛了一点,起码再也不会因为她车子停偏了几十厘米就唠叨个没玩了。

    每次选择停车地点,杜堂堂也很闹心。不能每次都在一个地方,周围也不能有狙击点,否则有心人会守株待兔,提前算好牧祎的行动路线,到时候一枪爆头,哭都来不及。

    “第二,挣来的口碑是我自己的,和杜家无关,以此要挟,得到分公司的股份或管理权。”

    如果家里想派个家族分支的男人顶了她的位置,也会因为人生地不熟,没有人脉,经营困难。

    如果直接把杜飒派过来,那就更好了,方便她回去抢国内公司的管理权。

    “第三,干掉杜飒和这一辈任何有可能和我竞争的人,或者打残他们,老家伙只能让我接任。”

    杜家年轻的一代里,加上旁支一共有十一个人,杜飒的父亲和杜堂堂的父亲是亲兄弟,说起来,只有杜飒和她身份最高,剩下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无论血缘关系还是身手,都不足为虑。

    写完这三点,杜堂堂很满意地放下笔,把纸张拿起来抖了抖,欣赏一眼,又放了回去。

    牧祎正好推门而入。

    “我饿了。”

    “才上午八点半你饿什么。”杜堂堂受不了她想起一出是一出的样子,前天凌晨一点把她叫起来,说的也是这句话。她是保镖,又不是保姆。

    牧祎眼睛眨巴眨巴的,没有听到衬心意的回答,转身往外走,“凡是智商超过160的人,动起脑子总是很容易感到饥饿,当然,你是不会明白的。”

    杜堂堂跟了出去,突然领悟到她眼神里的含义,试探着问:“……你不会,是想让我做饭吧?”

    牧祎很淡定:“不然呢?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话?”

    满脸的理所应当,这下子杜堂堂真成保姆了。

    话说自从那日杜堂堂做了一道蔬菜汤以后,牧祎转天又去了一次超市,买回许多新鲜蔬菜和调料什么的,就一直在冰箱里放着。

    杜堂堂还是第一次见她买这种东西,从前牧祎只买超市加工好的半成品,饿了只需要热热就能吃,那些蔬菜放到快烂了也没见她动过。

    难道说……牧祎反常的举动,是在暗示她去做饭?

    杜堂堂不觉得自己有下厨的天分,以前就蒸过一次米饭,还被温焕眼泪汪汪地乞求过“不要糟蹋粮食”。

    下厨什么的,还是算了吧,自己饿到没法子做一顿,意思意思就够了。

    问题是,这种太隐晦的暗示,杜堂堂真心没法理解啊!

    她习惯直来直去,有啥说啥,最不喜欢腻腻歪歪拐弯抹角那一套,更何况牧祎的暗示更是隐晦中的隐晦。

    不过,牧祎也并非心眼多的人,她仅仅是觉得……你们所有人都应该顺着我,主动讨好我,因为我聪明。

    一个摆出高姿态赐给对方一个讨好的机会,另一个直来直去根本没收到暗示——唉,只可惜了那堆瓜果蔬菜。

    “你给句话,到底是不是让我去做饭?”杜堂堂边问边往厨房走。

    牧祎哼了一声,走到客厅,坐在沙发的正中间。

    那就是了。

    客厅对面就是餐厅,再往里是开放式厨房,杜堂堂打开冰箱,把里面的各种蔬菜都拿了一点出来。

    土豆番茄鸡翅……她翻了翻冰箱最里面,又找出半包咖喱。

    咖喱盖浇饭,这个最简单了。

    小心地拿刀剃掉鸡翅里的骨头,剩下的肉和蔬菜一起切丁,扔进锅里,再扔一块咖喱,不考虑先放哪个后放哪个,随便煮一煮就盛出来,过一会儿米饭也蒸好,杜堂堂把咖喱浇在上面,给牧祎端过去。

    卖相极差的一道菜,连她自己看到了,都忍不住嘴角抽了抽,默默评价一句:“泔水似的。”

    还好牧祎对于常人的美丑没什么概念,吃得倒是不含糊。

    对了,凌晨三点多似乎听到牧祎起床的动静,她应该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在实验室忙活了。

    杜堂堂做完饭,又回到自己的卧室,不过这次没再写东西,而是用手机看少儿英语节目。

    天可怜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她的英语水平终于摆脱了看动画片的程度,可以攀登更高峰了。

    坐在床边跟着念了几段英文,餐厅里传来牧祎的招呼声,听内容是让她去刷碗。

    杜堂堂抬头,却没有动作,很有尊严的继续念英文,坚守着一个保镖的节操,一只手拿着飞镖,在指间转来转去,动作灵活。

    牧祎喊了几分钟,见没人搭理,悻悻地放弃了,居然没再纠缠。

    杜堂堂听见她的脚步声从自己门口经过,又消失,松了口气。

    ——她显然还是太天真。

    这个家里,短暂的寂静以后迎来了更大的风浪,牧祎没有纠缠的原因,竟然是去弹钢琴了!

    钢!琴!

    听声音,是从她的卧室里发出的,杜堂堂没进过牧祎的卧室,今天才知道里面有架钢琴。

    还是一架走了调的钢琴!

    要是牧祎的演奏水平尚可,她就当陶冶情操了,反正在国内,医生针对她好战的性子提出建议,可以多听舒缓的音乐安抚暴躁的情绪。

    但是牧祎到现在为止一首曲子演奏完毕,愣是没有一个音在调儿上!每次琴键按下,发出的声音都要拐好几圈,然后一路跑调到南极去,像尖锐的几片指甲,曲里拐弯地划过光滑桌面。

    如此没有音乐细胞,偏偏对方还弹得很高兴!

    杜堂堂听得只想抄起一把菜刀去砍人。

    因为不刷碗,就制造噪音整她是吧?

    英文是练习不下去了,杜堂堂又忍了一首曲子的时间,终于忍无可忍,夺门而出,直奔牧祎去。

    牧祎的卧室风格简洁,到处雪白一片,高调地彰显着主人的洁癖和一丝不苟。房间不大,墙角的一架钢琴是唯一漆黑的颜色,把空间挤得满满当当。

    牧祎端坐在琴凳上,脊背挺直,一个一个地按下琴键,倾听比指甲划黑板还可怕的乐音。

    “对不起,打扰到你了,我在校音。”

    杜堂堂有些惊讶,她居然主动道歉,真稀奇,所以原本一肚子的火气也散了一些,反倒不知道怎么发泄,“呃……没什么。”

    “我并不感觉抱歉,因为我需要情感发泄,刚刚那么说,只是社交需要。”牧祎的下一句话一如既往地欠收拾。

    杜堂堂气结。

    社交需要?请问牧博士需要社交吗?

    牧祎把手指放在低音区,这回出来的声音刮擦刮擦的,在类似泡沫摩擦的声音里她开口:“爱因斯坦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出色的小提琴演奏者。我们这些聪明人,总是选择音乐作为另一项追求。”

    “爱因斯坦可没拿着走了调的小提琴演奏。”杜堂堂听得更烦躁,冷冷讽刺。

    不过她也发现,抛开声调不谈,牧祎的演奏手法很是熟练,手指灵活,而且她小指很长,就算跨八度弹奏也没问题。

    “是吗,跑掉了。”牧祎淡淡开口,像是才发现这个问题,停下了动作,又有些遗憾道,“它当年还没坏掉,只是现在太老了。”

    “多老了?”没有刺耳的噪音,杜堂堂的语气软了一点。

    牧祎露出回忆的神色,半晌才回答:“在我手里,已经有十多年了吧。”

    十多年,就算保养得当,也快到一架钢琴的寿命极限了。

    杜堂堂在心里念着这个年份,突然想起来,牧祎的穿衣打扮,风格也全都是十几年流行的。

    她对时尚没什么见解,但温焕却是狂热爱好者,各种品牌的风格说得头头是道,曾告诉她衣服的流行周期就是五到十五年,耳濡目染了一些,杜堂堂又想到,说不定牧祎坚持下去,过几年就能当个时尚达人了。

    牧祎说完话,思维显然进入了放空状态,眼神愣愣的,又蓦然回神,继续演奏起来。

    这回是两根钢管相互摩擦的声音,经不起刺激的杜堂堂瞬间狂化。

    “钢琴是我父母的遗物,他们很喜欢音乐,每次聚会都要表演四手联弹。”牧祎一句话抚平了她的暴躁,让杜堂堂的怒火消失了。

    通过弹奏,在……怀念亲人吗?

    虽然用的是这种让旁人痛苦的怀念方法,杜堂堂心里突然漫出愧疚,她不该随便就闯进来的,牧祎只是感情弱了些,并不是不会难受。

    换做旁人,一定在她贸然闯入的时候就发火了吧——尽管旁人不会弹走调的钢琴还一脸理所当然。

    “我……那个,不好意思啊。”

    牧祎指尖上动作不停,微微侧头,看向了钢琴旁放着的一个相框,“我倒没什么,他们才会觉得难过吧。我父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很讲究叶落归根。”

    她按下最后一个琴键,长久的颤音回荡在房间里,“可惜因为实验事故,所有东西都炸成了碎片,我想给他们收尸也办不到。”

    杜堂堂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相框里,一对年轻男女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不擅长感情戏,这是个问题……

    摸着下巴努力思考对策ing,去找找情感大片看。

    我对百合的萌感,起始于徐克的各种电影,包括《青蛇》啊《狄仁杰》啊,尤其是通天帝国那一部,对外英气对武后软萌的静儿,临死前躺在武后怀里,问她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武后说有。

    值得吗?

    ……值得。

    因为你曾经付出过,所以我死了也值得,哪怕不是为了我付出,不是因为爱过我。

    只是让我相信,你并非完全无情,那么能不能,留一点点怀念给我?

    我也爱着你,同样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请你记得我。

    ……感谢徐老怪创造出这么多可yy的情节!!!

    我个人觉得吧,仅仅是个人啊,请广大群众不要冲上来打我,我会嗷嗷哭的。

    妹子之间的爱情,是很强大很坚韧的,用柔软的身体和硬骨头支撑起两个人的世界,但并不完全是爱情,也掺杂了一点友情在里面。

    我信任你,我粘着你,我守护你,我把所有的高兴和痛苦都告诉你,而你,永远不会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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