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风带着慕容晓赶到了警察局,负责慕容晓那个案子的警察,自我介绍之后,便把几张相片递给沈长风,沈长风接过相片后才转递给慕容晓。慕容晓一看相片就叫了起来:“长风,是他们,就是他们。他们假装向我问路,又是要找你的,结果就向我下手了。”
事情过去是有一段时间了,慕容晓对这两名绑走她的保镖的样子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长风和那名警察相互看了一眼,沈长风严肃地问着:“晓晓,你确定吗?”
慕容晓重重地点头,“确定,千真万确,他们又不是一拦车就绑我的,我都和他们说了几句话,这个人,我记得最清楚,就是他向我问路的。”慕容晓指着相片中的一个男人肯定地说道。当时问路的是一名保镖,负责开车的那名保镖,她也看到了长相,不过记忆最深的还是那位问路的男人。
所以,她肯定自己没有认错。
沈长风从她手里拿过了那些相片,递还给那名警察,那名警察抄起话筒就给上头打电话。
慕容晓能确认相片中的两名男子便是绑架她的人,而那两名男子又是司徒傲的私人保镖之一,再加上司徒傲向来针对沈家,慕容晓是沈长风的心头肉,一旦慕容晓出了什么事,沈长风必定紧张万分,所以司徒傲具备了作案的动机。
基本上,大家都认定了是司徒傲策划的那起绑架案。
“司徒宇有没有参与?”
沈长风深沉地问了一句。
当初是司徒宇救出慕容晓的,司徒宇又是司徒傲的儿子,他不得不怀疑一下司徒宇。
“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司徒宇并没有参与,慕小姐遭到绑架时,他一点也不知情,后来知道了也是别人告诉他的。他当初能救出慕容小姐,应该是猜测,就算他知晓幕后策划人是司徒傲,也只能算是知情不报,加上他和司徒傲是父子关系,他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听到司徒宇没有参与,也不会受到牵连,慕容晓松了一口气。她真担心司徒宇也参与其中,然后受到牵连,到时候被抓,小乐怎么办?
幸好,司徒宇没有受到牵连,小乐不会失去爹地。
因为慕容晓证明相片中的两名保镖便是绑架她的人,两名保镖又是司徒傲的保镖,警方马上就把司徒傲和那两名保镖锁定,实施逮捕到案进行审讯。
抓捕是警方的事,慕容晓只负责指认,指认完之后,沈长风便带着她从警察局离开。
“现在我们去哪里?”
慕容晓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着。
看看天色,已经将近傍晚了,沈长风灼灼地看着她,笑着:“晓晓,反正你现在也有空,我也有空,不如我们回家做饭吧。”
“你家里的佣人早就做了吧。”
慕容晓心里还是想着到郊外去和慕初夏他们一起骑自行车,烧烤的,不过现在的时间不早了,等他们再去到郊外的时候,天都黑了,也玩不了。
“我想吃你做的。”
沈长风钻进车内,关上车门后,健壮的身子就往慕容晓身边挪倾而去,凤眸深深地瞅着慕容晓,解决了司徒傲这件事后,他们的未来人生就不会有什么闹心的事了,他想和她过着平凡又幸福的人生,平凡又幸福的人生,自然包括她给他做饭。
“就知道你是把我当成你的煮饭婆的。”
慕容晓撇他一眼,似笑非笑地嗔他一句。
沈长风的身子再度靠近过来,俊脸已经要贴上慕容晓的俏脸了,慕容晓也不避,随他放肆地贴过来,她也没有必要再避了,都是夫妻了,床单都不知道滚了多少回了,被他贴贴脸,小儿科了。沈长风伸手,轻轻地挑着慕容晓的下巴,让慕容晓正视着他,他眸子越发的深,眼里载满了柔情,低柔醇厚的声音带着点点叹息,又带着点点的笑,更多的却是深情,他说:“晓晓,一般来说,男人娶个老婆回家,老婆都会很主动地照顾着自己的丈夫,替丈夫洗衣做饭,像个煮饭婆一般,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不需要谁逼谁,哪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这样子过,其实那是幸福。一种平淡的,细水长流的幸福。妻子很开心,能替自己心爱的男人洗衣做饭,丈夫也很开心,能每天吃到妻子亲手为他做的饭,能穿着妻子亲手为他洗的衣服。在某种意义上,煮饭婆等同老婆的角色。”
慕容晓眨着眼。
心里开始数着手指,她从什么时候被沈长风算计着帮他做饭,成了他专用的煮饭婆?
数来数去,慕容晓的脸有点泛红,有点娇羞,又有点失笑,更为自己的笨而叹气。
十四岁!
她十四岁第一次被他“逼”着帮他做饭。
也是从那之后,她就常遭到他的算计,然后次次都是以帮他洗衣做饭抵销。而她的厨艺会好起来,也是因为被他常年累月的算计,练出来的。
可以说,她唯一的特长便是厨艺,特别是红烧排骨烧得红,但这个特长还是沈长风逼出来的。
十四岁,她还是个大孩子呢,这家伙竟然就把她推进了妻子的角色里。
可真够腹黑的!
“晓晓,知道吧,我很早就让你适应妻子这个角色了。或许在外人的眼里,我是天之骄子,生之优越的环境里,娶个妻子回来就是当少奶奶的,什么都不用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我也是个凡人,一个很平凡的凡人,我也会像那些普通的男人一样,渴望着最真诚,最幸福的生活,所以,我才会那样对你。”
慕容晓拂开他挑着她下巴的大手,绷紧脸。
她拂开沈长风大手的时候,力度很大,让沈长风误以为她在生气,瞧见她绷起的脸,沈长风正想解释,她却迅速地解开了安全带,然后用力地扑压过来,一瞬间就把沈长风扑倒。沈长风被她扑得半倒靠着车门,而她则整个人都压在半躺着的沈长风身上。
“晓晓。”
慕容晓扳着他那张迷死人的俊脸,头一低,在他的左右两边脸上各咬了一口,然后吐出两个字来:“腹黑!”
再然后……
没有再然后了,因为慕容晓吐出两个字来后,人就离开了沈长风的身上,坐回副驾驶座上,调整好气息,调整好坐姿,重新系上安全带,扭头冲着刚坐起来的沈长风妩媚一笑,沈长风的下巴差点被她妩媚一笑惊得掉了。
她不曾笑得如此的妩媚。
“我们回家做饭去。我给你做红烧排骨,天天都吃红烧排骨,你就没有一点新意,一看你天天都要吃红烧排骨就知道你其实是个固执*的家伙。你给我准备海鲜大餐,嗯,貌似我也是天天吃海鲜,也没有一点新意,我也是个固执的人吗?”说到吃的上面,慕容晓才惊觉两个人都有惊人的固执。
沈长风吃红烧排骨,天天吃都不会生厌,她吃海鲜,也是天天吃都不会生厌。
“晓晓,换一种说法,那叫做情有独钟,专一。”
沈长风宠溺地笑着,伸手抚了抚被爱妻咬了的脸,笑容更加的满足。
他对她情有独钟,他只对她专情。
从他十九岁开始,他的柔情他的爱,都是为她而诞生。
十四年了,他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不曾放弃过,千算万算,终是算到了她。
他不后悔花十四年的时间去算计她。
慕容晓笑,没有答话,也默认了他的说法。
兰博基尼开动了。
和人们玩了一天捉迷藏的太阳公公,在这个时候才冒出头来,可惜已到了日暮西山之时,太阳公公在这个时候不受欢迎,黑色的夜幕也会很快把它赶走。
……
另一个司徒家里,两名保镖一身的黑色衣服,各自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走到一辆黑色的轿车,默默地开出了司徒家的别墅,沿着别墅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往小区外面开去。
在小区门口处,保安却没有替他们打开小区入口处的大门。
负责开车的那个人猛按车喇叭。
数名穿着常服的中年男子从保安室里走出来,分左右把他们的车围困起来,其中一个男子敲着他们的车窗,示意他们下车。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保镖摇下车窗,冷冷地瞪着那名敲车窗的男子,冷冷地问着:“做什么?”
那个敲车窗的男子淡笑着,忽然掏出一把手枪来,指着保镖的脑袋,紧跟着他的另一名男子也迅速地掏出枪来,借着摇下来的车窗,隔空指着负责开车的保镖。
“你们想做什么?”
“我们是警察!你们涉嫌参与了在前段时间绑架慕容晓小姐,请跟我们回警局调查。”敲车窗的男人一边用枪指着保镖的脑袋,一边掏出证件来证明他们的身份。
这两名保镖原本是按照司徒傲新的命令,出门找机会把慕容晓撞死的,没想到一出门就被警察拦住。顿时,两个人的脸色都大变。
警方查到了他们的头上了?
老爷不是有人脉的吗?还能查到他们的头上?
转念一想,他们动的是沈长风的心头肉,老爷的人脉说不定也和沈长风交好……人家沈长风才是这个城市里最让人趋之若鹜的人物……
想到这里,两名保镖面如死灰。
在便衣警察的命令下,出师不利的两名保镖认命地下了车,一下车,他们随即就被戴上了手铐,推出了小区,数辆警车停在小区门口拐弯处,他们被塞进了警车里,警笛声响起,蜂鸣着离去,等待两名保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秦家。
门前,慕初夏叫住了秦拓,在秦拓停下车的时候,慕初夏走到他的车窗前,在秦拓摇下车窗后,她才笑着:“秦学长,我不进去了吧。”
“不进去坐坐了?”
慕初夏笑着摇摇头。
秦拓想了想,便下了车,让还没有考取驾照,但已经学会驾驶的弟弟把车开进别墅里去,他站在慕初夏的面前,眼镜下的黑眸恢复了以往的温和,柔柔地落在慕初夏的身上,温和的声音带着邀请,“初夏,中午的时候,你都不请自来,现在为什么不进去了?我还想着请你在我家里吃饭呢。”
慕初夏是想着自己借了别人的车来,现在傍晚了,她要把车子还给别人,所以想着先回家里去。听到秦拓说要请她吃饭,她连忙应着:“没事了,我原本想着早点把车子还给别人的,那,我还是吃了饭再回去吧。不过,秦学长,你们家里没有佣人,谁做饭?还是叫外卖?”
慕初夏一边说着,一边急急地往别墅里钻,像是害怕秦拓下一刻就变卦,不再请她吃饭似的。
下午的时候,在沈长风和慕容晓离开后,他们三个人依旧玩得不亦乐乎,带去的那些吃的,她和秦拓谈天说地,谈画画,谈人生,就连生意场上的事,都谈起过。她虽不接管家族事业,但也知道一些生意场上的事,和秦拓谈起来时,也能说得头头是道的,一个下午后,两个人竟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本来心情抑郁,处于失恋最痛苦阶段的秦拓,在和慕初夏相谈甚欢的情况下,暂时性地忘记了欧阳萌萌带给他的伤害。
秦拓跟着慕初夏的身后走进来,淡淡地笑着:“小磊的厨艺就很好,我也会厨艺,只不过我工作忙,都是小磊在做饭。”
慕初夏忽地停下脚步来,扭头瞪着眼看着秦拓,很意外地问着:“小磊做饭?他才多大,他竟然会做饭?”她都不好意思说,她二十四岁了,虽会做些简单的饭菜,但不算很好味道,小磊不过十六七岁,竟然能做出很好吃的饭菜来。
嗯,她自叹不如。
“我们家的孩子从十岁开始,就要接受看似不近人情的培养,便是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这便是我家里一直不请佣人的原因。我在回国之前,小磊都是自己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忙着上学时,就会请个钟点工打扫一下卫生,遇着休息天,都是他自己打扫卫生。”秦拓笑着解释,又指着院落里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对慕初夏说道:“这些花草树木,都是经我们兄弟俩之手栽种下去的,也是我们亲自浇水,除草,施肥,反正这个家,都是我们自己在打理。”
慕初夏听得意外之余又不得不服了秦家的这种教育方式。
早早就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独立自主,也教会了孩子坚强。
“做饭这种事情,都是我们兄弟俩十岁后首先就要学的生存功课,所以我们的厨艺都不差。”秦拓继续说着,“我们父母这种教育方式在外人的眼里是非常的不近人情,不负责任,我父母长年累月都在国外生活,他们会打电话和我们聊天,聊人生,也关心我们的生活,但就是不会主动照顾我们。我们遇到了困难,他们只会鼓励我们去解决困难,绝对不会帮助我们解决。长大后的我们,细细地品味父母这种教育方式,其实也有好处。至少我们能独立自主,也很坚强。”提到坚强两个字时,秦拓的神色黯了黯。
顿了顿,他似是在对慕初夏保证,又似是在对自己说:“我会学会忘记,既然已经放下了,我就一定会坚强面对的。”
“秦学长。”
慕初夏有点心疼地看着他,心疼地说道:“其实,你们有十几年的感情,让你忘记她,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你也不可能会真正地做到忘记她,何必逼着自己一定要去忘记她呢?你不用去学会忘记,你既然放下了,就淡然面对,做到不爱,仅把她当成过去式,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秦拓一顿,想了想,他笑了起来,望着慕初夏,重重地点了点头,说着:“初夏,谢谢你。”
慕初夏不好意思起来,“秦学长,你客气了,我也没有做什么。”
“你让我昨天晚上放肆地发泄了一场,又让我下午开心了一场,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秦拓带着慕初夏再次迈步往屋里走去。
对慕初夏这位小师妹,他越来越觉得她的美与好。
两个人走着,身影越走越近。
两颗心,是否也会越走越近?
……
宾利车载着神色清冷的司徒宇回到了司徒家的别墅里。
一进门,司徒宇就感觉到家里的气氛有点儿不对劲。
他微微地蹙了蹙眉,把车开进车库后,才下车,青青拉着小乐迎了出来,青青笑着叫了他一声:“司徒先生,你下班了。”
司徒宇拿着车锁匙走到母子俩的面前,看了青青一眼,然后弯下腰去就抱起了小乐,清冷的神情总算和缓了些许,问着小乐:“小乐下午听话吗?有妈咪陪着,开心吗?”
“爹地,爷爷来过,爷爷很吓人。”
小乐轻轻地答非所问。
司徒宇沉了沉眼,父亲来过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父亲还因为他和青青领证一事大发脾气呢。
“司徒先生,先进屋里去吧,我做好晚饭了。”青青浅笑着错开话题,似是不想让小乐告司徒傲的状似的。
司徒宇不答话,只是抱着儿子从她的身边走过,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淡冷地挤出一句话来:“我们已经是那样的关系了,你不用再叫我‘司徒先生’,可以叫我司徒宇。”
“哦。”
青青笑了笑,很温顺地应着。
司徒宇不再理她,抱着儿子进屋里去了。
进屋后,他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本不想去看,脚下还是不受控制,先移步进了餐厅里,看到餐桌上摆着几道简单的家常菜,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也不知道到底好不好吃。
“你的东西整理好了吧?”
司徒宇抱着儿子去洗手,洗手出来后,把儿子放坐在餐桌前,淡淡地问着跟着进来的青青。
“都整理好了。”
“嗯。”
司徒宇又是淡冷地应了一声。
一家三口在餐桌前坐下,司徒宇带着试探性地夹着菜来吃,青青有点紧张地看着他吃,嘴里说道:“我只会做些简单的家常菜,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习惯。”
慕容晓也是喜欢做家常菜,菜式是不及五星级的,但吃起来有一股子淡淡的幸福味道,也让他尝到有家的温馨。此刻吃着青青做的菜,司徒宇默默不语。
两者的厨艺相差不远,青青做的菜虽不及慕容晓的那么好吃,但也算好吃,至少他不讨厌,能吃下去。
看到他默默不语,但还会再夹菜来吃,青青放下心来。
“以后,你和小乐的一天三餐,我亲自负责吧,这样我能放心一些。”青青替小乐盛了一碗汤,摆放在小乐的面前,让小乐先喝小碗的汤再吃饭。
司徒宇不说话,不说答应也不说拒绝。
在这个家里,他只关心儿子,青青想做什么,他不想管,也不想去理。
几道菜中有一盘子的虾,青青是司徒宇按照慕容晓的喜好找来的,自然就和晓晓一样喜欢吃虾,但又不喜欢剥虾皮。她拿着筷子,夹着虾就放进嘴里,连皮一起吃,吃的动作也很快,不过眨眼之间,她又夹起了一只虾放进嘴里。
小乐偏头望着她。
司徒宇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在青青第三次夹着虾塞进嘴里的时候,司徒宇忍不住说了她一句:“把虾皮剥了再吃,更好吃一点。”
“麻烦,还要弄脏手。我这样吃,方便,速度快,又不用弄脏手。”青青答得理所当然,再说了虾皮也是有营养的。
司徒宇一塞。
随即又在心里涩涩地笑着,他忘记了,他是按照慕容晓的性子找的相亲对象,青青既然符合要求,自然就和晓晓一样,吃虾不喜欢剥皮,嫌麻烦,也是有点懒。
“小乐,喝完汤了,妈咪帮你盛点饭。”
注意到小乐喝完了汤,青青放下筷子,替小乐盛了一小碗的饭,又替小乐夹菜,嘴里在碎碎念:“要吃点肉,肉有营养,但也要吃点青菜,什么都要吃一点,这样营养才能均匀一点。”
“妈咪,你也吃。”
小乐懂事地叫着。
青青笑,“妈咪也吃。”
说着,她拿起筷子,又去夹虾。
在她吃了半盘子的虾时,她才发觉司徒宇父子俩都没有吃过一只虾,顿时她不好意思地说着:“对不起,我最喜欢吃虾了,吃得有点忘形了。”
“你要是喜欢,让佣人天天买点回来,可以天天吃。”
司徒宇淡冷地说一句。
他不会给她爱,但他可以给她生活无忧。
“我自己买吧,我有工资领的。”
“佣人也有工资领,他们买菜的钱,都是我支付的,你是小乐的妈咪,我养你,理所当然。”司徒宇淡冷地打断青青的话。“再说,你还要上班,也要照顾小乐,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买菜?”
青青想了想,点头应着:“也是。”
“虾的做法有很多种,你可以天天换口味。”
“我就喜欢这样吃。”
司徒宇不出声了。
晚饭后,青青收拾碗筷去洗,司徒家有那么多佣人,她也不用,司徒宇也不说什么,随她喜欢。
小乐饭后坐在沙发上,青青让他饭后半个小时要吃点水果。
司徒宇则上楼去了,也不知道他上楼去做什么,半个小时后就下楼了,下楼时,一张脸阴黑得很吓人。
洗好碗,正在和小乐吃着水果的青青瞧他脸色阴黑,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司徒宇走到她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睨瞪着她。青青被他瞪得莫名其妙的,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竟然那样对待小乐!”
司徒宇心痛又愤怒地质问着。
青青眨眨眼,忽然明白了司徒宇口中的他是指公公司徒傲。
她想替司徒傲辩解几句,又无从辩解,因为司徒傲真的很过份。于是,她只能选择沉默,心里却在想着,司徒宇是怎么知道的?
佣人说的?
保姆说的?
可从他回来到现在,还没有接触到任何佣人及保姆呢。
“家里装有监控摄像头。”
青青哦了一声,怪不得他会知道了。
司徒宇很生气,父亲对儿子没有一点疼惜之心。
青青的反应及对小乐的心疼,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的。在看到青青的反应及心疼时,他的心也微微一软了软,这个女人,就像晓晓一样呀。
他对她无爱,她对他也没有感情,可她对儿子小乐的心疼,却是发自内心。是因为她天性善良,还是因为职业性使然?
不管是什么,他都忍不住在心里感激着青青。
隐隐地,也意识到自己这样和青青结婚,对不起青青。
“铃铃铃……”
这个时候,司徒宇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看到是那个家的来电,脸色再度一黑,本想不接,可是电话一直响着,最后,他才冷冷地接下子接听键。
“少爷,不好了,老爷被警察带走了。”
闻言,司徒宇握着手机的手一紧。
不用问,他也知道警察为什么带走司徒傲。
“少爷,怎么办?快想个办法把老爷救出来。”对方还在那端急切地说着。
司徒宇却默默地切断了通话,人随即在沙发上坐下,把手机往身边一丢,双手抬起,用力地扒着头发,脸色是前所未有的沉凝。
他就知道父亲策划了绑架慕容晓的绑架案,哪怕父亲也很有手段,但纸包不住火,又是面对着非要揪出绑匪的沈长风,父亲终有一天会落入法网的。他觉得这是正常的,可司徒傲毕竟是他的父亲,咋一听到父亲被警方带走了,他的心里还是被惊扰了,他要不要救父亲?
救的话,他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晓晓。
再者,父亲那是罪有应得。
不救的话,父亲必定怪他……
再想到自己的母亲,三十几年来的父子关系,司徒宇向后一仰,仰靠在沙发上,闭上了双眸,紧紧地抿起了唇。
心里天人交战着,久久,他重重地叹着气。
他决定,让父亲承受法律的制裁,或许在铁窗里,父亲会明白这几十年,父亲的爱与恨,都是错误的,是父亲自己害了父亲自己一生,还有他的母亲。
虽然司徒宇决定让父亲承受法律的制裁,但他还是很快就赶往了警察局。
可惜他没有见到父亲。
在隔天,t市所有报纸都报道了华夏董事长司徒傲涉嫌绑架慕容晓,被警方抓捕了。
记者们不停地致电给华夏集团,甚至守住华夏集团,想着打探到一点新闻。而司徒宇的手机在不堪媒体的轮番轰炸后,关机了,只有他的秘书不停地受到媒体们的轰炸,不厌其烦又无奈地替司徒宇挡着媒体的追问。
更让人震惊的是,经过警方的审讯,司徒傲还打算派人把慕容晓撞死,以达到打击报复沈长风。
两家向来不睦,但仅限于商场上交锋,这一次司徒傲却发展到私底下加害他人性命了,还是拿一个无辜的慕容晓来开刀。
得知司徒傲打算派人开车把慕容晓撞死后,沈长风的脸都绿了,紧紧地把慕容晓搂入怀里。
何水灵看到报道后,久久地沉默不语。
沈清泉默默了陪在她的身边。
随着时间的走动,司徒傲的案件开始审理,两名保镖的供认,让狡猾的司徒傲再也没有办法狡辩,他绑架罪名成立。
在他刚被关进铁窗的那天,允许亲人探视时,第一个前来探视的人,不是他的儿子司徒宇,而是何水灵。
看到何水灵,司徒傲怔住,久久都无法回过神来。
双方拿起话筒,何水灵问了一句:“司徒傲,你这是何苦呀?”
司徒傲在短短的时日里,已经苍老了很多,那种霸气,那种蛮横也不见了。他涩涩地一笑,“水灵,到现在,我才知道,我错得有多么的离谱。我爱你,哪怕落得今天这种下场,我依旧爱你,可我因爱生恨,所以我的华夏一直针对沈氏,我甚至教导我的儿子和你的儿子为敌,知道你的儿子深爱着慕容家的小妞,我就劝我儿子去抢慕容晓,我绑架慕容晓,我儿子前来相救,我还让人把他打得半死,就是想让慕容晓感激他……我还算计慕容晓,结果却是益了你的儿子。”
“你这样做,是想让我痛苦,让我后悔没有选择你吗?”何水灵轻轻地问着。
“对。”
“你很想看到我痛苦万分的样子?”
“不,我要是想看到你痛苦万分的样子,当年我就不会放了你走,早就强要了你。”司徒傲激动地说道。
“可你做的那些事情,一旦成功了,我将痛苦万分。”
司徒傲顿时哑口无言。
“司徒傲,我一直都把你当兄长,当朋友,我对你是无爱的,我也知道你对我的好,对我的情,谢谢你的错爱。我想和你说,爱一个人不是像你这样爱着的。”何水灵轻叹着气,毁了司徒傲的人可以说是她。“听说你儿子结婚了。”
“他明明爱上了慕容晓,却娶了个慕容青青。”
何水灵灼灼地看着他,问着:“你没有细想他为什么会闪婚吗?”
司徒傲一怔,沉默起来。
半响,他的脸色微微地变了变。
“司徒傲,你该向你的儿子学习如何去爱一个人。”
司徒傲不说话。
再次叹一口气,何水灵轻轻,又很认真地对司徒傲说了一声:“对不起。”
司徒傲摇头苦笑,看着何水灵的眼神很温柔,“水灵,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他反复地说着那句话。
何水灵只是涩涩地笑着。
两个人相对,再也无语。
见面的时间一到,何水灵放下了话筒,司徒傲站了起来,柔柔地看着何水灵轻轻地转身,还像当年拒绝他无数次求爱一样,柔柔地,又高雅地离去。
……
九月十六号。
是沈长风和慕容晓举行婚礼的日子。
司徒傲的案子随着沈长风和慕容晓的大喜日子逼近,已经退出了人们的视线,所有人都在等着观看沈长风和慕容晓这对青梅竹马的盛大婚礼。
据说慕容晓所穿的婚衫是沈长风请了米兰最出名的婚衫设计大师,替慕容晓量身订做的,价值百万以上。
据说慕容晓当天的行头,超过千万元。
据说,婚车队都是名车。
据说……
一个又一个据说,告诉了那对青梅竹马,很多人都关注着他们的婚礼呢。
伴娘团,在慕容晓的强烈要求下,除了她那一班姐妹淘之外,还加入了慕初夏以及慕容青青。
她和青青没有过多交集,可她就是要求青青也当她的伴娘。而伴郎团,则是花花太岁冯益,秦拓,还有一个谁都想不到的,沈长风的死对头司徒宇!
拿慕容晓的话来说,她都请了青青担当她的伴娘,身为青青丈夫的司徒宇,就必须当伴郎,这样,司徒宇和青青就是一对儿。她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告诉司徒宇,她只会是沈长风的妻子,司徒宇既然娶了青青,就要对青青负起丈夫的责任,不能再当一个不负责的丈夫,杜绝他前妻的悲剧再发生。
花童则由小乐和一位可爱的小女孩担任。
婚礼在t市最有名的教堂举行。
沈长风依旧是一身白色的西装,他在礼堂里等着他的新娘子慕容晓到来,俊逸的脸上掩不住他的开心。
他总算娶到了他的青梅!
秦拓和司徒宇则是穿着黑色的西装,两个人看着春风得意,笑容满面的沈长风,既羡慕他,又祝福他。
媒体记者们在教堂外面等候着,他们比沈长风更心急,心急地想一堵盛装打扮的慕容晓是何等的绝色倾城。
所有宾客们都带着开心,带着祝福,静等新娘子的到来。
没过多久,慕容晓在亲人的护送下到达了教堂。
穿着沈长风为她量身订做的纯洁又华贵的婚衫,她美丽得如同月里嫦娥,高贵得如同掌握天下的女皇,绝美,动人,高雅,大方!
一下车,镁光灯就冲她拍个不停。
她微笑以对,在伴娘团的簇拥下,挽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地朝教堂走去。
出现在教堂门口时,等候的沈长风等人,都觉得眼前大亮,沈长风笑得更是春风得意,司徒宇除了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后,便主动地把视线落到了伴娘团中的青青身上。
青青穿着伴娘的礼服,那套礼服是他亲自替她挑选的,她身材高佻,在伴娘团中,属于身高最高的那一个,穿着华美的礼服,也相当的瞩目,当然了,无法盖过慕容晓的风头。
今天,慕容晓才是主角,他是绝对不会让青青抢了慕容晓的风头。
青青笑得很真诚,很自然,也很开心。
或许是心有灵通吧,青青很自然地也把视线对上了司徒宇。
夫妻俩四目相视,彼此间都有一股震憾。
伴娘团中,慕初夏的礼服最普通,因为她天生丽质,过于绝美动人,要是再配上华服,就会成为婚礼上最瞩目的一颗明珠,体贴心细的她,便挑了一套最普通的礼服,让她看起来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这样子走在前方的慕容晓依旧是婚礼上最瞩目的那颗明珠。
脚踩红地毯,挽着父亲的手,在无数人的祝福中,慕容晓一步一步地走向那位算计她十几年,只为了算计她为妻的竹马。
她,今后成了他的妻!
他们终是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受到全城的祝福。
她觉得,她是幸运的,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因为,有沈长风!
“晓晓。”
父女俩还没有走到沈长风的面前,沈长风就迎上前去了。
慕容君郑重地把女儿的手交到沈长风的手里。他们一家人是不停地催着慕容晓找个男人嫁了,可是女儿真正嫁人时,他们就有千般的不舍。哪怕亲家就在隔壁,身为父母的,都会有这种感触。
自己捧在手心里的宝贝,从今之后,脱手而去,走进一个陌生的家庭,他们担心女儿无法适应陌生的家庭,又不得不逼着自己去面对,放任女儿去适应陌生的环境,因为孩子长大了,不管他们有多么的不舍,终是要放手,让孩子高飞的。
“长风,晓晓交给你了,好好地待她。”
“爸,我会的,我会疼她如命!”
沈长风也郑重地应允着。
他也相信他能做到。
全城的人都能见证他对慕容晓的好。
牧师问着千篇一律的话,每一次都带着最真诚的祝福。他们见证了无数夫妻的幸福,他们希望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成为幸福的夫妻,相扶相持,携手面对人生的风雨,不管是生死病死,贫穷富贵,都不离不弃!
执子之手,便要与之偕老。
那是感情的最深点,也是一种责任!
随着牧师说着:“新郎可以吻新娘了。”婚礼宣布完成。
沈长风深情地凝视着自己的爱妻,慕容晓娇艳如花,轻轻地凑近前来,夫妻俩四目交接,四唇相触,当着满堂宾客的面,深深地吻了起来。
片刻后,这对幸福的新人在大家的簇拥下走出了教堂。
“晓晓,一定会很幸福的!”
慕初夏看着被簇拥着的慕容晓,由衷地笑着自语。
“初夏,将来,你也会幸福的。”
身边忽然传来了秦拓温厚的声音。
慕初夏扭头,对上秦拓深深的注视,她笑着:“秦学长,你今天真帅。”
秦拓笑,“你今天也很美,不,你时刻都很美。”
被自己开始心仪的对象赞着自己很美时,慕初夏也艳如桃花,笑着:“秦学长,你的嘴巴变得甜了。”
秦拓温温地笑着,伸手执握起慕初夏柔软的小手,慕初夏微怔,看着他。
“初夏,我的嘴巴是为你而变甜。这段时间,谢谢你!”
慕初夏怔忡,两分钟后,她笑着挽上了秦拓的手臂。
这是她和秦拓的开始吗?
远远地,一抹落寞又憔悴的身影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着秦拓,看到秦拓温柔而有力地揽住了慕初夏的肩头时,两行清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
曾经,那个男人是属于她欧阳萌萌的,是她亲手把他推出去,如今,她只能偷偷地,远远地看他一眼。
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去了。
他放下了她,他愿意接纳其他女子,而她呢,因为过于贪心,一无所有。
报应,亦是老天爷对她的惩罚。
再看向那对幸福的新人,欧阳萌萌的泪落得更凶了。
所有人都在笑着,只有她在哭着。
而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默默地转身,她拉着一只简单的行李箱,她再也不要呆在t市了,她要重新出国。
今后,她都不会回来了。
泪,迎着风飘落。
送行的,一个人都没有。
她孤身一人回国,依旧是孤身一人离开。
或许是她的偷看吧,又或许是不经意,秦拓朝欧阳萌萌这边看过来,远远地看到了欧阳萌萌拉着行李箱,落寞地离开的背影,他静静地看着她一步一步地离去,风吹起她的秀发,依旧很美,但他不再触及她的长发。
他没有追去,也没有开口叫唤她,就是默默地看着她拦截了计程车,落寞地钻进计程车,然后离他越来越远……
“司徒宇,你没事吧?你干嘛这样看着我?”
教堂里隐隐地传出另一道声音。
是青青的。
“我看我的太太也不行吗?”
青青马上就伸手去探他的额。
司徒宇迅速地捉住她的手,紧紧地握着,低低地说着:“青青,晓晓请我们当伴娘伴郎,其中的用意,我懂。”顿了顿,他浅浅地笑着,“其实……嗯,那个……我觉得……你也不错的。”
青青眨着眼,不是很明白自家男人话里的深意。
瞧见她发呆的样子,司徒宇干脆凑近脸来,在她的唇上轻轻地碰触了一下,似淡似柔地说着:“青青,我会学着去爱你的,也请你学着爱我,好吗?我们不要再当一对名义上的夫妻了。”看到沈长风和慕容晓那么幸福,他才感悟到,幸福既要争取,也要把握。
既然,他选择了和青青结为夫妻,那他就要学着去把握眼前的淡淡幸福。
他相信,只要他和青青都用心去经营他们的婚姻,一定也能像沈长风和慕容晓那般幸福的。
青青被他那样的触吻,电到了,还是看着他,傻傻地眨着眼。
久久,她才笑着,用力地反握紧司徒宇的大手,“我会照顾你的!”
司徒宇:……
“新娘要抛捧花了。”
不知道谁叫了一声。
传说,接到新娘捧花的那个人,将会是下一个结婚的幸福人儿。
司徒宇拉着青青就朝教堂外面走。
青青被他拉着走,嘴里说道:“我们就不用去凑热闹了,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不喜欢看热闹吗?”
“喜欢呀。”
“那就别多话了,咱们就是去瞧热闹的。”
“小乐呢。”
“有保姆照顾着呢。”
“我们找到小乐再去看热闹吧。”
“那个时候都结束了。”
“那我们不看了,找小乐吧。”
“小乐到底是谁的儿子?”
“你的,不过我是他妈咪。”
“我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走吧。”
“……好吧。”
慕容晓把手里的捧花往空中一抛。
那束捧花被有心人一拍,不偏不斜地落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众人定神一看,是康嘉美接到了捧花,而把捧花拍进她怀里的人是慕容晓那位沉稳成熟的总经理老哥,慕容恒是也。
康嘉美捧着新娘捧花,有点不知所措。
慕容晓冲她暧昧地笑。
察觉到慕容恒在对面深情地看着自己时,康嘉美的脸红了起来。
她的幸福,也在向她招手呢。
事情过去是有一段时间了,慕容晓对这两名绑走她的保镖的样子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长风和那名警察相互看了一眼,沈长风严肃地问着:“晓晓,你确定吗?”
慕容晓重重地点头,“确定,千真万确,他们又不是一拦车就绑我的,我都和他们说了几句话,这个人,我记得最清楚,就是他向我问路的。”慕容晓指着相片中的一个男人肯定地说道。当时问路的是一名保镖,负责开车的那名保镖,她也看到了长相,不过记忆最深的还是那位问路的男人。
所以,她肯定自己没有认错。
沈长风从她手里拿过了那些相片,递还给那名警察,那名警察抄起话筒就给上头打电话。
慕容晓能确认相片中的两名男子便是绑架她的人,而那两名男子又是司徒傲的私人保镖之一,再加上司徒傲向来针对沈家,慕容晓是沈长风的心头肉,一旦慕容晓出了什么事,沈长风必定紧张万分,所以司徒傲具备了作案的动机。
基本上,大家都认定了是司徒傲策划的那起绑架案。
“司徒宇有没有参与?”
沈长风深沉地问了一句。
当初是司徒宇救出慕容晓的,司徒宇又是司徒傲的儿子,他不得不怀疑一下司徒宇。
“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司徒宇并没有参与,慕小姐遭到绑架时,他一点也不知情,后来知道了也是别人告诉他的。他当初能救出慕容小姐,应该是猜测,就算他知晓幕后策划人是司徒傲,也只能算是知情不报,加上他和司徒傲是父子关系,他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听到司徒宇没有参与,也不会受到牵连,慕容晓松了一口气。她真担心司徒宇也参与其中,然后受到牵连,到时候被抓,小乐怎么办?
幸好,司徒宇没有受到牵连,小乐不会失去爹地。
因为慕容晓证明相片中的两名保镖便是绑架她的人,两名保镖又是司徒傲的保镖,警方马上就把司徒傲和那两名保镖锁定,实施逮捕到案进行审讯。
抓捕是警方的事,慕容晓只负责指认,指认完之后,沈长风便带着她从警察局离开。
“现在我们去哪里?”
慕容晓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着。
看看天色,已经将近傍晚了,沈长风灼灼地看着她,笑着:“晓晓,反正你现在也有空,我也有空,不如我们回家做饭吧。”
“你家里的佣人早就做了吧。”
慕容晓心里还是想着到郊外去和慕初夏他们一起骑自行车,烧烤的,不过现在的时间不早了,等他们再去到郊外的时候,天都黑了,也玩不了。
“我想吃你做的。”
沈长风钻进车内,关上车门后,健壮的身子就往慕容晓身边挪倾而去,凤眸深深地瞅着慕容晓,解决了司徒傲这件事后,他们的未来人生就不会有什么闹心的事了,他想和她过着平凡又幸福的人生,平凡又幸福的人生,自然包括她给他做饭。
“就知道你是把我当成你的煮饭婆的。”
慕容晓撇他一眼,似笑非笑地嗔他一句。
沈长风的身子再度靠近过来,俊脸已经要贴上慕容晓的俏脸了,慕容晓也不避,随他放肆地贴过来,她也没有必要再避了,都是夫妻了,床单都不知道滚了多少回了,被他贴贴脸,小儿科了。沈长风伸手,轻轻地挑着慕容晓的下巴,让慕容晓正视着他,他眸子越发的深,眼里载满了柔情,低柔醇厚的声音带着点点叹息,又带着点点的笑,更多的却是深情,他说:“晓晓,一般来说,男人娶个老婆回家,老婆都会很主动地照顾着自己的丈夫,替丈夫洗衣做饭,像个煮饭婆一般,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不需要谁逼谁,哪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这样子过,其实那是幸福。一种平淡的,细水长流的幸福。妻子很开心,能替自己心爱的男人洗衣做饭,丈夫也很开心,能每天吃到妻子亲手为他做的饭,能穿着妻子亲手为他洗的衣服。在某种意义上,煮饭婆等同老婆的角色。”
慕容晓眨着眼。
心里开始数着手指,她从什么时候被沈长风算计着帮他做饭,成了他专用的煮饭婆?
数来数去,慕容晓的脸有点泛红,有点娇羞,又有点失笑,更为自己的笨而叹气。
十四岁!
她十四岁第一次被他“逼”着帮他做饭。
也是从那之后,她就常遭到他的算计,然后次次都是以帮他洗衣做饭抵销。而她的厨艺会好起来,也是因为被他常年累月的算计,练出来的。
可以说,她唯一的特长便是厨艺,特别是红烧排骨烧得红,但这个特长还是沈长风逼出来的。
十四岁,她还是个大孩子呢,这家伙竟然就把她推进了妻子的角色里。
可真够腹黑的!
“晓晓,知道吧,我很早就让你适应妻子这个角色了。或许在外人的眼里,我是天之骄子,生之优越的环境里,娶个妻子回来就是当少奶奶的,什么都不用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我也是个凡人,一个很平凡的凡人,我也会像那些普通的男人一样,渴望着最真诚,最幸福的生活,所以,我才会那样对你。”
慕容晓拂开他挑着她下巴的大手,绷紧脸。
她拂开沈长风大手的时候,力度很大,让沈长风误以为她在生气,瞧见她绷起的脸,沈长风正想解释,她却迅速地解开了安全带,然后用力地扑压过来,一瞬间就把沈长风扑倒。沈长风被她扑得半倒靠着车门,而她则整个人都压在半躺着的沈长风身上。
“晓晓。”
慕容晓扳着他那张迷死人的俊脸,头一低,在他的左右两边脸上各咬了一口,然后吐出两个字来:“腹黑!”
再然后……
没有再然后了,因为慕容晓吐出两个字来后,人就离开了沈长风的身上,坐回副驾驶座上,调整好气息,调整好坐姿,重新系上安全带,扭头冲着刚坐起来的沈长风妩媚一笑,沈长风的下巴差点被她妩媚一笑惊得掉了。
她不曾笑得如此的妩媚。
“我们回家做饭去。我给你做红烧排骨,天天都吃红烧排骨,你就没有一点新意,一看你天天都要吃红烧排骨就知道你其实是个固执*的家伙。你给我准备海鲜大餐,嗯,貌似我也是天天吃海鲜,也没有一点新意,我也是个固执的人吗?”说到吃的上面,慕容晓才惊觉两个人都有惊人的固执。
沈长风吃红烧排骨,天天吃都不会生厌,她吃海鲜,也是天天吃都不会生厌。
“晓晓,换一种说法,那叫做情有独钟,专一。”
沈长风宠溺地笑着,伸手抚了抚被爱妻咬了的脸,笑容更加的满足。
他对她情有独钟,他只对她专情。
从他十九岁开始,他的柔情他的爱,都是为她而诞生。
十四年了,他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不曾放弃过,千算万算,终是算到了她。
他不后悔花十四年的时间去算计她。
慕容晓笑,没有答话,也默认了他的说法。
兰博基尼开动了。
和人们玩了一天捉迷藏的太阳公公,在这个时候才冒出头来,可惜已到了日暮西山之时,太阳公公在这个时候不受欢迎,黑色的夜幕也会很快把它赶走。
……
另一个司徒家里,两名保镖一身的黑色衣服,各自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走到一辆黑色的轿车,默默地开出了司徒家的别墅,沿着别墅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往小区外面开去。
在小区门口处,保安却没有替他们打开小区入口处的大门。
负责开车的那个人猛按车喇叭。
数名穿着常服的中年男子从保安室里走出来,分左右把他们的车围困起来,其中一个男子敲着他们的车窗,示意他们下车。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个保镖摇下车窗,冷冷地瞪着那名敲车窗的男子,冷冷地问着:“做什么?”
那个敲车窗的男子淡笑着,忽然掏出一把手枪来,指着保镖的脑袋,紧跟着他的另一名男子也迅速地掏出枪来,借着摇下来的车窗,隔空指着负责开车的保镖。
“你们想做什么?”
“我们是警察!你们涉嫌参与了在前段时间绑架慕容晓小姐,请跟我们回警局调查。”敲车窗的男人一边用枪指着保镖的脑袋,一边掏出证件来证明他们的身份。
这两名保镖原本是按照司徒傲新的命令,出门找机会把慕容晓撞死的,没想到一出门就被警察拦住。顿时,两个人的脸色都大变。
警方查到了他们的头上了?
老爷不是有人脉的吗?还能查到他们的头上?
转念一想,他们动的是沈长风的心头肉,老爷的人脉说不定也和沈长风交好……人家沈长风才是这个城市里最让人趋之若鹜的人物……
想到这里,两名保镖面如死灰。
在便衣警察的命令下,出师不利的两名保镖认命地下了车,一下车,他们随即就被戴上了手铐,推出了小区,数辆警车停在小区门口拐弯处,他们被塞进了警车里,警笛声响起,蜂鸣着离去,等待两名保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秦家。
门前,慕初夏叫住了秦拓,在秦拓停下车的时候,慕初夏走到他的车窗前,在秦拓摇下车窗后,她才笑着:“秦学长,我不进去了吧。”
“不进去坐坐了?”
慕初夏笑着摇摇头。
秦拓想了想,便下了车,让还没有考取驾照,但已经学会驾驶的弟弟把车开进别墅里去,他站在慕初夏的面前,眼镜下的黑眸恢复了以往的温和,柔柔地落在慕初夏的身上,温和的声音带着邀请,“初夏,中午的时候,你都不请自来,现在为什么不进去了?我还想着请你在我家里吃饭呢。”
慕初夏是想着自己借了别人的车来,现在傍晚了,她要把车子还给别人,所以想着先回家里去。听到秦拓说要请她吃饭,她连忙应着:“没事了,我原本想着早点把车子还给别人的,那,我还是吃了饭再回去吧。不过,秦学长,你们家里没有佣人,谁做饭?还是叫外卖?”
慕初夏一边说着,一边急急地往别墅里钻,像是害怕秦拓下一刻就变卦,不再请她吃饭似的。
下午的时候,在沈长风和慕容晓离开后,他们三个人依旧玩得不亦乐乎,带去的那些吃的,她和秦拓谈天说地,谈画画,谈人生,就连生意场上的事,都谈起过。她虽不接管家族事业,但也知道一些生意场上的事,和秦拓谈起来时,也能说得头头是道的,一个下午后,两个人竟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本来心情抑郁,处于失恋最痛苦阶段的秦拓,在和慕初夏相谈甚欢的情况下,暂时性地忘记了欧阳萌萌带给他的伤害。
秦拓跟着慕初夏的身后走进来,淡淡地笑着:“小磊的厨艺就很好,我也会厨艺,只不过我工作忙,都是小磊在做饭。”
慕初夏忽地停下脚步来,扭头瞪着眼看着秦拓,很意外地问着:“小磊做饭?他才多大,他竟然会做饭?”她都不好意思说,她二十四岁了,虽会做些简单的饭菜,但不算很好味道,小磊不过十六七岁,竟然能做出很好吃的饭菜来。
嗯,她自叹不如。
“我们家的孩子从十岁开始,就要接受看似不近人情的培养,便是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这便是我家里一直不请佣人的原因。我在回国之前,小磊都是自己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忙着上学时,就会请个钟点工打扫一下卫生,遇着休息天,都是他自己打扫卫生。”秦拓笑着解释,又指着院落里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对慕初夏说道:“这些花草树木,都是经我们兄弟俩之手栽种下去的,也是我们亲自浇水,除草,施肥,反正这个家,都是我们自己在打理。”
慕初夏听得意外之余又不得不服了秦家的这种教育方式。
早早就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独立自主,也教会了孩子坚强。
“做饭这种事情,都是我们兄弟俩十岁后首先就要学的生存功课,所以我们的厨艺都不差。”秦拓继续说着,“我们父母这种教育方式在外人的眼里是非常的不近人情,不负责任,我父母长年累月都在国外生活,他们会打电话和我们聊天,聊人生,也关心我们的生活,但就是不会主动照顾我们。我们遇到了困难,他们只会鼓励我们去解决困难,绝对不会帮助我们解决。长大后的我们,细细地品味父母这种教育方式,其实也有好处。至少我们能独立自主,也很坚强。”提到坚强两个字时,秦拓的神色黯了黯。
顿了顿,他似是在对慕初夏保证,又似是在对自己说:“我会学会忘记,既然已经放下了,我就一定会坚强面对的。”
“秦学长。”
慕初夏有点心疼地看着他,心疼地说道:“其实,你们有十几年的感情,让你忘记她,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你也不可能会真正地做到忘记她,何必逼着自己一定要去忘记她呢?你不用去学会忘记,你既然放下了,就淡然面对,做到不爱,仅把她当成过去式,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秦拓一顿,想了想,他笑了起来,望着慕初夏,重重地点了点头,说着:“初夏,谢谢你。”
慕初夏不好意思起来,“秦学长,你客气了,我也没有做什么。”
“你让我昨天晚上放肆地发泄了一场,又让我下午开心了一场,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秦拓带着慕初夏再次迈步往屋里走去。
对慕初夏这位小师妹,他越来越觉得她的美与好。
两个人走着,身影越走越近。
两颗心,是否也会越走越近?
……
宾利车载着神色清冷的司徒宇回到了司徒家的别墅里。
一进门,司徒宇就感觉到家里的气氛有点儿不对劲。
他微微地蹙了蹙眉,把车开进车库后,才下车,青青拉着小乐迎了出来,青青笑着叫了他一声:“司徒先生,你下班了。”
司徒宇拿着车锁匙走到母子俩的面前,看了青青一眼,然后弯下腰去就抱起了小乐,清冷的神情总算和缓了些许,问着小乐:“小乐下午听话吗?有妈咪陪着,开心吗?”
“爹地,爷爷来过,爷爷很吓人。”
小乐轻轻地答非所问。
司徒宇沉了沉眼,父亲来过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父亲还因为他和青青领证一事大发脾气呢。
“司徒先生,先进屋里去吧,我做好晚饭了。”青青浅笑着错开话题,似是不想让小乐告司徒傲的状似的。
司徒宇不答话,只是抱着儿子从她的身边走过,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淡冷地挤出一句话来:“我们已经是那样的关系了,你不用再叫我‘司徒先生’,可以叫我司徒宇。”
“哦。”
青青笑了笑,很温顺地应着。
司徒宇不再理她,抱着儿子进屋里去了。
进屋后,他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本不想去看,脚下还是不受控制,先移步进了餐厅里,看到餐桌上摆着几道简单的家常菜,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也不知道到底好不好吃。
“你的东西整理好了吧?”
司徒宇抱着儿子去洗手,洗手出来后,把儿子放坐在餐桌前,淡淡地问着跟着进来的青青。
“都整理好了。”
“嗯。”
司徒宇又是淡冷地应了一声。
一家三口在餐桌前坐下,司徒宇带着试探性地夹着菜来吃,青青有点紧张地看着他吃,嘴里说道:“我只会做些简单的家常菜,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习惯。”
慕容晓也是喜欢做家常菜,菜式是不及五星级的,但吃起来有一股子淡淡的幸福味道,也让他尝到有家的温馨。此刻吃着青青做的菜,司徒宇默默不语。
两者的厨艺相差不远,青青做的菜虽不及慕容晓的那么好吃,但也算好吃,至少他不讨厌,能吃下去。
看到他默默不语,但还会再夹菜来吃,青青放下心来。
“以后,你和小乐的一天三餐,我亲自负责吧,这样我能放心一些。”青青替小乐盛了一碗汤,摆放在小乐的面前,让小乐先喝小碗的汤再吃饭。
司徒宇不说话,不说答应也不说拒绝。
在这个家里,他只关心儿子,青青想做什么,他不想管,也不想去理。
几道菜中有一盘子的虾,青青是司徒宇按照慕容晓的喜好找来的,自然就和晓晓一样喜欢吃虾,但又不喜欢剥虾皮。她拿着筷子,夹着虾就放进嘴里,连皮一起吃,吃的动作也很快,不过眨眼之间,她又夹起了一只虾放进嘴里。
小乐偏头望着她。
司徒宇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在青青第三次夹着虾塞进嘴里的时候,司徒宇忍不住说了她一句:“把虾皮剥了再吃,更好吃一点。”
“麻烦,还要弄脏手。我这样吃,方便,速度快,又不用弄脏手。”青青答得理所当然,再说了虾皮也是有营养的。
司徒宇一塞。
随即又在心里涩涩地笑着,他忘记了,他是按照慕容晓的性子找的相亲对象,青青既然符合要求,自然就和晓晓一样,吃虾不喜欢剥皮,嫌麻烦,也是有点懒。
“小乐,喝完汤了,妈咪帮你盛点饭。”
注意到小乐喝完了汤,青青放下筷子,替小乐盛了一小碗的饭,又替小乐夹菜,嘴里在碎碎念:“要吃点肉,肉有营养,但也要吃点青菜,什么都要吃一点,这样营养才能均匀一点。”
“妈咪,你也吃。”
小乐懂事地叫着。
青青笑,“妈咪也吃。”
说着,她拿起筷子,又去夹虾。
在她吃了半盘子的虾时,她才发觉司徒宇父子俩都没有吃过一只虾,顿时她不好意思地说着:“对不起,我最喜欢吃虾了,吃得有点忘形了。”
“你要是喜欢,让佣人天天买点回来,可以天天吃。”
司徒宇淡冷地说一句。
他不会给她爱,但他可以给她生活无忧。
“我自己买吧,我有工资领的。”
“佣人也有工资领,他们买菜的钱,都是我支付的,你是小乐的妈咪,我养你,理所当然。”司徒宇淡冷地打断青青的话。“再说,你还要上班,也要照顾小乐,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买菜?”
青青想了想,点头应着:“也是。”
“虾的做法有很多种,你可以天天换口味。”
“我就喜欢这样吃。”
司徒宇不出声了。
晚饭后,青青收拾碗筷去洗,司徒家有那么多佣人,她也不用,司徒宇也不说什么,随她喜欢。
小乐饭后坐在沙发上,青青让他饭后半个小时要吃点水果。
司徒宇则上楼去了,也不知道他上楼去做什么,半个小时后就下楼了,下楼时,一张脸阴黑得很吓人。
洗好碗,正在和小乐吃着水果的青青瞧他脸色阴黑,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
司徒宇走到她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睨瞪着她。青青被他瞪得莫名其妙的,有点摸不着头脑。
“他竟然那样对待小乐!”
司徒宇心痛又愤怒地质问着。
青青眨眨眼,忽然明白了司徒宇口中的他是指公公司徒傲。
她想替司徒傲辩解几句,又无从辩解,因为司徒傲真的很过份。于是,她只能选择沉默,心里却在想着,司徒宇是怎么知道的?
佣人说的?
保姆说的?
可从他回来到现在,还没有接触到任何佣人及保姆呢。
“家里装有监控摄像头。”
青青哦了一声,怪不得他会知道了。
司徒宇很生气,父亲对儿子没有一点疼惜之心。
青青的反应及对小乐的心疼,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的。在看到青青的反应及心疼时,他的心也微微一软了软,这个女人,就像晓晓一样呀。
他对她无爱,她对他也没有感情,可她对儿子小乐的心疼,却是发自内心。是因为她天性善良,还是因为职业性使然?
不管是什么,他都忍不住在心里感激着青青。
隐隐地,也意识到自己这样和青青结婚,对不起青青。
“铃铃铃……”
这个时候,司徒宇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看到是那个家的来电,脸色再度一黑,本想不接,可是电话一直响着,最后,他才冷冷地接下子接听键。
“少爷,不好了,老爷被警察带走了。”
闻言,司徒宇握着手机的手一紧。
不用问,他也知道警察为什么带走司徒傲。
“少爷,怎么办?快想个办法把老爷救出来。”对方还在那端急切地说着。
司徒宇却默默地切断了通话,人随即在沙发上坐下,把手机往身边一丢,双手抬起,用力地扒着头发,脸色是前所未有的沉凝。
他就知道父亲策划了绑架慕容晓的绑架案,哪怕父亲也很有手段,但纸包不住火,又是面对着非要揪出绑匪的沈长风,父亲终有一天会落入法网的。他觉得这是正常的,可司徒傲毕竟是他的父亲,咋一听到父亲被警方带走了,他的心里还是被惊扰了,他要不要救父亲?
救的话,他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晓晓。
再者,父亲那是罪有应得。
不救的话,父亲必定怪他……
再想到自己的母亲,三十几年来的父子关系,司徒宇向后一仰,仰靠在沙发上,闭上了双眸,紧紧地抿起了唇。
心里天人交战着,久久,他重重地叹着气。
他决定,让父亲承受法律的制裁,或许在铁窗里,父亲会明白这几十年,父亲的爱与恨,都是错误的,是父亲自己害了父亲自己一生,还有他的母亲。
虽然司徒宇决定让父亲承受法律的制裁,但他还是很快就赶往了警察局。
可惜他没有见到父亲。
在隔天,t市所有报纸都报道了华夏董事长司徒傲涉嫌绑架慕容晓,被警方抓捕了。
记者们不停地致电给华夏集团,甚至守住华夏集团,想着打探到一点新闻。而司徒宇的手机在不堪媒体的轮番轰炸后,关机了,只有他的秘书不停地受到媒体们的轰炸,不厌其烦又无奈地替司徒宇挡着媒体的追问。
更让人震惊的是,经过警方的审讯,司徒傲还打算派人把慕容晓撞死,以达到打击报复沈长风。
两家向来不睦,但仅限于商场上交锋,这一次司徒傲却发展到私底下加害他人性命了,还是拿一个无辜的慕容晓来开刀。
得知司徒傲打算派人开车把慕容晓撞死后,沈长风的脸都绿了,紧紧地把慕容晓搂入怀里。
何水灵看到报道后,久久地沉默不语。
沈清泉默默了陪在她的身边。
随着时间的走动,司徒傲的案件开始审理,两名保镖的供认,让狡猾的司徒傲再也没有办法狡辩,他绑架罪名成立。
在他刚被关进铁窗的那天,允许亲人探视时,第一个前来探视的人,不是他的儿子司徒宇,而是何水灵。
看到何水灵,司徒傲怔住,久久都无法回过神来。
双方拿起话筒,何水灵问了一句:“司徒傲,你这是何苦呀?”
司徒傲在短短的时日里,已经苍老了很多,那种霸气,那种蛮横也不见了。他涩涩地一笑,“水灵,到现在,我才知道,我错得有多么的离谱。我爱你,哪怕落得今天这种下场,我依旧爱你,可我因爱生恨,所以我的华夏一直针对沈氏,我甚至教导我的儿子和你的儿子为敌,知道你的儿子深爱着慕容家的小妞,我就劝我儿子去抢慕容晓,我绑架慕容晓,我儿子前来相救,我还让人把他打得半死,就是想让慕容晓感激他……我还算计慕容晓,结果却是益了你的儿子。”
“你这样做,是想让我痛苦,让我后悔没有选择你吗?”何水灵轻轻地问着。
“对。”
“你很想看到我痛苦万分的样子?”
“不,我要是想看到你痛苦万分的样子,当年我就不会放了你走,早就强要了你。”司徒傲激动地说道。
“可你做的那些事情,一旦成功了,我将痛苦万分。”
司徒傲顿时哑口无言。
“司徒傲,我一直都把你当兄长,当朋友,我对你是无爱的,我也知道你对我的好,对我的情,谢谢你的错爱。我想和你说,爱一个人不是像你这样爱着的。”何水灵轻叹着气,毁了司徒傲的人可以说是她。“听说你儿子结婚了。”
“他明明爱上了慕容晓,却娶了个慕容青青。”
何水灵灼灼地看着他,问着:“你没有细想他为什么会闪婚吗?”
司徒傲一怔,沉默起来。
半响,他的脸色微微地变了变。
“司徒傲,你该向你的儿子学习如何去爱一个人。”
司徒傲不说话。
再次叹一口气,何水灵轻轻,又很认真地对司徒傲说了一声:“对不起。”
司徒傲摇头苦笑,看着何水灵的眼神很温柔,“水灵,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他反复地说着那句话。
何水灵只是涩涩地笑着。
两个人相对,再也无语。
见面的时间一到,何水灵放下了话筒,司徒傲站了起来,柔柔地看着何水灵轻轻地转身,还像当年拒绝他无数次求爱一样,柔柔地,又高雅地离去。
……
九月十六号。
是沈长风和慕容晓举行婚礼的日子。
司徒傲的案子随着沈长风和慕容晓的大喜日子逼近,已经退出了人们的视线,所有人都在等着观看沈长风和慕容晓这对青梅竹马的盛大婚礼。
据说慕容晓所穿的婚衫是沈长风请了米兰最出名的婚衫设计大师,替慕容晓量身订做的,价值百万以上。
据说慕容晓当天的行头,超过千万元。
据说,婚车队都是名车。
据说……
一个又一个据说,告诉了那对青梅竹马,很多人都关注着他们的婚礼呢。
伴娘团,在慕容晓的强烈要求下,除了她那一班姐妹淘之外,还加入了慕初夏以及慕容青青。
她和青青没有过多交集,可她就是要求青青也当她的伴娘。而伴郎团,则是花花太岁冯益,秦拓,还有一个谁都想不到的,沈长风的死对头司徒宇!
拿慕容晓的话来说,她都请了青青担当她的伴娘,身为青青丈夫的司徒宇,就必须当伴郎,这样,司徒宇和青青就是一对儿。她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告诉司徒宇,她只会是沈长风的妻子,司徒宇既然娶了青青,就要对青青负起丈夫的责任,不能再当一个不负责的丈夫,杜绝他前妻的悲剧再发生。
花童则由小乐和一位可爱的小女孩担任。
婚礼在t市最有名的教堂举行。
沈长风依旧是一身白色的西装,他在礼堂里等着他的新娘子慕容晓到来,俊逸的脸上掩不住他的开心。
他总算娶到了他的青梅!
秦拓和司徒宇则是穿着黑色的西装,两个人看着春风得意,笑容满面的沈长风,既羡慕他,又祝福他。
媒体记者们在教堂外面等候着,他们比沈长风更心急,心急地想一堵盛装打扮的慕容晓是何等的绝色倾城。
所有宾客们都带着开心,带着祝福,静等新娘子的到来。
没过多久,慕容晓在亲人的护送下到达了教堂。
穿着沈长风为她量身订做的纯洁又华贵的婚衫,她美丽得如同月里嫦娥,高贵得如同掌握天下的女皇,绝美,动人,高雅,大方!
一下车,镁光灯就冲她拍个不停。
她微笑以对,在伴娘团的簇拥下,挽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地朝教堂走去。
出现在教堂门口时,等候的沈长风等人,都觉得眼前大亮,沈长风笑得更是春风得意,司徒宇除了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后,便主动地把视线落到了伴娘团中的青青身上。
青青穿着伴娘的礼服,那套礼服是他亲自替她挑选的,她身材高佻,在伴娘团中,属于身高最高的那一个,穿着华美的礼服,也相当的瞩目,当然了,无法盖过慕容晓的风头。
今天,慕容晓才是主角,他是绝对不会让青青抢了慕容晓的风头。
青青笑得很真诚,很自然,也很开心。
或许是心有灵通吧,青青很自然地也把视线对上了司徒宇。
夫妻俩四目相视,彼此间都有一股震憾。
伴娘团中,慕初夏的礼服最普通,因为她天生丽质,过于绝美动人,要是再配上华服,就会成为婚礼上最瞩目的一颗明珠,体贴心细的她,便挑了一套最普通的礼服,让她看起来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这样子走在前方的慕容晓依旧是婚礼上最瞩目的那颗明珠。
脚踩红地毯,挽着父亲的手,在无数人的祝福中,慕容晓一步一步地走向那位算计她十几年,只为了算计她为妻的竹马。
她,今后成了他的妻!
他们终是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受到全城的祝福。
她觉得,她是幸运的,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因为,有沈长风!
“晓晓。”
父女俩还没有走到沈长风的面前,沈长风就迎上前去了。
慕容君郑重地把女儿的手交到沈长风的手里。他们一家人是不停地催着慕容晓找个男人嫁了,可是女儿真正嫁人时,他们就有千般的不舍。哪怕亲家就在隔壁,身为父母的,都会有这种感触。
自己捧在手心里的宝贝,从今之后,脱手而去,走进一个陌生的家庭,他们担心女儿无法适应陌生的家庭,又不得不逼着自己去面对,放任女儿去适应陌生的环境,因为孩子长大了,不管他们有多么的不舍,终是要放手,让孩子高飞的。
“长风,晓晓交给你了,好好地待她。”
“爸,我会的,我会疼她如命!”
沈长风也郑重地应允着。
他也相信他能做到。
全城的人都能见证他对慕容晓的好。
牧师问着千篇一律的话,每一次都带着最真诚的祝福。他们见证了无数夫妻的幸福,他们希望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成为幸福的夫妻,相扶相持,携手面对人生的风雨,不管是生死病死,贫穷富贵,都不离不弃!
执子之手,便要与之偕老。
那是感情的最深点,也是一种责任!
随着牧师说着:“新郎可以吻新娘了。”婚礼宣布完成。
沈长风深情地凝视着自己的爱妻,慕容晓娇艳如花,轻轻地凑近前来,夫妻俩四目交接,四唇相触,当着满堂宾客的面,深深地吻了起来。
片刻后,这对幸福的新人在大家的簇拥下走出了教堂。
“晓晓,一定会很幸福的!”
慕初夏看着被簇拥着的慕容晓,由衷地笑着自语。
“初夏,将来,你也会幸福的。”
身边忽然传来了秦拓温厚的声音。
慕初夏扭头,对上秦拓深深的注视,她笑着:“秦学长,你今天真帅。”
秦拓笑,“你今天也很美,不,你时刻都很美。”
被自己开始心仪的对象赞着自己很美时,慕初夏也艳如桃花,笑着:“秦学长,你的嘴巴变得甜了。”
秦拓温温地笑着,伸手执握起慕初夏柔软的小手,慕初夏微怔,看着他。
“初夏,我的嘴巴是为你而变甜。这段时间,谢谢你!”
慕初夏怔忡,两分钟后,她笑着挽上了秦拓的手臂。
这是她和秦拓的开始吗?
远远地,一抹落寞又憔悴的身影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着秦拓,看到秦拓温柔而有力地揽住了慕初夏的肩头时,两行清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
曾经,那个男人是属于她欧阳萌萌的,是她亲手把他推出去,如今,她只能偷偷地,远远地看他一眼。
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去了。
他放下了她,他愿意接纳其他女子,而她呢,因为过于贪心,一无所有。
报应,亦是老天爷对她的惩罚。
再看向那对幸福的新人,欧阳萌萌的泪落得更凶了。
所有人都在笑着,只有她在哭着。
而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默默地转身,她拉着一只简单的行李箱,她再也不要呆在t市了,她要重新出国。
今后,她都不会回来了。
泪,迎着风飘落。
送行的,一个人都没有。
她孤身一人回国,依旧是孤身一人离开。
或许是她的偷看吧,又或许是不经意,秦拓朝欧阳萌萌这边看过来,远远地看到了欧阳萌萌拉着行李箱,落寞地离开的背影,他静静地看着她一步一步地离去,风吹起她的秀发,依旧很美,但他不再触及她的长发。
他没有追去,也没有开口叫唤她,就是默默地看着她拦截了计程车,落寞地钻进计程车,然后离他越来越远……
“司徒宇,你没事吧?你干嘛这样看着我?”
教堂里隐隐地传出另一道声音。
是青青的。
“我看我的太太也不行吗?”
青青马上就伸手去探他的额。
司徒宇迅速地捉住她的手,紧紧地握着,低低地说着:“青青,晓晓请我们当伴娘伴郎,其中的用意,我懂。”顿了顿,他浅浅地笑着,“其实……嗯,那个……我觉得……你也不错的。”
青青眨着眼,不是很明白自家男人话里的深意。
瞧见她发呆的样子,司徒宇干脆凑近脸来,在她的唇上轻轻地碰触了一下,似淡似柔地说着:“青青,我会学着去爱你的,也请你学着爱我,好吗?我们不要再当一对名义上的夫妻了。”看到沈长风和慕容晓那么幸福,他才感悟到,幸福既要争取,也要把握。
既然,他选择了和青青结为夫妻,那他就要学着去把握眼前的淡淡幸福。
他相信,只要他和青青都用心去经营他们的婚姻,一定也能像沈长风和慕容晓那般幸福的。
青青被他那样的触吻,电到了,还是看着他,傻傻地眨着眼。
久久,她才笑着,用力地反握紧司徒宇的大手,“我会照顾你的!”
司徒宇:……
“新娘要抛捧花了。”
不知道谁叫了一声。
传说,接到新娘捧花的那个人,将会是下一个结婚的幸福人儿。
司徒宇拉着青青就朝教堂外面走。
青青被他拉着走,嘴里说道:“我们就不用去凑热闹了,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不喜欢看热闹吗?”
“喜欢呀。”
“那就别多话了,咱们就是去瞧热闹的。”
“小乐呢。”
“有保姆照顾着呢。”
“我们找到小乐再去看热闹吧。”
“那个时候都结束了。”
“那我们不看了,找小乐吧。”
“小乐到底是谁的儿子?”
“你的,不过我是他妈咪。”
“我都不担心,你担心什么,走吧。”
“……好吧。”
慕容晓把手里的捧花往空中一抛。
那束捧花被有心人一拍,不偏不斜地落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众人定神一看,是康嘉美接到了捧花,而把捧花拍进她怀里的人是慕容晓那位沉稳成熟的总经理老哥,慕容恒是也。
康嘉美捧着新娘捧花,有点不知所措。
慕容晓冲她暧昧地笑。
察觉到慕容恒在对面深情地看着自己时,康嘉美的脸红了起来。
她的幸福,也在向她招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