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童莎莎只是觉得那个女孩对于墨的称呼很耳熟,压根就没认出她是谁。等那女孩娇娇地从车上下来并且朝他们走过来了一段路之后,她终于恍然大悟。

    “是她!”

    童莎莎赶忙扭头看向于墨,看到他一闪而逝的见鬼表情不由乐了,而后又继续回过头来看那小跑而来的女孩子。

    女孩子生得明眸皓齿,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掩藏不住的嚣张,饶是童莎莎这种老记不住人的人,也很轻易地想起了之前的一面之缘。

    她,不就是那次吃饭的时候硬要在他们那桌加位置的女孩子吗?

    叫什么来着?

    “沈琳。”于墨回答得飘渺,夹杂着一丝冷意,和刚刚还在谈笑风生的他判若两人,大抵是真的极不喜欢这位女孩子。

    纵使知道于墨此刻心情略为不佳,她却默默地在心里拍手叫好:于墨这厮总是以欺负她作乐,能看到他这一副死人样,着实是心里痛快啊!

    这心里一高兴,忍不住就端起那酒瓶兴冲冲地灌了一嘴,刚刚把酒吞下,就见于墨淡淡的声音响起。

    “你看起来好像很高兴。”

    童莎莎差点就对着他点头咧嘴笑,好在她先看到了于墨那百年不变的似笑非笑,心中警钟大作,才硬生生锁紧了差点散开的眉头。

    这个节骨眼,她本意是想给于墨添添堵的,可想到学校锁了,完全是睡大街的节奏,于墨算是眼下她稍**得过的人,把他惹恼了,晚上肯定就不好过了。

    遂,她装模作样地叹叹气,指了指那拥有着一双白嫩小细腿的沈琳,“她来了。你还不跑吗?”

    “我干嘛要跑?”于墨慢条斯理地抿了口啤酒,“我又对她做过什么事!”

    想了想,于墨迅速地拿出了手机,在屏幕上扒拉了几下。似乎是给谁打了电话,等沈琳站定在他们面前时,于墨已经很简短地朝着电话那端的人交代了几句,几秒之后就挂断了。

    沈琳先是用不善的眼神瞪了瞪童莎莎,而后转过头,语带委屈:“于墨哥,你总是这样,来我们学校了都不喊我。”

    于墨保持着似笑非笑的模样,没打算解释,只是抬起头。礼貌而生疏的模样,“这么晚了,怎么还在外面晃?”

    “哦,今天朋友生日,玩得比较晚。刚要回去呢!哪想到路过这里居然看到你了。”沈琳看了看桌子上还冒着热气的烧烤,估计也猜到了他们刚刚坐下不久,边很不客气地回头朝着老板嚷,“老板,给我加个位置,我腿都酸死了。”

    于墨也回头,声音略带着慵懒。“是两个位置。”

    两个位置?

    一心只当自己隐形人的童莎莎从吃货的世界中抬起头来,看着于墨那唇角带笑的模样就知道,于墨刚刚的那个电话肯定是搬救兵去了。至于那救兵是谁,她并不是很关心,她高兴的完全是因为那个救兵要来,这意味着她不用时时刻刻被当成电灯泡。那想要瞪死她的眼神终于有人同享了。

    当然,两个电灯泡或许可以做点更愉快的事情,于墨和沈琳聊他们的,她可以和另一个电灯泡结成吃货同盟,再不济。也能用还有一个人陪着自己死的念头安慰自己。

    所以,童莎莎也不厚道地笑了。

    事实证明,她即便自认为存在感极弱,自己的一丁点儿表情还是一个不漏地落在了眼红她的人眼中。

    “笑什么笑?加个位置很好笑吗?”

    沈琳用力拍着桌子的时候,和善的老板正搬着两把椅子凑到她的身边,估摸着也是没有预料到眼前这位漂亮的笑女生突然拍起桌子来,显然被吓的笑容都不见了。待回过神时,迟疑的目光在沈琳的小手和桌子间转来转去,大抵是想到顾客至上而忍住没上前阻止她的暴力所为,却又舍不得自己的小桌子遭受到的非人待遇。

    童莎莎眼尖,一下子就把老板如此复杂的心思儿都给想了明白,径自笑眯眯地抿了一口酒,“我只是突然觉得心情好,又不是笑你,别太天真了。”

    说完之后,童莎莎还是眯眯笑,沈琳那张俏脸涨得通红通红,极快地瞥了于墨一眼,想发作又不敢发作的模样。

    恰巧这个时候,于墨接过了老板递给他的两副一次性碗筷,轻轻地递到沈琳面前的桌子上,好似完全没看到她那张被气红的小脸,“坐吧。”

    沈琳愤愤地坐下了。

    于墨转而侧过身子,给最远的那个位置也摆上了碗筷,想来那里是要给后面赶到的救兵落座无疑了。

    摆完之后,于墨让沈琳去烧烤摊前选择想吃的蔬菜肉食,也可能是和童莎莎面对面坐着有“仇家相见,分外眼红”的氛围,她皱着眉,警告性地瞪了童莎莎一眼,甩着手还真的去了。

    沈琳一走,童莎莎即刻就卸下了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凑进于墨的耳边,“我说,你和沈琳这娇小姐是怎么认识的?好像很熟的样子。”

    似乎一说到沈琳,于墨整个人就不好了,好在后面想到了什么开心事,唇边又出现了那抹醉人的笑痕。

    “你的脾气什么时候变硬了?都知道要堵回去了。”

    额,这是在夸奖她吗?

    童莎莎咬了一口肉串,顷刻间,整个口腔都是喷香喷香的,再想了遍于墨说的话,顿觉奇怪:“你怎么知道我性子软的?”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后面的那句话,“都知道要堵回去了”?听着怎么好像他有亲眼看到过她被谁欺负了一般?

    童莎莎想了半天,仍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看着于墨,满心等着他给出的答案,结果,于墨给出的却是——

    “我和沈飞是发小,认识沈琳不是很正常么?”

    童莎莎悟了悟,才搞清楚于墨说的是上个问题的答案——关于他是怎么认识沈琳的。

    于墨说得简短,信息量却不小。

    她还真没想到于墨和沈琳会是从小青梅竹马的关系,这一说来,也怪不得沈琳一看到于墨就亲了。青梅竹马,不都是相亲相爱的结局吗?所以,沈琳一准就是喜欢了于墨好几年的节奏,至于为啥于墨一看到她就脸色冷下来,应该是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吧?否则,当不成情人就当兄妹,也不至于是现在这样的情况。

    至于沈飞……童莎莎费了好大劲才想起这个名字对于她的舍友并不陌生,特别是楚静,更是经常是挂在嘴巴的,不正是那次化妆舞会上和于墨一起走过来的学生会会长吗?咳咳,虽然她记不起会长大人长的什么样。

    沈飞沈琳同姓沈,意思就是——

    “沈飞沈琳是亲兄妹?”

    于墨淡淡地嗯了一声,童莎莎却又愣了,这么说,等会来的救兵其实是沈琳这位娇小姐的亲友团了?这么说,还想指望他帮她分担点什么娇小姐的嫉妒或者仇视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唉,瞅瞅,她都摊上了什么事!一时之间,她竟放下了颇为喜欢的四季豆,很是惆怅地看了看远处高耸的学校校门,开始盘算着翻回学校的可能性。

    她这么一副苦逼的模样,即刻就落入了于墨的眼中。

    “你想回学校?”

    童莎莎下意识地摇头,笑话,就算真回到学校里头了,她又回不去宿舍,想来想去都不安全,她还不如等会吃完之后去开个房间,美美地睡上一觉。

    正聊着,又是两管刺眼的光束而来,刚好赶上童莎莎独自忧伤的时候,心情自然不是太美丽。

    就在童莎莎准备掀桌而起的时候,那辆车在沈琳的车旁停了下来。而后,一个男生皱着眉头走了出来,看了沈琳的车一眼,又看了看还在烧烤摊上挑拣着烧烤串的娇小姐。

    男生关上车门,径直走向她所在的地方,确切地说,应该是走向于墨,因为那男生还没走近,于墨就已经朝他举起了手,示意那男生他在这里。

    所以,童莎莎理所当然地知道了这位看着挺有魄力的男生就是传说中的学生会会长沈飞。

    沈飞一看就是家教不错的,即便不认识她,在落座的时候还是礼貌地对着她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童莎莎自然也回他一个微笑。

    寒暄了几句之后,沈飞突然盯着她看,而后竟带出了一抹笑容,“我记得你。”

    童莎莎窘,十分确定沈飞肯定误会了她和于墨有什么。其实她很想跟他说化妆舞会上只是个误会,她和于墨其实并没那么熟,完全只是因为当时必须和对方说几句话才不得已而为止。

    但是,眼看着沈琳点好了烧烤已经往回走,她只得识趣地闭嘴,给了沈飞一个讪笑之后,就装看风景状。

    天知道,沈琳这娇小姐看到她和她的哥哥有所交流,不知道会不会误会成两个人眉来眼去的,然后冲上来送她一巴掌……她决计会狠狠扇回去的。

    童莎莎刚刚一别开头,就听到娇小姐惊喜的声音。

    “哥,你怎么也来了?”

    沈飞一直没回答他的亲亲小妹,童莎莎偷偷瞥了他一眼,好家伙,居然还摆了张臭脸!

    于是,娇娇的小妹终于意识到了自家哥哥的不高兴,收起了笑容,就连走过来的步伐都变得迟疑。

    她瘪着嘴,可怜兮兮。

    “哥,你可别告诉老爸我又开车出来了,他会扣我的零花钱的。”

    “就应该扣你的!你不知道你刚刚16岁,还是未成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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