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好久骑砍,一直没有想到写中世纪,写一个试试水,喜欢的请点击收藏给推荐。谢谢。
“我这是在哪?头好疼啊。”方南努力的撑起身子,他感到眼冒金星,脑袋里像灌了铅一样沉,身体也像快散架了一般。努力的回想了一下,最后的记忆好像是两盏刺眼的土方车灯。突然他的眼睛睁得老大,他想起来了,一切都想起来了,他是一名技校的学生,学的是冶炼。
平时除了学习马马虎虎过得去以外,最大的爱好就是玩一款名叫骑马与砍杀:战团的游戏,这是一款讲述欧洲中世纪的单机游戏,各个领主为了领地为了利益征战不休,虽然玩的人不多,但平时在网上也认识了一帮朋友,没事也在现实里搞搞聚会什么的。那天他和同宿舍的一哥们刚刚参加完一场cosplay,他扮演的是游戏的丝袜军士,那是没有马,要不然他肯定扮演骑士。
在那场聚会里,他结交了更多的骑砍爱好者,甚至还有不少别城市的人。嗨了一天以后,大家留了联系方式以后,宿舍那哥们硬要拉着他去路边的大排档喝酒,喝就喝吧,那天玩的开心,方南也就答应下来,叫了些烤串花生什么的,对着扎啤就开吹,喝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半夜了,摊子上也没几个人,宿舍那哥们中途也上厕所去,喝了点酒以后,方南借着酒劲将妆饰剑抽出,对着路边经过的少女们耍帅的吼道:“为了斯瓦迪亚。”
可是还没吼完,一辆大卡就冲了过来。“难道是医院?”方南狠狠地甩了甩头,昏沉沉的脑袋让他没有方向感,不过很快他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了,手按着的不是柔软的棉被,而是一根根干枯的茅草,没错,是茅草,从小在南方农村长大的他对茅草可谓是熟悉异常。
强行的撑起身子,头重脚轻的滋味不好受,头脑的眩晕导致胃里翻滚不休。昏暗的房间加上眩晕的脑袋让他看不太清楚周围的环境,但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个昏暗的房间,他东倒西歪的将房间里面的一些木桌和椅子撞的咯吱直响,不过总算是摸到了门边,这竟然是一扇木门,手指触碰到门上的方南立即反应过来,从手指的触感来看,这扇门非常的简陋,不过用料扎实,他边想边吃力的推开门,刺眼的阳光一瞬间照在脸上,他不由自主掸起自己的右手挡在脸上。
“尼玛啊,这也太扯了吧。”当眼睛适应了外面的环境的时候,方南总算是能够看见了,可是当他看见外面的情形的时候,惊讶的张大嘴。头顶万里无云碧蓝天空下,一块块错落有致碉地环绕四周,一条泥泞小路从眼前穿过,蜿蜒曲折的小溪哗哗的流淌着清凉的溪水,一座哪怕在最落后的农村也不会看到的风车磨坊坐落在小溪石桥旁边,几个身着打扮古怪的欧洲人赶着羊群,边走边哈哈大笑交谈着。
“这是什么鬼地方,不会是那个坑爹的大卡司机把自己抛到山沟沟里来了吧。”方南有些直愣愣的想到,也不想想那时候人虽然少,但还是有几个的,不敢管事但是报警电话还是会打的,人家司机哪有本事把他运出来。“天啊!小克莱夫你醒了,感谢上帝让你活了下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妇女见到方南站在门口吃惊的叫喊道,随即放下手中的陶盆来到他身前,双手抱着他的头打量了一会,然后将他的头搂入怀里,嘴里还念叨着感谢主什么的。
方南被这个老外搞懵了,因为这个西方女人穿着一件粉红色系着白色围裙的亚麻布长裙。“狗屎!这是什么年代!”方南在心里怒骂道,这种服饰他在熟悉不过了。他天天都能看到,只不过在游戏里!
可是还没等他有下一步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被这个西方女人按入了胸前,没有传说中的波涛汹涌,艳福无边,方南只感觉到一股酸臭的汗味混合着羊膻味,从鼻孔直冲大脑。这让他不能呼吸,脸被憋得通红,身子也开始抽蓄起来,吓得那个女人连忙将他放下,又拍又锤的好不容易才让他缓过气来,不过经过这么一折腾,他更加的虚弱了,连一根小拇指都不能动弹分毫,只好眼睁睁的看哪个可恶的老巫婆将一碗灰色的糊状物,掺了些水灌进他的喉咙,粗鲁的动作让他难受的直翻白眼。
一个星期,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方南才能下勉强行走,当然,如果说垫上茅草的木板能被称为床的话。在这期间,他明白了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穿越了,没错,他穿越了,还是来到了他最向往的西方中世纪。
有人说,得不到的往往是最好的,现在方南想说这句话太特么的精辟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他整天幻想着自己成为游戏里的骑士,骑着高头大马,身穿沉重的铠甲挥舞着利刃,带着效忠他的骑士冲击敌人。但现在方南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这是一场梦,相比来到这个时代,他宁愿下半辈子都在轮椅上度过,哪怕他还没有亲眼去观察,去了解这个世界,但他在这养病期间也弄清楚他现在的身份与身处的时代。
他叫做克莱夫·沃兹沃思,是一名册封骑士的次子,一名日耳曼人。在养病期间,有过人来探望他,除了那个最初给他灌灰色糊糊据说是他现在的母亲的妇女以外,还来了一个只有两三岁的小姑娘,据说是她的妹妹。还有一个壮得像头棕熊的日耳曼青年,当然,说他来探望还不如说他是来挑衅的,高高扬起的鼻孔以及粗陋不堪的言语,不过那时候方南提不起一点劲来与他对骂,要不然肯定会让他明白中华五千年的国粹。
最后就是一个中年的精壮的汉子,他有着一头金色且乱糟糟的头发,粘着油腻污秽的大胡子,他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同时也是方南,哦,应该说是克莱夫的父亲,册封骑士克雷西达·沃兹沃思爵士。据说他的父亲,也就是沃兹沃思爵士以前并不是一位贵族,而是一位低贱的行脚商人,不过有一次他在经过荒野的时候遇到了一条因为受伤而被冻死的白狐,从而获得了一条完好的,没有任何缺失的白狐皮,而他用这条白狐皮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亚历克西斯·巴拉德公爵手里换取了骑士身份以及脚下的这片土地,沃兹沃思爵士将这片土地命名为原木村。
这个被命名为原木的小村庄原本是并不存在的,因为吝啬的公爵大人不肯将一分一毫的有用土地交出来,最终他将这片靠近森林无用的荒野赐予了克莱夫的父亲沃兹沃思爵士。在这个年代里,森林并不是一个好地方,这里因为隐蔽,常常会隐藏一些特殊的人,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称号——强盗!克莱夫的父亲刚刚来到这里时,他被一群强盗袭击了,不过他也因此获得了他的第一批奴隶,因为他壮硕的不像个商人,倒像个恐怖的佣兵,他一个人击倒了五名劫匪,还强迫劫匪带他去老巢,在那里他有捕获了两个俘虏,从此凶残的白狐的名气便在这块土地上流传开来。
“我这是在哪?头好疼啊。”方南努力的撑起身子,他感到眼冒金星,脑袋里像灌了铅一样沉,身体也像快散架了一般。努力的回想了一下,最后的记忆好像是两盏刺眼的土方车灯。突然他的眼睛睁得老大,他想起来了,一切都想起来了,他是一名技校的学生,学的是冶炼。
平时除了学习马马虎虎过得去以外,最大的爱好就是玩一款名叫骑马与砍杀:战团的游戏,这是一款讲述欧洲中世纪的单机游戏,各个领主为了领地为了利益征战不休,虽然玩的人不多,但平时在网上也认识了一帮朋友,没事也在现实里搞搞聚会什么的。那天他和同宿舍的一哥们刚刚参加完一场cosplay,他扮演的是游戏的丝袜军士,那是没有马,要不然他肯定扮演骑士。
在那场聚会里,他结交了更多的骑砍爱好者,甚至还有不少别城市的人。嗨了一天以后,大家留了联系方式以后,宿舍那哥们硬要拉着他去路边的大排档喝酒,喝就喝吧,那天玩的开心,方南也就答应下来,叫了些烤串花生什么的,对着扎啤就开吹,喝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半夜了,摊子上也没几个人,宿舍那哥们中途也上厕所去,喝了点酒以后,方南借着酒劲将妆饰剑抽出,对着路边经过的少女们耍帅的吼道:“为了斯瓦迪亚。”
可是还没吼完,一辆大卡就冲了过来。“难道是医院?”方南狠狠地甩了甩头,昏沉沉的脑袋让他没有方向感,不过很快他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了,手按着的不是柔软的棉被,而是一根根干枯的茅草,没错,是茅草,从小在南方农村长大的他对茅草可谓是熟悉异常。
强行的撑起身子,头重脚轻的滋味不好受,头脑的眩晕导致胃里翻滚不休。昏暗的房间加上眩晕的脑袋让他看不太清楚周围的环境,但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个昏暗的房间,他东倒西歪的将房间里面的一些木桌和椅子撞的咯吱直响,不过总算是摸到了门边,这竟然是一扇木门,手指触碰到门上的方南立即反应过来,从手指的触感来看,这扇门非常的简陋,不过用料扎实,他边想边吃力的推开门,刺眼的阳光一瞬间照在脸上,他不由自主掸起自己的右手挡在脸上。
“尼玛啊,这也太扯了吧。”当眼睛适应了外面的环境的时候,方南总算是能够看见了,可是当他看见外面的情形的时候,惊讶的张大嘴。头顶万里无云碧蓝天空下,一块块错落有致碉地环绕四周,一条泥泞小路从眼前穿过,蜿蜒曲折的小溪哗哗的流淌着清凉的溪水,一座哪怕在最落后的农村也不会看到的风车磨坊坐落在小溪石桥旁边,几个身着打扮古怪的欧洲人赶着羊群,边走边哈哈大笑交谈着。
“这是什么鬼地方,不会是那个坑爹的大卡司机把自己抛到山沟沟里来了吧。”方南有些直愣愣的想到,也不想想那时候人虽然少,但还是有几个的,不敢管事但是报警电话还是会打的,人家司机哪有本事把他运出来。“天啊!小克莱夫你醒了,感谢上帝让你活了下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妇女见到方南站在门口吃惊的叫喊道,随即放下手中的陶盆来到他身前,双手抱着他的头打量了一会,然后将他的头搂入怀里,嘴里还念叨着感谢主什么的。
方南被这个老外搞懵了,因为这个西方女人穿着一件粉红色系着白色围裙的亚麻布长裙。“狗屎!这是什么年代!”方南在心里怒骂道,这种服饰他在熟悉不过了。他天天都能看到,只不过在游戏里!
可是还没等他有下一步动作的时候,他就已经被这个西方女人按入了胸前,没有传说中的波涛汹涌,艳福无边,方南只感觉到一股酸臭的汗味混合着羊膻味,从鼻孔直冲大脑。这让他不能呼吸,脸被憋得通红,身子也开始抽蓄起来,吓得那个女人连忙将他放下,又拍又锤的好不容易才让他缓过气来,不过经过这么一折腾,他更加的虚弱了,连一根小拇指都不能动弹分毫,只好眼睁睁的看哪个可恶的老巫婆将一碗灰色的糊状物,掺了些水灌进他的喉咙,粗鲁的动作让他难受的直翻白眼。
一个星期,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方南才能下勉强行走,当然,如果说垫上茅草的木板能被称为床的话。在这期间,他明白了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什么,穿越了,没错,他穿越了,还是来到了他最向往的西方中世纪。
有人说,得不到的往往是最好的,现在方南想说这句话太特么的精辟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他整天幻想着自己成为游戏里的骑士,骑着高头大马,身穿沉重的铠甲挥舞着利刃,带着效忠他的骑士冲击敌人。但现在方南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这是一场梦,相比来到这个时代,他宁愿下半辈子都在轮椅上度过,哪怕他还没有亲眼去观察,去了解这个世界,但他在这养病期间也弄清楚他现在的身份与身处的时代。
他叫做克莱夫·沃兹沃思,是一名册封骑士的次子,一名日耳曼人。在养病期间,有过人来探望他,除了那个最初给他灌灰色糊糊据说是他现在的母亲的妇女以外,还来了一个只有两三岁的小姑娘,据说是她的妹妹。还有一个壮得像头棕熊的日耳曼青年,当然,说他来探望还不如说他是来挑衅的,高高扬起的鼻孔以及粗陋不堪的言语,不过那时候方南提不起一点劲来与他对骂,要不然肯定会让他明白中华五千年的国粹。
最后就是一个中年的精壮的汉子,他有着一头金色且乱糟糟的头发,粘着油腻污秽的大胡子,他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同时也是方南,哦,应该说是克莱夫的父亲,册封骑士克雷西达·沃兹沃思爵士。据说他的父亲,也就是沃兹沃思爵士以前并不是一位贵族,而是一位低贱的行脚商人,不过有一次他在经过荒野的时候遇到了一条因为受伤而被冻死的白狐,从而获得了一条完好的,没有任何缺失的白狐皮,而他用这条白狐皮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亚历克西斯·巴拉德公爵手里换取了骑士身份以及脚下的这片土地,沃兹沃思爵士将这片土地命名为原木村。
这个被命名为原木的小村庄原本是并不存在的,因为吝啬的公爵大人不肯将一分一毫的有用土地交出来,最终他将这片靠近森林无用的荒野赐予了克莱夫的父亲沃兹沃思爵士。在这个年代里,森林并不是一个好地方,这里因为隐蔽,常常会隐藏一些特殊的人,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称号——强盗!克莱夫的父亲刚刚来到这里时,他被一群强盗袭击了,不过他也因此获得了他的第一批奴隶,因为他壮硕的不像个商人,倒像个恐怖的佣兵,他一个人击倒了五名劫匪,还强迫劫匪带他去老巢,在那里他有捕获了两个俘虏,从此凶残的白狐的名气便在这块土地上流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