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戈终于走了,妖精七七也离开了。
当童莎莎探头出来,发现熟悉的人影不见了之后,终于放开了泳裤,想到刚刚差点被发现的那一刻,童莎莎到现在都觉得心慌慌。
好在于墨不是吃素的,在她手足无措的时候,于墨果断把她和泳裤往边上一推,利用放置在桌位边上的一排半人高的绿色植被遮掩住了三个人的身影,又在第一时间抢过她的手机把音量减到了无声状态,这才险险地躲过了一劫。
还真别说,幸好于墨没真的被她赶走,要不这会就死定了。
童莎莎正想开口表达一下谢意,却见于墨一脸坏笑地凑到她耳边,“有偿的,不是你一句谢谢就可以。”
“……”
她敢肯定,于墨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人。
童莎莎又免费给于墨送了个大白眼,一回头,却见泳裤脸色苍白,唇角紧抿。
她原本是想要安慰他,转念一想,这种事还得他自己想通才行,遂,她只得隐晦提醒,“你也看到了,妖精七七喜欢的一直是探戈,你还是放弃吧!”
泳裤即刻就摇了摇头,“我不能丢下她。”
“……”
童莎莎很想两拳抡到泳裤的脸上,明明整个过程他都看在眼里,也知道妖精七七对他一点意思也没有,他居然还会说出不能丢下她这种话……这已经不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完完全全就是陷进去,无药可救的节奏。
她看着泳裤,死活得不出泳裤为何还会如此执迷不悟的结论,妖精七七漂亮是漂亮,那么一哭确实也很得人疼。可是,妖精七七从头到尾都在说明她爱的是探戈,为何泳裤还是不想放弃呢?
童莎莎想着就头疼,心里还在盘算着要从何处下手做泳裤的工作。手臂却被人用力一抓。她回过头,见于墨正对着她摇头,显然,他不赞同这个时候她再去烦泳裤。
也是。自从妖精七七和探戈摊牌之后,泳裤就一直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以他现在的状态,就算说如何苦口婆心地劝他,估计也都是听不进去的。
遂,童莎莎只得作罢。
期间,探戈又打了好几次电话过来,童莎莎略一思索便接了。
以现在的情况——左有“和蔼可亲”的于墨,右有情绪低落的泳裤,她是肯定不会再去见探戈的了;再说了。她和探戈之间似乎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遂,她电话一接起来,没等探戈开口,找了个借口就推掉了之前的邀约,而在电话那头的探戈似乎有些急。直问她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童莎莎握着手机,心里在纠结自己到底该不该坦白的时候,又是下意识地看了眼于墨,却见这厮目光炯炯,神情专注,俨然是偷听界的模范,那模样。好似她只要说错一句话,就会马上把她就地正法一般。
童莎莎头皮一麻,冲口而出:“你别误会,我只是因为和男朋友在约会,没空赴你的约。”
电话那头总算沉默了,而童莎莎也趁此机会赶紧挂了电话。
一抬头。却见泳裤抿着唇,直愣愣地看着自己,“探戈会很伤心的。”
童莎莎只得故作轻松一笑,让探戈伤透心也是迫不得已,之前都已经跟他说得清清楚楚。他却听不进去,认为她还在和他赌气……何必呢?
劝不听,她就只能狠下心来,不是有句话这样说的么——
“长痛不如短痛。”
于墨淡笑着说出了童莎莎此刻心中的想法,一时之间,童莎莎看着于墨又是一愣,话说,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一点通?
泳裤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于墨,似乎找不到反驳的话语,面无表情地扭过头。
夜色下,灯火斑驳,本应该是放松心情的时刻。泳裤走在前头,却是身影落寞;于墨和童莎莎默默地跟在后面,看着泳裤所住的酒店慢慢地出现在跟前。
泳裤着实没什么心情,勉强扯了道笑痕,说了声累了,就准备回酒店里休息。
童莎莎自然也是赞同的,遂彼此道别之后,便看到了泳裤毫不犹豫踏入酒店的背影,不知为什么,童莎莎总觉得那道身影夹着一丝悲伤。
她始终是对泳裤的死脑筋耿耿于怀。
“你说妖精七七有什么好的?在事实面前,泳裤竟然还不肯放手?”
于墨瞥了她一眼,拉着她转身慢走。
“你先别激动。”
我去,能不激动么!泳裤这厮都入魔了,再不把他拉出来,难道还眼睁睁地看着他踏入万丈深渊吗?
“听说容易激动的人,脑袋瓜会越来越笨。”
“……”
童莎莎很想用眼神瞪死那位说风凉话的某人,她哪里会容易激动,不过只是偶尔。心里是如此想的,却忍不住又想:容易激动的人是不是真的会越变越笨……
不知不觉间,于墨脸上的笑意慢慢褪去,意味深长地看着童莎莎。
“如果换成你是泳裤,你看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
童莎莎默了默,回答得毫不迟疑,“如果是我,肯定要冲出去狠狠地扇她两巴掌,然后从此和七七一刀两断。”
“嗯,正常人的反应差不多是这样。”于墨勾唇一笑,“那你再想想泳裤的反应,他确实很伤心,这点不能否认,他又为何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他不能丢下她呢?”
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这不就是她想不通的地方吗?
童莎莎皱着小眉头,“他太爱妖精七七了?”
于墨继续笑,“这是肯定的,还有呢?”
还有?这下,童莎莎不得不认认真真从头想过妖精七七和探戈摊牌的场景以及泳裤的重重反应,半天之后,她好像还真的想到了那么一点可疑。
“你的意思是泳裤和妖精七七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
比如两个人背地里见过面,比如妖精七七口头上承诺过泳裤什么,或者有过更亲密的接触才会让泳裤在知道妖精七七心里没他的时候还坚持不放手?
于墨没什么反应,只是觑了她一眼。“其实你也不是那么笨。”
“……”
怒,怒,居然又是如此猖狂地鄙视她,不能容忍。一定得反抗!
童莎莎使劲瞪着于墨的后脑勺,在心里想着到底是要打他一拳还是踹他一脚的时候,她已经被于墨拉着走进了一家闪闪发光的店。
之所以闪闪发光,完全就是因为这是一家珠宝金银店,什么金项链金首饰金戒指金耳钻,铂金首饰以及银首饰,简直就是晃瞎了一双眼。
童莎莎被闪瞎眼之际,已经被于墨拉着来到了柜台,刚刚被于墨拉着的手一下子被抬了起来,摊开在柜员小姐的跟前。伴随着于墨清朗好听的声音。
“能帮我看看,她适合戴多大的戒指吗?”
于墨说完,微微一笑,估计也只是想表示一下自己的友好,却忘记了他自己本身魅力十足。就见柜台小姐脸红了一下。害羞地说了声请等一下,就给他找戒指去了。
“……”
别说柜台小姐,就是她也别扭了,她抬眸看于墨,很怀疑于墨是不是在开玩笑。
“你要给我买戒指?”
此时的于墨,抓着她的手,正在猛盯她的无名指看。他并没有回答童莎莎的问题,反而又抛了一个问题过来。
“听说无名指戴戒指表示已婚?”
童莎莎身子一抖,于墨已经是直接把她的无名指挑了出来,再结合刚刚他说的话,瞬间就想明白了——莫非于墨这厮是想买个戒指让她戴在无名指上?好让其他男生一看到她的戒指就知道她已经名花有主?
刚刚有了这样的意识,却见于墨又是淡笑出声。
“已婚的女生就不会有男生打她主意了吧?”
“……”
童莎莎简直就是窘得都抬不起头来了。下意识地就想抽回手却被拽得紧紧的,正巧,这会儿,柜台小姐已经从于墨的美色中恢复过来,开始热情地介绍起自家的各种戒指。
于墨拉着她慢慢地看了一柜又一柜。童莎莎窘得可以,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里甜丝丝的,可转念一想,两个人确定关系似乎没几天……
“现在买戒指是不是太早了?我还没准备……”
童莎莎刚小声说完,却见于墨抿唇一笑,“不早了,你嫁给我已经半年多了,没戒指怎么行?”
“……”亲,你敢不敢别扯到游戏里去了?听着很羞涩的好吗?
显然,于墨的话把柜台小姐听糊涂了,她看了看眼前长相一流的小两口,脸上依然是不相信的神色。
“两位看着这么年轻,都结婚了啊?”
“不——”
当然没结婚,那是八字没一撇的事,童莎莎极力要反驳,却被于墨轻飘飘地一语带过,“半年多了。”
说得跟真的一样,如果她不是当事人,说不定也会被于墨给哄过去了……可是,回头想想,似乎也没错,只是这结婚是游戏里的结婚,不是现实中的。
她瞪着眼睛,却见于墨对着她眨眼坏笑,似乎在说,想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得,她不说话,一切不过是口头之争……她在心里偷笑就行了。
倒是买戒指势在必行,区别在于她想要那种质地,大小及款式。童莎莎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终于认真地挑起了戒指来。
当然,铂金的太贵重,不适合学生戴;黄金的太土豪,她委实不喜欢。到最后,她挑了款式简单却大气的银戒指,还是情侣款的。
鉴于此,童莎莎不免又被于墨笑话了一番,指着戒指盒子上写着的几个字,坏意地让她念出来。
对此,童莎莎肯定不会屈服的,她抓过戒指盒,十分严肃地走出了金银店,老脸却忍不住红了。
话说,她似乎还记得盒子上写着的字:一生一世,长长久久。
当童莎莎探头出来,发现熟悉的人影不见了之后,终于放开了泳裤,想到刚刚差点被发现的那一刻,童莎莎到现在都觉得心慌慌。
好在于墨不是吃素的,在她手足无措的时候,于墨果断把她和泳裤往边上一推,利用放置在桌位边上的一排半人高的绿色植被遮掩住了三个人的身影,又在第一时间抢过她的手机把音量减到了无声状态,这才险险地躲过了一劫。
还真别说,幸好于墨没真的被她赶走,要不这会就死定了。
童莎莎正想开口表达一下谢意,却见于墨一脸坏笑地凑到她耳边,“有偿的,不是你一句谢谢就可以。”
“……”
她敢肯定,于墨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人。
童莎莎又免费给于墨送了个大白眼,一回头,却见泳裤脸色苍白,唇角紧抿。
她原本是想要安慰他,转念一想,这种事还得他自己想通才行,遂,她只得隐晦提醒,“你也看到了,妖精七七喜欢的一直是探戈,你还是放弃吧!”
泳裤即刻就摇了摇头,“我不能丢下她。”
“……”
童莎莎很想两拳抡到泳裤的脸上,明明整个过程他都看在眼里,也知道妖精七七对他一点意思也没有,他居然还会说出不能丢下她这种话……这已经不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完完全全就是陷进去,无药可救的节奏。
她看着泳裤,死活得不出泳裤为何还会如此执迷不悟的结论,妖精七七漂亮是漂亮,那么一哭确实也很得人疼。可是,妖精七七从头到尾都在说明她爱的是探戈,为何泳裤还是不想放弃呢?
童莎莎想着就头疼,心里还在盘算着要从何处下手做泳裤的工作。手臂却被人用力一抓。她回过头,见于墨正对着她摇头,显然,他不赞同这个时候她再去烦泳裤。
也是。自从妖精七七和探戈摊牌之后,泳裤就一直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以他现在的状态,就算说如何苦口婆心地劝他,估计也都是听不进去的。
遂,童莎莎只得作罢。
期间,探戈又打了好几次电话过来,童莎莎略一思索便接了。
以现在的情况——左有“和蔼可亲”的于墨,右有情绪低落的泳裤,她是肯定不会再去见探戈的了;再说了。她和探戈之间似乎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遂,她电话一接起来,没等探戈开口,找了个借口就推掉了之前的邀约,而在电话那头的探戈似乎有些急。直问她是不是看到什么了。
童莎莎握着手机,心里在纠结自己到底该不该坦白的时候,又是下意识地看了眼于墨,却见这厮目光炯炯,神情专注,俨然是偷听界的模范,那模样。好似她只要说错一句话,就会马上把她就地正法一般。
童莎莎头皮一麻,冲口而出:“你别误会,我只是因为和男朋友在约会,没空赴你的约。”
电话那头总算沉默了,而童莎莎也趁此机会赶紧挂了电话。
一抬头。却见泳裤抿着唇,直愣愣地看着自己,“探戈会很伤心的。”
童莎莎只得故作轻松一笑,让探戈伤透心也是迫不得已,之前都已经跟他说得清清楚楚。他却听不进去,认为她还在和他赌气……何必呢?
劝不听,她就只能狠下心来,不是有句话这样说的么——
“长痛不如短痛。”
于墨淡笑着说出了童莎莎此刻心中的想法,一时之间,童莎莎看着于墨又是一愣,话说,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一点通?
泳裤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于墨,似乎找不到反驳的话语,面无表情地扭过头。
夜色下,灯火斑驳,本应该是放松心情的时刻。泳裤走在前头,却是身影落寞;于墨和童莎莎默默地跟在后面,看着泳裤所住的酒店慢慢地出现在跟前。
泳裤着实没什么心情,勉强扯了道笑痕,说了声累了,就准备回酒店里休息。
童莎莎自然也是赞同的,遂彼此道别之后,便看到了泳裤毫不犹豫踏入酒店的背影,不知为什么,童莎莎总觉得那道身影夹着一丝悲伤。
她始终是对泳裤的死脑筋耿耿于怀。
“你说妖精七七有什么好的?在事实面前,泳裤竟然还不肯放手?”
于墨瞥了她一眼,拉着她转身慢走。
“你先别激动。”
我去,能不激动么!泳裤这厮都入魔了,再不把他拉出来,难道还眼睁睁地看着他踏入万丈深渊吗?
“听说容易激动的人,脑袋瓜会越来越笨。”
“……”
童莎莎很想用眼神瞪死那位说风凉话的某人,她哪里会容易激动,不过只是偶尔。心里是如此想的,却忍不住又想:容易激动的人是不是真的会越变越笨……
不知不觉间,于墨脸上的笑意慢慢褪去,意味深长地看着童莎莎。
“如果换成你是泳裤,你看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
童莎莎默了默,回答得毫不迟疑,“如果是我,肯定要冲出去狠狠地扇她两巴掌,然后从此和七七一刀两断。”
“嗯,正常人的反应差不多是这样。”于墨勾唇一笑,“那你再想想泳裤的反应,他确实很伤心,这点不能否认,他又为何会毫不犹豫地说出他不能丢下她呢?”
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这不就是她想不通的地方吗?
童莎莎皱着小眉头,“他太爱妖精七七了?”
于墨继续笑,“这是肯定的,还有呢?”
还有?这下,童莎莎不得不认认真真从头想过妖精七七和探戈摊牌的场景以及泳裤的重重反应,半天之后,她好像还真的想到了那么一点可疑。
“你的意思是泳裤和妖精七七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
比如两个人背地里见过面,比如妖精七七口头上承诺过泳裤什么,或者有过更亲密的接触才会让泳裤在知道妖精七七心里没他的时候还坚持不放手?
于墨没什么反应,只是觑了她一眼。“其实你也不是那么笨。”
“……”
怒,怒,居然又是如此猖狂地鄙视她,不能容忍。一定得反抗!
童莎莎使劲瞪着于墨的后脑勺,在心里想着到底是要打他一拳还是踹他一脚的时候,她已经被于墨拉着走进了一家闪闪发光的店。
之所以闪闪发光,完全就是因为这是一家珠宝金银店,什么金项链金首饰金戒指金耳钻,铂金首饰以及银首饰,简直就是晃瞎了一双眼。
童莎莎被闪瞎眼之际,已经被于墨拉着来到了柜台,刚刚被于墨拉着的手一下子被抬了起来,摊开在柜员小姐的跟前。伴随着于墨清朗好听的声音。
“能帮我看看,她适合戴多大的戒指吗?”
于墨说完,微微一笑,估计也只是想表示一下自己的友好,却忘记了他自己本身魅力十足。就见柜台小姐脸红了一下。害羞地说了声请等一下,就给他找戒指去了。
“……”
别说柜台小姐,就是她也别扭了,她抬眸看于墨,很怀疑于墨是不是在开玩笑。
“你要给我买戒指?”
此时的于墨,抓着她的手,正在猛盯她的无名指看。他并没有回答童莎莎的问题,反而又抛了一个问题过来。
“听说无名指戴戒指表示已婚?”
童莎莎身子一抖,于墨已经是直接把她的无名指挑了出来,再结合刚刚他说的话,瞬间就想明白了——莫非于墨这厮是想买个戒指让她戴在无名指上?好让其他男生一看到她的戒指就知道她已经名花有主?
刚刚有了这样的意识,却见于墨又是淡笑出声。
“已婚的女生就不会有男生打她主意了吧?”
“……”
童莎莎简直就是窘得都抬不起头来了。下意识地就想抽回手却被拽得紧紧的,正巧,这会儿,柜台小姐已经从于墨的美色中恢复过来,开始热情地介绍起自家的各种戒指。
于墨拉着她慢慢地看了一柜又一柜。童莎莎窘得可以,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里甜丝丝的,可转念一想,两个人确定关系似乎没几天……
“现在买戒指是不是太早了?我还没准备……”
童莎莎刚小声说完,却见于墨抿唇一笑,“不早了,你嫁给我已经半年多了,没戒指怎么行?”
“……”亲,你敢不敢别扯到游戏里去了?听着很羞涩的好吗?
显然,于墨的话把柜台小姐听糊涂了,她看了看眼前长相一流的小两口,脸上依然是不相信的神色。
“两位看着这么年轻,都结婚了啊?”
“不——”
当然没结婚,那是八字没一撇的事,童莎莎极力要反驳,却被于墨轻飘飘地一语带过,“半年多了。”
说得跟真的一样,如果她不是当事人,说不定也会被于墨给哄过去了……可是,回头想想,似乎也没错,只是这结婚是游戏里的结婚,不是现实中的。
她瞪着眼睛,却见于墨对着她眨眼坏笑,似乎在说,想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得,她不说话,一切不过是口头之争……她在心里偷笑就行了。
倒是买戒指势在必行,区别在于她想要那种质地,大小及款式。童莎莎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终于认真地挑起了戒指来。
当然,铂金的太贵重,不适合学生戴;黄金的太土豪,她委实不喜欢。到最后,她挑了款式简单却大气的银戒指,还是情侣款的。
鉴于此,童莎莎不免又被于墨笑话了一番,指着戒指盒子上写着的几个字,坏意地让她念出来。
对此,童莎莎肯定不会屈服的,她抓过戒指盒,十分严肃地走出了金银店,老脸却忍不住红了。
话说,她似乎还记得盒子上写着的字:一生一世,长长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