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重重考验(1)

    一大波青壮年涌至十二点钟方向,养殖场就在岩墙内。原来,环屋虽然是两个圆,岩墙却不是,整个部落的边界呈不规则的类圆。

    目的地位于部落的最外围,几乎横穿了大半个部落,距离实在太远,飚现代摩托过去恐怕也要十几二十分钟,足见部落人的脚程之快。罗民旭根本追不上,无奈之下又要奥斯顿扛过去。

    养殖场相对于整个部落的规模而言不大不小,但第一眼望过去足够大了,养了各种陆地动物和水生动物,连类似蚕的都有,种类颇为丰富。

    这时候,大池塘里头的鱼不安地游窜

    一大群像鸡又像始祖鸟的二彩羽龙被赶到了角落里,被几头夸普兽守着外围,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喘。

    另一边,铁质的篱笆里圈住了上百头悍牛,比现代牛体型大一倍,还有零散的一些箭猪、石爪兽和芭颈鲵……

    场中的泥地被翻了个底朝天,比施工工地更混乱。草和矮细点的植物横七竖八散了一地,一排排银杏样的树木被吃掉了大半边树冠,底部根茎连个渣都没剩,像参加完派对后散落一地的酒鬼。

    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动物的尸体残肢,血腥气即便在人群外围也能闻到。

    暗色的血液中混杂有蠕动的触角状肉块,呈晦暗的红土色,却有一道道会突然闪烁的光带,淡绿色的光点飞快地流过光带,乍一看还挺美妙。

    “奥斯顿!”

    奥斯顿分开前面的人,让一个红发男人顺利挤到他们身边,“玛卡斯,是不是地肉虫来了。”

    玛卡斯撩起衣摆猛擦汗,抽空道:“还不就是它!太烦人了,上次打了它们个落花流水,居然还敢来,不愧是不长脑子的肉虫!”

    奥斯顿眉头微蹙,“现在情况如何。”

    玛卡斯才发现罗民旭的存在,极其爽朗地笑出一口白牙,答道:“死了不少悍牛和芭颈鲵,白杏树几乎全给毁了,哑龟和利齿鸵两边来得比较及时,撑到刚才大伙赶到才将它们赶跑。”

    罗民旭高度集中精神在脑内翻译两人语速较快的对话。听出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忍不住问:“那群什么虫子还会回头吗?”

    玛卡斯气愤回道:“肯定会!吃髓知味的虫子可从不跟我们客气。”

    奥斯顿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累了回去休息,我和其他人会留下来看守。”

    “行,我所有火油都贡献给它们了,你说亏不亏啊!啧!”玛卡斯是烈甲族人,这会儿一对手红得像抹了染料,他忽然停住,“阿兰特去你家参加篝火会了吧?人呢?”

    罗民旭帮忙指着来路,“你出去右拐,他就在路边给伤员包扎。”

    “谢啦!你是外人吧?改天带你玩去!现在没空,你自己多注意安全。”

    罗民旭的心窝微暖,做人果然还是乐观一点好,好人还是处处有的。

    奥斯顿带着罗民旭跳上瞭望台,罗民旭主动接过一个额角受伤的部落人的工作,主要是放哨警戒,一旦发现土层有动静就用原始的扩音筒吼给底下的人知道。

    就这么会儿功夫,场中的青壮年迅速组织了起来。

    玛卡斯的话尚在罗民旭脑海里盘旋着,虫子就来了。

    那是极其诡异的生物,三分之一的身体是透明无色的扁平状,没有任何大器官,薄薄一层不动声色就探出了地表,不仔细看,尤其是夜晚很难发现。后半截才是它的主体带着规律闪耀的光带。

    十几二十条虫子从四面八方涌出,罗民旭脚底下也有一条,他头皮一麻,立如针毡。淡绿光点窜过光带时他耳朵感到一阵细微的刺麻。

    他的视力提升过,出于新手心态也更加草木皆兵,只见数百米外泥土动了一下他就吼了起来,“奥斯顿右前方七百米!”

    所有人神色一凛,奥斯顿立刻就蹿了出去,抡起借来的长枪发狠一插,尖鸣破土而出,一截透明的东西癫了出来。兽态的利齿鸵立刻扑上去,锋利的尖牙一咬一拽,惊人的咬合力和肌肉力量将六米长一人粗的虫子生生甩上了半空。

    利齿鸵身长两米尾羽两米半,高近一米五有余。珠光片羽流光溢彩,在火把的光芒下很是华美。

    接下来就是前锋小队的活儿了。

    烈甲族是近身控场,用火威慑虫子,驱导它进入攻击范围。哑龟两个为一组,一左一右,竭力扯开嗓子,无声的武器瞬间撕裂破坏虫子的沟通器官和脆弱的内脏,喉颈起伏间草尖震颤,地肉虫身一抽一抽地痉挛起来。最后利齿鸵见缝插针,带寒芒的利羽一击必杀,五马分尸。

    清一色庞然大物的对撼,罗民旭仿佛置身科幻大片,无法从激烈的战场上移开视线。

    再看其余几族,夸普兽负责远程控场和自由人,旦吉蝰的毒液对虫子无效,硬磕体型也不占优势,充当医护。女人们五五组队,守在部落方向的护墙边上,作为后方战场的生力军她们的战斗力也极其凶悍。罗民旭这一回真是亲身体会到了何谓不同山土养不一样人,这些美女绝不可小瞧。

    罗民旭最陌生的是两个种族:梳冠鸟和花露鱼。前者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的,极其静音,它们飞在高空,时不时高速滑翔掠过,示意众人虫子的位置。

    它们最为鲜明的特色是脑袋上跟菠萝似的高耸羽冠,有兰花叶子的优雅弧度,又有发丝的细致纤密,很养眼。

    与此相比,花露鱼又称滑路鱼一族的兽态就神秘多了,起码到了现在罗民旭都没见到,估计因为真身是鱼,在陆地上没法一展所长。

    这群人穿衣轻灵,淡色长发随风飘摇,端的是一身仙气渺渺。他们推着车子候在外头当后勤补给,大家似乎也都习以为常,大部分人都没对他们的两袖清风有什么意见。

    瞭望台猛然倾斜,罗民旭倒抽一口冷气扒紧护栏,同和他守在这儿的一个梳冠族人面沉如水,十分镇定,倒是他脑袋上风骚的菠萝发型有些狼狈,将似坍塌的舒芙蕾。

    他咬牙道:“我们下去。”

    罗民旭远远忘了一眼正在拦阻更多的虫子钻过岩墙根基的奥斯顿,抓过梳冠族人递给他的长枪,谨慎迅速地爬了下去。

    地面隆隆像擂鼓,脚底充分感受到了对抗的激烈,鼻子底下滚过一波又一波的烟尘。

    只有飞在空中的梳冠鸟有足够的视野发现敌情。

    罗民旭跑到旦吉蝰族人身旁,除了医护,有一部分旦吉族人手持武器排成队列守在救护道路上。成年体的地肉虫过不来,不表示小的不行,打地鼠似的冒一个扎一个。

    它们的皮看着嫩实际上厚着,罗民旭练了两把就找准了角度和力度。他适应能力之快,倒是没拖大部队后腿,从众人的反应就可看出来。

    不一会儿,他脚边堆起了手臂长的虫子,寻思着怎么处理,就见加里跟着别人后面用藤筐收捡。

    瞧别人都没什么异议,他忍不住想知道为什么,便问道:“借问一声,他们捡虫子去做什么?”

    “我们族人拿回去入药,利齿们拿回去处理了做零嘴,加里……”一人刚说到加里,另一人就跳出来抢了白,“那小子又要画那莫名其妙的东西吧?用脚趾头都想得到。哈哈哈。”

    原来如此,物以致用。

    然后,作为大□□人,罗民旭自然也有一些潜移默化的习惯,譬如,在吃方面,他具有相当的冒险和探索精神。

    罗民旭平时省,不代表他没追求,更不代表他不爱美食,困于条件有限罢了。

    只是……这玩意儿真的能吃?

    好吃?

    怎么吃?

    此为吃货界三大哲学迷思,在网络乃至现实生活中广受传播,堪称经典。

    “想什么呢。”带笑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罗民旭幡然回神,长枪上已经串了三只小手臂长的虫子,他正准备带着它们继续串下去。奥斯顿长棍一挑,再抹,三只虫子就稳稳飞进了加里的筐里。

    “哎,那三只我……”加里冲他感激一笑,啪嗒啪嗒地跑远了。罗民旭怨念地瞥着奥斯顿,一脸的欲求不满——食欲。

    奥斯顿解释道:“放心,今晚来了两波,有的是。不过这虫子味道很一般,你确定要吃?”

    “……是!”罗民旭燃烧起决心,电光火石间又扎了一条。连旁边有点松懈的旦吉族人都忍不住为他点个赞——地球版脑内翻译。

    奥斯顿体力富余着,时不时出手为其他部落人截杀漏网之鱼,对罗民旭,他更多的是护航掠阵,鲜少出手。

    战斗到了尾声,虫子终于不再冲击养殖场,飞蛾擦过火把,万籁归于寂静。

    面对遍地狼藉,众人默契退场,有序离开。

    十几队美女排众而入,和原先轮值的人交班。大家需要休息一晚再商量后续。

    归途闲散,随着路上行人渐少,夜风徐徐清爽起来。罗民旭喝了酒又发了一身力,这时候满身汗湿,骤然遇凉就止不住地冒鸡皮疙瘩,脑子发懵,脚步也有点虚了。

    “我走这边,明天见。”他强打精神道。

    奥斯顿就说:“不介意的话,你的地肉虫也给我吧,我处理一下,明天一起吃。”

    罗民旭手上有点脱力,想了想没什么不妥的,奥斯顿那一手厨艺才对得起食材,就给递了过去。

    如此这般,两人各回各家,一夜好眠。

    等月落西山,朝阳普照大地,罗民旭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了起来。

    “爽!”他低吼一声,欢快地跳到隔壁棚子洗了个痛快澡。运动后的精神头就是好,出奇的是他没有宿醉,非但没有感到难受,还有种擦了活络油般的通体舒畅。

    早上他要先去练习林场报到,因为他的野外生存技能狩猎技巧差得人神共愤,所以要继续跟着安德鲁和小朋友们学习操练。下午才能去加里的摊子干活。

    出门后,偶尔有几个路人跟他打招呼,显然是昨天种种事件积累起来的好感。罗民旭底气满满地回以笑容和问好。

    到了练习场大门口,离远就看到奥斯顿高大的身影。罗民旭疾跑上去,嘿一声擂上一拳。

    奥斯顿回过神来,露出了怀里两个吮着手指的小婴儿。

    “嗷!你怎么把他们也带来了。”

    “我想你该想念他们了。”奥斯顿微微张开手臂。竖瞳最先伸长手扑进了罗民旭怀里,罗民旭小心呵着,感受怀里软软暖暖的一团,就是钢铁心也要化成绕指柔,更甭提是他亲自救回来的孩子。

    虽然平时不说,罗民旭还真挺惦记这俩娃,毕竟相处过那么一段时光,说什么也是有感情的,相比起部落其他人,这俩孩子更让他有亲近感。

    “他们有名字了吗。”

    “你抱着的叫阿萨姆,我这个叫阿捷林。”阿捷林是花露鱼族,白白嫩嫩地特别仙。这会儿揪着奥斯顿的衣襟,乖巧地盯着罗民旭瞅,山洞时那股调皮劲都褪去了似的。

    瞅得罗民旭心都软了,忙跟奥斯顿换手,也抱抱阿捷林。

    俩大男人抱俩奶娃聊得不亦乐乎,也不知看在旁人眼里是什么状况。

    反正安德鲁很不爽,前面说过,这货对外人有歧视,见不得外人那么轻易就过得好,于是乎罗民旭进了林场就遭到了更为严厉的“教训”。

    其中血泪辛酸,区区千字万字不足以道尽。

    伊蒂丝调侃奥斯顿道:“不上去帮忙说两句好话?这就是你们俩救回来的孩子啊,体格不错。”

    俩宝一离了罗民旭的视线就闹翻了天,拿奥斯顿当爬架,肉爪子动辄往奥斯顿的俊脸上招呼,啪啪啪地,生脆。

    奥斯顿一如传言好脾气,由着他们捣乱,淡然道:“安德鲁有分寸。”潜台词是由着他们去,不打算插手。

    伊蒂丝抱下阿捷林,小破孩儿一秒变鹌鹑,萌乎乎地睁着水丸子大眼,扑闪扑闪地撩拨别人的护雏本能。伊蒂丝呲牙咬唇,不轻不重地在小家伙脸颊上捏了一把,“小机灵鬼。你们怎么捡的,我也想要一个了,要不我去领养?”

    奥斯顿但笑不语,眼神明晃晃地表露了他的心思:话别说太早,我觉得你的主意还要再商酌。

    伊蒂丝撇撇嘴,举着孩子跳出看台,直奔被若虫追着的罗民旭面前,吓得罗民旭大喊:“危险,快把他带回奥斯顿那边。”

    小家伙小脸红扑扑地,手舞足蹈分明是奔着若虫去的。

    罗民旭头疼死了,他好不容易学会结合虫子习性布置埋伏,这会儿全打乱了。正想着如何补救,忽然,一缕稚嫩细微的歌声幽幽响起。

    愚蠢的白色若虫瞬间定格,歪着脑袋听得那叫一个专注。

    罗民旭惊讶地看向阿捷林,小孩儿嘴巴还不如一颗小樱桃大呢,肉嘟嘟的小粉唇微微张着,那缕足以洗涤人心的童声就是从那里飘出来的。伊蒂丝露出了意料之外的表情,遥望看台,奥斯顿十几下纵跃,转眼就赶到。

    罗民旭趁机会立马把孩子塞回到奥斯顿怀里,催促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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