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奔波忙碌,无所谓对错,只是为了更好的明天而奋斗。昨天的我们,满怀期待,但今天的残酷,也许会让你真真正正认识这个世界。
在庭审开始之前,陈默做了大量的准备。他不断的在内心告诉自己:能赢,一定可以赢。只有抱着获胜的信心,才有机会赢。若是连求胜的心里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天上掉下来的胜利?陈默深知这个道理,更何况是他职业生涯的第一个案子,暂且不论他与李凯的关系,就他个人而言,当然是希望获得胜利。
昨天晚上,经过陈心悦一番话的提点,陈默茅塞顿开。理论和实践有很大的不同,而实习和自己亲自上阵又有着很大的差距。在学校里学到的种种知识,如何在案件中得到灵活的运用,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的摸索。陈默有着一年的实习经验,但没有过独自代理案件的经验。
之前作为一个实习律师,跟着的也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大律师,学习到很到有用的实践技能与知识。这些经验为他做准备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作用,但若是想要获得官司的胜利,还远远不够。他人的议论与舆论对陈默的影响并不大,毕竟律师这个职业的本身就是饱受非议。
陈默深吸一口气,这场仗,非赢不可!
“审判长,我要求盘问第一证人贾竹。”陈默在法庭上沉着冷静,看不出紧张的样子。
“我反对,第一证人已经做过书面证词,没有必要再进行口头盘问。”对方律师对此进行积极干涉。
“按照名师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虽然贾竹已经做了书面证词,但是证词里面有可能有虚假成分。需要经过律师的交叉盘问,才能够帮助法庭来发现事实真相。”陈默据理力争。
“同意被告代理人的请求。”审判长赞成陈默的观点。
安信建设公司的负责人贾竹作为第一证人出庭,接受被告代理律师陈默的盘问。
律师的盘问是法庭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能够帮助审判长弄清事情状况。同时对于律师来说,对证人的盘问也是个绝佳的机会。可以借助盘问,对对方发难,以此来使己方获得最大的利益。
“贾竹,你作为合同中的甲方,负责给乙方,也就是胜强建设公司的负责人尚二明提供公司情报,而对方给予你五百万元的报酬是吗?”
“是的。”
“你知不知道这样是违法行为?”
“知道。”
“竟然你知道还这样做,是因为对方给予的报酬让你心动了是吗?”
“是的。”
“尚二明在给你钱的时候是一次性付清的吗?”
“是的,一次性付清。”
“那对方在给你报酬的时候有收据吗?”
“有的。”
“银行转账?”
“是的。”
“有转账凭据吗?”
“有的。”
“那请你拿出银行转账凭证,给法庭看看。”
“什么……凭证?”贾竹目光呆滞,完全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话。
刚刚陈默所用的谈话,是一种心理暗示。用一连串的问题步步紧逼对方,让他用两个词语回答。陈默直视着贾竹的双眼,给予心理上的压力。在这样的压迫下,贾竹连自己回答的是什么问题都不知道,不自觉的就掉入陈默事先准备好的陷阱之中。
“银行转账凭证。”
“那没有。”
“你刚刚说有的。”
“我搞错了。”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你的私人账户或者是其他账户,都没有任何资金转账记录。”
“是现金,给予我的是现金。”贾竹一口咬定。
“现金是吗?五百万元的现金一次□□付给你?”
“是的。”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对方已经掉入他事先挖的坑,现在只需要再加上一把火,便大功告成。
“请问对方拿的是什么装这五百万?”
“是箱子。”贾竹比划着,“大概这么长,宽应该有这么宽。”
陈默示意王康宁,让他把准备好的东西拿上来。
“这是我们在市场上找到的各种尺寸的箱子。证人,请你回忆一下,这一二三号箱子,你拿到的箱子在体积上,最接近其中的哪一个?”
“我反对,这个问题与本案无直接关联。这三个箱子,都不是贾竹拿到的箱子。”原告代理律师感觉不妙,事情的发展趋势正朝着他没有料到的方向发展。现在还不知道陈默究竟意欲何为,但要尽一切努力去阻止他往下做。
“审判长,这个问题与案件事实有着重要的关联性。虽然说这三个箱子,都不是贾竹拿到的箱子,但是它可以告诉法庭,贾竹在拿到的箱子,在体积上更接近哪种箱子。”眼看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陈默怎会放弃。
“反对无效,请被告律师继续发问。”现在的局势对陈默一方十分有利。
“二号吧,不对,应该是一号。”贾竹有些拿捏不定。
“请告诉我,究竟是哪一号?”
“一号,确定是一号。”
“原告,我再确认一遍。你拿到的的确是和一号箱子体积相同的箱子,里面装着的是尚二明给你的五百万元报酬是吗?”
“是的,我确定。”
“审判长,合议庭,”陈默将箱子打开,里面是整整齐齐的银行专用点钞券,“这是银行工作人员专用的点钞券,它的尺寸是严格按照一百元人民币的尺寸来制作的。现在我们来测算一下,一张全新的一九九九年版的一百元人民币的重量大概是一零六六点九毫克,也就是一克多。那么,一百万的人民币现金的重量,大约是十一公斤,五百万也就是大约五十五公斤。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五十五公斤的现金,能否装进这个一号箱子里面。根据贾竹刚才的证词,他所使用的箱子在体积上跟一号箱子是一般大的,那么,这个一号箱的容量,是人民币两百万元整。也就是说即使用两个这样的箱子也只能装人命币四百万元整,那么请问原告,你拿到的五百万元现金,怎么会装在容量只有两百万元的箱子里?”
“这……这……”贾竹语塞,无言以对。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从头到尾都在撒谎。我建议法庭对他的证词全部推翻,不予以采信。”
竟然没有找到有用的证据,那么就在法庭上通过盘问的形式,来“制造”证据。不能够直接推翻对反的论证,那么就让其自相矛盾,从内部瓦解自己的说法。这是陈默昨晚思考一夜的成就,在今天得到完美的展现。他知道,这个案子,若没有其他大的变化,已经是十拿九稳的赢了。
“真没想到,你这个朋友还这么有本事。本来还打算拿他们的赔款,现在看来是我们要掏腰包了。”张子航的养母坐在旁听席,表情镇定,完全不像是刚刚败掉官司的一方。
张子航静静的看着陈默的方向,也不言语。除了在国外留学的两年之外,他是看着陈默的成长。本能的感觉到,陈默在一点一滴的变化着。不再是那个遇到事情就会慌乱的少年,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去完成他想要做的事情。朦胧中,张子航似乎从陈默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们有着相同之处,那就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而变得强大。
为自己加油打气,努力让自己变强。目的就是不再像往常一样,遇到事情毫无解决的办法,只能够怪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无法改变社会,就努力的改变自己。等到有足够强的力量,便能够独当一面。张子航确信陈默有这样的能力与实力,并且还在不断的努力着。
而同样坐在旁听席的李凯,却是掩不住内心的激动。看到陈默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以理服人的架势,让他是心痒难耐。这样的男人,曾经是与自己有着肌肤之亲,怎不让人好生羡慕。而且今天的陈默又穿着职业套装,更有着另一番诱惑。
李凯看似在关注庭审过程,其实思绪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他想着和陈默的曾经种种,虽然说人不可以活在过去,但是他却依旧沉浸其中。五年,整整五年,他竟然没发忘记只相恋四个月的男人。连李凯自己都怀疑,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
爱便是爱,没有要隐藏的必要,这便是李凯的风格。以前都有着要和他远走高飞的打算,却被无情拒绝。李凯嘴角上扬,陈默,你注定是我的人!
王康宁对陈默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之前一直认为他是个白吃干饭什么都不会的菜鸟,现在看出来对方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自己做他的助手,好像也不是很亏,还有机会接触到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陈默看下手机,有着一条未读短信,是张子航发来的:陈默,我有话要和你谈谈。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情节借鉴的是离婚律师中的相关内容,在这里作为引用。当然,在这里套用还是有瑕疵和逻辑问题,亲们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啊。
在庭审开始之前,陈默做了大量的准备。他不断的在内心告诉自己:能赢,一定可以赢。只有抱着获胜的信心,才有机会赢。若是连求胜的心里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天上掉下来的胜利?陈默深知这个道理,更何况是他职业生涯的第一个案子,暂且不论他与李凯的关系,就他个人而言,当然是希望获得胜利。
昨天晚上,经过陈心悦一番话的提点,陈默茅塞顿开。理论和实践有很大的不同,而实习和自己亲自上阵又有着很大的差距。在学校里学到的种种知识,如何在案件中得到灵活的运用,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的摸索。陈默有着一年的实习经验,但没有过独自代理案件的经验。
之前作为一个实习律师,跟着的也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大律师,学习到很到有用的实践技能与知识。这些经验为他做准备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作用,但若是想要获得官司的胜利,还远远不够。他人的议论与舆论对陈默的影响并不大,毕竟律师这个职业的本身就是饱受非议。
陈默深吸一口气,这场仗,非赢不可!
“审判长,我要求盘问第一证人贾竹。”陈默在法庭上沉着冷静,看不出紧张的样子。
“我反对,第一证人已经做过书面证词,没有必要再进行口头盘问。”对方律师对此进行积极干涉。
“按照名师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虽然贾竹已经做了书面证词,但是证词里面有可能有虚假成分。需要经过律师的交叉盘问,才能够帮助法庭来发现事实真相。”陈默据理力争。
“同意被告代理人的请求。”审判长赞成陈默的观点。
安信建设公司的负责人贾竹作为第一证人出庭,接受被告代理律师陈默的盘问。
律师的盘问是法庭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能够帮助审判长弄清事情状况。同时对于律师来说,对证人的盘问也是个绝佳的机会。可以借助盘问,对对方发难,以此来使己方获得最大的利益。
“贾竹,你作为合同中的甲方,负责给乙方,也就是胜强建设公司的负责人尚二明提供公司情报,而对方给予你五百万元的报酬是吗?”
“是的。”
“你知不知道这样是违法行为?”
“知道。”
“竟然你知道还这样做,是因为对方给予的报酬让你心动了是吗?”
“是的。”
“尚二明在给你钱的时候是一次性付清的吗?”
“是的,一次性付清。”
“那对方在给你报酬的时候有收据吗?”
“有的。”
“银行转账?”
“是的。”
“有转账凭据吗?”
“有的。”
“那请你拿出银行转账凭证,给法庭看看。”
“什么……凭证?”贾竹目光呆滞,完全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话。
刚刚陈默所用的谈话,是一种心理暗示。用一连串的问题步步紧逼对方,让他用两个词语回答。陈默直视着贾竹的双眼,给予心理上的压力。在这样的压迫下,贾竹连自己回答的是什么问题都不知道,不自觉的就掉入陈默事先准备好的陷阱之中。
“银行转账凭证。”
“那没有。”
“你刚刚说有的。”
“我搞错了。”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你的私人账户或者是其他账户,都没有任何资金转账记录。”
“是现金,给予我的是现金。”贾竹一口咬定。
“现金是吗?五百万元的现金一次□□付给你?”
“是的。”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对方已经掉入他事先挖的坑,现在只需要再加上一把火,便大功告成。
“请问对方拿的是什么装这五百万?”
“是箱子。”贾竹比划着,“大概这么长,宽应该有这么宽。”
陈默示意王康宁,让他把准备好的东西拿上来。
“这是我们在市场上找到的各种尺寸的箱子。证人,请你回忆一下,这一二三号箱子,你拿到的箱子在体积上,最接近其中的哪一个?”
“我反对,这个问题与本案无直接关联。这三个箱子,都不是贾竹拿到的箱子。”原告代理律师感觉不妙,事情的发展趋势正朝着他没有料到的方向发展。现在还不知道陈默究竟意欲何为,但要尽一切努力去阻止他往下做。
“审判长,这个问题与案件事实有着重要的关联性。虽然说这三个箱子,都不是贾竹拿到的箱子,但是它可以告诉法庭,贾竹在拿到的箱子,在体积上更接近哪种箱子。”眼看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陈默怎会放弃。
“反对无效,请被告律师继续发问。”现在的局势对陈默一方十分有利。
“二号吧,不对,应该是一号。”贾竹有些拿捏不定。
“请告诉我,究竟是哪一号?”
“一号,确定是一号。”
“原告,我再确认一遍。你拿到的的确是和一号箱子体积相同的箱子,里面装着的是尚二明给你的五百万元报酬是吗?”
“是的,我确定。”
“审判长,合议庭,”陈默将箱子打开,里面是整整齐齐的银行专用点钞券,“这是银行工作人员专用的点钞券,它的尺寸是严格按照一百元人民币的尺寸来制作的。现在我们来测算一下,一张全新的一九九九年版的一百元人民币的重量大概是一零六六点九毫克,也就是一克多。那么,一百万的人民币现金的重量,大约是十一公斤,五百万也就是大约五十五公斤。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五十五公斤的现金,能否装进这个一号箱子里面。根据贾竹刚才的证词,他所使用的箱子在体积上跟一号箱子是一般大的,那么,这个一号箱的容量,是人民币两百万元整。也就是说即使用两个这样的箱子也只能装人命币四百万元整,那么请问原告,你拿到的五百万元现金,怎么会装在容量只有两百万元的箱子里?”
“这……这……”贾竹语塞,无言以对。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从头到尾都在撒谎。我建议法庭对他的证词全部推翻,不予以采信。”
竟然没有找到有用的证据,那么就在法庭上通过盘问的形式,来“制造”证据。不能够直接推翻对反的论证,那么就让其自相矛盾,从内部瓦解自己的说法。这是陈默昨晚思考一夜的成就,在今天得到完美的展现。他知道,这个案子,若没有其他大的变化,已经是十拿九稳的赢了。
“真没想到,你这个朋友还这么有本事。本来还打算拿他们的赔款,现在看来是我们要掏腰包了。”张子航的养母坐在旁听席,表情镇定,完全不像是刚刚败掉官司的一方。
张子航静静的看着陈默的方向,也不言语。除了在国外留学的两年之外,他是看着陈默的成长。本能的感觉到,陈默在一点一滴的变化着。不再是那个遇到事情就会慌乱的少年,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去完成他想要做的事情。朦胧中,张子航似乎从陈默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们有着相同之处,那就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而变得强大。
为自己加油打气,努力让自己变强。目的就是不再像往常一样,遇到事情毫无解决的办法,只能够怪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无法改变社会,就努力的改变自己。等到有足够强的力量,便能够独当一面。张子航确信陈默有这样的能力与实力,并且还在不断的努力着。
而同样坐在旁听席的李凯,却是掩不住内心的激动。看到陈默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以理服人的架势,让他是心痒难耐。这样的男人,曾经是与自己有着肌肤之亲,怎不让人好生羡慕。而且今天的陈默又穿着职业套装,更有着另一番诱惑。
李凯看似在关注庭审过程,其实思绪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他想着和陈默的曾经种种,虽然说人不可以活在过去,但是他却依旧沉浸其中。五年,整整五年,他竟然没发忘记只相恋四个月的男人。连李凯自己都怀疑,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
爱便是爱,没有要隐藏的必要,这便是李凯的风格。以前都有着要和他远走高飞的打算,却被无情拒绝。李凯嘴角上扬,陈默,你注定是我的人!
王康宁对陈默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之前一直认为他是个白吃干饭什么都不会的菜鸟,现在看出来对方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自己做他的助手,好像也不是很亏,还有机会接触到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陈默看下手机,有着一条未读短信,是张子航发来的:陈默,我有话要和你谈谈。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情节借鉴的是离婚律师中的相关内容,在这里作为引用。当然,在这里套用还是有瑕疵和逻辑问题,亲们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