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余生生的第一天,连风都带着甜丝丝的味道,我记得那个傍晚的落日缱绻在半空中,衬得蓝色的天空格外的悠远。阴沉了多日的天终于被阳光撕裂了厚重的云层,透出红彤彤的光芒,她梳着羊角辫,蹦蹦跳跳地用双脚踩着路面上的影子,积水湿了裤脚也不管不顾,一个人自得其乐。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着梳着羊角辫的女孩子有种莫名的亲切感,直到她有一段时间钟爱起了清爽的马尾辫。

    那一年我和她都是八岁,刚是入学的年龄,比她大两个月,我和她在最纯正的年纪陌路相逢,纠缠出了一路过后的岁月,当然,那会的我并不知道生活充满了起承转合和悲欢离合。

    听说,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族,但是,在我看来并非如此,一个终日里埋头于画布的父亲,一个整日笑弯了眼睛的母亲,当然,后来再加上一个时时打翻我桌肚里牛奶罐的同桌。那个女孩有着世上最为大条的神经,常常惹怒了我之后还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让发了怒的我产生错觉,仿佛,这只是我的小题大做。

    从小,我就知道和别的男生长得不一样,我比他们俊俏,只是,当时年少,俊俏的代名词实为“娘娘腔”或者是“娘炮”,于是,我便成了一群顽皮的男生作弄的对象。

    那一天,忘记了什么原因,被他们推进了簸箕,不知为什么,泪水光顾了我。余生生,她如神祇般从天而降,我敢发誓,那一刻,我看见了她身后散发出的金色光芒。她向我伸出一只手,将我从被作弄中解救出来。那一刻,我便喜欢上了她,没有原因,亦没有理由,就这么喜欢上了,没有改变过。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这般不计较缘由的不是么?所以我爱她,连同她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天生不是学语言的料子,26个字母排列组合的单词于我而言,简直就是天书,每看一眼,便会脑壳发胀,这是我最好的催眠药,而生生却喜欢极了这些听起来像是诗一般的英语,天天在我旁边看一些诗歌,偶然兴致好的时候,还会念上几首,她的声音软软的,很是悦耳,虽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光是听着生生那甜美的声音,便能觉得是一种享受,而我很喜欢这种享受。

    在爷爷得了一场大病后,他将我们一家接近了顾氏的豪宅中,只是,我的心,却冷了很多,奢华又怎样,最为亲爱的人已经不在身边,而且还需要提心吊胆地提放提防着听说是血脉相连的叔叔,这种贵族的生活,倒不如不要。

    再次见到余生生的时候,她已经成了莫子兮,和莫子裴一起肆虐地昏天暗地,可是,我还是固执地唤她“生生”,每一次,她也应地欢乐。好像这样,我便可以不去管一件事,好像这样,我便可以和她在一起。父亲喜欢画画,一帧一帧地画同一个女人——我那个不幸死去的母亲,高中的日子太短暂,一闪便翻过了,我和她的回忆也是单薄的可怜,好像每一天过的都是重复的生活,并没有多少值得纪念。当我得知她要去法国时,失了神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就连吃饭吃着吃着连筷子掉了也不自知。我早已习惯了有她在我身边的日子,嚣张的余生生,伤心的余生生,微笑的余生生,开怀的余生生,难以想象,只有一个人的大学是怎么样的景象。

    在余生生踏上飞机的时候,我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咬着被角哭泣,在失落了一段时间后,我愤然报了法语班,无奈,缺乏语言天赋,怎么念都记不住那些长得如鬼画符般的单词。那时,我是如此痛恨着自己,为什么,当我想放下一切,不顾一切地跑到法国时,却被这难缠的法语挡住了脚步。

    当我终于把学校预录取单拿到手时,天知道我高兴地落了泪,跑到法国却被告知余生生已提前修完了学分。

    再后来,我失魂落魄地看着她依偎在高显的怀中时,我听见了心痛的声音,那是我所没有看到过得余生生,剪水秋瞳,顾盼神飞。这种心情,应该怎么描述呢?若是套用一下微博上的句子,便是一个农民伯伯看见一颗自己花了多番心血保护的白菜被一只猪给拱了,虽然比喻有些粗俗,但是那一刻于我而言,便是这般的心情。我在暗地了等了多年的生生被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子俘获了芳心,我不甘心,是真的不甘心,却又无能为力,这么多年来,生生从未表示过她喜欢我。

    姜凝眉和我绯闻从那一刻开始如雪花般纷飞了娱乐版头条。不过是本着绅士的态度送了她几回,便被传成了秘密交往的男女朋友关系,只是,生生,你看见之后会有什么感想呢?或许什么都没有,或许只会指指报纸中的男子,“咦,是顾睿尔呢。”便再无下文。

    再后来,她灰溜溜地跟着子裴回了莫家,只是,眼神早已失了顾盼神飞的风采,只有灰败的瞳孔时不时地转动着。

    乌镇的水色潋滟开了我和她故事,我知道,那里是她和高显缘起的地方,不过,没有关系,我会亲手掐断生生对他的爱恋,带着现如今称自己为“莫子兮”的女人重新去寻找那个余生生的女孩子。

    那一天,天气格外地晴朗,连蝴蝶都是成双成对地飞在花海中,顺带着我的心也明媚了很多。

    子裴拦着我的路:“顾睿,如果你给不了兮兮幸福,就不要去招惹她。”他果真是她最好的哥哥,还是这般地疼着她。

    “子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愿伤害的人就是余生生,”我拿下他纠着我领子的手,“我很爱很爱她,绝对甚于你爱秦烟。”

    子裴怀疑地盯了我几眼,最终还是甩了手,丢给我一句话:“我这个妹子,心眼太实诚了,不适合你这般的花花大少爷。”

    “子裴,这么多年来,我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能走进我心中的,左右也不过是一个余生生,你如何能断定我是一个花花大少?”

    “你别忘了,我们两家,可是有一个结不开的死结。”

    “我相信事在人为,已经死去的人不可以成为阻挡活着的人幸福的理由,再说,那也不过是我家老头子的一厢情愿,或者只是他愤怒竟有人敢反抗他权威,扫了他的面子罢了。”

    余生生的酒品很不好,不,应该说是惨绝人寰。

    不过是两杯葡萄酒下肚,就成了羊癫疯。我很后悔带她来吃烤番薯,其实,更后悔地是,往她面前摆了一杯酒,看着她在床上把我的卧室搅了一个天翻地覆,我有些哭笑不得,只有喝醉酒的她才会露出那不依不挠的孩子气,就像是很久以前的那个余生生回来了,这一点发现让我很是开心。于是我便软着嗓子,耐着性子哄她睡觉。

    “顾睿尔,你的睫毛怎么可以这样长,竟然比我的都要长,你让我怎么办嘛!”她滚热的手抚上我的睫毛,那一刻我怕自己再待在房间里,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可是,她却是贴着我的身子,顺着我的手攀爬上来,如一株菟丝一般柔软,竟让我舍不得去拒绝。于是我便伸出手抱着她柔软的身子,终于,我可以离着她这般近,那么地契合,就像是我们原本就是一个圆,只是上苍把我们分隔开了,现在,我又找回了那块骨头。她蹭了蹭我的胸膛,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安静下来,呼出绵长的气息。我就这般抱着她坐了一个晚上,想起很多东西,无一不是和她有关,高显,放弃生生是你最大的不幸。我细细地摸过生生的脸庞,从此之后,便由我守护在你身边,可好?

    那天早晨,确切的说,应该是中午,我是被一阵米饭的清香唤醒的,肚子早在睡觉前便饿了,昨天被生生整的够惨,桌子上一些重要的文件都被她丢了一地,还好房间里铺了一层厚厚的毛毯,不然自己的手机不知会有什么下场。这个女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淑女,但是骨子里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那么野,一喝酒,便露了行,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

    我抱着得逞的心思,而面子上却是一脸的不耐烦,还有被吵醒的起床气,欣赏着她脸色的变化,这着实是一件善心悦目的事情,我很愉快。

    再睡了一阵,我随便披了一件衬衫走出卧室门,看见厨房玻璃门后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地炒着菜,油烟机开得轰轰响,木制的铲勺一下一下敲打着锅,第一次觉得,这个房子有家的感觉。唔,虽然眼前这个女子有时候不那么女人,看着厨房里一片狼藉,各色盘子凌乱地摊了一桌,这个只懂得将新的盘子从碗橱里一一取出,却怠于将已经用过的盘子整理在一旁的小女人啊,我按了按额角,算了,这些小毛病以后可以慢慢调教,也不急在一时。那一刻,只是觉得“来日方长”这个词语很温暖,就像是她煮着的那盅汤。

    如今,生生,你还是那个你,那么,我必不会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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