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经过的都是小村小镇,和灵泉村相差不大,风俗习惯和淳朴品质没有太大的差异,所以除非刮风下雨,一般情况下不多做停留。

    一路上走走停停并没有打消梅荣华和朱子涵的积极性,反而因马上就要接近北京城而雀跃不已。

    云霄山自东西走向绵延起伏,如一条巨龙,很是巍峨壮观。

    北京城依山而建,东西两旁是人工挖成的巨湖,东为龙湖,西为凤湖,只有南面一个出口。坐北朝南,易守难攻,使它成为天然的要塞,所以近些年来一直有传言,说是国都要迁过来。消息是真是假无人知晓,但却极大地刺激了这座城市的发展,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日渐成为和国都媲美的存在,隐隐有超越之势。

    “果然名不虚传。”

    朱子涵远远望着,心里掀起一阵浪潮,使得脸上都泛了红晕,“之前听爹提起过,这是北方第一大城,能够来到城里看一眼,此生足矣。”

    朱喜旺走南闯北,自然来过,所以当朱子涵还是小娃子的时候,就听他讲过,在他心里埋下一颗种子。如果不是这颗种子,就没有今日二人的结伴而行前来。他这局发自肺腑的感叹,让站在一旁的梅荣华深有同感。

    现代都市里,高楼大厦,汽车满地爬,没什么大的差别,就算有些保留了古建筑古文化,也渐渐地被拆迁剥除,钢筋水泥占领一切,以致发展到后来,千城一面,毫无新意。但这个时代不同,楼阁古色古香,青石街道,大有紫禁城的风格。

    梅荣华眺望着,手在眉骨间搭个凉棚。微微眯着眼睛,说道:“明天才能走到。你说这大城会不会不欢迎咱俩?”

    “哈哈,怎么可能。传闻北京城兼容并蓄,极为包容。城中胡人越人和夷人都不少,更何况咱俩这地地道道的汉人。”朱子涵笑得很干脆,声音爽朗,大有睥睨天下的豪情,“咱来是来玩的,不用担心太多,明儿个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大摇大摆地进城便是,看谁敢拦!”

    梅荣华揪了揪他的耳朵,说道:“当初怎么教你的。凡事不要想当然。看你这么自信满满,进了城,出了丑,是不是准备让我看笑话?”说完,梅荣华收回目光。看了一眼马儿,“蜜月旅游果然都是钱砸出来的,几十辆银子哗啦啦的跟淌水似的。”

    因为刚下过雨,空气凉薄,两人每人一碗热乎乎的面条,吃饭之后就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疲惫不堪,倒头便睡。一夜无话。

    第二天大清早赶路,晌午的时候到了城门。

    “北京”两个大字,镶嵌在城门之上,因为风霜雨雪的剥蚀,看起来有些斑驳,但气派十足。

    进进出出的人群。很是热闹。朱子涵从马车上没下来,梅荣华听从她的意见缩头乌龟一般待在车厢里。

    “车厢里是什么?”

    城门守卫认真负责地过来问询,其中一个掀开轿帘,看到车里的情况,看看她身旁的吃的喝的。还有被褥之类的东西,放手后,说了一句,“看你们是外来的,进城之后,不准干触犯法纪的事儿。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最残酷的牢狱!”

    朱子涵自然之道,北京城的牢狱之所以常常被这些官兵放在嘴边,是因为它以严厉和残酷闻名,能叫触犯法纪者生不如死,或干脆就死了。由此及彼,所以北京城的治安情况非常好,人人遵纪守法,安居乐业,日子祥和。

    一入城门,热闹非凡,处处都显示出它的生机和繁荣。两旁店铺鳞次栉比,青楼茶馆随处可见。城内生活的人个个脸上洋溢着自信以及饱满的热情。

    “却说那李三飞跃上了屋檐,再是终身一跃,便消失不见。后面跟着的官兵个个抓耳挠腮,不知如何是好……”

    听到屋里传出铿锵有力的声音,朱子涵拉住了缰绳,梅荣华也探出头来,看着茶馆里头,台上一长袍中年男子正说着书,神采飞扬,风流倜傥,让朱子涵心里痒痒,说道,“荣华,要不进去听听?等会儿饿了再去吃饭,如何?”

    梅荣华没有回答,而是直接跳下车来,乐呵呵地率先走了进去。

    却说这茶馆里正热热闹闹讲着,忽然一个女子走了进来,几乎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聚集过来,连上面说书的先生都停下里,皱着眉打量着下面的女子。在众人眼中,这女子的脸庞自然是清秀妙不可言,但是一身打扮着实有些土了,和繁华的北京城格格不入,便都认定是乡下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女子身后,跟上来一个男子,生得俊美,散发着一股清新脱俗的气质,众人纷纷不禁猜测,这女子怕是身后男子的丫鬟,可就算是丫鬟,也不该率先跑到前头,太不懂规矩。

    “这位公子,你家丫鬟也太放肆,也没看看咱这里都是男子。”忽然有人站起来,扇子在面前扇了两扇,瞥了一眼梅荣华,说道。

    “这位公子,你误会了,她可不是丫鬟,而是在下的婆娘。”朱子涵对着梅荣华笑笑,对那人抱了抱拳。说起话来,不卑不亢,镇定自若。

    “嗡”的一声,茶馆里立即掀起了一阵笑声。

    也难怪,“婆娘”这种词自然是上不了大雅之堂,从朱子涵的嘴里说出来,更是坚定了它留给周围人“草包”的印象。这个词太有乡土气息,这种场合,再不济也要用个“娘子”“内人”或“贱内”之类。

    茶馆里尽是文人,自古文人性子清高,这么一来,朱子涵被看成低人一等,也是可以理解的。

    台上的先生,敛去方才的一丝愠怒,眉头也展开来,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下面这突然而至的一男一女,似乎即将看到一处好戏,比他正讲得《大盗李三》还精彩。

    往日里被梅荣华一调戏便满脸羞红的朱子涵,此刻竟然没事儿人一样,又抱拳对一屋子里笑笑,说道:“我知道各位在笑什么,我本就来自乡下,慕北京大名前来,说了婆娘一词。让各位笑话了。婆娘一路跟随,千里迢迢赶来,自然要跟着过来。不瞒诸位,就在刚刚,我俩刚刚抵达,听到屋里讲得精彩,才忍不住进来。”他朝着台上鞠了一躬,“扰了先生和诸位,还请继续吧。”

    朱子涵拉了梅荣华往旁边空位一坐,不过台上的先生,手里的惊堂木“啪”一声落下,说道:“欲知详情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梅荣华心里头本来是有些紧张的,不过看到朱子涵这样子,整个人也放松下来,静静看着台上,也不在乎周围人射过来的标枪一样的眼光。

    那说书先生下了台,在朱子涵的身旁坐下来,对二人善意一笑。

    “听了方先生的精彩说书,接下来就是轮到各位青年才俊出手的时候了。”

    众人并没有散去,台上又上一人,四方脸,操一口重重的北方口音,“一首诗,一杯酒。规矩大家都懂,开始吧。”

    “我先来!”

    先前站起说话的男子扇子“啪”的一声合上,大步走上台去,扇子往脖子里一插,很是放浪形骸,潇洒自在,端了两杯酒,走下台去,径直来到朱子涵的面前,一杯酒举过来,说道:“公子,请!”

    朱子涵向来不饮酒,不胜酒力是一,还有就是沾酒就发疯。不过此时为眼下的场面所撼,由不得他犹豫,接过酒杯,仰头而尽。

    那男子笑笑,也是一饮而尽,杯口朝下倒了倒,没有一滴酒水洒出来,他说道:“在下刘希夷,还望公子不吝赐教。”

    刘希夷何许人也?北京城文人圈内小有名气的才子之一,出身豪门大家,不恋权贵,成日里流连文人圈,喝酒吟诗,听书逛青楼,是广大文人骚客的典型代表。梅荣华和朱子涵初来乍到,自然不知道这些,不知者不畏,朱子涵也大致猜到了点什么,加上酒后壮胆,跟着他一同上了台。下面一阵唏嘘,多是开玩笑说刘希夷欺负乡下人如何如何,都被梅荣华听在耳里。

    文人相见,分外眼红。偏偏一个是人人皆知的刘希夷,另一个是乡巴佬进城头一回。就好像打擂台,输赢已经是最明显不过的,自然就没人在意了,而是想看看这个乡巴佬如适合被羞辱的。

    “公子贵姓?”刘希夷问道。

    “姓朱,名子涵,字重生。”一杯酒,已经让朱子涵满脸通红,眼睛里都泛着血丝。

    “朱公子远道而来,来者是客,请吧,公子尽管拿出最得意的诗作,给众人开开眼。”刘希夷再开口。

    “吟诗啊?好,吟诗好,我这人其他的爱好没有,就是喜欢吟诗。”朱子涵说话的时候,已经显出一点点的不流畅,完全可以忽略。他话未落,台下又是一片哄笑。

    吟诗,台下的梅荣华自然是不担心的,怕就怕他在台上发酒疯,这可是大庭广众一下,而且是北京城一个小的文人圈子。不等她多想,台上已经响起了朱子涵抑扬顿挫的声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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