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淑很冷静地分析了自身能力与际遇,她发现自己能遇上理想男主的唯一机会,便是——撞大运!鉴于生活圈子完全远离了权贵,又没有那个藐视古人的能力,只能期盼自身主角光环照耀。
然而经过五年的平淡生活,元淑可以肯定,那什么柴房碰上受伤的武林高手或是落难的皇亲贵族的几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哪个有身份的人会没事跑到这种穷乡僻壤来“砸屋顶”?至少,根据元淑多年的密切关注,不要说人,她家柴房连只迷路的公鸡也没进过。
于是,元淑悟了,俗话说得好,“机会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此乃某人无厘头胡乱猜想)待字闺中遇佳人这种好事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出现在如此偏远的小平村。
当然,这种小乡村没人来,不代表平塘县没有任何机会。
如今天下四分,北都国民风剽悍,能征善战;东月国鱼米之乡,富饶文盛;南陵国毒林丛生,西容国土地贫瘠,两国势弱,便自觉联盟,双方皇族多有通婚,共进退。因而,虽然各有纷争,却是三足鼎立之势,没有大规模战争,乱世中相对又较为安宁。
四国仍是按照当年殷唐朝的行政区划,州府之下就是县城。西容国的平塘县虽远离国都容城,却是一个依山傍水的风景佳地,元淑只能默默期盼着遇见到此游玩的富贵人家……
“妹妹,你看这个簪子怎么样?”元赋拿起一只梅花簪子献宝似的在元淑面前摇晃。
“我不太喜欢……”元淑有些意兴阑珊,他们一大早便从小平村到了平塘县,如今在东城区已经逛了一上午,东西买了不少,却连一辆华贵的马车都没遇见,难道她真的要沦落到与屠夫上演乡村爱情故事的地步?
元赋听着元淑并不喜欢他挑的簪子,顿时异常失落,满眼委屈。
元淑被二哥呆萌的小眼神煞到,对于和自己长得一样的脸做出这种表情接受不能,只得又将簪子买下,放入包裹。心想:以后绝不能再和二哥一起出来逛街了,这败家孩子,这一上午就花了这么多冤枉钱,说多了都是泪啊!
元赋一见,脸上立马出现了笑容,整个一阳光小少年。然而元淑却觉得元赋是吃准自己心思的腹黑主。
“大哥,我饿了。”元武揉揉肚子,扯了扯元斌的衣角道。
“嗯,这东城区我们也逛得差不多了,也该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元斌对自家妹妹和小弟几乎是有求必应。
“说起来,我也饿了。”吃货元赋响应道,并带头往清风楼方向走。
元淑朝城西望了望,也不多说,跟着元斌、元赋往回走。
她知道西城区是一些县城里有钱人寻乐处,但元家人从来不许孩子靠近那边。更何况,虽说某楼很多时候是穿越小说里经典桥段的发生地,但元淑对于这种卖身葬自己的行为没什么向往之情,不如说在那里遇见的男人又有几个是好货色?
再说这个时代文艺工作者的地位真心不高,元淑自觉瞒着爹娘去那种地方实属不孝,想想便作罢,只得心思沉重地走着。
“让一让,让一让……”
就在元淑一行快要走到清风楼时,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元淑转头一看,只见白光一闪,她便朝后跌去。
“原来我不仅不是女主,说不准连女配都算不上,只是个倒霉的龙套?”这是以为自己又要死去的元淑的最后想法,随后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妹妹!”元斌和元赋看见元淑后脑勺着地后,地上淌出的献血,目眦欲裂。
“姐姐……哇……”元武已经吓哭了。
慌乱中的元家人并没有过多地将注意力放在元淑旁边的一坨白毛上,那是只白色的小狼,雪白色的皮毛漂亮异常,一双翡翠色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灵气逼人。
“大哥,你去找外公,妹妹撞到了头,不好挪动。”元赋到底和秦书启学了几年医,快速反应过来,用手摁住元淑脑后的出血处。
“好,好。”说着,元斌往医馆跑去。
“让我看看吧,我是医者。”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男子轻声说道。
元赋抬头看了看眼前的人,一身青衣出尘,笑容温和,让人如沐春风。
“那麻烦你了。”元赋见来人无恶意,也心知元淑情况紧急,便哽声道。
“无事,本来也是我们的责任。”青衣男子指了指已被书童抱在手里的白狼,从包裹里拿出一套银针,给元淑止血。
“哇,好漂亮的小狗狗。”元武人小,心思单纯,虽然有些惊吓,却也恢复得快。
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白狼郁闷了,人性化翻翻白眼,拿屁股对着元武。
元赋则惊奇地看着青衣男子高超的银针术,几针下来,血便止住了,而且元淑的脉搏也变得有力,已是无碍……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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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经过五年的平淡生活,元淑可以肯定,那什么柴房碰上受伤的武林高手或是落难的皇亲贵族的几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哪个有身份的人会没事跑到这种穷乡僻壤来“砸屋顶”?至少,根据元淑多年的密切关注,不要说人,她家柴房连只迷路的公鸡也没进过。
于是,元淑悟了,俗话说得好,“机会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此乃某人无厘头胡乱猜想)待字闺中遇佳人这种好事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出现在如此偏远的小平村。
当然,这种小乡村没人来,不代表平塘县没有任何机会。
如今天下四分,北都国民风剽悍,能征善战;东月国鱼米之乡,富饶文盛;南陵国毒林丛生,西容国土地贫瘠,两国势弱,便自觉联盟,双方皇族多有通婚,共进退。因而,虽然各有纷争,却是三足鼎立之势,没有大规模战争,乱世中相对又较为安宁。
四国仍是按照当年殷唐朝的行政区划,州府之下就是县城。西容国的平塘县虽远离国都容城,却是一个依山傍水的风景佳地,元淑只能默默期盼着遇见到此游玩的富贵人家……
“妹妹,你看这个簪子怎么样?”元赋拿起一只梅花簪子献宝似的在元淑面前摇晃。
“我不太喜欢……”元淑有些意兴阑珊,他们一大早便从小平村到了平塘县,如今在东城区已经逛了一上午,东西买了不少,却连一辆华贵的马车都没遇见,难道她真的要沦落到与屠夫上演乡村爱情故事的地步?
元赋听着元淑并不喜欢他挑的簪子,顿时异常失落,满眼委屈。
元淑被二哥呆萌的小眼神煞到,对于和自己长得一样的脸做出这种表情接受不能,只得又将簪子买下,放入包裹。心想:以后绝不能再和二哥一起出来逛街了,这败家孩子,这一上午就花了这么多冤枉钱,说多了都是泪啊!
元赋一见,脸上立马出现了笑容,整个一阳光小少年。然而元淑却觉得元赋是吃准自己心思的腹黑主。
“大哥,我饿了。”元武揉揉肚子,扯了扯元斌的衣角道。
“嗯,这东城区我们也逛得差不多了,也该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元斌对自家妹妹和小弟几乎是有求必应。
“说起来,我也饿了。”吃货元赋响应道,并带头往清风楼方向走。
元淑朝城西望了望,也不多说,跟着元斌、元赋往回走。
她知道西城区是一些县城里有钱人寻乐处,但元家人从来不许孩子靠近那边。更何况,虽说某楼很多时候是穿越小说里经典桥段的发生地,但元淑对于这种卖身葬自己的行为没什么向往之情,不如说在那里遇见的男人又有几个是好货色?
再说这个时代文艺工作者的地位真心不高,元淑自觉瞒着爹娘去那种地方实属不孝,想想便作罢,只得心思沉重地走着。
“让一让,让一让……”
就在元淑一行快要走到清风楼时,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元淑转头一看,只见白光一闪,她便朝后跌去。
“原来我不仅不是女主,说不准连女配都算不上,只是个倒霉的龙套?”这是以为自己又要死去的元淑的最后想法,随后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妹妹!”元斌和元赋看见元淑后脑勺着地后,地上淌出的献血,目眦欲裂。
“姐姐……哇……”元武已经吓哭了。
慌乱中的元家人并没有过多地将注意力放在元淑旁边的一坨白毛上,那是只白色的小狼,雪白色的皮毛漂亮异常,一双翡翠色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灵气逼人。
“大哥,你去找外公,妹妹撞到了头,不好挪动。”元赋到底和秦书启学了几年医,快速反应过来,用手摁住元淑脑后的出血处。
“好,好。”说着,元斌往医馆跑去。
“让我看看吧,我是医者。”一个二十岁出头的男子轻声说道。
元赋抬头看了看眼前的人,一身青衣出尘,笑容温和,让人如沐春风。
“那麻烦你了。”元赋见来人无恶意,也心知元淑情况紧急,便哽声道。
“无事,本来也是我们的责任。”青衣男子指了指已被书童抱在手里的白狼,从包裹里拿出一套银针,给元淑止血。
“哇,好漂亮的小狗狗。”元武人小,心思单纯,虽然有些惊吓,却也恢复得快。
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白狼郁闷了,人性化翻翻白眼,拿屁股对着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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