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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平是个读书郎,生活在一个简单的世界里。

    不知是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人都是色盲,还是这个世界本就如此单调。一切事物映在眼中只有黑白两色。

    而李平,就像是一个起笔潦草随意的线段,模样缺乏美感,甚至说得上丑陋。

    不过,他最自己的相貌倒是不甚在意,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都是一条或长或短,或粗或细的直线罢了。老大不笑老二,没有多少差距,自然就不会相互嘲笑了。

    李平就在这样一个平淡简陋的世界里生活着。朝六晚十,每天在太阳还未升起之时,走出家门,在繁星挂满天际的时候回家。

    尽管,他每天上学的样子,都像是一个现代版的苦行僧。只可惜,他的成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中游偏下,很一般的成绩。既不能秒杀尖子生,又不会沦落在班级的最后坐蜡。对于一个像他这样一个安静,不爱受打扰的人来说,算得上一个好名次。

    他最喜欢这所学校的事物,不是某个线条舒缓苗条的女孩子,也不是简陋的桌椅。而是教学楼前的水池。

    起初,他对这个水池仅仅只是好奇。好奇四条并不相交、闭合的线段,怎么能锁住这一池的黑水。

    没错,在这个世界里水是黑的。因此,这个池子叫墨池。

    李平好奇的探寻着。哪怕他的行为在同学看来无聊之极。

    水需要容器么?这在他们的尝试里,算不上是个问题。有的需要,有的不需要。

    需要的就像碗里的水,需要一个容器装着,不然便会流到地上。不需要的就像河流的水,看它两岸并无线条约束,也自在的向东奔流。

    李平想了好几天,没有寻找到结果放弃了。他把手伸进墨色的池水中,捞出一条鱼。

    鱼是透明的,只有在墨色的水中,才能看到它们游曳的痕迹,以及荡起的波纹。

    而透明的鱼,在离开墨色的水后,就会失去生命力。它用透明的身体在李平的手中蹦跶了几下,就化作了黑汁,从李平的指缝流出。尘归尘,土归土,成为了黑水,融入在了墨池中。

    李平对于这种抹杀生命的行为心怀愧疚。他回到教室,杯子里接着饮水机里的水。

    他凝视着杯中黑色的流体物质在想,既然鱼死了会变成水,那人呢?我喝的水又究竟是什么?

    这是更深奥的问题了。

    说起鱼。民以食为天。李平想起了,最近流行的吃鱼方法。

    人带着吸取氧气的工具,潜入水中,直接在水中捕食游动的鱼,据说很美味。后来,这种劳民伤财的吃法被简化,由奢侈转入廉价,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李平也吃过。

    办法很简单,就是直接将鱼与水放在一个容器里。吃的时候,嘴覆盖在水面,用力一吸,黑色的水和透明的鱼便一起进了肚子。

    只是这种吃法太过囫囵吞枣,没了在水下吃鱼的那份从容,不能仔细的咀嚼品尝。所以,李平吃下去,没感觉有多美味。

    说到吃。除去吃鱼要吃新鲜的,吃其它东西,也一律要食新鲜的。动物、植物皆是如此,因为如果动物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便会**成黑色的水。想吃也吃不到了。

    所以,李平从小到大,吃的都是活生生的新鲜事物。煎炒,烧烤,蒸煮等一系列的烹饪手段。他无一接触过。

    教室里人很多,嘈杂的同时更显燥热。李平头上留着墨色汗珠,他推开窗,望着天空上的太阳。

    据说,太阳是有火做成的。

    火是不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它只属于传说,或者神奇的自然。就像高悬天空的太阳,看得见却摸不着,任何人都能看到它的表象,却看不到它的真实面目。

    李平的头钻出窗户,向上望去。

    洁白的天空,漂浮着几朵乌色的云,一轮黑色的太阳悬挂在空中。

    李云抬头望着乌黑的天空,知道今天还会很热。这是经验,以往都是,太阳越黑也就越热。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天空不知不觉汇聚了铅灰色的云。黑色的雨滴敲打在灰色的地面。李平支着只能看到八跟骨架的伞,走在马路上,借着灯光,躲避着水洼。

    夜晚的马路并不平静,除了许多背着书包,回家的学子,以及下雨天校门口少了很多的小摊贩。街道上的人依旧很多,比往天天晴时夜晚的人要多很多。

    李平见惯不怪的瞅了这些人一眼,加快了脚步。

    这些火柴头一样的青年男女在生孩子。没错,他们就是在大街上生孩子。

    在这个世界上,万物皆源自于黑色的雨滴。

    不光是人、动物、植物,连身为死物的山川、河流、房子,也是来自于天上滴落的黑色雨滴。

    但是,唯一让这个世界的人遗憾的是。尽管,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拥有最高智慧的种族,但是他们却是最丑陋的。

    与周遭环境的风格,令人发指的格格不入。

    至于,人类怎样生孩子么。他们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一样,孩子都是生于雨水中。

    所以,大人们总和孩子说,“你是我在外面捡得。”

    其实是真的,并非谎言。

    李平没有在雨中惬意的看他们生孩子,而是疾步往家里赶去。他要赶回去他的家,确定这场雨没有将他的家变成别的东西。

    只可惜,李平似乎看不到他的家了。

    李平惊恐的看着北方汹涌而来,仿若海啸一般的黑色浪潮。他想逃,却无处可逃。黑色浪潮的速度,要远远快于他奔跑的速度。

    勇敢的直面死亡,这是李平最后的选择。

    既然这个世界的万物都源自这黑色的墨水,万物归一,便勇敢的回归于它吧。

    这就是死亡的滋味么?

    李平已经混入了黑色的洪流,他正随着奔涌的洪流,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移动着。他看到了更多的东西,和他一样融入这黑色之中。

    他看着那些惊恐逃跑的人们,不屑的笑了。愚蠢的人类,能跑到天边么?

    既然逃脱不掉,就勇敢的享受吧。

    不知为什么,奔涌的黑流突然停止了前进。向回流去。

    融入在其中的李平,忽然感觉很热很热。洪流在这热度前干涸了,李平也干了。只是,他想站起来,却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是黑色洪流的一部分了。

    他放眼望去,褐色的洪流将一切都冲平了。山川、河流、楼宇、百姓,全部消失了,有的只是一大片黑色。

    无数人在热度下挣扎,李平好像看到了他们狰狞的面容,一切宛如地狱。

    更热了。

    就在李平即将失去意识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生中除了黑白两色之外的第三种颜色。

    红,火红。

    弥留之际的李平留下了最后的想法。

    或许这就是真正的火吧……

    然后,他便化为了这火红,成了完全燃烧的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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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生正在手忙脚乱的铺着火。

    早些时候,他趁着赵美娜洗澡的空当,偷偷摸摸的翻开了赵美娜的笔记本,在她画的好看的江城图上,涂鸦了起来。

    他画下了很多黑色的线段,有长有短,有粗有细。他把这些他的画的很潦草的东西,称之为人。

    好在有赵美娜留下的好看景物,能大致猜出他话的是什么。要不然以他这种画出来,纯粹考验人想象力的画功,实在让人看不出他画的是什么。

    画完这些线条小人后。他童心大起,恶作剧还没完,他想用笔再吸一些墨水,画一个大恐龙,再画一个超人。

    在脑中脑补着哥斯拉大战奥特曼的场景。

    只是,在他拿着吸水笔,吸着墨水瓶中不多的墨水时。

    由于斜着瓶子,一不小心把他弄翻了。搞的笔记本上流了不少墨汁。

    余生嫌自然干太慢,赵美娜洗完澡就会发现,他干的好事。

    所以,他便偷偷摸摸的摸进了厨房。在灶台上,找到了一包火柴。叼着火柴进了房间。费劲点燃了火柴,自己聪明的开始了人工的烘干。

    只不过,他火候掌握的太差。纸都被点燃了,此刻他正在扑灭被他点燃的笔记本。&/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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