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无论什么地方的监狱,都不是什么好地方。
韶志在监狱不过蹲了一天,便有了恐惧,蹲坐在旮旯里,散发着霉味儿的稻草拢在屁股底下一堆儿,空下的地上黑乎乎的,也看不出是什么脏东西形成的污垢,日久经深,最初的原型都成了黑色的斑块儿,害怕的时候看,怎么看怎么像是凝固的血块儿。
地上有蟑螂和其他一些虫类爬过,经年坐牢的早知道怎么调节自己的情绪,拿着根稻草逗虫子玩儿,自娱自乐也是一种消遣。
而新来的显然没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别看是男人,哭哭啼啼的照样有,喊冤的声音最开始是不管有人没人都喊,喊起来还颇有些腔调,若是有些文化的,虽一下子弄不出一篇窦娥冤来,却也能天也地也地诹出一篇有墨水的诉词。
隔上几天再看,便成了有人过来的时候才会喊冤,也知道平时节省力气了。
韶志却是个与众不同的,他被逮住的时候正醉着酒,一上公堂,所谓的酒后吐真言,他连别人灌酒的工夫都省了,一问一答,老老实实把一切都招了,自然少不了还要为自己找点儿理由,所谓的动机就是最好的理由。
这样的案子,本来当天就能够结案,但是不巧的是,主审的那位老大人,不是旁人,正是魏景阳那险些结不成亲结了冤家的岳丈,当年好好的女儿因为魏景阳无知的逃婚而险些名声扫地,即便后来能够选入宫中,但没多久先帝也去了,他女儿未受宠幸先成了寡妇,一辈子都要在那深宫之中出不来,这还是他们家有点儿底子,若不然,只怕要被赶到尼姑庵出家。
好好的一个女儿,娇养十几年,本想着看她以后结婚生子。还能抱抱外孙子,结果竟是这样。
虽然碍于魏大人的权势而没有办法发作,但到底这仇算是结下了,如今魏景阳死了,若不是案子摆在面前,只怕堂上这位老大人就要拍手称快,好好嘉奖一下韶志。
而韶志的口供又扯出了数年前劫囚的案子,那个时间,可不正是魏景阳逃婚的时候么?好么,好好一个官家子弟。竟然逃婚不说。还在逃婚的时间段跑去劫囚。劫的还是琉璃山庄一案的凶犯,谁不知道琉璃山庄的添寿丸是先帝殒命的根源啊,这是何等的大事啊!
生怕事情闹不大的老大人一想,就把此事压下来。要求合阳县调阅卷宗,以便给那死人魏景阳的头上再安上一个罪名,让他死也不能清清白白死。最好那罪名能够大一些,将魏家那一家子都打入死地。
也正是因为如此,韶志才得到了难得的喘息机会,否则,此时的他怕是早就在某个刑场上化作尸首两端了。
等到酒醒的时候,这位已经下了公堂身在牢中了,一时间摸不清楚状况。并没有喊冤,反而是喊着闹着让狱卒放自己出去,还拿自己捕快的身份说事,当他们开玩笑,骂骂咧咧不停。狱卒笑呵呵过来给他说了经过。看他目瞪口呆的样子愈发觉得好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没自觉的犯人。
“韶志,有人来看你了!”狱卒领着三个女眷过来,嬉皮笑脸地往韶韵的脸上多瞅了两眼,“这是你女儿吧,倒是看不出来,长得不像你啊!”
潜台词是什么谁都听得出来,韶志当时就操了,脏话不跳字地蹦出,把那狱卒骂得黑了脸,到底还是天香精明,急忙递上了钱,那狱卒正要发脾气,手上一重,脸色好看了不少,把天香的手擒住拍了拍,“还是嫂子会做人,只可惜了。”
临走临走,那眼睛还不忘把韶韵看了看,很有些旁的意思。
“爹爹,你先别骂了,好歹把事情说一说吧!”韶韵说着叹气,很是无奈的感觉,看到自家爹爹依旧活蹦乱跳的感觉很好,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够这么有精神头,真不知道是不是太过神经大条了。
天香在一旁抹眼泪,眼圈红红的,“这可是怎么闹的呢?我听到消息就吓傻了,好好的,你干嘛要去杀人啊,就算是杀人,杀谁不好,干嘛非要杀那个什么魏魏魏什么的,人家父亲是当官的,咱们可怎么比得过啊?”
一旁当背景的阿玉一直垂着眼帘,听到这话颇有赞同感,但也没什么表现,倒是韶韵听完,看了天香一眼,拼爹啊!
一想到这个后世很流行的词汇,韶韵又是一阵叹息,拼爹,就这样的爹爹,拼得过什么?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哪一头他都不是个最,哪里有个拼的地方?就这样,还尽出事端,也许这也是个优点,又或者是自己身为穿越者的事故体质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我这,我这……”稀里糊涂上公堂的时候韶志一点儿都不孬,认罪认得坦诚,但在这种清醒的状态下,自己又隐约能够猜到结果的,后怕才涌上来,再对着妻女的泪水,不由有点儿软了,“我不就是图一时痛快么?想着给他一个厉害的,谁知道这么快查出来,谁知道他竟然还是个官儿的儿子,我不也是没想到么?不是还有个不知者不罪么?我也算是为了抓捕逃犯,这也不算是罪吧!”
从不学无术的韶志口中听到“不知者不罪”的话,韶韵有些哭笑不得,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这么天真的想法?
再看韶志那心虚不已隐含烦躁的表情,想想也明白,他大约也是知道会怎样的,只心中还存着一线侥幸,在结果没出来前,妄图为自己辩驳罢了。
把阿玉提着的饭篮子接过来放下,蹲着身,打开盖子,里头的饭菜都还温乎着,她一样样捡出来,从空隙递进去。
“爹爹先吃点儿东西,慢慢说,那天到底是怎么一个状况,可有人看到你杀人,可有证据证明是你杀了人?人证物证若是都没有,杀人的罪名可不能随便认的,我知道爹爹喝了酒容易乱说话。但这事不比旁的,可是一点儿也不能乱说的。”
暗示的话太明白了,韶志不是个傻的开始还有些气躁,听到后来眼睛略亮了亮,可是转瞬又垂了肩,“不可能,我的刀都被收走了,物证是无疑的了,人证,我杀人的时候。那个女的应该没看到。我是走了之后才听到她叫的。当时,应该没有人看到……”
韶志仔细回忆着,他当时跟踪魏景阳,看着他和那个小厮装扮的女子进了房。过了一会儿,那女子红着脸出来,急匆匆跑到楼道口吹风,他悄悄摸过去想要瞧上一眼里头是怎么回事,这时候,他还没想着要杀人,只是想着好好整一整这小子,就算不能让他哭着舔他的鞋底,好歹也要把他的面子打落。但是看到那人昏睡在桌旁的模样,一丝恶念兴起……
事情就是那么简单,从决定杀人到做出这个行为,总共都没超过一盏茶的时间,他只是试探性弄出了点儿动静。没见到那人动弹,便举刀杀人,杀了人连刀上的血都来不及擦,回刀入鞘就急匆匆跑了,而他跑出来的时候差点儿和那个回转的女子撞上,这也是他确定没有人看到自己杀人的一点。
“那算是什么物证,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捕快的刀都是统一的,而这种刀与江湖上一些刀客的刀也没什么分别,如果说一定要有,那也是质量还不如外头买的好,至于形状薄厚什么的,难道不能够有别的刀相同相似么?怎么一定就要是爹爹的刀?就算是爹爹的刀杀了人,没有人证,谁能够证明持刀行凶的一定是爹爹呢?”
若与读书人讲理,什么之乎者也的,韶韵可能说不过,但这种狡辩,她却是最在行的了,推卸责任这种事情谁没做过?她韶韵也不是什么圣人,从小时候把弄脏作业的事情推到表妹身上到长大了把事故责任推到领导身上,她就是个小人物小女子,不想担责任,有什么可耻的吗?
韶志一边吃饭一边听着,越听越觉得有道理,连那普通的饭菜也觉得分外香软,大口大口地吃着高兴起来。
“好闺女,爹爹没白疼你,可算是有用了一回,等爹爹出去了,一定要好好给你置办嫁妆,把你嫁个好人家!”
天香泪中含笑,笑中又带着隐忧,“这事情,真的能够这么脱了罪么?”
于衙门这些事情,天香一点儿都不懂,所以摸不着头脑,韶韵也是不怎么懂的,但好在她是个喜欢看侦探小说,喜欢看法庭判案节目的,对一些流程,大致知道一些,虽则各个年代的法律不一样,但要定人罪行,总少不得要经过一个诉讼程序。
就算古代这个有点儿俭省,但请个讼师什么的,也是应该的吧,哪怕这时候的讼师都被人称为讼棍,可没有电视上演的状王风采。
韶韵自然知道这些事情都不简单,她又是从来没有担过事的,但为了宽韶志的心,却也没有把心底的担忧说出来,反倒难得地安慰天香,“总会有办法的,我说的也都是事实嘛!”
韶志高兴过后,也不是一味地期盼那一丝侥幸,还给韶韵出主意说:“我看那个洛辰是个有能耐的,不然你去求求他,说不定他会有办法。”
一说到“求”,韶韵就想到了曾经跪地求饶的卑微,那种感觉,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的。指甲掐疼了手心,“爹爹放心,我总会找到办法救你的,若不然……”若不然,我便是陪你一起去了又何妨?
他是自己的爹爹,他可以不好,可以很坏,可以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但是他对自己很好,有他在,才有自己的家在,若是没有了他,自己又算是什么?自己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
只要这样一想,那种紧迫的让人呼吸不上来的感觉便压住了心脏,跳动几乎都要停止,难过得像是要死掉,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人比他更重要了,不管多么困难,她一定会救他,一定。
探监的时间很短,即便是给了钱也不能够多待一会儿,韶韵临走的时候做出一个无人理解的举动,好像是抓住了什么小虫子一样,手在半空中轻抓了一下,她动作太快,也就是一晃眼的工夫,虽让人觉得奇怪,但看她平静的样子,又自己找了理由诠释,倒也无人相问。
回到家中,韶韵打开一直紧握着的手,看到手心里那死气沉沉的灰色好像无意中被团成一团的小球,轻轻出了一口气,若是一切都不可行,那么,也许可以让那个追究此案的魏大人早些投胎?只要那灰色的气足够多……危险的想法在脑中盘旋,虽还有很多的不可实行处,但已然让韶韵安心了些,那就好像预先留下的一条后路,无论何时,总能够让人不至于身临绝境。
韶志在监狱不过蹲了一天,便有了恐惧,蹲坐在旮旯里,散发着霉味儿的稻草拢在屁股底下一堆儿,空下的地上黑乎乎的,也看不出是什么脏东西形成的污垢,日久经深,最初的原型都成了黑色的斑块儿,害怕的时候看,怎么看怎么像是凝固的血块儿。
地上有蟑螂和其他一些虫类爬过,经年坐牢的早知道怎么调节自己的情绪,拿着根稻草逗虫子玩儿,自娱自乐也是一种消遣。
而新来的显然没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别看是男人,哭哭啼啼的照样有,喊冤的声音最开始是不管有人没人都喊,喊起来还颇有些腔调,若是有些文化的,虽一下子弄不出一篇窦娥冤来,却也能天也地也地诹出一篇有墨水的诉词。
隔上几天再看,便成了有人过来的时候才会喊冤,也知道平时节省力气了。
韶志却是个与众不同的,他被逮住的时候正醉着酒,一上公堂,所谓的酒后吐真言,他连别人灌酒的工夫都省了,一问一答,老老实实把一切都招了,自然少不了还要为自己找点儿理由,所谓的动机就是最好的理由。
这样的案子,本来当天就能够结案,但是不巧的是,主审的那位老大人,不是旁人,正是魏景阳那险些结不成亲结了冤家的岳丈,当年好好的女儿因为魏景阳无知的逃婚而险些名声扫地,即便后来能够选入宫中,但没多久先帝也去了,他女儿未受宠幸先成了寡妇,一辈子都要在那深宫之中出不来,这还是他们家有点儿底子,若不然,只怕要被赶到尼姑庵出家。
好好的一个女儿,娇养十几年,本想着看她以后结婚生子。还能抱抱外孙子,结果竟是这样。
虽然碍于魏大人的权势而没有办法发作,但到底这仇算是结下了,如今魏景阳死了,若不是案子摆在面前,只怕堂上这位老大人就要拍手称快,好好嘉奖一下韶志。
而韶志的口供又扯出了数年前劫囚的案子,那个时间,可不正是魏景阳逃婚的时候么?好么,好好一个官家子弟。竟然逃婚不说。还在逃婚的时间段跑去劫囚。劫的还是琉璃山庄一案的凶犯,谁不知道琉璃山庄的添寿丸是先帝殒命的根源啊,这是何等的大事啊!
生怕事情闹不大的老大人一想,就把此事压下来。要求合阳县调阅卷宗,以便给那死人魏景阳的头上再安上一个罪名,让他死也不能清清白白死。最好那罪名能够大一些,将魏家那一家子都打入死地。
也正是因为如此,韶志才得到了难得的喘息机会,否则,此时的他怕是早就在某个刑场上化作尸首两端了。
等到酒醒的时候,这位已经下了公堂身在牢中了,一时间摸不清楚状况。并没有喊冤,反而是喊着闹着让狱卒放自己出去,还拿自己捕快的身份说事,当他们开玩笑,骂骂咧咧不停。狱卒笑呵呵过来给他说了经过。看他目瞪口呆的样子愈发觉得好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没自觉的犯人。
“韶志,有人来看你了!”狱卒领着三个女眷过来,嬉皮笑脸地往韶韵的脸上多瞅了两眼,“这是你女儿吧,倒是看不出来,长得不像你啊!”
潜台词是什么谁都听得出来,韶志当时就操了,脏话不跳字地蹦出,把那狱卒骂得黑了脸,到底还是天香精明,急忙递上了钱,那狱卒正要发脾气,手上一重,脸色好看了不少,把天香的手擒住拍了拍,“还是嫂子会做人,只可惜了。”
临走临走,那眼睛还不忘把韶韵看了看,很有些旁的意思。
“爹爹,你先别骂了,好歹把事情说一说吧!”韶韵说着叹气,很是无奈的感觉,看到自家爹爹依旧活蹦乱跳的感觉很好,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够这么有精神头,真不知道是不是太过神经大条了。
天香在一旁抹眼泪,眼圈红红的,“这可是怎么闹的呢?我听到消息就吓傻了,好好的,你干嘛要去杀人啊,就算是杀人,杀谁不好,干嘛非要杀那个什么魏魏魏什么的,人家父亲是当官的,咱们可怎么比得过啊?”
一旁当背景的阿玉一直垂着眼帘,听到这话颇有赞同感,但也没什么表现,倒是韶韵听完,看了天香一眼,拼爹啊!
一想到这个后世很流行的词汇,韶韵又是一阵叹息,拼爹,就这样的爹爹,拼得过什么?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哪一头他都不是个最,哪里有个拼的地方?就这样,还尽出事端,也许这也是个优点,又或者是自己身为穿越者的事故体质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我这,我这……”稀里糊涂上公堂的时候韶志一点儿都不孬,认罪认得坦诚,但在这种清醒的状态下,自己又隐约能够猜到结果的,后怕才涌上来,再对着妻女的泪水,不由有点儿软了,“我不就是图一时痛快么?想着给他一个厉害的,谁知道这么快查出来,谁知道他竟然还是个官儿的儿子,我不也是没想到么?不是还有个不知者不罪么?我也算是为了抓捕逃犯,这也不算是罪吧!”
从不学无术的韶志口中听到“不知者不罪”的话,韶韵有些哭笑不得,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这么天真的想法?
再看韶志那心虚不已隐含烦躁的表情,想想也明白,他大约也是知道会怎样的,只心中还存着一线侥幸,在结果没出来前,妄图为自己辩驳罢了。
把阿玉提着的饭篮子接过来放下,蹲着身,打开盖子,里头的饭菜都还温乎着,她一样样捡出来,从空隙递进去。
“爹爹先吃点儿东西,慢慢说,那天到底是怎么一个状况,可有人看到你杀人,可有证据证明是你杀了人?人证物证若是都没有,杀人的罪名可不能随便认的,我知道爹爹喝了酒容易乱说话。但这事不比旁的,可是一点儿也不能乱说的。”
暗示的话太明白了,韶志不是个傻的开始还有些气躁,听到后来眼睛略亮了亮,可是转瞬又垂了肩,“不可能,我的刀都被收走了,物证是无疑的了,人证,我杀人的时候。那个女的应该没看到。我是走了之后才听到她叫的。当时,应该没有人看到……”
韶志仔细回忆着,他当时跟踪魏景阳,看着他和那个小厮装扮的女子进了房。过了一会儿,那女子红着脸出来,急匆匆跑到楼道口吹风,他悄悄摸过去想要瞧上一眼里头是怎么回事,这时候,他还没想着要杀人,只是想着好好整一整这小子,就算不能让他哭着舔他的鞋底,好歹也要把他的面子打落。但是看到那人昏睡在桌旁的模样,一丝恶念兴起……
事情就是那么简单,从决定杀人到做出这个行为,总共都没超过一盏茶的时间,他只是试探性弄出了点儿动静。没见到那人动弹,便举刀杀人,杀了人连刀上的血都来不及擦,回刀入鞘就急匆匆跑了,而他跑出来的时候差点儿和那个回转的女子撞上,这也是他确定没有人看到自己杀人的一点。
“那算是什么物证,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捕快的刀都是统一的,而这种刀与江湖上一些刀客的刀也没什么分别,如果说一定要有,那也是质量还不如外头买的好,至于形状薄厚什么的,难道不能够有别的刀相同相似么?怎么一定就要是爹爹的刀?就算是爹爹的刀杀了人,没有人证,谁能够证明持刀行凶的一定是爹爹呢?”
若与读书人讲理,什么之乎者也的,韶韵可能说不过,但这种狡辩,她却是最在行的了,推卸责任这种事情谁没做过?她韶韵也不是什么圣人,从小时候把弄脏作业的事情推到表妹身上到长大了把事故责任推到领导身上,她就是个小人物小女子,不想担责任,有什么可耻的吗?
韶志一边吃饭一边听着,越听越觉得有道理,连那普通的饭菜也觉得分外香软,大口大口地吃着高兴起来。
“好闺女,爹爹没白疼你,可算是有用了一回,等爹爹出去了,一定要好好给你置办嫁妆,把你嫁个好人家!”
天香泪中含笑,笑中又带着隐忧,“这事情,真的能够这么脱了罪么?”
于衙门这些事情,天香一点儿都不懂,所以摸不着头脑,韶韵也是不怎么懂的,但好在她是个喜欢看侦探小说,喜欢看法庭判案节目的,对一些流程,大致知道一些,虽则各个年代的法律不一样,但要定人罪行,总少不得要经过一个诉讼程序。
就算古代这个有点儿俭省,但请个讼师什么的,也是应该的吧,哪怕这时候的讼师都被人称为讼棍,可没有电视上演的状王风采。
韶韵自然知道这些事情都不简单,她又是从来没有担过事的,但为了宽韶志的心,却也没有把心底的担忧说出来,反倒难得地安慰天香,“总会有办法的,我说的也都是事实嘛!”
韶志高兴过后,也不是一味地期盼那一丝侥幸,还给韶韵出主意说:“我看那个洛辰是个有能耐的,不然你去求求他,说不定他会有办法。”
一说到“求”,韶韵就想到了曾经跪地求饶的卑微,那种感觉,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的。指甲掐疼了手心,“爹爹放心,我总会找到办法救你的,若不然……”若不然,我便是陪你一起去了又何妨?
他是自己的爹爹,他可以不好,可以很坏,可以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但是他对自己很好,有他在,才有自己的家在,若是没有了他,自己又算是什么?自己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
只要这样一想,那种紧迫的让人呼吸不上来的感觉便压住了心脏,跳动几乎都要停止,难过得像是要死掉,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人比他更重要了,不管多么困难,她一定会救他,一定。
探监的时间很短,即便是给了钱也不能够多待一会儿,韶韵临走的时候做出一个无人理解的举动,好像是抓住了什么小虫子一样,手在半空中轻抓了一下,她动作太快,也就是一晃眼的工夫,虽让人觉得奇怪,但看她平静的样子,又自己找了理由诠释,倒也无人相问。
回到家中,韶韵打开一直紧握着的手,看到手心里那死气沉沉的灰色好像无意中被团成一团的小球,轻轻出了一口气,若是一切都不可行,那么,也许可以让那个追究此案的魏大人早些投胎?只要那灰色的气足够多……危险的想法在脑中盘旋,虽还有很多的不可实行处,但已然让韶韵安心了些,那就好像预先留下的一条后路,无论何时,总能够让人不至于身临绝境。