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这边走。”乡间的场院是不能跟规划齐整的府第相比的,沈菱凤即使在廊上都有灯的照耀下,还要在岔路口踌躇不前。这要是在京城,那个暗合相生相克的五行八卦操手游廊,沈菱凤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
不知道回转了多少步,至少在前面看到一间亮着灯,连带着抱厦和左右耳房大概是有了一座小宅院那么大小的正房。昨晚没能看清楚,走得有点昏昏噩噩。看来这老头儿老太太还是挺会给自己找个颐养天年的去处,院子里种着密密麻麻的萱草,堂前两个高大的椿树。是为了告诉所有人,这里就是他们的住处?
迟疑了一下,跟在曾献羽后面进去。看到的还是昨天那两个老人,老太太靠在床上,背后是一摞厚实的被褥,脸色比之于昨晚的蜡黄稍微添上了些许红润。从不认为有起死回生的神药,这一刻有点相信了。
老太爷还跟昨夜一样,歪在桌边的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杆时明时暗的旱烟,时不时在嘴里嘟噜一下,冒出一丝旱烟的气味。
这幅情形还是第一次看见,好像一幅画放在那里,多少年都不会改变。带着摇曳烛火的色调,晕黄而温暖。很美的一副图画,不忍心进去破坏属于它的安详静谧。
曾献羽就在她身边,没觉察这一瞬间沈菱凤心中唯一的一点细腻心思,或者是觉得她在这一刻犯了大小姐脾气,根本就不屑于进去。
“这么晚,你们怎么来了?”听到门口的响动,专心抽烟的员外爷扭头,看到儿子跟媳妇就在门口:“在门口站着做什么,天热也禁不住穿堂风。”
“担心扰了爹娘。”曾献羽刻意看了眼沈菱凤,说话的语气不自觉加重了不少。
“一家人什么扰不扰,你让媳妇在门口站着,还不是委屈了她?”遇上沈菱凤,就不自觉多了客套和拘谨,别人家都是儿媳妇担心见到公婆自己礼数不周,日后受气。曾家恰恰相反,公婆担心自己在儿媳妇面前礼数不周,让儿子为难。
“媳妇不孝,少事膝下。”沈菱凤极其规矩地福了一福,要是面前有拜垫的话,说不定还要磕个头当做是新媳妇见公婆的大礼。
在半梦半醒之间的老太太听到有人说话,已经是醒了大半,等到看清楚来人是谁,就越发清楚了。连连咳嗽好几声,只是不像昨天吃药之前那样吐痰为难,清清楚楚吐出来两口痰。
一脸的诚惶诚恐:在神智清明以后,老头子不止一次说,昨晚儿媳妇拿出神药来救命,你就对她不理不睬的。她到这里是贵脚踏贱地,恭恭敬敬礼数周到,是大户人家的身份和礼数,还不叫人觉得这个媳妇难伺候,就很难得。你这样子,让儿子以后怎么做人?
老太太嘴上不说,心里说到底还是不希望儿子受委屈,加上沈菱凤大晚上过来请安,面子足了,气也顺了,就连痰也去了大半,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在京城也是多事。要不是你娘病得狠了,说什么都不敢给你们写信。”那封信是让村头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帮着写完的,写的时候还在想不能让人看了笑话自己没念过书。
曾献羽顺便拉过她的手,拽得紧紧的没有缝隙。大步进去到了床边:“娘,凤儿一直担心昨晚的药没效用,看到您好了,她也放心了。”
“多亏了你的药啊。”说到这里,不知道是因为心疼儿子还是别的什么,老太太眼角忽的沁出几滴眼泪:“我这个穷婆子也没什么好的,这还是我做媳妇的时候,羽儿的奶奶给我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带着好了。”说着,就要把自己手指上已经黯淡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戒指撸下来,很用了点力气力,却又没见到什么效果,手指莫名发抖。
“娘,奶奶给您的,您就自己戴着好了。”曾献羽不等她说话,便要去拦着母亲的手。
“我给我媳妇,又不是给你。”老太太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戒指已经撸下来大半。枯瘦得有些变形的手指上,一道深深的印痕。
哆嗦着手指,把手伸到沈菱凤面前:“来,娘给你戴上。要不是你,昨晚上我就去阎王爷那儿了。”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又不自觉沁出两滴眼泪。
经惯见惯多少大场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人里,多是跟父亲一样,把自己最真挚的情感都埋藏在心里,很少能够知道他是爱自己的。除了替自己把所有的事情都设想周到以外,从不会说一句太露出自己感情的词句。
连她自己都变得跟父亲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也会想,要是当初跟亮哥在一起的话,可以一样大说大笑。后来又觉得自己太傻,那怎么可能。试看从小他们见到的那些人,谁不是戴着面具示人,等到要卸下面具的一瞬间,忽然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
努力让自己在私底下的时候,多保留一丝纯真,哪怕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是好的。只是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以后也不会有多的了。
枯瘦的十指里拿着或者是老太太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交到她手里的时候。说实话,沈菱凤都不清楚自己是该要还是不要。她见过多少堆山填海,外藩进贡来的奇珍异宝。那些首饰,哪一件不是巧夺天工的。只是除了常用的那几样以外,还不是放在库房里,没事谁喜欢这些东西。
只是这枚戒指好像有了千钧重,沈菱凤看着戒指,觉得时光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一切都停顿住了。
“你们在京城见好东西多了,这个戒指实在是拿不出手。只是这穷乡僻壤的,也找不出什么好东西给你,第一次来家里没说让你们省点心,就连吃饭都不得安生。”老太爷坐在摇椅上,怡然自得抽着旱烟,好像是有点赧然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这样一枚戒指多少是有点拿不出手,只是除了这个似乎别的东西儿媳妇更加瞧不上了
不知道回转了多少步,至少在前面看到一间亮着灯,连带着抱厦和左右耳房大概是有了一座小宅院那么大小的正房。昨晚没能看清楚,走得有点昏昏噩噩。看来这老头儿老太太还是挺会给自己找个颐养天年的去处,院子里种着密密麻麻的萱草,堂前两个高大的椿树。是为了告诉所有人,这里就是他们的住处?
迟疑了一下,跟在曾献羽后面进去。看到的还是昨天那两个老人,老太太靠在床上,背后是一摞厚实的被褥,脸色比之于昨晚的蜡黄稍微添上了些许红润。从不认为有起死回生的神药,这一刻有点相信了。
老太爷还跟昨夜一样,歪在桌边的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杆时明时暗的旱烟,时不时在嘴里嘟噜一下,冒出一丝旱烟的气味。
这幅情形还是第一次看见,好像一幅画放在那里,多少年都不会改变。带着摇曳烛火的色调,晕黄而温暖。很美的一副图画,不忍心进去破坏属于它的安详静谧。
曾献羽就在她身边,没觉察这一瞬间沈菱凤心中唯一的一点细腻心思,或者是觉得她在这一刻犯了大小姐脾气,根本就不屑于进去。
“这么晚,你们怎么来了?”听到门口的响动,专心抽烟的员外爷扭头,看到儿子跟媳妇就在门口:“在门口站着做什么,天热也禁不住穿堂风。”
“担心扰了爹娘。”曾献羽刻意看了眼沈菱凤,说话的语气不自觉加重了不少。
“一家人什么扰不扰,你让媳妇在门口站着,还不是委屈了她?”遇上沈菱凤,就不自觉多了客套和拘谨,别人家都是儿媳妇担心见到公婆自己礼数不周,日后受气。曾家恰恰相反,公婆担心自己在儿媳妇面前礼数不周,让儿子为难。
“媳妇不孝,少事膝下。”沈菱凤极其规矩地福了一福,要是面前有拜垫的话,说不定还要磕个头当做是新媳妇见公婆的大礼。
在半梦半醒之间的老太太听到有人说话,已经是醒了大半,等到看清楚来人是谁,就越发清楚了。连连咳嗽好几声,只是不像昨天吃药之前那样吐痰为难,清清楚楚吐出来两口痰。
一脸的诚惶诚恐:在神智清明以后,老头子不止一次说,昨晚儿媳妇拿出神药来救命,你就对她不理不睬的。她到这里是贵脚踏贱地,恭恭敬敬礼数周到,是大户人家的身份和礼数,还不叫人觉得这个媳妇难伺候,就很难得。你这样子,让儿子以后怎么做人?
老太太嘴上不说,心里说到底还是不希望儿子受委屈,加上沈菱凤大晚上过来请安,面子足了,气也顺了,就连痰也去了大半,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在京城也是多事。要不是你娘病得狠了,说什么都不敢给你们写信。”那封信是让村头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帮着写完的,写的时候还在想不能让人看了笑话自己没念过书。
曾献羽顺便拉过她的手,拽得紧紧的没有缝隙。大步进去到了床边:“娘,凤儿一直担心昨晚的药没效用,看到您好了,她也放心了。”
“多亏了你的药啊。”说到这里,不知道是因为心疼儿子还是别的什么,老太太眼角忽的沁出几滴眼泪:“我这个穷婆子也没什么好的,这还是我做媳妇的时候,羽儿的奶奶给我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带着好了。”说着,就要把自己手指上已经黯淡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戒指撸下来,很用了点力气力,却又没见到什么效果,手指莫名发抖。
“娘,奶奶给您的,您就自己戴着好了。”曾献羽不等她说话,便要去拦着母亲的手。
“我给我媳妇,又不是给你。”老太太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戒指已经撸下来大半。枯瘦得有些变形的手指上,一道深深的印痕。
哆嗦着手指,把手伸到沈菱凤面前:“来,娘给你戴上。要不是你,昨晚上我就去阎王爷那儿了。”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又不自觉沁出两滴眼泪。
经惯见惯多少大场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人里,多是跟父亲一样,把自己最真挚的情感都埋藏在心里,很少能够知道他是爱自己的。除了替自己把所有的事情都设想周到以外,从不会说一句太露出自己感情的词句。
连她自己都变得跟父亲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也会想,要是当初跟亮哥在一起的话,可以一样大说大笑。后来又觉得自己太傻,那怎么可能。试看从小他们见到的那些人,谁不是戴着面具示人,等到要卸下面具的一瞬间,忽然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
努力让自己在私底下的时候,多保留一丝纯真,哪怕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是好的。只是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以后也不会有多的了。
枯瘦的十指里拿着或者是老太太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交到她手里的时候。说实话,沈菱凤都不清楚自己是该要还是不要。她见过多少堆山填海,外藩进贡来的奇珍异宝。那些首饰,哪一件不是巧夺天工的。只是除了常用的那几样以外,还不是放在库房里,没事谁喜欢这些东西。
只是这枚戒指好像有了千钧重,沈菱凤看着戒指,觉得时光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一切都停顿住了。
“你们在京城见好东西多了,这个戒指实在是拿不出手。只是这穷乡僻壤的,也找不出什么好东西给你,第一次来家里没说让你们省点心,就连吃饭都不得安生。”老太爷坐在摇椅上,怡然自得抽着旱烟,好像是有点赧然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这样一枚戒指多少是有点拿不出手,只是除了这个似乎别的东西儿媳妇更加瞧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