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灯也顾不上打开,他们在黑暗中拥吻,扯对方身上的衣服,急不可耐的把手伸进去碰触对方皮肤,没有语言,只有热烈的行动,证明火一般的热情和爱的存在。叶小舫把晗子抱起来,和她一起倒在室内狭窄的单人床上。

    发酵了一晚上的*终于找到了出口,窗外雷声滚滚、风雨大作,房间里的暴风雨一点儿也不比窗外小。

    这男人是只虎,难怪他外号叫叶老虎,他有着野兽般狂野而霸道的本性,平日里的冷静和斯文,床第间早被摒弃于外。他是最尽责而又不知疲倦的情人,毫无保留的与她一起沉沦在激情澎湃的海洋里。

    他额上的汗水滴落在她白嫩的胸口,他低头凑过去一点一点的舔吻,到处都是他热烫而浓重的呼吸,她抑制不住胸腔里狂热的心跳,所有压抑的低吟都被卷入他温柔的唇吻之间。

    担心隔墙有耳,他们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忍耐让情`欲不断加温,压抑让欢爱更加狂热,不能说出口的,便在对方身上化作桃花朵朵。

    “床会不会塌了?我怎么感觉地动山摇的?”

    “不会,学校的床都很结实,不然怎么给青春期精力旺盛的学生们用。”

    低沉的语调将他的声音传入她的耳膜,言辞之大胆放肆让她脸红心跳,她亦不能想象,那些令人窒息的片段都是他留在她记忆里的,如果说他平日里的冷峻像是森严的冰山,那么他黑暗中的热情则是冰山下掩埋的火种,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

    冰与火的碰撞,水样柔情的缠绵,到底哪一种才是真实的他,或者说,这两种极致本就是他性格里的两面?越是愉悦越是会胡思乱想,究竟能不能永远这么相守?

    晗子回想起她和叶小舫相识的点点滴滴,她对他最最动心的应该是那一次看到他唱歌。他俩的恋情刚开始不久,她听说了他以前的一些事,对两人的关系能否继续产生了困惑。

    他一向行踪神秘,除了见面的时候,她不知道他整天忙些什么,为什么关于他的传言会那么离奇,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是不是像传言中那么狠绝?她琢磨不透他,他也从不提起他的世界,这样的不确定让她非常痛苦。

    她跟纪淮宁去798看一场地下演唱会,演出的都是业余歌手,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他。脱下军装的他让她差点就要认不出,简单的一件白衬衣,他混在一群北漂乐手中,音乐声响起,在简陋的舞台演出。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

    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

    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

    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

    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

    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

    曾经多少次扑灭了梦想

    如今我已不再感到迷茫

    我要我的生命得到解放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

    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

    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就象矗立在彩虹之颠,

    就象穿行璀璨的星河,

    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

    握过枪的手玩起乐器来也是那么专业,比起穿着军装正襟危坐的样子,舞台上的他更令人感觉真实,也更加性感。晗子听着听着热泪盈眶,看得出来,他唱的很认真,台下人山人海,他丝毫不为所动。那一刻,她感觉自己能听到他心底的声音,那是一种灵魂相通的感应。

    没有上前跟他相认,她带着满心的热烈和感动离开了现场。她曾经固执的认为,要谈就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她要的爱人,她要的爱情,必须忠贞而纯粹,然而遇见了她,她便像飞蛾扑火一般,奋不顾身的投入,哪怕只能换来他的一点点顾念。

    情之所至,百炼钢能化作绕指柔,魂系梦萦,只为他一颦一笑,哪怕一转眼沧海已成桑田,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窗外风声雨声,敲打在玻璃窗上,身体紧紧的靠在一起,给彼此温暖。晗子的脸上有暖热的泪,叶小舫温柔的用手指抹去,怜爱的吻不停的落在她眉梢、眼角、鬓发边,她柔软而纤细的腰肢随着他的动作而轻盈扭动,仿佛一场甜蜜而曼妙的舞蹈。

    他俩在一起的第一夜,他也这样安慰过她,只有在这种时刻,他才能分明的感觉到她的脆弱,牵扯出心底最深处的情丝万缕。

    铁血背后的柔情,有几个女人会不感动。不经意间,遇到这一生的最爱,就像命定的劫数。他的世界太广阔,很难为谁停留,或许她也只是他生命里一闪而过的荧光,可有什么关系呢,活着,爱过,生命曾经交汇如彩虹般美丽。

    晗子握着叶小舫的手,按在他心口:“我跟你说个事儿。”“说呀。”叶小舫睁开眼睛,看着怀中的她。

    “我那时候第一次见到你,就看上你了,一见钟情。”晗子翻身趴在叶小舫身上,手指在他脸上轻轻游走。

    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田济琛的办公室里,她永远记得,那是个初夏的黄昏,暴风雨前的闷热,看到他的那一瞬间,丘比特之箭就射中了她。从那以后,他的名字就是她心中最短的咒语。

    “哦。”叶小舫忍住笑,只说了这一个字。晗子是个率真的可爱的女人,毫不矫揉造作,喜欢就是喜欢,她并不隐瞒爱意。

    “哦什么哦,我都表白了,你倒是表个态呀。”晗子对叶小舫的回应相当不满。再笨嘴拙舌的男人,在床上也该说点甜言蜜语吧。对男人的情话,聪明女人尽可以选择自己爱听的来相信。

    叶小舫动了一下,调整姿势搂着她:“我刚才表现的还不够好吗,非得表态说一堆肉麻话你才满意?”“没错!除了行动,也需要语言,女人总有感性的时候,聪明的男人应该学会适应女人的各种小心思。”晗子慧黠的笑。

    “好吧,我跟你说……你这个床也太小了,活动不开不说,一动就吱吱嘎嘎,活像在闹耗子。”叶小舫把嘴凑到晗子耳边跟她咬耳朵窃窃私语。他身材高大,和她两人挤在这张小床自然是觉得小。

    “学校的床都这么大,节省空间嘛。”晗子轻轻的笑。“不方便。”叶小舫摇头:“我都不敢动了,你们这宿舍的隔音也不行,说话大声一点隔壁都能听见。”

    晗子捶他:“你还没敢动,你刚才动的床都要散架了。”叶小舫从她眉心吻到发际:“条件有限,也只能将就了,等你回北京,去我家,我家那床大的不得了,咱俩在上面干嘛都行,你怎么叫隔壁都听不到。不行了,哎呦,这么拧麻花似地扭着,我腰疼,你让点地方给我。”

    晗子揉着他的脸,嘻嘻一笑:“谁叫你刚才饿虎扑食似地,我让你轻一点慢一点,你都不听。”

    “你出差快两个月了,我每天熬着,数日子,长夜漫漫真是难受。”叶小舫叹息一声,心想着以后再不能同意田济琛安排晗子出差这么久。

    “你到南京来,就是发泄来了?”晗子娇嗔一句。叶小舫赶紧否认:“不是不是,我是想你,特想。”

    “我也很想你,只要一跟你分开,就很怕再也见不到你,打电话给你,你要是不回,我就担心,你是不是不愿接我电话了。”晗子说着说着有点伤感。

    爱一个人太深,才会在意他的态度,从此患得患失,他的一点点忽视,都会让她害怕,他是不是没有把她放在心上。忙碌中的他或许不知道,有一个人为了等他的电话和短信能一天看几百遍手机,哪怕只是只言片语。

    “以后你再打电话给我,即便我不方便接电话,也发短信给你。”叶小舫轻轻的贴着晗子的脸。他知道,很多时候,她想要的仅仅是一句温暖的问候、一点安慰的话语。恋人之间,她想要,他为什么不能给。

    两人在床上慢慢的挪,紧紧地抱在一起才不至于跌到床下,亲昵的笑声不断在房间里回荡,这一夜倒有大半夜是在说悄悄话。直到后半夜,才疲倦的睡去,这一觉沉沉的,窗外的电闪雷鸣都惊不醒他们。

    第二天一早,叶小舫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下了一夜的雨,到此时仍然没有停下,他坐起来望着窗口,天灰蒙蒙的,清晨的凉风吹进来,很是惬意。

    窗台上卧着一只小小的灰色的狸猫,身上的皮毛湿了一大半,冷风中瑟瑟发抖,却用一双明亮而炯炯有神的眼睛瞪着叶小舫,仿佛想知道,这个光着身子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窗口。叶小舫也看着那只猫,心里有些好奇,这猫是哪里来的,怎么见了人也不怕?

    打开窗户,那猫懒洋洋的站起来喵了一声,来回转了两转,似乎在等待什么,叶小舫玩心顿起,伸出手想逗逗它,可谁知道,小家伙不领情,没等他碰到它,先自挠他一爪子,要不是他闪的快,手上必然被挠出血痕。

    怀恨在心,叶小舫随手抓起书桌上的手电筒,去照那只猫,猫很不友好的张开嘴咪呜了一声,从窗台上跳了下去,一溜烟跑远了。叶小舫哧的一笑。

    房间里不见晗子的身影,只有她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放在床头,叶小舫穿了衣服去找她,哪儿都没有。拿起手机刚要打电话,却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叶小舫扭头一看,晗子从外面进来。

    “我醒得早,看到你还在睡,就没打扰你,习惯了早起晨跑,雨不停只能去体育馆打打羽毛球。学校食堂的早点就那几样,我怕你吃不惯,借了别人的电磁炉和锅煮燕麦粥,给你热热。”晗子把锅放到电磁炉上热着。

    叶小舫在洗手间里刷牙,抬起头漱口的时候看到镜子里晗子的身影,回过头:“你想用洗手间就用吧,我不看你。”

    晗子笑着过去搂住他的腰,指着他下巴:“刮刮胡子,你的胡子长的太快了,扎人。”“你帮我刮?”叶小舫笑道。晗子点点头,让他自己抹上刮胡膏,看着他脸上起了泡泡,拿起刮胡刀小心翼翼的替他刮胡子。

    看到叶小舫鼻子皱了皱,似乎是闻到了什么不好的味道,晗子这才想起来,自己在电磁炉上煮了粥,赶紧把刮胡刀交到叶小舫手里,跑去看她的粥,身后传来叶小舫的一声惨叫,她没留神把他下巴给刮破了皮。

    等叶小舫洗漱完毕出来,晗子已经把早点摆好了。看到他下巴上破了一点皮,晗子抱歉的笑:“对不起,手重了。”叶小舫笑着刮她鼻子:“还好没破相,破相的话我得赖上你,你非得对我负责任不可。”晗子呵呵直笑。

    叶小舫坐下吃饭,热腾腾的燕麦粥,煎的香香嫩嫩的火腿荷包蛋,筷子一夹,软软的蛋黄流了出来,火腿酥嫩鲜美,还有一小碟新鲜可口的西红柿黄瓜沙拉,她替他准备的营养早餐令他食欲大增。

    “粥有点糊了,你将就一点。”

    “在部队养成的习惯,我对吃不是很挑剔,据说粥糊了比较养胃。”

    晗子看着他吃,缓缓道:“胃病不像别的,全靠养,我闲着没事的时候研究菜谱,等回了北京做养生粥给你吃。”

    自从跟他在一起,知道他肠胃不大好,她就开始留意饮食营养搭配,想替他调理调理。男女之间,无论年龄大小,一旦动了真心,爱对方就像爱孩子。

    叶小舫淡淡一笑:“你比我妈还像妈。”晗子托着腮,故意含情脉脉的看着他,顺着他的话调侃:“那你会像听她的话一样听我的话吗?”

    狡猾的女人!叶小舫大笑。随时随地她都能给他下套,他一不留神就会钻进去,可他偏偏喜欢她这一点,坦然的用点小聪明,但是不卖弄。

    晗子从柜子里拿出一盒猫粮,倒了一点在小碟子里,走到窗台边张望,却没有见到她的小猫,问叶小舫:“你起来的时候看到一只猫没有?”“有,跑了。”叶小舫边吃边道。

    “怎么会跑了,它每天早上来等着我给它喂吃的,是不是你吓唬它了?”晗子扭头问叶小舫。叶小舫道:“我没吓唬它。”

    晗子不信的四处看看,看到她书桌上原本平放的手电筒像是变了位置,指着手电筒道:“你没吓唬它才怪,流浪猫胆子都小,我训练了一个多月才让它不怕人,要不是你吓唬它,它怎么会跑了。”叶小舫这才不得不老实交代:“我拿手电照了照它。”

    “你多大了呀。”晗子哭笑不得。说到底,男人都像大孩子,遇到小动物,也会有纯真的一面。叶小舫讪笑:“它老瞪我,还用爪子挠我,大不了我一会儿帮你找回来。”

    “算了吧,它且得躲几天,这几天你要是见到它,不许再吓唬它。”晗子在叶小舫肩上轻轻一拍,又在他脑门上深深一吻。

    吃完了早餐,两人一起外出散步。叶小舫还是很久之前到过一次南京,后来就没再来过,晗子陪他去玄武湖。

    雨中的南京似乎比晴天更有意味,漫步湖畔,心情似乎也随着雨丝轻荡而变得飘逸。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晗子轻轻的吟诵。

    “这是谁写的?”叶小舫听她像念诗一样,很喜欢这个意境。晗子道:“是林徽因传记的序,我挺喜欢。”

    她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子,可是她心中的古典情怀却一点也不少,在剑桥的时候,她就曾走遍那里的每一处古迹。

    叶小舫没再说话,细心的替她打着伞遮挡风雨,晗子挽着他左手,心情愉悦,雨点接连不断的飘落湖面,水光潋滟。

    路边有一位打着黑伞卖茉莉花的老太太,冷风冷雨中看起来萧索凄凉。晗子拖着叶小舫的手:“我们也去买一枝。”叶小舫见她兴趣盎然,跟着她:“下雨天老太太没生意,不如你都买了吧。”晗子正在选花,听到这话回头跟他笑。

    他付了钱,于是她提着满满的一篮茉莉花,任清香飘散一路。摘下一枝别在衣襟上,馥郁的香气令人沉醉。

    “你发现没有,色彩艳丽的花多半没有香味,反而越白的花越香。”叶小舫闻着花香,看着晗子手里的花篮。“对,就跟人一样,越是简单的人越容易感到幸福。”晗子满心温柔。

    叶小舫在南京只呆了三天就不得不离开,单位里许多事情根本离不开他。晗子送他去机场,两人抱了又抱,始终舍不得分开,直到叶小舫不得不进安检。他们在一起不到一年,感情却已经发展到难分难舍。

    小说翻译的还算顺利,进修接近尾声的时候,初稿也完成了。晗子把稿子提交给纪淮宁,纪淮宁看过以后非常满意,交给别的编辑等着过二审。

    再回到北京,已经是这一年的夏天。叶小舫因为下半年军演的事去大连出差快一个星期了也没回来,晗子每天数着日子,盼望早一点跟他团聚。

    午休的时候,晗子正吃饭,听到隔壁桌的同事聊天。

    “咱们军区已经好几年没搞相亲大会了,这次还挺隆重,说是政治部牵头,当行政命令下发,连野战医院的小护士们都通知到了。”

    “是啊,部队上就是男多女少,女的个个都跟大熊猫似地金贵,长得不怎么样的都一群人追,还得让领导们先挑,等轮到底下,好的早被挑选完了。”

    “听说这次是跟地方妇联一起搞的,有医院护士,还有学校教师,挺不错的。”

    “真的?那我得瞧瞧热闹去。”

    晗子听他们议论,觉得挺有意思。部队上搞相亲大会,她倒是听说过,为了解决常年接触不到女性的基层官兵、甚至是部分领导干部的终生大事,军区政治部经常会充当月老红娘,给一些大龄单身的军官士官介绍对象。这也算稳定军心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令晗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事儿居然跟她扯上了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原谅我,写这一章的时候听的是汪峰的《怒放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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