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沦为差生
罗民旭吃够了文盲的苦。
来到这个部落,他无比深刻地感到语言不通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来到这个世界,他已经尽全力调整心态,但很多事并非靠看就能明白,最典型的,他至今不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他这是进部落门算部落人了吗?那个古怪的疑似去死去死团的仪式代表了什么意思?一开始给他安排了房子,是暂住还是分给他了?他要付多少钱。还有,这位叫奥斯顿的哥们儿特别仗义地招待他到自家住,他是不是该有点什么表示……种种不明所以,凝聚成心头一个硕大的问号:他现在算什么状况。
在大房子前踌躇不前,这房子是双层结构,不过外头见不到楼梯。不管他要去的是眼前的一楼还是要上二楼,都只能走靠右的这扇门。
倒是有窗户,可是……修那么高几个意思!他一七八的大小伙子难道还要跟偷窥的小屁孩似的蹦起来就为了看看里头长啥样吗,丢不起那人啊。
说真的,在茫然不解的前提下被老奶奶和奥斯顿的推上来,他真的很有压力。时时刻刻有种将要被推进火坑的感觉。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书,屋内适时响起了孩童整齐的朗读声,他愣住了,忙回头去看,老奶奶向前扬了扬手,奥斯顿眼底满是温和。
罗民旭一时间心情复杂,他要更正一下,是时时刻刻有种将被亲人扔进托儿所的错觉……
孩童稚嫩的嗓音很能驱散负面情绪。罗民旭硬着头皮子推开了门,门安静顺服地划出四分之一个圆弧,屋内的景象如同课本从中间往两边徐徐展开。
一屋子的孩子,齐刷刷地看向大门。地上铺了草席,小孩们非常放松地滚了一地,像一颗颗散落在簸箕上的汤圆丸子或者年糕,憨态可掬。
罗民旭瞬间松了一口气,走了进去,忽然听到一阵阵低沉的喉音从旁边传来,循声朝右望去,草席尽头端坐一位窈窕美女,不笑自甜,冲他点了点头。罗民旭感慨美女好生霸气,拿虎皮当垫子。没想到那垫子竟然是真货,真正的似虎动物。它铜铃大眼一瞠,冲罗民旭就嚎。
美女一巴掌就给制服了,个头老大一个猛兽哼唧哼唧地又趴了回去。
美女没什么废话,越过他冲门外喊了声什么,招了招手,奥斯顿回了两句,然后门就关上了。
罗民旭在后头挤眉弄眼地逗小孩们玩儿,小家伙们咯咯咯地乐不开支,滚来滚去。罗民旭顿时充满了成就感,翘着嘴角一转身,对上了美女面无表情的脸,对方细长的凤眼中深深地透露出对他这个行为的困惑和不认同,罗民旭忙咳了一声,眼观鼻鼻观心。
美女领着罗民旭从门旁的楼梯上了二楼,最前方坐了一个彪形大汉,正是前天晚上没给罗民旭好脸色的那位卷毛大哥。
罗民旭有些意外,美女把人送到就下去了,底下很快就传来了小朋友愉快的阅读声。相较之下,二楼的气氛真算不上好,这里也只铺了席子,正前方的墙根摆着一块黑色的木板和一捧白灰色的石头。
结合种种细节,罗民旭大概猜得到,这里的人要求他学点什么,目测就是他手上这本书,楼下小朋友们手里拿的也是这个。只是他没跟班上课,倒是要另外隔离?
卷毛大哥从鼻子里喷出一声哼,那脸色看在罗民旭眼里除了臭没第二个字可以形容。
毕竟是别人地盘,他可能还要对方帮忙,不好太计较。于是他尽量表现得和善一些,还不会这边的语言,只能用这种最无害的表现递出橄榄枝。卷毛大哥眉头一拧,瞪眼,扬下巴,那倨傲的眼神彷如有形,隔着十几米啪地甩了罗民旭一记耳光,罗民旭怔了半晌,仿佛听见橄榄枝吧唧吧唧地在燃烧,最后烧剩一地冰碴。
这种无声的交流进行了几个来回,直到罗民旭的耐心都快告笃,卷毛大哥才算摆够了臭脸,开始办事。
罗民旭长吁一口气,连忙打起十二分精神。
卷毛大哥压根儿就不愿意跟他多说一句话,每次都只是指一个字符,生硬地念,罗民旭跟念之后来感觉了,这模式,他熟啊!不就是小学一年级学拼音的节奏?
原来这真的是学东西的地方,他现在可以笃定,卷毛大哥在教他的就是这个世界的语言!
真是瞌睡遇上好枕头,想哪样来哪样。刚才的不愉快顿时消失无踪,他全神贯注地学起来,不管卷毛大哥怎么不爽他他都当没看到,满心满脑都只有他现在最迫切需要的知识。
这个世界的语言乍一听叽里咕噜的很复杂,实际上它的构成字符统共就三十来个,有的像字母,有的像简单汉字,语法也不复杂,一旦开了头有了突破口,学起来进度神速。
头一天罗民旭就记住了大半字符的读音,写法更是全部记住了。卷毛大哥难以置信,罗民旭想,总该对我改观了吧?
到第三天,罗民旭已经将全部字符记得滚瓜烂熟,听说读写与本地人毫无差别,还记住了一部分日常短句用语和一些物品的叫法。他终于知道这位天天和他不对付的老师叫安德鲁。
第一天下课,安德鲁把他送回最初那个木屋子里,结果前脚未走,奥斯顿赶来了,风尘仆仆穿着骚包小三角,估计是刚从外头回来。
奥斯顿把安德鲁劝走,又把罗民旭带回他家。
罗民旭很想知道他这么住在奥斯顿这里合不合适,异世界的部落,这么住着该付什么样的回报。或者说,他要做点什么。但是语言不通的情况下,他根本搞不清楚,连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都一头雾水。
暂时地,他只好跟奥斯顿的安排走,计划以后再给清算。
大房子学校里供中饭,吃完陪小团子们玩一会儿游戏,开始下午的课程。
他想到部落里走走,但安德鲁盯得死紧,他敢踩出空地一步,就会立刻被拎着脖子抓回来。所以罗民旭到了部落半个月,跟小朋友学会“放开窝!”这句话后,几乎每天都要嚎一遍。
就是他小学时代,也没试过这么两点一线,完全没自由的。最要死的是中间那条线是最冷清几乎没人走的路,他连旁及侧敲地了解一下这个地方都不行。
自打奥斯顿坚持了几天把他带回家,安德鲁也没辙了,只一样,对他严防死守,堵死在门口,直到奥斯顿从外头回来。
这样的日子跟在山洞里几乎没两样,不,应该说更糟糕,他和奥斯顿交集很少,早上他刚起床,奥斯顿留了早饭就没影儿了。缺乏和当地孩子以外的人的交流,在山洞的时候,是迫不得己,到了这里却是无可奈何。
他时不时能听到远方传来热闹的喧哗,欢乐的笑叫声,他就只能蹲在门口跟安德鲁对峙。这样反衬得日子更加冷清难耐。
他不由得沮丧,好歹换个身材好看点的人啊,安德鲁太壮硕了,上肢过粗过壮,看着就累赘得慌,更别说他一活动就直冒跳的额角。
这样的体形和力量,应该很派得上用场吧,但肯定不够健康。
这样的日子飞快地过去了一个月,罗民旭用其上学时特别总结的学外语方法,很快掌握了大量的日常用语。并且举一反三,凭着一股子韧劲和现代人的理解能力吃透了大部分的语法。每晚奥斯顿睡了他还会再学几个小时,把所有的不甘寂寞都化作了原动力,稳稳地坐住了。
他在语言方面颇有天赋,不是自夸,这是老师给的客观评价。如果不是因为对健身情有独钟,他会考外语类的大学。
学习的过程中,一楼的小学友为他提供了充分高效的语言环境。唯一让他纠结的是,小朋友们的口音有点歪,把他也带歪了。如“泥鹅了咩”“窝嗷粗饭”“今天窝鞋会了缩这个”……简直惨不忍睹。他完全没有自觉,安德鲁也没纠正他,难怪奥斯顿听他说话时总有一种忍笑的神情。
他还很莫名,直到奥斯顿逐句逐字地帮他纠正他才知道,自己是歪得多离谱啊!
第一个月最后一天,老奶奶来了,用中文来称呼,相当于“长老”,名叫莉斯。
罗民旭恭敬道:“莉斯长老好。”
莉斯长老略微惊讶,“你的部落语学得很快。”
“谢谢,应该的。”他得意地乐。
莉斯长老又说:“所以你准备好参加考验了?”
罗民旭愣了愣,“抱歉,我没听懂。”
这回轮到莉斯长老愕然了,她转而问安德鲁,“你还没教他?”
安德鲁粗声粗气地回答:“还没,他一点基础都没有,我教他说话都吃力极了。”
莉斯长老颔首思索片刻,说:“让他继续学,再过一个月,小家伙们野外练习,你让他也参加。”
安德鲁不解,“他?一个外人?外人从不需要参加这种小孩子的玩闹。”
“他可能是例外。”
罗民旭在旁边听了个一知半解。
到目前为止,他只知道这里是一个叫中心部落的部落,除此以外的所有地方统称野外。自己的身份是“外人”,非部落土生土长,在“野外”也就是部落以外的地方长大的人。
其它的规矩,安德鲁没教他也就没有概念,又因为他没有概念而且学习太投入,所以没机会想到主动去问奥斯顿。
长老都放话,安德鲁不从不行。罗民旭才终于搞清楚,他这只是半只脚进了部落,活在生活最底层。
按规矩来说,他只能住在环屋,也就是部落最外头那两圈环状分布的房子;日常饮食由部落提供,相当于给新人一个缓冲,很基本的果子和少量的肉,只保证七八分饱,他之所以能吃得那么好,全是奥斯顿自掏的腰包,而上学,也是部落强制的。
作为外人,他需要通过考验才能转正,才算真正的部落人。
然后这还没完。奥斯顿解释得更明白,“通过外人考验后,已经过了二十岁的你还要通过新场考验才能得到外出和建自己房子的许可,否则你只能一直住在环屋,那里不是很安全舒适。”
“可是,窝,我住在你这里。”
“因为我坚持留你。”
“……谢谢。”罗民旭很感激,想来奥斯顿留他不是请朋友作客那么简单的事,这里的利益问题和现代社会并没有太根本的区别。
罗民旭想了想,又问:“以后都这样?”
奥斯顿摇头,“第一个月。按规矩,明天以后,你的住处和食物都要自己处理,学习也要付钱。”
这个部落已经有钱的定义了,以一种特别的兽骨切片充当等价物,用大小代表面值。
原来不知不觉中,奥斯顿帮了他这么多。
罗民旭急躁地猛刨头发,“奥斯顿,我可以……工作吧?”他想了一会儿,才想起这个词怎么说。他要尽快在这个部落站稳脚跟才行。
“可以,你会很辛苦。”奥斯顿坐在火光边,沉静地打磨他那把锋利的长刀,说,“你住我这里,吃的也不用担心,让我来。”
罗民旭恨不能感激涕零,眼中的奥斯顿霎时间光辉万丈,仿若那救苦救难的大慈悲菩萨。太娘娘地难得了!
奥斯顿的目光缓缓地滑到眼角,注视着他,扬起一抹微笑,“放心。”
罗民旭深深吸了一口气,按下翻滚的情绪。老妈卖咸蛋后,他就不再是那个活在母亲翼下的小雏鸟了,独立自立,成了他的固执与追求。
老妈剩下的存款支撑他度过高中两年,到大一交完学费和住宿费告笃,后面三年,他凭着自己之前的积蓄,靠着一点小聪明和运气,成功捣腾生意赚够了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再加上兼职的工资和小费,他甚至能雇人代做自己不擅长的家务事。
像是要向天国的老妈证明什么,又像是要对别人表明什么,一路走来,他被说过无数次太逞强,也非要坚持。
万万没想到,从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天起,他就糊里糊涂地就承了一个人那么多的照顾。
或许从第一天他晕倒在丛林里,产生希望别人来救他的念头的那一刻起,他就输了,在死亡的恐惧面前输给了自己。
这种感觉熟悉又陌生,心中某根柔软而深藏的神经,封存六年,在阴差阳错之间重新被起出,再见天日。
他止不住那细微的悸动,忍不住挠了挠。
罗民旭平复情绪后,郑重地对奥斯顿道了一句,“谢谢。”
他做了一个对现在的他而言颇为难开口的决定。
“奥斯顿,我想借钱。”
罗民旭对两次考验,理解为他有两次大考,第一次大考让他有户口,但同时也会让他失去新人光环,部落里不会再对他关照;第二次大考,他有机会得到去野外捕猎的机会和建房子的权利。
他找奥斯顿借了一百块,住回了环屋,奥斯顿对他仍旧十分关照,每天做饭都做他的一份,罗民旭也照样付钱,奥斯顿收得很少,只肯意思意思一下。
学习方面,他越发下苦功,学得越快,时间越短,花费也就更少。
第二个月起,他不但要学习语言,还要学习部落里外的各种常识。
他更主动地请教安德鲁,对方要是不肯搭理,他就去找一楼的美女,倒是减少了麻烦奥斯顿的次数。
他的听说读写能力突飞猛进,终于在第二个月的倒数第二天,通过了莉斯长老的考验。五十道题目,前四十道对体验过现代教育制度的罗民旭而言很简单,圈了考点甚至给足了答案的考试,只有不勤奋,没有过不去的。只有最后一题让他犹豫了一会儿。
莉斯长老问,在中心部落,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罗民旭从来的打算都只有一个,好好过日子。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要小康的安稳的生活。在现代如此,来到这里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只一样,在以前,他只想一个人过活,老妈的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但是现在,他离开了那个世界,也离开了埋葬母亲的土地,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获得了新的力量。这是不是说明,他可以有新的想法呢。
还是不想太多了,他对莉斯奶奶说,好好活着就是我的打算。
他顺利通过针对外人的考验,终于可以接触更多的人和事。他第一时间就是想逛遍部落寻找工作机会和商机。
然而,安德鲁这个程咬金又从半路杀了出来,打断了他的如意算盘。
他说:“你跟我们走。”
我们,罗民旭转头一看,一大群软乎乎的萌孩子欢呼着从一楼门口跑了出来,呼啦啦地围在他身边。
“去打猎!”
“捉大虫!”
“嗷嗷嗷哥哥我们一起去!”
……
一大群人乌泱泱地穿过部落,罗民旭终于得以匆匆一见中心部落中心的热闹繁华。
宽敞笔直的道路,从中心一棵杉树开始往四周辐射,一共六条主干道,将整个部落分为六大份,临街都是摊子和初具雏形的商铺,里面是住宅区,也混杂了各种奇特的建筑物,如两根棍子一条绳子的东西和走廊那么长的瞭望台。
街道上人来人往,卖的东西也千奇百怪,他们齐刷刷把目光投到了罗民旭的身上,议论纷纷。
罗民旭那个压力山大,怀里抱两个,脖子上骑一个,后背上挂一个,一身负担地紧跟大部队离开了这里。
然而还是有一些年轻的少年少女尾随他们一路到了部落小门。
这个小门和当初刚来走的那个不同,更小,走进去之后是一片围起来的林子,较外边的简单,疏落有致。他在得到允许后登上了一个瞭望台,有一个妹子在值守。
从十层楼不止的高度往下看,这片林子至少五百亩,也有岩石围墙。
这里是安全的,他猜。
然后现实又给他打脸——林子里出现了三只轿车那么大的不知名若虫,小朋友们被追得满场乱跑,哭声震天……
安德鲁!美女老师!你们袖手旁观好吗!
罗民旭吃够了文盲的苦。
来到这个部落,他无比深刻地感到语言不通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来到这个世界,他已经尽全力调整心态,但很多事并非靠看就能明白,最典型的,他至今不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他这是进部落门算部落人了吗?那个古怪的疑似去死去死团的仪式代表了什么意思?一开始给他安排了房子,是暂住还是分给他了?他要付多少钱。还有,这位叫奥斯顿的哥们儿特别仗义地招待他到自家住,他是不是该有点什么表示……种种不明所以,凝聚成心头一个硕大的问号:他现在算什么状况。
在大房子前踌躇不前,这房子是双层结构,不过外头见不到楼梯。不管他要去的是眼前的一楼还是要上二楼,都只能走靠右的这扇门。
倒是有窗户,可是……修那么高几个意思!他一七八的大小伙子难道还要跟偷窥的小屁孩似的蹦起来就为了看看里头长啥样吗,丢不起那人啊。
说真的,在茫然不解的前提下被老奶奶和奥斯顿的推上来,他真的很有压力。时时刻刻有种将要被推进火坑的感觉。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书,屋内适时响起了孩童整齐的朗读声,他愣住了,忙回头去看,老奶奶向前扬了扬手,奥斯顿眼底满是温和。
罗民旭一时间心情复杂,他要更正一下,是时时刻刻有种将被亲人扔进托儿所的错觉……
孩童稚嫩的嗓音很能驱散负面情绪。罗民旭硬着头皮子推开了门,门安静顺服地划出四分之一个圆弧,屋内的景象如同课本从中间往两边徐徐展开。
一屋子的孩子,齐刷刷地看向大门。地上铺了草席,小孩们非常放松地滚了一地,像一颗颗散落在簸箕上的汤圆丸子或者年糕,憨态可掬。
罗民旭瞬间松了一口气,走了进去,忽然听到一阵阵低沉的喉音从旁边传来,循声朝右望去,草席尽头端坐一位窈窕美女,不笑自甜,冲他点了点头。罗民旭感慨美女好生霸气,拿虎皮当垫子。没想到那垫子竟然是真货,真正的似虎动物。它铜铃大眼一瞠,冲罗民旭就嚎。
美女一巴掌就给制服了,个头老大一个猛兽哼唧哼唧地又趴了回去。
美女没什么废话,越过他冲门外喊了声什么,招了招手,奥斯顿回了两句,然后门就关上了。
罗民旭在后头挤眉弄眼地逗小孩们玩儿,小家伙们咯咯咯地乐不开支,滚来滚去。罗民旭顿时充满了成就感,翘着嘴角一转身,对上了美女面无表情的脸,对方细长的凤眼中深深地透露出对他这个行为的困惑和不认同,罗民旭忙咳了一声,眼观鼻鼻观心。
美女领着罗民旭从门旁的楼梯上了二楼,最前方坐了一个彪形大汉,正是前天晚上没给罗民旭好脸色的那位卷毛大哥。
罗民旭有些意外,美女把人送到就下去了,底下很快就传来了小朋友愉快的阅读声。相较之下,二楼的气氛真算不上好,这里也只铺了席子,正前方的墙根摆着一块黑色的木板和一捧白灰色的石头。
结合种种细节,罗民旭大概猜得到,这里的人要求他学点什么,目测就是他手上这本书,楼下小朋友们手里拿的也是这个。只是他没跟班上课,倒是要另外隔离?
卷毛大哥从鼻子里喷出一声哼,那脸色看在罗民旭眼里除了臭没第二个字可以形容。
毕竟是别人地盘,他可能还要对方帮忙,不好太计较。于是他尽量表现得和善一些,还不会这边的语言,只能用这种最无害的表现递出橄榄枝。卷毛大哥眉头一拧,瞪眼,扬下巴,那倨傲的眼神彷如有形,隔着十几米啪地甩了罗民旭一记耳光,罗民旭怔了半晌,仿佛听见橄榄枝吧唧吧唧地在燃烧,最后烧剩一地冰碴。
这种无声的交流进行了几个来回,直到罗民旭的耐心都快告笃,卷毛大哥才算摆够了臭脸,开始办事。
罗民旭长吁一口气,连忙打起十二分精神。
卷毛大哥压根儿就不愿意跟他多说一句话,每次都只是指一个字符,生硬地念,罗民旭跟念之后来感觉了,这模式,他熟啊!不就是小学一年级学拼音的节奏?
原来这真的是学东西的地方,他现在可以笃定,卷毛大哥在教他的就是这个世界的语言!
真是瞌睡遇上好枕头,想哪样来哪样。刚才的不愉快顿时消失无踪,他全神贯注地学起来,不管卷毛大哥怎么不爽他他都当没看到,满心满脑都只有他现在最迫切需要的知识。
这个世界的语言乍一听叽里咕噜的很复杂,实际上它的构成字符统共就三十来个,有的像字母,有的像简单汉字,语法也不复杂,一旦开了头有了突破口,学起来进度神速。
头一天罗民旭就记住了大半字符的读音,写法更是全部记住了。卷毛大哥难以置信,罗民旭想,总该对我改观了吧?
到第三天,罗民旭已经将全部字符记得滚瓜烂熟,听说读写与本地人毫无差别,还记住了一部分日常短句用语和一些物品的叫法。他终于知道这位天天和他不对付的老师叫安德鲁。
第一天下课,安德鲁把他送回最初那个木屋子里,结果前脚未走,奥斯顿赶来了,风尘仆仆穿着骚包小三角,估计是刚从外头回来。
奥斯顿把安德鲁劝走,又把罗民旭带回他家。
罗民旭很想知道他这么住在奥斯顿这里合不合适,异世界的部落,这么住着该付什么样的回报。或者说,他要做点什么。但是语言不通的情况下,他根本搞不清楚,连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都一头雾水。
暂时地,他只好跟奥斯顿的安排走,计划以后再给清算。
大房子学校里供中饭,吃完陪小团子们玩一会儿游戏,开始下午的课程。
他想到部落里走走,但安德鲁盯得死紧,他敢踩出空地一步,就会立刻被拎着脖子抓回来。所以罗民旭到了部落半个月,跟小朋友学会“放开窝!”这句话后,几乎每天都要嚎一遍。
就是他小学时代,也没试过这么两点一线,完全没自由的。最要死的是中间那条线是最冷清几乎没人走的路,他连旁及侧敲地了解一下这个地方都不行。
自打奥斯顿坚持了几天把他带回家,安德鲁也没辙了,只一样,对他严防死守,堵死在门口,直到奥斯顿从外头回来。
这样的日子跟在山洞里几乎没两样,不,应该说更糟糕,他和奥斯顿交集很少,早上他刚起床,奥斯顿留了早饭就没影儿了。缺乏和当地孩子以外的人的交流,在山洞的时候,是迫不得己,到了这里却是无可奈何。
他时不时能听到远方传来热闹的喧哗,欢乐的笑叫声,他就只能蹲在门口跟安德鲁对峙。这样反衬得日子更加冷清难耐。
他不由得沮丧,好歹换个身材好看点的人啊,安德鲁太壮硕了,上肢过粗过壮,看着就累赘得慌,更别说他一活动就直冒跳的额角。
这样的体形和力量,应该很派得上用场吧,但肯定不够健康。
这样的日子飞快地过去了一个月,罗民旭用其上学时特别总结的学外语方法,很快掌握了大量的日常用语。并且举一反三,凭着一股子韧劲和现代人的理解能力吃透了大部分的语法。每晚奥斯顿睡了他还会再学几个小时,把所有的不甘寂寞都化作了原动力,稳稳地坐住了。
他在语言方面颇有天赋,不是自夸,这是老师给的客观评价。如果不是因为对健身情有独钟,他会考外语类的大学。
学习的过程中,一楼的小学友为他提供了充分高效的语言环境。唯一让他纠结的是,小朋友们的口音有点歪,把他也带歪了。如“泥鹅了咩”“窝嗷粗饭”“今天窝鞋会了缩这个”……简直惨不忍睹。他完全没有自觉,安德鲁也没纠正他,难怪奥斯顿听他说话时总有一种忍笑的神情。
他还很莫名,直到奥斯顿逐句逐字地帮他纠正他才知道,自己是歪得多离谱啊!
第一个月最后一天,老奶奶来了,用中文来称呼,相当于“长老”,名叫莉斯。
罗民旭恭敬道:“莉斯长老好。”
莉斯长老略微惊讶,“你的部落语学得很快。”
“谢谢,应该的。”他得意地乐。
莉斯长老又说:“所以你准备好参加考验了?”
罗民旭愣了愣,“抱歉,我没听懂。”
这回轮到莉斯长老愕然了,她转而问安德鲁,“你还没教他?”
安德鲁粗声粗气地回答:“还没,他一点基础都没有,我教他说话都吃力极了。”
莉斯长老颔首思索片刻,说:“让他继续学,再过一个月,小家伙们野外练习,你让他也参加。”
安德鲁不解,“他?一个外人?外人从不需要参加这种小孩子的玩闹。”
“他可能是例外。”
罗民旭在旁边听了个一知半解。
到目前为止,他只知道这里是一个叫中心部落的部落,除此以外的所有地方统称野外。自己的身份是“外人”,非部落土生土长,在“野外”也就是部落以外的地方长大的人。
其它的规矩,安德鲁没教他也就没有概念,又因为他没有概念而且学习太投入,所以没机会想到主动去问奥斯顿。
长老都放话,安德鲁不从不行。罗民旭才终于搞清楚,他这只是半只脚进了部落,活在生活最底层。
按规矩来说,他只能住在环屋,也就是部落最外头那两圈环状分布的房子;日常饮食由部落提供,相当于给新人一个缓冲,很基本的果子和少量的肉,只保证七八分饱,他之所以能吃得那么好,全是奥斯顿自掏的腰包,而上学,也是部落强制的。
作为外人,他需要通过考验才能转正,才算真正的部落人。
然后这还没完。奥斯顿解释得更明白,“通过外人考验后,已经过了二十岁的你还要通过新场考验才能得到外出和建自己房子的许可,否则你只能一直住在环屋,那里不是很安全舒适。”
“可是,窝,我住在你这里。”
“因为我坚持留你。”
“……谢谢。”罗民旭很感激,想来奥斯顿留他不是请朋友作客那么简单的事,这里的利益问题和现代社会并没有太根本的区别。
罗民旭想了想,又问:“以后都这样?”
奥斯顿摇头,“第一个月。按规矩,明天以后,你的住处和食物都要自己处理,学习也要付钱。”
这个部落已经有钱的定义了,以一种特别的兽骨切片充当等价物,用大小代表面值。
原来不知不觉中,奥斯顿帮了他这么多。
罗民旭急躁地猛刨头发,“奥斯顿,我可以……工作吧?”他想了一会儿,才想起这个词怎么说。他要尽快在这个部落站稳脚跟才行。
“可以,你会很辛苦。”奥斯顿坐在火光边,沉静地打磨他那把锋利的长刀,说,“你住我这里,吃的也不用担心,让我来。”
罗民旭恨不能感激涕零,眼中的奥斯顿霎时间光辉万丈,仿若那救苦救难的大慈悲菩萨。太娘娘地难得了!
奥斯顿的目光缓缓地滑到眼角,注视着他,扬起一抹微笑,“放心。”
罗民旭深深吸了一口气,按下翻滚的情绪。老妈卖咸蛋后,他就不再是那个活在母亲翼下的小雏鸟了,独立自立,成了他的固执与追求。
老妈剩下的存款支撑他度过高中两年,到大一交完学费和住宿费告笃,后面三年,他凭着自己之前的积蓄,靠着一点小聪明和运气,成功捣腾生意赚够了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再加上兼职的工资和小费,他甚至能雇人代做自己不擅长的家务事。
像是要向天国的老妈证明什么,又像是要对别人表明什么,一路走来,他被说过无数次太逞强,也非要坚持。
万万没想到,从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天起,他就糊里糊涂地就承了一个人那么多的照顾。
或许从第一天他晕倒在丛林里,产生希望别人来救他的念头的那一刻起,他就输了,在死亡的恐惧面前输给了自己。
这种感觉熟悉又陌生,心中某根柔软而深藏的神经,封存六年,在阴差阳错之间重新被起出,再见天日。
他止不住那细微的悸动,忍不住挠了挠。
罗民旭平复情绪后,郑重地对奥斯顿道了一句,“谢谢。”
他做了一个对现在的他而言颇为难开口的决定。
“奥斯顿,我想借钱。”
罗民旭对两次考验,理解为他有两次大考,第一次大考让他有户口,但同时也会让他失去新人光环,部落里不会再对他关照;第二次大考,他有机会得到去野外捕猎的机会和建房子的权利。
他找奥斯顿借了一百块,住回了环屋,奥斯顿对他仍旧十分关照,每天做饭都做他的一份,罗民旭也照样付钱,奥斯顿收得很少,只肯意思意思一下。
学习方面,他越发下苦功,学得越快,时间越短,花费也就更少。
第二个月起,他不但要学习语言,还要学习部落里外的各种常识。
他更主动地请教安德鲁,对方要是不肯搭理,他就去找一楼的美女,倒是减少了麻烦奥斯顿的次数。
他的听说读写能力突飞猛进,终于在第二个月的倒数第二天,通过了莉斯长老的考验。五十道题目,前四十道对体验过现代教育制度的罗民旭而言很简单,圈了考点甚至给足了答案的考试,只有不勤奋,没有过不去的。只有最后一题让他犹豫了一会儿。
莉斯长老问,在中心部落,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罗民旭从来的打算都只有一个,好好过日子。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要小康的安稳的生活。在现代如此,来到这里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只一样,在以前,他只想一个人过活,老妈的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但是现在,他离开了那个世界,也离开了埋葬母亲的土地,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获得了新的力量。这是不是说明,他可以有新的想法呢。
还是不想太多了,他对莉斯奶奶说,好好活着就是我的打算。
他顺利通过针对外人的考验,终于可以接触更多的人和事。他第一时间就是想逛遍部落寻找工作机会和商机。
然而,安德鲁这个程咬金又从半路杀了出来,打断了他的如意算盘。
他说:“你跟我们走。”
我们,罗民旭转头一看,一大群软乎乎的萌孩子欢呼着从一楼门口跑了出来,呼啦啦地围在他身边。
“去打猎!”
“捉大虫!”
“嗷嗷嗷哥哥我们一起去!”
……
一大群人乌泱泱地穿过部落,罗民旭终于得以匆匆一见中心部落中心的热闹繁华。
宽敞笔直的道路,从中心一棵杉树开始往四周辐射,一共六条主干道,将整个部落分为六大份,临街都是摊子和初具雏形的商铺,里面是住宅区,也混杂了各种奇特的建筑物,如两根棍子一条绳子的东西和走廊那么长的瞭望台。
街道上人来人往,卖的东西也千奇百怪,他们齐刷刷把目光投到了罗民旭的身上,议论纷纷。
罗民旭那个压力山大,怀里抱两个,脖子上骑一个,后背上挂一个,一身负担地紧跟大部队离开了这里。
然而还是有一些年轻的少年少女尾随他们一路到了部落小门。
这个小门和当初刚来走的那个不同,更小,走进去之后是一片围起来的林子,较外边的简单,疏落有致。他在得到允许后登上了一个瞭望台,有一个妹子在值守。
从十层楼不止的高度往下看,这片林子至少五百亩,也有岩石围墙。
这里是安全的,他猜。
然后现实又给他打脸——林子里出现了三只轿车那么大的不知名若虫,小朋友们被追得满场乱跑,哭声震天……
安德鲁!美女老师!你们袖手旁观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