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你笑什么?”
苏白尴尬,刚才只是因为有人制造机会,苏白心生一计,一时开心,就有点忘形了。
不过,常仁安问的好,自己送上门来的,为苏白的计划添砖加瓦。
苏白答道:“没什么。
常兄,我是想起上次在醉仙楼,你喝得烂醉,还是我背你回去的。”
“这个,咳咳,那个,小黑,咱不提这个行吗?”常仁安抱着酒杯有点不好意思喝下去了:
“其实我平时,没那么爱喝酒。我只是,我,那天太高兴了。”
苏白高举酒杯,一饮而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对,寇黑兄弟豪爽,倒是我们拘泥了。来,魏某陪你。”
“来,算我一份。”季承古端起酒杯跟上。
“还有我还有我。”常仁安也不甘于落后。
苏白却把常仁安的酒杯用手盖住,言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上次常兄大醉,寇某相送。这次,不如就把醉饮的机会交给寇黑如何?”
苏白如此说,果然激发了常仁安的责任感:
“小黑,你放心,我就喝一杯,你尽管喝,为兄一定把你安安稳稳地送回去。”
苏白继续安心喝酒,常仁安却更多地看他喝,或者干脆叽叽喳喳给苏白讲他的发明下酒。
魏文礼几杯下肚后,也开始有些感触:
“你们俩倒也有趣,居然抢着喝醉。小古,你还记不记得,为兄第一次喝醉酒的事。那年你七岁,我十三岁。”
“当然记得,那时候你还不像现在这么精于算计。你喝醉了,是我背你回去的。”季承古白了魏文礼一眼。
嗯,早就看他俩关系不是一般的亲密,果然是攻守同盟吗?
苏白的眼睛亮成小星星。
正是因为大梁不流行断袖之癖。所以才让苏白觉得稀罕。
特别是这种青梅竹马,一个沉稳,一个傲娇。还都长得那么俊美。
苏白已经脑补了很多画面了。
可惜,事实总是不如人意。
季承古果然又三句不离纤纤了。“谁要你送,要是纤纤来送我还差不多。哎,对着你们几个大男人喝酒好无聊啊,要是能有美人弹弹琴、跳跳舞,那才是生活。”
三人齐默。
纤纤虽美,对他们几个人的吸引力,还真没那么大,他们实在有点难以理解季承古的心情。
苏白也不管季承古和魏文礼,只是一边观察常仁安喝了几杯酒,一边使劲给自己灌酒。
常仁安倒是守信。在答应送苏白回去,让苏白开怀畅饮之后,果然就没有再喝一杯。
苏白虽然被称好酒量,但却已经开始醉的七倒八歪了。
与苏白同醉的,还有季承古。
喝醉的季承古。见人都喊纤纤。
魏文礼和常仁安两个没喝醉的,被他拉住后就赶紧躲,所以季承古现在已经是拉着苏白的胳膊,把她当纤纤,肉麻的话如滔滔江水一般往下滚。
还好,季承古还算守礼,自始至终都是拉着苏白的衣袖。甚至连小手都没敢碰。
他是真的把苏白当成了纤纤。
比起来,苏白还算斯文,喝醉酒就是笑,说话有点大舌头,口无遮拦,偶尔还会嘲笑一下魏文礼的功利、季承古的痴情胆小、常仁安的刻意低调。
甚至还吐槽常仁安讲课讲的贼差劲了。就像教小孩子走路,人家还没站稳,他已经开始教人家飞了。
“常兄,难道你不知道授课要从基础开始吗?我们练武都要先扎马步呢。你那个奇门异术不教基础,怎么可能有人听得懂?”
“怎么没有。子书就听懂了。”常仁安虽然心里是认同苏白的说法,但嘴巴上还是不服输。
结果,魏文礼把他的梦想给破了:
“子书?你说的是欧阳子书?他是我们金柳学院最穷也最努力的学生。
因为他成绩好,所以学监同意他给学校帮工抵学杂费。但是他那点工钱,一年顶多只够学一门课程。
你见过子书了,也知道他这个人勤学上进。我看他选你的课,是因为免费吧。
咱们金柳学院有四五个子书这样的学生,他们应该都会去听你的课。对他们来说,没什么比不要钱的课更好。”
苏白其实也猜到了,只是不好意思戳破。
这会儿被魏文礼给说出来,常仁安更加郁闷了。
“穷怎么了,人不能选择出生,但是却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不断上进。就像纤纤姑娘,虽然委身青楼,却能诗书琴画,样样出众,成为咱们大梁第一才女。”
开口的自然是季承古,三句不离纤纤,是季承古的本色。
魏文礼无奈摇头:“第一才女?承古,以后此话还是不要说的好,你这不是在帮她,是在害她,你知道吗?”
“为什么?”苏白也不解:“我听过纤纤姑娘弹琴,确实技艺高超。”
魏文礼解释道:
“那也只是琴。在诗、书方面还是昭和郡主为冠,画作更有女子学院的孟才女。
他们两位各有所长,并不输给纤纤。
第一才女的话,若是被他们两位、或者是她们的追求者听到,不知又会怎么为难纤纤了。”
苏白这才知道,自己是坐井观天了。
原来大梁不是那么封闭,对女子不公平,而是男女分开读书而已。
大梁城的金柳女子学院就跟金柳学院隔了一条街,并且还是金柳学院的分院,金柳学院的先生,每个月也会经常被派去女子学院授课。
而女子学院的总管事就是咱们金柳学院的副学监,也是孟学监的夫人,前朝第一才女戴雅兰女士。
这些都是魏文礼给她科普的。
这个魏文礼就像是金柳城万事通,只要是金柳城发生过的大事,似乎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看看季承古也醉的差不多了,苏白也醉的晕乎乎,魏文礼和常仁安决定合力雇个马车将二人送回。
四人同车?
苏白虽然还是一副醉态。但是眼珠子却不断往下瞟。
远远地还能看到嫣红姑娘,带着几个武士混在人群里,目标自然是这辆马车。
甚至于,嫣红姑娘下达的指令:“跟着。静观其变。”都被苏白听得一清二楚。
自己这么四个人,一个皇子,一个名人,一个将军之后,南卫的人一定不敢动手吧。
看来,得给他们制造点机会才是。
否则,又怎么可能再见到他?
喝的醉醺醺的苏白,就这么突然抓住常仁安的胳膊使劲摇晃,甚至于还用上了撒娇的口吻:
“常兄,我想吃麻糍。就是你上次带我去吃的,王婆家的麻糍。你再带我去吃好不好?我还是第一次吃到那么好吃的麻糍。”
虽说,那个,男人跟男人撒娇是有点恶寒,但是为了成全人家的偷袭。苏白也豁出去了。
反正,酒是好东西,一切都可以赖给它。
“这,那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买?”常仁安颇为无奈。
魏文礼也忍不住皱眉:“胡闹。等他明天清醒了再去。”
“不嘛,我就要吃麻糍,就要吃麻糍。麻糍真好吃,我要吃麻糍。”
反正已经豁出去撒娇了一回。干脆借着酒劲一直撒娇。
这两个大男人还真没办法了。
见过喝醉酒说胡话的、胡闹的、调戏妇女的,就没见过喝醉酒撒娇卖萌的!
好好的大男人,羞不羞?
可人家喝醉了!
苏白一边撒娇还一边拉着常仁安就下了车。
“我们吃麻糍,不坐马车,我自己能走。我要吃麻糍。”
常仁安自然是没辙了,只能顺着他去了。
哎。也不知怎么搞得,就跟这个黑小个这么投缘。也罢,小黑说的好:人生得意须尽欢。
常仁安扶着半醉的苏白往小吃街走,魏文礼担心车里九皇子的安全,也只能先送他回去。
听到季承古睡着还在喊纤纤的名字。魏文礼心疼地摸了摸他的额头,自言自语道:
“傻孩子,再过几年你就知道了,生在皇家,哪有选择爱人的自由?只希望,你别陷得太深。”
而苏白和常仁安,终于磕磕绊绊地走到了小吃街。
小吃街的夜晚,更加热闹,各种小吃摊位人头耸动的。
“我去买麻糍,你在这里坐着,别走开,一定别走开,听到了没?”常仁安像哄小孩一样把苏白安排着坐好,还再三嘱咐。
“不嘛,我怕。”
“没事,有我在,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常仁安安慰道。
苏白还想说什么,常仁安已经飞快地消失在人群中。
有这么不靠谱的吗?
常仁安刚消失,苏白就没有醉态了。
其实她根本没醉!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
都是为了带着常仁安陷入危险,这样就能引出暗影了。
可是这个不靠谱的常仁安,居然在这个时候跑了?
虽然苏白知道他一定不是故意的,他一定只是去买麻糍了。
可是,明玉公主家的侍女嫣红姑娘,就绝对是故意的。
虽然她的人马都统一一身黑色短打劲装,还带以黑布蒙了面。除了发型都跟暗影一模一样。
这也不怪他们,自打暗影在苏白姑娘的比武招亲擂台以这身装扮出现后,金柳城就流行这种打扮。
比书生们最爱的公子巾、羽扇还流行~
怎么办?
打?还是继续装醉?
苏白尴尬,刚才只是因为有人制造机会,苏白心生一计,一时开心,就有点忘形了。
不过,常仁安问的好,自己送上门来的,为苏白的计划添砖加瓦。
苏白答道:“没什么。
常兄,我是想起上次在醉仙楼,你喝得烂醉,还是我背你回去的。”
“这个,咳咳,那个,小黑,咱不提这个行吗?”常仁安抱着酒杯有点不好意思喝下去了:
“其实我平时,没那么爱喝酒。我只是,我,那天太高兴了。”
苏白高举酒杯,一饮而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对,寇黑兄弟豪爽,倒是我们拘泥了。来,魏某陪你。”
“来,算我一份。”季承古端起酒杯跟上。
“还有我还有我。”常仁安也不甘于落后。
苏白却把常仁安的酒杯用手盖住,言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上次常兄大醉,寇某相送。这次,不如就把醉饮的机会交给寇黑如何?”
苏白如此说,果然激发了常仁安的责任感:
“小黑,你放心,我就喝一杯,你尽管喝,为兄一定把你安安稳稳地送回去。”
苏白继续安心喝酒,常仁安却更多地看他喝,或者干脆叽叽喳喳给苏白讲他的发明下酒。
魏文礼几杯下肚后,也开始有些感触:
“你们俩倒也有趣,居然抢着喝醉。小古,你还记不记得,为兄第一次喝醉酒的事。那年你七岁,我十三岁。”
“当然记得,那时候你还不像现在这么精于算计。你喝醉了,是我背你回去的。”季承古白了魏文礼一眼。
嗯,早就看他俩关系不是一般的亲密,果然是攻守同盟吗?
苏白的眼睛亮成小星星。
正是因为大梁不流行断袖之癖。所以才让苏白觉得稀罕。
特别是这种青梅竹马,一个沉稳,一个傲娇。还都长得那么俊美。
苏白已经脑补了很多画面了。
可惜,事实总是不如人意。
季承古果然又三句不离纤纤了。“谁要你送,要是纤纤来送我还差不多。哎,对着你们几个大男人喝酒好无聊啊,要是能有美人弹弹琴、跳跳舞,那才是生活。”
三人齐默。
纤纤虽美,对他们几个人的吸引力,还真没那么大,他们实在有点难以理解季承古的心情。
苏白也不管季承古和魏文礼,只是一边观察常仁安喝了几杯酒,一边使劲给自己灌酒。
常仁安倒是守信。在答应送苏白回去,让苏白开怀畅饮之后,果然就没有再喝一杯。
苏白虽然被称好酒量,但却已经开始醉的七倒八歪了。
与苏白同醉的,还有季承古。
喝醉的季承古。见人都喊纤纤。
魏文礼和常仁安两个没喝醉的,被他拉住后就赶紧躲,所以季承古现在已经是拉着苏白的胳膊,把她当纤纤,肉麻的话如滔滔江水一般往下滚。
还好,季承古还算守礼,自始至终都是拉着苏白的衣袖。甚至连小手都没敢碰。
他是真的把苏白当成了纤纤。
比起来,苏白还算斯文,喝醉酒就是笑,说话有点大舌头,口无遮拦,偶尔还会嘲笑一下魏文礼的功利、季承古的痴情胆小、常仁安的刻意低调。
甚至还吐槽常仁安讲课讲的贼差劲了。就像教小孩子走路,人家还没站稳,他已经开始教人家飞了。
“常兄,难道你不知道授课要从基础开始吗?我们练武都要先扎马步呢。你那个奇门异术不教基础,怎么可能有人听得懂?”
“怎么没有。子书就听懂了。”常仁安虽然心里是认同苏白的说法,但嘴巴上还是不服输。
结果,魏文礼把他的梦想给破了:
“子书?你说的是欧阳子书?他是我们金柳学院最穷也最努力的学生。
因为他成绩好,所以学监同意他给学校帮工抵学杂费。但是他那点工钱,一年顶多只够学一门课程。
你见过子书了,也知道他这个人勤学上进。我看他选你的课,是因为免费吧。
咱们金柳学院有四五个子书这样的学生,他们应该都会去听你的课。对他们来说,没什么比不要钱的课更好。”
苏白其实也猜到了,只是不好意思戳破。
这会儿被魏文礼给说出来,常仁安更加郁闷了。
“穷怎么了,人不能选择出生,但是却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不断上进。就像纤纤姑娘,虽然委身青楼,却能诗书琴画,样样出众,成为咱们大梁第一才女。”
开口的自然是季承古,三句不离纤纤,是季承古的本色。
魏文礼无奈摇头:“第一才女?承古,以后此话还是不要说的好,你这不是在帮她,是在害她,你知道吗?”
“为什么?”苏白也不解:“我听过纤纤姑娘弹琴,确实技艺高超。”
魏文礼解释道:
“那也只是琴。在诗、书方面还是昭和郡主为冠,画作更有女子学院的孟才女。
他们两位各有所长,并不输给纤纤。
第一才女的话,若是被他们两位、或者是她们的追求者听到,不知又会怎么为难纤纤了。”
苏白这才知道,自己是坐井观天了。
原来大梁不是那么封闭,对女子不公平,而是男女分开读书而已。
大梁城的金柳女子学院就跟金柳学院隔了一条街,并且还是金柳学院的分院,金柳学院的先生,每个月也会经常被派去女子学院授课。
而女子学院的总管事就是咱们金柳学院的副学监,也是孟学监的夫人,前朝第一才女戴雅兰女士。
这些都是魏文礼给她科普的。
这个魏文礼就像是金柳城万事通,只要是金柳城发生过的大事,似乎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看看季承古也醉的差不多了,苏白也醉的晕乎乎,魏文礼和常仁安决定合力雇个马车将二人送回。
四人同车?
苏白虽然还是一副醉态。但是眼珠子却不断往下瞟。
远远地还能看到嫣红姑娘,带着几个武士混在人群里,目标自然是这辆马车。
甚至于,嫣红姑娘下达的指令:“跟着。静观其变。”都被苏白听得一清二楚。
自己这么四个人,一个皇子,一个名人,一个将军之后,南卫的人一定不敢动手吧。
看来,得给他们制造点机会才是。
否则,又怎么可能再见到他?
喝的醉醺醺的苏白,就这么突然抓住常仁安的胳膊使劲摇晃,甚至于还用上了撒娇的口吻:
“常兄,我想吃麻糍。就是你上次带我去吃的,王婆家的麻糍。你再带我去吃好不好?我还是第一次吃到那么好吃的麻糍。”
虽说,那个,男人跟男人撒娇是有点恶寒,但是为了成全人家的偷袭。苏白也豁出去了。
反正,酒是好东西,一切都可以赖给它。
“这,那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买?”常仁安颇为无奈。
魏文礼也忍不住皱眉:“胡闹。等他明天清醒了再去。”
“不嘛,我就要吃麻糍,就要吃麻糍。麻糍真好吃,我要吃麻糍。”
反正已经豁出去撒娇了一回。干脆借着酒劲一直撒娇。
这两个大男人还真没办法了。
见过喝醉酒说胡话的、胡闹的、调戏妇女的,就没见过喝醉酒撒娇卖萌的!
好好的大男人,羞不羞?
可人家喝醉了!
苏白一边撒娇还一边拉着常仁安就下了车。
“我们吃麻糍,不坐马车,我自己能走。我要吃麻糍。”
常仁安自然是没辙了,只能顺着他去了。
哎。也不知怎么搞得,就跟这个黑小个这么投缘。也罢,小黑说的好:人生得意须尽欢。
常仁安扶着半醉的苏白往小吃街走,魏文礼担心车里九皇子的安全,也只能先送他回去。
听到季承古睡着还在喊纤纤的名字。魏文礼心疼地摸了摸他的额头,自言自语道:
“傻孩子,再过几年你就知道了,生在皇家,哪有选择爱人的自由?只希望,你别陷得太深。”
而苏白和常仁安,终于磕磕绊绊地走到了小吃街。
小吃街的夜晚,更加热闹,各种小吃摊位人头耸动的。
“我去买麻糍,你在这里坐着,别走开,一定别走开,听到了没?”常仁安像哄小孩一样把苏白安排着坐好,还再三嘱咐。
“不嘛,我怕。”
“没事,有我在,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常仁安安慰道。
苏白还想说什么,常仁安已经飞快地消失在人群中。
有这么不靠谱的吗?
常仁安刚消失,苏白就没有醉态了。
其实她根本没醉!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
都是为了带着常仁安陷入危险,这样就能引出暗影了。
可是这个不靠谱的常仁安,居然在这个时候跑了?
虽然苏白知道他一定不是故意的,他一定只是去买麻糍了。
可是,明玉公主家的侍女嫣红姑娘,就绝对是故意的。
虽然她的人马都统一一身黑色短打劲装,还带以黑布蒙了面。除了发型都跟暗影一模一样。
这也不怪他们,自打暗影在苏白姑娘的比武招亲擂台以这身装扮出现后,金柳城就流行这种打扮。
比书生们最爱的公子巾、羽扇还流行~
怎么办?
打?还是继续装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