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战斗不知持续了多久,巨大的动静引起了各方人马的关注,也不知引来了多少窥探的视线。
等到叶清歌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他那被吹得东倒西歪的墨绿帐篷内了。周围寥寥的白烟和浓郁的羊奶腥味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喷嚏。
叶清歌眼泪汪汪的望着模糊的景象,抬手便想揪起袖口往眼睛上抹了,然而手指却摸了个空,身上的感觉也不太对头。
一惊之下,他连忙随手抹了把,待到看清楚,才发现身上的那件衣服已然从藏蓝的长袖衫变成了黑的皮毛短褂。
……
没想什么处境之类,叶清歌首先想到的,便是他在昏睡时被人扒光看光的囧事,顿时大窘,不仅是耳尖默默红成了一团,连脖子都有些发烫。
死命的摇了摇头,将脑补的换衣画面甩开,叶清歌坐起身子,开始打量起如今所身处的地方。
空间不是很大,看得出是一个大帐,而那些花色繁多颜色鲜艳的挂毯、木质的器皿、以及骨质的饰品和类似于青藏少数名族的衣物,却彰显着这里的主人那会享受的作风。
这是一个游牧人的家,叶清歌看着四周,微微皱了皱眉,因为怎么看,这间帐篷除了那些享受的用具以外,竟然没有制作食物的器皿。
这是很不正常的,叶清歌在心底暗自说道。
他拎起一旁的衣物,是件外袍,略旧的式样,藏青色的底上绣了点花卉,毛边被磨掉了不少,却很是干净。
大概是给他穿的。叶清歌想着。
用手比划了下,叶清歌遗憾的发现这件给孩童穿的衣服对于他来说还是大了点。
在确定了此时的安全后,叶清歌终于可以好好的梳理下自昨日来此到今日醒来所知晓的线索了。
印象最为深刻的,那两个超出了叶离认识范围的人的斗法显然占了大部头。想到昨夜所看见的,叶清歌不由有些庆幸。
在如此大的冲击之下,他居然还活了下来,还被人捡到,且不说那捡到自己的人的打算是好是坏,光是如此活着,他便是天大的好运了。
不其然的,他想到了上辈子时看的那些玄幻类的小说,心中猜测那二人便是书上所说的修真者。
不可否认对于这可以上天入地呼雷唤雨的东西,叶清歌本人还是非常感兴趣和兴奋的。对于新鲜的、未知的事物,他一向喜于探究和追寻。
不过一想到这未知领域的危险性,叶清歌便有些牙酸。
这可真是一不小心便被灭成渣渣的节奏!
自然而然的盘腿坐在毯子上,叶清歌拉开系统,毫不犹豫的将还在外头晾着的里飞沙收进去,也不管是否有人在一旁了。
反正他在这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怕啥?叶清歌翻了个白眼。更何况这个世界如此玄幻,把匹马变不见很正常嘛……
不死心的点开地图,让叶清歌舒了口气的是,他发现,有一张新的地图代替了原本的大唐地图。毫无疑问的,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地图。
早在看见两个人一个飞天一个放电的时候,叶清歌就做好被碎三观的准备了,然而真正看见的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定力还是远远不够。
尼玛,这丫地图也太庞大了吧?!
看着还分了人界、仙界、魔界、神界、妖界还有个地府六个版面的地图,叶清歌眼神死。
一次性给他看全部,这视觉冲击简直是太大了。
他错了,他光想着有三界就算是很夸张了,没想到丫的原来是六界啊,简直是太大了吧,地球能够装得下么……
不,既然都神话了,六界神马的,一定是指什么次元空间上的吧,就像有什么洪荒三千小世界什么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清歌真相了。
看地图上,叶清歌逐渐了解到,如今他所在的,是位于人界最大的一块大陆——九清大陆最北方,有着野狼之国之称的北域境内。
北域地域宽广,部落从分,盛产牛羊。民族自古凶悍一场,争斗不断,比起中原一带那些个明争暗斗,显然北域的汉子们喜爱刀下滚肉的厮杀方式,胜者为王,实力为尊。丛林法则的残酷在北域人的血液中被彰显的极为明显。
叶清歌的落脚地点有些麻烦,因为这一带草原部落尤为杂乱,估计大大小小的纷争亦是不少。但好的是,虽摩擦不断,却无甚大乱,也算是和平共处。
就在叶清歌看着这些资料思索的时候,一个壮实的大汉哗啦一下的拉开了帐子,走了进来。
“哟,醒啦。”准噶尔掀开帐子,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因为他马上就会有一大笔钱解决他的困境。因为这个,他还特地从他的羊圈中选了一头最为肥美的羊来,准备晚上享用。
这对已经连续十几天没有吃到肉的他来说,简直是一种梦寐以求的享受。
准噶尔一眼便看见昨日从一个破破烂烂的帐篷底下挖出的娃娃,小家伙穿着自己儿子小时的褂子,衬得白生生的皮肤和粉嘟嘟的脸显得格外可爱。他的一张小脸板着,故作老成。
和大草原上的人不同,小孩子细皮嫩肉的,不是草原孩子那黑黝黝带着高原红的样子。羊脂玉似得皮肤细嫩,五官长得精致又好看,就像是个小仙童,甭提多讨喜了。
他看着紧盯着自己紧张兮兮的小孩,大声笑了几声,眼中的愧疚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又不是自家的小孩,他管那么多干什么。
“是,请问……这里是?”叶清歌一惊,和在唐朝要从头学习的不同,他发现这人所说的语言虽然并不是他所熟悉的,然而他却可以听得懂,甚至还会说。甚至回想起刚刚得知的东西,他竟然觉得并不陌生,像是很久以前便了解一样。
……
压下心中疑问,叶清歌专心应付当下。
准噶尔拍了拍袍子,将边缘沾上的羊毛和草屑尽数清理干净以后才在毯子上坐下,和叶清歌那一丝不苟中规中矩的坐法截然相反,准噶尔那大刺刺的坐姿让叶清歌毫不费劲的找到了参照物。
这不和那群丐帮的糙汉子一个德行么,就差一个酒坛子了。
“这里是我家的帐子。”准噶尔转头看了下,发现放在小案上的羊奶还是在那,伸手拿过来捂了下,还是温的,“昨晚神仙发怒,我家的草场被劈得一塌糊涂勒,看你一个倒在那,就捡回来了。”
“怎么一个人跑到那去了?多危险啊。”末了,准噶尔感叹出声。
“……多谢……大叔。”想了半天,还是开口叫大叔好了。叶清歌踌躇了片刻,看着人,叶清歌警惕起来,他开口回道,“本来是在那里等爹娘回来的,结果……”
原来是等家人,不过看这日头,也没人过来寻……准噶尔想了想,然后面上露出一副担忧的样子。
“要不你就在这等下,我去昨天那地方看看有没有找,放心,包在大叔身上,大叔一定会找到你的爹娘的。”像是生怕人不信,准噶尔顿了下,像是有点犹豫。
然后他一闭眼,一咬牙,一把将碗塞进叶清歌怀里,拍着胸脯,说的笃定,“放心,一定能找得到。现在世道乱,小孩子家的,千万别往外跑啊。”
“哈……”叶清歌膛目。
这人还真是积极,若说这人没有企图,叶清歌就把他的名字倒着写。
低下头对着人双眼,准噶尔看着人愣愣的点头,便起身走出帐篷。在外头站了会,见里面没动静了,方转身往远处走去。然而并不是往他说的那草场那走,而是去了另一个帐篷中。
刚走进去,准噶尔便迫不及待的对着帐内约莫二十五六岁模样的冷俊男子说道,语气中带着急切和祈求,若是仔细听,或许还会听出一点怨恨:“我刚刚找到了个娃娃,孤苦伶仃的,你不是代宗门寻什么好苗子吗?我看那娃娃是个好苗子。”
男子穿着一身雪白的道袍,黑色的腰带上用银线绣着一柄长剑和一幅八卦图案。虽是简单装扮,但在修真界中,这个图案所代表的宗门,却是在整个修真界中最为强横庞大的一支剑宗。而在这宗门内部,所纹饰的颜色也皆是不同。
这名男子身着的白衣黑带银纹,俨然是一位内门弟子。
玄青看着眼前这个苦苦哀求,眼中却带着威胁的男人,心底有些无奈。他没有想到,不过百年时间,过去那么庞大的一个家族便已落得个只剩一人的下场。
百年以前,他的父亲曾经是这个家族的族长。昔日他的师父收他为徒的时候,他的父亲曾经逼迫他许下一个承诺,承诺有朝一日修为有成之后,在有难的时候帮一把。
而此次他下山,除了替宗门选弟子以及红尘历练以外,最主要的,便是前来了却这桩因果。
幸好当初的承诺是帮一把,而不是帮忙,否则这还真是没完没了。
只看了一眼,他便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之后周围人的议论也证实了,眼前这个男子,算是因果报应才落得这个下场。
准噶尔嗜赌如命,而且越输越赌毫无节制。家中所有的东西,都被他当做赌资,被人盯着输了个精光。而原本的妻子生的病,他丝毫不问,亦是不管,不照顾儿子,只顾着自己吃喝赌博,任凭可怜的妇人病死在床榻。
叶清歌没有在那帐内发现器皿,其原因便是,准噶尔压根不做,每天只在外头买东西回来。
人懒成这样,也算是这世上独此一份了。
而那儿子也是个败家,拿着周围人给他娘治病的钱,漫无目的的乱花。最后到如今,草场被雷霆劈了个精光,儿子得了和他母亲一样的病起不来,钱是欠了他已经数不清了。
但准噶尔还是停不下来。
人人都在看着这一家子的笑话,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玄青来了。
就像是水中浮木,准噶尔死死的抓住那个承诺,一边打听着事情,一边试图帮忙让人欠个人情,为以后做打算。
“嗯,我会去看看。”有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落得如此,合该是自己找的。说实在的,玄青真的很不想帮他这个忙。
他只觉得,像这种人,一点救得必要也无。
但他却对对方说的这个人有了点预感,好像冥冥中像是要遇见的一般。修道之人,感觉也有可能是预示什么,特别是他还修习了一些推算之法。
想了想,他便也答应了。
“那小儿便有劳道长了。”还是从我们这出来的呢,白眼狼。准噶尔一边退出了帐子一边心底骂了句。也不管对方和自己除了那一丝稀释了百年的血缘以外,其实还真的一点关系也没有。
玄青是躺着也中枪。
不过也没什么,若那小孩子不入眼,那就想办法把他卖了,长成那样,一定能换不少……准噶尔摸了摸下巴,黑色的胡渣刺刺的,蹭的手掌有些生疼。心中算盘倒是打的噼里啪啦直响。
然,在这发生的事,此时的叶清歌是一点也不知晓。
他正在外头蹦跶的欢快着在。
对于一只闲不住的黄鸡来说,你要让他乖乖的呆在一个地方,那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更何况,这个原地还是一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陌生人的家里。
白天的草原温度很高,然而又是在高地的原因,这里的风却是冷的。牛群羊群自远处看来,白花花的一片,时不时的还有几只牧羊犬快速的在羊群中窜来窜去。腥臭味是越发的重了。
此时正值春季,万物发芽成长。只站在草地上一会,叶清歌便发现他的头上堆了一片絮状物,白色的,小小的,很是恼人。
不过这生机勃勃的景象,在来到昨夜那两个人打斗地点时戛然而止。
意料之中的,那里没有任何人,准噶尔没有像他说的那样,来这里等什么人。从一开始,他就不是抱着好的目的。
叶清歌在心中越加断定,那个胡子渣的大叔绝对是不怀好意。
视野所见,一片焦土,翻滚而出的碎石土块。叶清歌甚至发现,即使是过了一夜,在有些地方的土层底下,还留着高温。然后他找到了他那用了不到一个晚上的可怜帐篷的残骸。
破损成这个样子……真亏得能坚持着没被冲击弄的着火,否则他可真的是救不回来了。
叶清歌将残骸破布丢回原地,继续在周围打转。对他来说,这种人为的灾害可是第一次直面,太新鲜。
“……”
刚踏上焦土,玄青便看见一个小孩在之中欢快的左看右看,然后,他看见他弯下腰,准备捡起什么。
目光往下一看,黑色的匕首泛着暗沉的紫芒,隐隐带着黑气。玄青一惊,连忙开口喝止道。
“住手!想死么?!”
冷得掉渣的声音炸雷一样的在耳边响起,叶清歌顿时便僵住了。
……卧槽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我一点都不知道这是要被吓死了!!
等到叶清歌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他那被吹得东倒西歪的墨绿帐篷内了。周围寥寥的白烟和浓郁的羊奶腥味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喷嚏。
叶清歌眼泪汪汪的望着模糊的景象,抬手便想揪起袖口往眼睛上抹了,然而手指却摸了个空,身上的感觉也不太对头。
一惊之下,他连忙随手抹了把,待到看清楚,才发现身上的那件衣服已然从藏蓝的长袖衫变成了黑的皮毛短褂。
……
没想什么处境之类,叶清歌首先想到的,便是他在昏睡时被人扒光看光的囧事,顿时大窘,不仅是耳尖默默红成了一团,连脖子都有些发烫。
死命的摇了摇头,将脑补的换衣画面甩开,叶清歌坐起身子,开始打量起如今所身处的地方。
空间不是很大,看得出是一个大帐,而那些花色繁多颜色鲜艳的挂毯、木质的器皿、以及骨质的饰品和类似于青藏少数名族的衣物,却彰显着这里的主人那会享受的作风。
这是一个游牧人的家,叶清歌看着四周,微微皱了皱眉,因为怎么看,这间帐篷除了那些享受的用具以外,竟然没有制作食物的器皿。
这是很不正常的,叶清歌在心底暗自说道。
他拎起一旁的衣物,是件外袍,略旧的式样,藏青色的底上绣了点花卉,毛边被磨掉了不少,却很是干净。
大概是给他穿的。叶清歌想着。
用手比划了下,叶清歌遗憾的发现这件给孩童穿的衣服对于他来说还是大了点。
在确定了此时的安全后,叶清歌终于可以好好的梳理下自昨日来此到今日醒来所知晓的线索了。
印象最为深刻的,那两个超出了叶离认识范围的人的斗法显然占了大部头。想到昨夜所看见的,叶清歌不由有些庆幸。
在如此大的冲击之下,他居然还活了下来,还被人捡到,且不说那捡到自己的人的打算是好是坏,光是如此活着,他便是天大的好运了。
不其然的,他想到了上辈子时看的那些玄幻类的小说,心中猜测那二人便是书上所说的修真者。
不可否认对于这可以上天入地呼雷唤雨的东西,叶清歌本人还是非常感兴趣和兴奋的。对于新鲜的、未知的事物,他一向喜于探究和追寻。
不过一想到这未知领域的危险性,叶清歌便有些牙酸。
这可真是一不小心便被灭成渣渣的节奏!
自然而然的盘腿坐在毯子上,叶清歌拉开系统,毫不犹豫的将还在外头晾着的里飞沙收进去,也不管是否有人在一旁了。
反正他在这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怕啥?叶清歌翻了个白眼。更何况这个世界如此玄幻,把匹马变不见很正常嘛……
不死心的点开地图,让叶清歌舒了口气的是,他发现,有一张新的地图代替了原本的大唐地图。毫无疑问的,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地图。
早在看见两个人一个飞天一个放电的时候,叶清歌就做好被碎三观的准备了,然而真正看见的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定力还是远远不够。
尼玛,这丫地图也太庞大了吧?!
看着还分了人界、仙界、魔界、神界、妖界还有个地府六个版面的地图,叶清歌眼神死。
一次性给他看全部,这视觉冲击简直是太大了。
他错了,他光想着有三界就算是很夸张了,没想到丫的原来是六界啊,简直是太大了吧,地球能够装得下么……
不,既然都神话了,六界神马的,一定是指什么次元空间上的吧,就像有什么洪荒三千小世界什么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叶清歌真相了。
看地图上,叶清歌逐渐了解到,如今他所在的,是位于人界最大的一块大陆——九清大陆最北方,有着野狼之国之称的北域境内。
北域地域宽广,部落从分,盛产牛羊。民族自古凶悍一场,争斗不断,比起中原一带那些个明争暗斗,显然北域的汉子们喜爱刀下滚肉的厮杀方式,胜者为王,实力为尊。丛林法则的残酷在北域人的血液中被彰显的极为明显。
叶清歌的落脚地点有些麻烦,因为这一带草原部落尤为杂乱,估计大大小小的纷争亦是不少。但好的是,虽摩擦不断,却无甚大乱,也算是和平共处。
就在叶清歌看着这些资料思索的时候,一个壮实的大汉哗啦一下的拉开了帐子,走了进来。
“哟,醒啦。”准噶尔掀开帐子,他今天的心情很好,因为他马上就会有一大笔钱解决他的困境。因为这个,他还特地从他的羊圈中选了一头最为肥美的羊来,准备晚上享用。
这对已经连续十几天没有吃到肉的他来说,简直是一种梦寐以求的享受。
准噶尔一眼便看见昨日从一个破破烂烂的帐篷底下挖出的娃娃,小家伙穿着自己儿子小时的褂子,衬得白生生的皮肤和粉嘟嘟的脸显得格外可爱。他的一张小脸板着,故作老成。
和大草原上的人不同,小孩子细皮嫩肉的,不是草原孩子那黑黝黝带着高原红的样子。羊脂玉似得皮肤细嫩,五官长得精致又好看,就像是个小仙童,甭提多讨喜了。
他看着紧盯着自己紧张兮兮的小孩,大声笑了几声,眼中的愧疚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又不是自家的小孩,他管那么多干什么。
“是,请问……这里是?”叶清歌一惊,和在唐朝要从头学习的不同,他发现这人所说的语言虽然并不是他所熟悉的,然而他却可以听得懂,甚至还会说。甚至回想起刚刚得知的东西,他竟然觉得并不陌生,像是很久以前便了解一样。
……
压下心中疑问,叶清歌专心应付当下。
准噶尔拍了拍袍子,将边缘沾上的羊毛和草屑尽数清理干净以后才在毯子上坐下,和叶清歌那一丝不苟中规中矩的坐法截然相反,准噶尔那大刺刺的坐姿让叶清歌毫不费劲的找到了参照物。
这不和那群丐帮的糙汉子一个德行么,就差一个酒坛子了。
“这里是我家的帐子。”准噶尔转头看了下,发现放在小案上的羊奶还是在那,伸手拿过来捂了下,还是温的,“昨晚神仙发怒,我家的草场被劈得一塌糊涂勒,看你一个倒在那,就捡回来了。”
“怎么一个人跑到那去了?多危险啊。”末了,准噶尔感叹出声。
“……多谢……大叔。”想了半天,还是开口叫大叔好了。叶清歌踌躇了片刻,看着人,叶清歌警惕起来,他开口回道,“本来是在那里等爹娘回来的,结果……”
原来是等家人,不过看这日头,也没人过来寻……准噶尔想了想,然后面上露出一副担忧的样子。
“要不你就在这等下,我去昨天那地方看看有没有找,放心,包在大叔身上,大叔一定会找到你的爹娘的。”像是生怕人不信,准噶尔顿了下,像是有点犹豫。
然后他一闭眼,一咬牙,一把将碗塞进叶清歌怀里,拍着胸脯,说的笃定,“放心,一定能找得到。现在世道乱,小孩子家的,千万别往外跑啊。”
“哈……”叶清歌膛目。
这人还真是积极,若说这人没有企图,叶清歌就把他的名字倒着写。
低下头对着人双眼,准噶尔看着人愣愣的点头,便起身走出帐篷。在外头站了会,见里面没动静了,方转身往远处走去。然而并不是往他说的那草场那走,而是去了另一个帐篷中。
刚走进去,准噶尔便迫不及待的对着帐内约莫二十五六岁模样的冷俊男子说道,语气中带着急切和祈求,若是仔细听,或许还会听出一点怨恨:“我刚刚找到了个娃娃,孤苦伶仃的,你不是代宗门寻什么好苗子吗?我看那娃娃是个好苗子。”
男子穿着一身雪白的道袍,黑色的腰带上用银线绣着一柄长剑和一幅八卦图案。虽是简单装扮,但在修真界中,这个图案所代表的宗门,却是在整个修真界中最为强横庞大的一支剑宗。而在这宗门内部,所纹饰的颜色也皆是不同。
这名男子身着的白衣黑带银纹,俨然是一位内门弟子。
玄青看着眼前这个苦苦哀求,眼中却带着威胁的男人,心底有些无奈。他没有想到,不过百年时间,过去那么庞大的一个家族便已落得个只剩一人的下场。
百年以前,他的父亲曾经是这个家族的族长。昔日他的师父收他为徒的时候,他的父亲曾经逼迫他许下一个承诺,承诺有朝一日修为有成之后,在有难的时候帮一把。
而此次他下山,除了替宗门选弟子以及红尘历练以外,最主要的,便是前来了却这桩因果。
幸好当初的承诺是帮一把,而不是帮忙,否则这还真是没完没了。
只看了一眼,他便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之后周围人的议论也证实了,眼前这个男子,算是因果报应才落得这个下场。
准噶尔嗜赌如命,而且越输越赌毫无节制。家中所有的东西,都被他当做赌资,被人盯着输了个精光。而原本的妻子生的病,他丝毫不问,亦是不管,不照顾儿子,只顾着自己吃喝赌博,任凭可怜的妇人病死在床榻。
叶清歌没有在那帐内发现器皿,其原因便是,准噶尔压根不做,每天只在外头买东西回来。
人懒成这样,也算是这世上独此一份了。
而那儿子也是个败家,拿着周围人给他娘治病的钱,漫无目的的乱花。最后到如今,草场被雷霆劈了个精光,儿子得了和他母亲一样的病起不来,钱是欠了他已经数不清了。
但准噶尔还是停不下来。
人人都在看着这一家子的笑话,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玄青来了。
就像是水中浮木,准噶尔死死的抓住那个承诺,一边打听着事情,一边试图帮忙让人欠个人情,为以后做打算。
“嗯,我会去看看。”有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落得如此,合该是自己找的。说实在的,玄青真的很不想帮他这个忙。
他只觉得,像这种人,一点救得必要也无。
但他却对对方说的这个人有了点预感,好像冥冥中像是要遇见的一般。修道之人,感觉也有可能是预示什么,特别是他还修习了一些推算之法。
想了想,他便也答应了。
“那小儿便有劳道长了。”还是从我们这出来的呢,白眼狼。准噶尔一边退出了帐子一边心底骂了句。也不管对方和自己除了那一丝稀释了百年的血缘以外,其实还真的一点关系也没有。
玄青是躺着也中枪。
不过也没什么,若那小孩子不入眼,那就想办法把他卖了,长成那样,一定能换不少……准噶尔摸了摸下巴,黑色的胡渣刺刺的,蹭的手掌有些生疼。心中算盘倒是打的噼里啪啦直响。
然,在这发生的事,此时的叶清歌是一点也不知晓。
他正在外头蹦跶的欢快着在。
对于一只闲不住的黄鸡来说,你要让他乖乖的呆在一个地方,那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更何况,这个原地还是一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陌生人的家里。
白天的草原温度很高,然而又是在高地的原因,这里的风却是冷的。牛群羊群自远处看来,白花花的一片,时不时的还有几只牧羊犬快速的在羊群中窜来窜去。腥臭味是越发的重了。
此时正值春季,万物发芽成长。只站在草地上一会,叶清歌便发现他的头上堆了一片絮状物,白色的,小小的,很是恼人。
不过这生机勃勃的景象,在来到昨夜那两个人打斗地点时戛然而止。
意料之中的,那里没有任何人,准噶尔没有像他说的那样,来这里等什么人。从一开始,他就不是抱着好的目的。
叶清歌在心中越加断定,那个胡子渣的大叔绝对是不怀好意。
视野所见,一片焦土,翻滚而出的碎石土块。叶清歌甚至发现,即使是过了一夜,在有些地方的土层底下,还留着高温。然后他找到了他那用了不到一个晚上的可怜帐篷的残骸。
破损成这个样子……真亏得能坚持着没被冲击弄的着火,否则他可真的是救不回来了。
叶清歌将残骸破布丢回原地,继续在周围打转。对他来说,这种人为的灾害可是第一次直面,太新鲜。
“……”
刚踏上焦土,玄青便看见一个小孩在之中欢快的左看右看,然后,他看见他弯下腰,准备捡起什么。
目光往下一看,黑色的匕首泛着暗沉的紫芒,隐隐带着黑气。玄青一惊,连忙开口喝止道。
“住手!想死么?!”
冷得掉渣的声音炸雷一样的在耳边响起,叶清歌顿时便僵住了。
……卧槽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我一点都不知道这是要被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