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有请第xx届金星奖得主季珩,荣登天王之座!”

    鲜花,掌声,红地毯。

    羡慕,嫉妒,抱大腿。

    恩,请允许季珩以一种吊炸天的胜者姿态,右手插着西服裤,左手搭着额角,装逼地一扬的刘海,邪魅狂狷一瞥眼,冲着台下揣着自己衣角一脸吃瘪样的莫亦珣轻蔑一笑。

    无视对方可怜兮兮的眼神,他霸气地打下他的爪子。

    一转身,抬头,挺胸,收腹,提臀,气场全开大了步子地登上那巅峰宝座。

    带上桂冠,接过小金人,他叠起修长的双腿,优雅地坐下,享受那鸭绒垫子紧密包覆他结实的臀部带来的舒适之感。然后,他展开双臂,仰着身子,像动漫里得逞的奸佞*oss,张狂地大笑起来。

    待他抱着小金人,潇洒淋漓地走出颁奖大典,周围各大媒体,无数记者拿着话筒蜂拥采访,不管三七二十一对他一阵猛拍,争着抢着要把话筒伸到他带笑的唇边。

    就这样,他在一片闪瞎狗眼的灯光下,高谈阔论自己的获奖感想。从感谢丁丁tv到感谢自家十年前养的小白狗,从感谢经纪公司到感谢上帝,大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之势。

    其中当然少不了对莫亦珣那丫,各种排挤贬低泼脏水的无节操低端黑。

    ……

    季珩一直以为在自己漫长的一生中能有幸遇见这样的场景,哪怕是在梦里,或者是汤姆苏脑洞大开的时候。

    因为,季珩有一个死敌,而他此生唯一的梦想就是超越对方。

    他的死敌的名字叫莫亦珣,也就是幻想中那个他一定要泼脏水的对象。

    两人自打命运般地从出生相遇至今,数不胜数的明争暗斗早已超过了万把次。可不知是不是上帝不待见季珩的缘故,无数次的争峰对决之中,季珩总是以失败告终。

    哪怕在第二十二届金星奖的颁奖典礼上,季珩第一次觉得自己离把莫亦珣踩在脚下的胜利触手可及。

    但命运总是爱和他开玩笑。

    尤其是当他三天后以准天王季珩的身份永远地与世长辞后,他才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梦想是有多遥不可及。

    他的死因并非躲不过的天灾*,而是情杀。或说,他是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相伴在自己身边整整五年的绯闻金主兼准男友邵谦宁一刀一刀捅死的。

    整整三十二刀,刀刀捅进要害。

    就算死后成为漂泊的灵魂,现在想来,季珩仍觉心有余悸。

    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邵谦宁先温柔地将自己拥入怀抱。等把自己紧紧箍在怀中后,一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一手抽出防身用的匕首,狠狠地朝着自己的后背扎了下去。

    邵谦宁虽然不混黑,但作为明里是经纪公司老总,暗中实则豪门子弟的标准高富帅,起码防身时该刺激对方什么要害还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么一来,季珩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难逃一死。

    每每狠戾地抽出,带起一阵浓烈的血腥味,再猛然捅进前,邵谦宁总是伏在他的耳边,用平静而温润的声音说:

    “季珩,我爱你。”

    “季珩,你是我的。留不住你的心,那就死在我的怀里好了。”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被捅成了筛子,每一个刀口都有无数粘稠的血液喷涌而出,迅速地带走他的体温。

    起初还有深彻骨髓的痛,但被邵谦宁死死地捂住嘴,他连半点悲鸣都叫不出口。渐渐地,就麻痹了,只在心底不停地祈祷自己能顺利熬过这种酷刑。

    可到底,他还是辜负了自己的期望,挥挥手永别了这个世界。

    虽说是情杀,可直到季珩死了个透,他也一直不能理解邵谦宁这样做的动机。

    在季珩眼中,自己长得虽然算得上俊俏,可并非有什么倾国倾城的美貌,脾气也不是特别好。在感情方面,还因为早早涉入娱乐圈的缘故,见识了其中的阴险狡诈世态炎凉,而变得不太相信所谓的爱,只想找个自己看得上,对自己也好的人一起共度余生。

    除了一直坚守着超越莫亦珣的梦想,算得上是他的一个优点外,可这一点也因为自己为实现梦想而渐变出的事业狂特质,倒反成了缺点。

    至于事业有成,有房有车的条件,他不认为比自己这些条件优越上一百倍的邵谦宁会图谋这一点而跟自己好。

    所以,他实在不能理解邵谦宁的癫狂——从翻看自己的短信到窃听自己的电话,从调查自己的踪迹到派人随时监视自己,从限制自己的交友到禁止自己的出行,总之,愈演愈烈。

    季珩最终受不了他强加于的束缚,提出了分手,甚至为了彻底让他死心搬出自己的死敌莫亦珣为挡箭牌,说是自己爱上了他。

    却不想邵谦宁早就对季珩一门心思扑在超越莫亦珣一事上有颇多的不满。这一番话无疑是好巧不巧撞在了枪口上,彻底点亮了邵谦宁病娇黑化的技能,最终断送了季珩的性命,终结了他的梦想。

    对于冤打正着的一切,季珩只觉眼角有一把辛酸泪:天地可鉴,日月可表,我特么连偷腥出轨的心都没有过啊摔!我只不过想拉莫亦珣做垫背的,谁知道这家伙是地雷啊!

    他手带劳力士,脚蹬迈巴赫,左勾莫亦珣,右揽小金人,走上人生巅峰的梦想还没实现呢,剧情君你要不要崩坏得那么快!

    酷爱开金手指让我再活一回啊摔!

    于是乎,季珩如愿了。

    三天后,当季珩在与自家别墅格局相同的房子里醒来,并发现本该已经被邵谦宁捅死的自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另一个人时,他有那么一瞬,大脑一片空白。

    等思绪稍稍明朗了些,千百次照了照镜子确认无论自己做什么,里面映现出的陌生的模样都跟着自己重复,他才恍恍惚惚地接受了自己重生的事实。

    他重生在的这个身体,要说熟悉算不上,但要说陌生也不至于。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镜子里这个有着欧洲白种人常见的金发,白肤,碧眼的组合,但玉琢般精致的五官又像是中国人特有的模样的人,应该是他邻居,一个叫唐修衡的少年。

    确认了自己重生后的身份,季珩便不再考虑其他的细节,立马怀着无比的怨念,一边在心里诅咒邵谦宁被无所不能的警察蜀黍在拘留所里玩监【禁】调【教】play,一边打开了别墅里那台大电视,期待自己的诅咒如愿。

    可惜,他低估了邵谦宁比警察蜀黍更无所不能的力量,不,应该是势力。

    有关自己死讯的消息,季珩所想的报道标题应该是:【昔日霸道总裁爱上无闻小明星,今日拔刀相见为哪般?财杀?情杀?只叹准天王尸骨未寒,总裁收监泪汪汪】

    可他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

    【高傲准天王徒手与持刀歹徒野战三百回合,至死不休为哪般?真爱?正义?只叹准天王不幸离世,歹徒逃逸终被擒】

    ……邵谦宁你敢不敢再扯淡一点!野战和真爱什么的真的不会被误会么!

    重点不对啊喂!

    你这么混淆事实颠倒黑白真的大丈夫么!

    大约无声抗议了几个小时无果后,季珩终于累趴,一股脑倒在床上,思考起自己的处境。

    死在自以为世界上人类死绝了也会对自己好的邵谦宁手上,季珩是很怨恨,很心寒。不过转念想到造成这种惨剧,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和自己脱不开关系,再多的怨恨与心寒也只能化作无奈沉淀在心底。

    毕竟,虽然邵谦宁罪孽滔天,但再怎么说,他们两人也相处了五年,只用一次致命的错误来彻底否决一个人曾经的好,终归是不公平的。

    他虽然不是好人圣母,但也不是那种受到一点委屈和背叛就要灭对方全家来报仇的极端分子。所以和邵谦宁的这笔账,他一定会牢牢记下。

    邵谦宁只对不起自己三十二刀的伤害,那么,他如数奉还就好。多余的报仇,和他无关。

    至于爱情这种东西,果然不是他能驾驭的。以后,他还是小心为上。

    与此同时,第一时间得知季珩死讯的莫亦珣一夜未眠。

    他坐在自己的别墅里想了好多,有关于季珩的,有关于自己的,也有他们这些年共同走来的。

    可无论怎么想,他都接受不了季珩死了的事实。那个说要用一生超越自己的人,那个不知为何选择与其他人执手一生的人,那个最终被他亲自选择的人伤害的人,是真的真的走了,带着自己心底的那份悸动被抹灭在这个世界上。

    他坚信季珩活着,亦如他憎恶他在乱了自己的一池心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

    所以第二天,当他出了自己的家门,被一大群记者包围,毫不留情地提及到季珩死亡的这件事时,他失态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是他对着镜头当着全国人民的面说出的第一句对季珩死亡的评价。

    哪怕之后有娱记明显被莫亦珣的态度吓到了,一秒恢复过来,连忙补救地说,“莫天王的意思是,季珩为维护社会秩序挺身而出做得太好了是么?”

    他也依然毫不留情地说:“请不要曲解我的话。我曾经很欣赏季珩的身上奋勇向前的精神,但现在请允许我收回我年少的武断。就他这种莽莽撞撞而又迟钝的蠢蛋,想与我匹敌?不自量力。”

    他怨他莽撞的抉择,他恨他对自己感情的迟钝。

    那一刻,他只希望有一个可以宣泄内心苦闷的地方,却忘了,他选择的这个地方正正地暴露在全世界人的眼皮子底下。

    也忘了,那个他放在心尖上的,叫做季珩的人,会以重生成另外一个人的身份,亲耳听闻到他说的一字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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